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车用汽、柴油价格的通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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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

全国各省市区及中心城市汽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表
5 4 85
52 75 55 75 57 55
59 55
52 45 55 45 57 25
59 25
注 :①除北京 市外 ,汽油是 指符合G 3— 06《 BI90 20 车用汽 汕 》质量要求 的车用汽油 ,符 合闻 口汽油质 量标准 ② 为质量符 合车 用汽油 、柴油北 京市 7 地方标 准 ( B1/3—0 7 B 1 3 —0 7 D 1 8 20 .D l/ 9 20 )的油品 。该标 准相 当于欧 I汽 、柴油质量标 准 ,白20 年3 】 2 2 v 08 月 H起在 北京正式 实施 ③广东 省』州 、深 一 圳等地 销售的汽油要求达到 国Ⅲ质量标准 ,相 应的9 (汽油最 高零售限价 为60 元, ,最高批发限价 为60元, ) 55 吨 25 ¨
56 55
56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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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浙江 省
6 1 2( 1
6 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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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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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l) I 。 ( 2( 7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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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blioteka 重庆I 57 95 61 20 61 20 61 25 65 20 61 25 61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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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价格弹性对天然气汽车需求影响分析

油气价格弹性对天然气汽车需求影响分析

油气价格弹性对天然气汽车需求影响分析作者:徐永辉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8年第07期[提要] 随着天然气技术的蓬勃发展,天然气汽车的使用率也上升了。

然而,油气价格的变化与四川省汽车的发展呈现出负相关,汽车在油价下降、气价上升的条件下,价格优势不明显,推广存在困难。

高油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尤其在汽车消费方面,给消费者带来很大的压力。

那么,如何减少油价波动对汽车消费的影响,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为此,根据四川省油气价格及汽车保有量数据,构建油、气价格变动对天然气汽车需求量影响的需求函数模型,运用Eview软件计算理论模型相关参数,并对其进行检验和分析。

关键词:天然气汽车;价格弹性;低油价;价格联动;油气价格比中图分类号:F723 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18年1月22日由于全球油价呈现出下降形势,我国油价也不断下调。

这必然会使得车用天然气的价格面临上涨的趋势。

在油价下调、气价上升的形势下,天然气汽车除了环保效益外最吸引人使用的价格优势也愈发不明显,特别是天然气汽车的推广,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

然而,四川省的能源结构在于汽量储备丰富而油量较低,这为四川省天然气汽车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先决条件,该省也成为全国天然气汽车(以及整个天然气汽车)应用推广的一个典型代表,但其在推广天然气汽车的过程中也遇到了瓶颈。

现有关于四川省天然气汽车推广的研究主要基于两个角度:(1)从环保角度,天然气汽车较常规汽油汽车有更好的理化性质,推广天然气汽车能更好地满足环保要求;(2)从经济技术角度,四川省已有多年推广天然气汽车的经验,技术和能源上的保障使得推广天然气汽车具有很好的可行性。

上述研究对四川省推广天然气汽车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但仍不能有效解决当前天然气汽车推广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为此,本文通过建立结构方程,选取合适的解释变量,收集恰当的样本数据,用回归分析的方法,研究了车用天然气和汽油、柴油价格变动对四川省天然气汽车需求量的影响,以期为天然气汽车的应用推广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4.08.26•【字号】沪环大气〔2024〕166号•【施行日期】2024.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环规〔2024〕10号),推动实施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我局制订了《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现予以印发实施。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26日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根据《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环规〔2024〕10号)要求,为做好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发放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对象本指南所称国四柴油车是指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中的国Ⅳ排放标准的在用柴油车(公交车除外)。

本指南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的,完全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纯电动),不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

二、申请条件(一)淘汰补贴1. 淘汰车辆于2024年8月14日前(含当日)登记在补贴申请人名下(含机动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和变更登记),车辆类型为中型货车、重型货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中型专项作业车或重(大)型专项作业车,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其他非机关事业单位。

2. 车辆所有人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生态环境相关失信记录。

3. 车辆所有人报废机动车时,车辆符合机动车安全和环保检验要求,且在检验有效期内。

4. 车辆所有人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办理国四柴油车报废手续,且提前报废时间满一年及以上。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的复函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的复函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的复函市交通委:你委《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的函》(沪交财〔2023〕812号)收悉。

结合本市实际,经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报经市政府同意,打算调整本市出租汽车(不含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

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基础运价1、起租价由现行13.0元/3公里调整为14.0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由现行2.4元/公里调整为2.5元/公里。

2、途安车型出租汽车起租价为16.0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为2.5元/公里。

二、运价加价1、超运距加价里程由现行10公里调整为15公里,载客运距超过15公里(不含15公里)部分按超起租里程单价加价50%。

2、当日23时(含23时)至次日5时(不含5时)时段内,起租价、超起租里程运价上浮30%。

上述两条件都具备时,两项加价同时执行。

三、计时计程载客营运途中因非承运人责任时速低于12公里或应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时,由现行每5分钟计收1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调整为每4分钟计收1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

四、车资结算规章1、上述运价最小显示计费单位为0.1元,0.1元以下尾数实行"四舍五入'进位。

2、计价器车资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不显示。

元以下尾数大于等于0.51元则进"1元',小于等于0.50元不计费。

五、其它1、出租汽车运价内含乘客意外损害保险。

2、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按上海市进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完善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3]15号)有关规定执行。

3、上述运价调整由你委负责实施落实,并做好计价器更新的督察工作。

上述运价调整自2023年10月8日起按车辆计价器程序更新进度分批实施,最迟于2023年10月底前调整完毕,在此期间,调整前后的两种运价并存。

2018年3月30日国内各地汽油柴油市场行情价格汇总

2018年3月30日国内各地汽油柴油市场行情价格汇总

2018年3月30日国内各地汽油柴油市场行情价格汇总上海市场,国际原油回涨,区内主营汽柴油报价持稳,出货量大商谈,月末市场观望气氛升温,业者入市采购稀少。

中石化:国五0#柴油6000元/吨;国五0#普柴5900元/吨;国五92#汽油7500元/吨;国五95#汽油7600元/吨。

中石油:国五0#柴油5950元/吨;国五0#普柴5850元/吨;国五92#汽油7300元/吨;国五95#汽油7600元/吨。

中海油:国五0#柴油5900元/吨;国五92#汽油7250元/吨;国五95#汽油7400元/吨。

批发限价/零售价:国五0#柴油7225元/吨,6.48元/升;国五0#普柴7225元/吨;国五92#汽油8763元/吨,6.85元/升;国五95#汽油9276元/吨,7.28元/升。

济南市场,国际原油收盘反弹,区内主营成品油价格稳定,月底主营销售政策相对稳定,业者观望消库,整体购销气氛不改清淡。

中石化:国六0#车柴6010元/吨;国六-10#车柴6060元/吨;国六92#汽油7250元/吨;国六95#汽油7450元/吨。

中石油:国六0#车柴6450元/吨;国六-10#车柴无报价;国六92#汽油8210元/吨;国六95#汽油8680元/吨。

山东地炼:国六0#车柴5550-5650元/吨;国六92#汽油6500-6600元/吨;国六95#汽油6600-6700元/吨。

主营批发价限价/零售价:国六0#车柴7230元/吨,6.49元/升;国六-10#车柴7682元/吨,7.00元/升;国六92#汽油8758元/吨,6.86元/升;国六95#汽油9270元/吨,7.36元/升。

南京市场,国际原油期价上涨,今日区内主营成品油价格走稳,部分单位出货维持较大优惠,业者入市采购有限,市场购销一般。

中石化:国五0#柴油5950元/吨;国五0#普柴5950元/吨;国五92#汽油7250元/吨;国五95#汽油7450元/吨。

中石油:国五0#柴油5900元/吨;国五0#普通柴油5900元/吨;国五92#汽油7300元/吨;国五95#汽油7500元/吨。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沪嘉浏和沪杭(上海段)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1]085号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沪嘉浏和沪杭(上海段)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1]085号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沪嘉浏和沪杭(上海段)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沪嘉浏和沪杭(上海段)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1]085号2001年11月23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你局《关于报申沪嘉浏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函》(沪市政计[2001]991号)收悉。

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计费办法沪嘉浏高速公路采取按车种分类、分段计程的计费方式:(一)机动车按载重吨位分类,并设定车型系数(详见附表一)。

(二)通行费计算公式:每车公里基价×车型系数×行驶公里。

二、收费标准(一)每车公里基价为0.60元。

(二)集装箱车的通行费标准实行车公里基价下调:20英尺集装箱车的收费标准从四类车降为三类车,每车公里基价从1.644元下调为1.02元。

40英尺集装箱车在郊环以内行驶的,从五类车降为四类车,每车公里基价从1.98元下调为1.644元:在郊环以外(含郊环)行驶的,从五类车降为三类车,每车公里基价从1.98元下调为1.02元。

(三)通行费尾数实行10元起价,以5元为一个累进单位,不足2元去尾数,超过2元的按5元进级。

沪嘉浏高速公路各区间通行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二。

三、沪嘉浏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自建成通车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四、在沪嘉浏高速公路通车收取通行费的同时,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除莘庄至松江区间,2吨以下(含)车仍按原标准收费外,其余路段取消车次费,车种及每车公里基价均执行上述标准。

附表(略)——结束——。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的通知正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我委制定了《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各相关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2月12日附件: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类型一级项目二级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文号)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定价方法备注交通服务收费一、车辆通行费(一)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1、路网收费标准:(1)7座及以下客车0.6元/公里,2吨及以下货车0.6元/公里;(2)8座-19座客车0.6元/公里,2吨-5吨(含)货车0.9元/公里;(3)20座-39座客车0.9元/公里,5吨-20吨(含)货车1.02元/公里;(4)40座及以上客车0.9元/公里,10吨-15吨(含)货车1.315元/公里,装载20英尺集装箱1.02元/公里;(5)大于15吨货车1.428元/公里,装载40英尺集装箱(G1501以内)1.428元/公里,装载40英尺集装箱(G1501以外)1.02元/公里。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0]年38号)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0]年38号)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0]年38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2000.06.01•【文号】计电[2000]年38号•【施行日期】2000.06.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0]年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要建立与国际市场变化相适应的形成机制,随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相应调整的决定,以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计电[98]52号)中的有关规定,决定适当提高汽、柴油出厂价和零售中准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100元,汽油每吨由2635元调整为2935元,柴油每吨由2330元调整为2430元。

其他非标准品价格由石油、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供军队用的灯用煤油每吨由2330元调整为2595元;海军燃料油每吨由1520元调整为1690元。

石油集团公司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油出厂价每吨由2395元调整为2695元,柴油出厂价每吨由2120元调整为2220元。

供铁道、交通等部门专项用油价格在国家规定的调后供军队出厂价基础上,在上浮5%的幅度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二、鉴于目前化肥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化肥用重油出厂价格暂不调整。

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由每吨2510元调整为2580元,调整后的具体水平见附表一。

航空汽油(标准品)出厂价由每吨2710元调整为3020元,其他非标准品价格由石油、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三、汽、柴油零售中准价与出厂价等额提高,调整后的各省(区、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零售中准价见附表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6]6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6]6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6]64号)【法规类别】工业品价格管理【发文字号】发改电[2006]64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3.24【实施日期】2006.03.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6]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为缓解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的矛盾,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并同步出台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措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一)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00元。

其他成品油出厂价格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成品油出厂价格水平见附表一。

其他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供渔业、林业和农垦三个专项部门的汽、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供军队用油出厂价格执行,暂不上浮。

供铁道、交通、民航等部门专项用汽、柴油价格在供军队用油出厂价基础上,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照同期市场零售价浮动水平协商确定。

(二)将汽、柴油出厂价与零售基准价的价差每吨缩小50元,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每吨分别提高250元和150元。

为补偿炼油企业执行欧Ⅲ排放标准而增加的成本,北京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每吨分别提高460元和340元。

调整后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水平见附表二。

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上海市机动车维修价格行为规则(试行)》的通知-沪价公[2002]036号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上海市机动车维修价格行为规则(试行)》的通知-沪价公[2002]036号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上海市机动车维修价格行为规则(试行)》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上海市机动车维修价格行为规则(试行)》的通知(2002年10月29日沪价公[2002]036号)各区县物价局: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机动车维修服务管理,规范机动车维修价格行为,维护承、托修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发布《上海市机动车维修价格行为规则(试行)》。

在具体贯彻过程中,应当结合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颁布的《关于重新颁发<上海市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试行)>的通知》(另发)同步实施。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之前为过渡期,新、旧两种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和相关的价格管理规定同时适用,二00三年三月一日起按本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机动车维修价格行业规则(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机动车维修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维修行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营业性机动车维修的价格行为均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的机动车维修,是指对机动车进行营业性修理和维护保养以及在用车改装的作业。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价格由工时费和材料费(含外加工费)构成。

工时费,按工时单价乘以结算工时定额计算。

维修企业应当执行本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工时单价由维修企业根据本企业设施设备、人员等的技术条件、服务质量和市场需求自行制定。

材料费,是指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更换、修理的零配件以及消耗的原材料(含材料、漆料、燃润料)的费用。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2006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2006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2006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7.06.05•【字号】沪财预[2007]36号•【施行日期】200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2006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沪财预[2007]36号)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为了保障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方便查询及监督,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收费管理的文件规定,我们在《2005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基础上,结合2006年本市批准设立、调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编制了《2006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收费目录》)。

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目录》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发文批准,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本市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加“▲”符号的为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收费目录》中不含政府性基金和中央在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2006年12月31日以前的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一律以本《收费目录》为准;凡未列入《收费目录》,以及《收费目录》所列的相关文件中未规定具体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三、加强《收费许可证》和《票据购印证》的管理。

《收费许可证》严格按照发改价格(2007)648号文件规定范围发放;《收费许可证》和《票据购印证》登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收费目录》或2007年1月1日以后上海市人民政府或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为准;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报批,未经批准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在《收费许可证》和《票据购印证》注销登记,严禁“以证代文”、“以证批费”等违规操作。

LPG CNG和LNG的区别是什么

LPG CNG和LNG的区别是什么

LPG CNG和LNGCNG: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NaturalGas,简称CNG)是天然气加压(超过3,600磅/平方英寸)并以气态储存在容器中。

它与管道天然气的组分相同。

CNG可作为车辆燃料利用。

LNG可以用来制作CNG,这种以CNG为燃料的车辆叫做NGV(NaturalGasVehicle)。

与生产CNG的传统方法相比,这套工艺要求的精密设备费用更低,只需要约15%的运作和维护费用。

LPG:天然气的主要成份:天然气(natural gas)又称油田气、石油气、石油伴生气。

开采石油时,只有气体称为天然气;石油和石油气,这个石油气称为油田气或称石油伴生气。

天然气的化学组成及其理化特性因地而异,主要成分是甲烷,还含有少量乙烷、丁烷、戊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

无硫化氢时为无色无臭易燃易爆气体,密度多在0.6~0.8g/cm3,比空气轻。

通常将含甲烷高于90%的称为干气,含甲烷低于90%的称为湿气。

很多省市自治区把发展加气站列入“十二五”城市发展规划,专家认为加气站或将进入发展高峰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 2011-05-12 10:39 ]3月29日,第12届中国国际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设备展览会暨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20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家企业展示了最新产品技术和设备。

开幕当天,农业展览馆人头攒动,加气站工艺设备受到广泛关注。

与此相对应的是,很多省市自治区都把发展加气站列入未来5年城市发展规划中。

比如福建省在“十二五”期间计划在高速公路沿线建设46座汽车加气站,5年内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汽车加气基础网点贯通,基本满足天然气汽车加气需求。

新疆、青海等西部省市自治区也纷纷制定加气站“十二五”发展规划。

加气站是否将成为各省市自治区的香饽饽?加气站发展面临什么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加气站建设一波三折我国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国内首座商业运营的加气站出现在1992年。

最新燃气安全监管综合管理平台整体解决方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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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监管综合管理平台解决方案目录1. 建设背景 (4)2. 建设目的 (5)3. 建设内容 (7)4. 建设原则 (9)5. 技术路线 (11)5.1. 多源异构数据集成技术 (11)5.2. 数据仓库技术 (15)5.3. 分布式数据存储及挖掘技术 (24)5.4. 空间数据引擎技术 (26)5.5. 海量图库管理技术 (27)5.6. WebService技术 (28)5.7. 动态高效的网络GIS技术 (29)5.8. 灵活的搭建式开发技术 (31)6. 总体思路 (32)7. 平台架构 (34)8. 平台功能 (35)8.1.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36)8.2. 视频监控管理系统 (41)8.2.1. 工作内容 (41)8.2.2. 系统组成 (41)8.2.3. 监视点配置 (41)8.2.4. 系统功能 (42)8.3. 燃气管网管理系统 (44)8.3.1. 地图操作 (44)8.3.2. 管网入库 (50)8.3.3. 数据更新 (50)8.3.5. 离线编辑 (52)8.3.6. 系统管理 (54)8.3.7. 数据同步 (54)8.3.8. 燃气管网信息发布 (54)8.3.9. 标准服务接口 (55)8.3.10. 服务数据调用 (55)8.4. GIS综合管理系统 (55)8.4.1. 地图浏览 (56)8.4.2. 管网查询 (58)8.4.3. 管网统计 (62)8.4.4. 设备维护 (65)8.4.5. 设备展示 (66)8.4.6. 管网分析 (68)8.4.7. 管网事件 (73)8.4.8. 日志管理 (76)8.4.9. 权限管理 (77)8.4.10. 二三维一体化 (77)8.5. GPS定位管理系统 (78)8.5.1. 实时定位 (78)8.5.2. 历史轨迹 (79)8.5.3. 越界记录 (79)8.5.4. 车辆管理 (80)8.5.5. 车辆档案 (81)8.5.6. 加油管理 (81)8.5.7. 油耗统计 (81)8.5.8. 定期保养 (81)8.6. 外勤管理系统 (82)8.6.1. 事件总览 (82)8.6.2. 巡检监控 (83)8.6.3. 事件分布 (84)8.6.4. 巡检计划 (85)8.6.5. 隐患管理 (89)8.6.6. 设备管理 (93)8.6.7. 管网维护 (95)8.7. 钢瓶标识码管理系统 (97)8.7.1. 条码系统业务操作流程 (99)8.7.2. 钢瓶的档案管理 (100)8.7.3. 钢瓶的充装信息管理 (101)8.7.4. 销售信息管理 (101)8.7.5. 收发凭证的打印 (101)8.8. 事故应急指挥平台 (101)8.8.1. 应急资源管理 (102)8.8.2. 应急流程管理 (102)8.8.3. 事故确认和业务分派 (103)8.8.4. 智能导航 (104)8.8.5. 事故模拟 (104)8.8.6. 现场动态 (105)8.8.7. 舆情管理 (105)8.8.8. 事件管理 (105)8.8.9. 统计报表 (106)结语 (107)近年来,燃气业务飞速发展,设施设备不断更新,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已形成先进、完善、系统的现代化管理体系,并不断推陈出新、锐意进取,成为稳定、安全、专业的区域性燃气经营企业,致力于倡导绿色环保、推广节能减排,提升城市品位,营造美好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的复函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的复函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的复函市建设管理委:你委《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户燃气价格的函》(沪建管函〔2023〕619号)收悉。

依据国家关于自然气价格改革的指导思想以及国家进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3〕467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报经市政府同意,打算调整本市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并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同时修改完善现行的居民自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一、实施居民管道自然气阶梯气价1、分档气量。

根据国家指导意见,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分别根据掩盖区域内80%、95%和超出部分的居民用户用气量确定。

结合本市实际,第一档用气量对应户年用气量为0-310(含)立方米;其次档用气量对应户年用气量为310-520(含)立方米,第三档对应户年用气量为520立方米以上。

2、分档气价。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第一档气价每立方米提高0.50元,即从现行的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3.00元;其次档气价与第一档保持1.1倍的比价,即每立方米3.30元;第三档气价与第一档保持1.4倍的比价,即每立方米4.20元(详见下表)。

上海市居民管道自然气阶梯价格表户年用气量(立方米)价格(元/立方米)第一档0-310(含)3.00其次档310-520(含)3.30第三档520以上4.203、计量周期。

居民阶梯分档气量按年度周期计量,当年度累计用气量达到分档气量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头实行阶梯加价。

本市居民管道自然气阶梯气价的计量周期为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4、相关措施。

(1)充值IC卡表用户按实际使用量执行阶梯气价;购买量的IC卡表用户按购买量执行阶梯气价。

(2)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气价按每立方米3.05元执行。

上海市工业锅炉燃用生物柴油的政策及推广模式研究

上海市工业锅炉燃用生物柴油的政策及推广模式研究

上海节能上海市工业锅炉燃用生物柴油的政策及推广模式研究秦宏波薛恒荣鲍颖群上海市能效中心摘要:生物柴油是一种很有前途的替代原料,可以减少污染物排放。

针对B30生物柴油在工业锅炉的应用,研究了工业锅炉燃用生物柴油的经济性,同时分析了上海市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的应用现状,调研了燃油工业锅炉保有量和燃料消耗量,提出了工业锅炉燃用生物柴油的政策及推广模式。

关键词:工业锅炉;生物柴油;政策研究;推广模式DOI:10.13770/ki.issn2095-705x.2021.02.002Policy Advice and Promotion Mode Analysis for Biodiesel Utilization in Industrial Boilers in ShanghaiQIN Hongbo,XUE Hengrong,BAO YingqunShanghai Energy Efficiency CenterAbstract:Biodiesel is a promising alternative fuel,which can reduce pollutant emissions.Therefore,in this study,an economy analysis of using biodiesel,especially B30biodiesel,in industrial boilers is con-ducted to illustrate the feasibility and prospectfirstly.Next,the application status of biodiesel made from waste cooking oil in Shanghai is investigated,the quantity and fuel consumption of oil fired industrial boilers are analyzed.Based on these work,policy advice is given to accelerate the application of biodie-sel in industrial boilers.in shanghai.Besides,the viable promotion modes are also proposed.Key words:Industrial Boiler;Biodiesel;Policy Research;Promotion Mode收稿日期:2020-12-28作者简介:秦宏波(1977-11-),男,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技术总监,主要研究方向为节能减排政策和标准薛恒荣(1966-11-),男,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节能减排政策和规划鲍颖群(1987-10-),女,工学硕士,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节能减排政策和标准No.082018上海节能No.0220210绪论餐厨废弃油脂是不可食用的动植物废油脂,包括地沟油、潲水油以及多次煎炸食物后的废油。

油价降低的原因中国油价走势图

油价降低的原因中国油价走势图

油价降低的原因中国油价走势图今年以来,国内成品油零售限价共经历“四次下调、七次上调、四次搁浅、六次因国际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的‘地板价’而不调整。

”共21轮计价周期,今日有消息放出油价将迎最大降幅,那油价降了吗?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关于油价降低的原因,一起来看看吧!油价降低的原因——油价将迎年内最大降幅,或回归5元时代17日0时,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开启。

在经历了一次调价搁浅后,本周油价有望迎来年内最大降幅。

昨日,中宇资讯发布消息,本轮计价周期内,国际原油在美原油库存增加和冻产协议落实堪忧等因素影响下连日下挫,同时市场对供应过剩担忧情绪加重,美油和布油分别探至43美元和44美元/桶关口,国内成品油价格也在浓郁的下调预期下呈现下行走势。

截至11月14日,本轮第8个工作日,中宇资讯测算原油变化率为-10.61%,预计17日零时成品油零售限价下调330元/吨,折合升价0.25元/升。

鉴于本次下调幅度较大,国内部分汽油零售价格将再度跌回5元时代,对于私家车主来说加满一箱油将较之前少花费15—20元。

下一轮调价窗口将于11月30日24时开启,11月的下半月,车主将可以享受一段时间的低油价。

今年以来,国内成品油零售限价共经历“四次下调、七次上调、四次搁浅、六次因国际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的‘地板价’而不调整。

”共21轮计价周期,汽柴油累计上调幅度分别为1340元/吨、1295元/吨,累计下调幅度670元/吨、650元/吨,涨跌互抵后,截至上一轮调价结束,年内汽柴油分别上涨670元/吨、645元/吨。

国际油价近期低迷按我国《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

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做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国际油价是影响我国成品油价格变动的主要因素。

10月中上旬,国际原油市场因欧佩克(石油输出国组织)减产协议的达成而“兴奋”,国际油价刷新年内高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11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11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117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7.10•【文号】发改电[2012]117号•【施行日期】2012.07.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综合考虑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420元和4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900元和7110元。

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

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降低。

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300元和7510元。

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

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降低。

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

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车用汽、柴油价格的通知(沪价管[2018]5号)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车用汽、柴油价格的通知(沪价管[2018]5号)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车用汽、柴油价格的通知(沪价管[2018]5
号)
【法规类别】工业品价格管理石油成品油市场
【发文字号】沪价管[2018]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8.02.09
【实施日期】2018.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车用汽、柴油价格的通知
(沪价管〔2018〕5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中海油销售上海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通知,现就本市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89号汽油和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为8570元和7545元。

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

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并向市物价局备案。

二、汽、柴油的最高供应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的作价办法仍按市发展改革委沪发改价商(2008)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由现行每升4.90元调整为每升4.80元。

专用石油气加气站的运作及价格调整机制

专用石油气加气站的运作及价格调整机制

專用石油氣加氣站的運作及價格調整機制背景自2005年9月起,國際氣價大幅波動。

非專用氣站的氣價隨之上調;但專用氣站的氣價則須等待半年一次的調整才可更改(即2006年2月1日)。

專用及非專用氣站的氣價差距日增,使專用氣站的服務需求急昇,以致車輛大排長龍。

除了司機要忍受排隊之苦,亦為氣站周邊的居民帶來交通及噪音問題。

多個區議會已表達了強烈關注。

減省業界的燃料開支2. 政府自2000訂下政策,提供財政補貼(的士4萬元/小巴6萬元),鼓勵運輸業界轉用石油氣的士及小巴,以改善空氣素質。

此外,再透過免收石油氣燃油稅及免地價提供專用氣站用地,平抑使用石油氣的成本,減輕業界燃料開支。

由於當初以免地價批出專用加氣站,投標者只需要競投一個最低的營運價格(即其成本及利潤的總和)。

因此專用氣站的價格並沒有包括收回地價的成份在內。

3. 自2000年引入車用石油氣後,業界在燃料開支上一直得到紓緩,尤其是專用氣站提供的氣價,較同等效益的柴油價格每公升節省45%(見下表) 。

2000年11月2006年3月(a) 柴油價$6.28/公升$8.16/公升$4.88/公升$6.35/公升(b) 按柴油與石油氣能源效益比率為9:7折算的柴油價(c) 專用氣站氣價$2.03/公升$3.50/公升$2.85/公升$2.85/公升(d) 每公升節省開支[即(b) – (c)]$2,850 $2,850(e) 按每月用1,000公升計算的開支減省4. 政府與專用氣站營辦商簽訂的合約,訂明價格調整機制需每五年檢討一次。

現在五年期限已經屆滿,所以檢討價格調整機制是按合約行事。

為了徹底解決專用氣站價格滯後而導致營業車長時間排隊輪候的問題,引入新的價格調整機制,務求既令運輸行業可以繼續享受機制帶來的低氣價,又能讓供應者得到合理的營運條件,繼續提供有效率的服務。

5. 在新的調整機制下,定價公式的兩個元素(即國際氣價加承辦商的投標營運價格)將維持不變,因此新機制不會增加司機的燃料開支(見附件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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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车用汽、柴油价格的通知(2018)
【法规类别】工业品价格管理石油成品油市场
【发文字号】沪价管[2018]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8.01.12
【实施日期】2018.0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车用汽、柴油价格的通知
(沪价管〔2018〕2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中海油销售上海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通知,现就本市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89号汽油和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为8675元和7645元。

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

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并向市物价局备案。

二、汽、柴油的最高供应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的作价办法仍按市发展改革委沪发改价商(2008)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由现行每升4.76元调整为每升4.86元。

四、上述调整后的价格自2018年1月12日24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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