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期货业发牌制度及CEPA下资格相互认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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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规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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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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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期货业发牌制度及CEPA下资格相互认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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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期货业发牌制度及CEPA下资格相互认可的规定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单一发牌制度有十种类别的受规管活动。每位持牌人或注册人士只需根据单一牌照或注册,便可从事不同类别的受规管活动。该十类受规管活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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