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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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通则安全评价导则实施办法
(内部资料不得翻印)
四川省安全生产评估中心
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煤矿安全分会
二OO八年三月
安全评价通则安全评价导则实施办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评估中心
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煤矿安全分会
二OO八年三月
前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等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安全评价工作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实施评价的工作指南,它必将对安全评价的深化发展发挥显著作用。

为了实施好《安全评价通则》、《安全评价导则》,经过专家们的反复论证和研讨,在总结过去行之有效的安全评价经验成果基本上,再次修改完善了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三类安全评价报告要点和专家评审意见要点,现编印成册,以供从业者、管理者参考。

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若有疏漏缺失,望予指正。

编者
目录
一、四川省安全生产评估中心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煤矿安全分会关于实施《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通知 (1)
二、煤矿安全预评价报告要点 (5)
三、煤矿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意见要点 (15)
四、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要点 (16)
五、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评审意见要点 (38)
六、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要点 (39)
七、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审意见要点 (49)
川职安协煤〔2008〕01号
关于实施《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
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 (以下简称《通则导则》),并将《通则导则》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安全评价人员纳入安全评价师执业岗位系列,这些都将对安全评价事业起到很大促进作用。

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要以此为新起点,继续做好安全评价工作。

为了统一认识,抓紧落实,现就实施《通则导则》提出以下意见:
一、《通则导则》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它对安全评价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通则导则》对评价纪律、评价行为有很多约束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为科学、文件
四川省安全生产评估中心 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煤矿安全分会
严谨、客观、公正地开展安全评价提供了技术保障和政策支持。

各安全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都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实施。

二、根据《通则导则》规定的《安全评价报告》的模式和内容,结合煤矿安全评价的实际,经过论证和研讨后,重新修改了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等三类安全评价报告要点,使之更加规范,现将修改后的三类安全评价报告要点随文印发给你们。

三、在实施《通则导则》时,继续执行以国家安监总局2006年10月25日颁发,2007年1月1日生效的《煤矿安全规程》(第10号令)为依据,川职安协煤预发的《煤炭生产矿井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标准》。

四、开展安全评价以来,行之有效的评价立项、风险分析、管理办法、现场调研、资料收集、报告编制、内部审查、报告报送等过程控制的制度规定仍继续施行。

各评价机构应再次修改完善《质量管理手册》、《过程控制文件》、《安全评价作业指导书》,使之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安全评价质量。

五、在开展煤矿安全评价时,至少应由从事采掘、通风、机运专业的3个或3个以上取得有效《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组成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应由组内人员担任。

六、根据《安全评价通则》“4.2.1.6:取得《安全评价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履行从业登记,取得从业登记编号后,方可从事安全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人员应在所登记的安全评价机
构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的规定,《安全评价人员》表中的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必须据实填写。

本通知施行后,《安全评价报告》不再附《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影印件。

七、《安全评价通则》“4.1.5:同一评价对象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宜由不同的安全评价机构分别承担。

”“4.2.2.1:安全评价机构与被评价对象存在投资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物资供应等各种利益关系的,不得参与有关联项目的安全评价活动。

”各安全评价机构应主动回避,不折不扣执行。

八、《安全评价通则》中的安全现状评价包函了原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

《通则导则》中没有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新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要点》是根据《安全评价通则》的规定,参照《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要求而编制的。

今后,安全专项评价一律按安全现状评价实施,并在《安全评价报告》内封面、外封面括号注明专项内容,在前言部分作出说明。

发生伤亡事故的煤矿在安全现状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对事故专项进行评价。

涉及到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燃烧窒息、顶板、水害、运输、电气、冲击地压等专项评价内容部分的辨识分析、对策措施、评价结论、建议意见等,仍按2006年9月《煤矿安全评价资料汇编》中有关部分的要求进行评价。

九、在新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等三类评价报告要点实施的同时,相应修改了三类安全评价报告
评审意见要点。

目的在于减少程序性表述,重点对评价报告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准确性、对策措施的针对性、评价结论的符合性提出评审意见,同时分别给评价机构、煤矿企业指出存在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十、《安全评价人员》表中所指的“技术专家”是指直接参与该评价项目市场策划、风险分析、组织管理、现场调研、资料收集、辨识分析、报告编制、内部审核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根据此条精神,应重新审定技术专家,并签定聘用协议。

十一、参照四川煤监局川煤安办…2003‟103号文中《四川省煤矿安全评价报告评审细则》第八条,结合煤矿安全评价的实际,技术专家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2、直接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或安全评价工作累计八年以上;
3、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4、有独立工作能力,熟悉煤矿安全评价工作。

十二、技术专家参与安全评价工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各安全评价机构应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

十三、本通知从二OO八年四月一日起施行,川职安协煤…2007‟03、04号文同时作废。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市(州)□□县(区、市)
□□煤矿
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AR-(川)-□□□-□□□□
二OO 年月日
□□市(州)□□县(区、市)
□□煤矿
安全预评价报告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技术负责人:
评价项目负责人:
二OO 年月日
(公章)
安全评价人员
技术专家
(此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参与人员编制)
目录
前言 (10)
第一章概述 (10)
1.1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10)
1.2安全评价依据 (10)
1.3煤矿建设项目概况 (10)
第二章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12)
2.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与危险性分析 (12)
2.2人为失误危险因素分析 (12)
第三章类比工程评价分析 (12)
3.1类比工程的选择依据 (12)
3.2类比工程数据资料来源 (13)
3.3类比工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场所 (13)
3.4应用类比工程数据资料进行适用性分析研究 (13)
第四章煤矿事故统计分析 (13)
4.1同类煤矿矿山生产事故统计分析 (13)
4.2事故统计分析结果对建设项目的指导作用 (13)
第五章评价单元、评价方法及定性、定量评价 (13)
5.1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A的危险度评价 (13)
5.2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B的危险度评价 (13)
5.3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C的危险度评价 (13)
5.X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X的危险度评价 (13)
第六章安全措施及建议 (14)
6.1设计对安全设施、设备的选择 (14)
6.2设计时应注意的重大安全问题 (14)
6.3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14)
第七章安全预评价结论 (14)
7.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价结果 (14)
7.2评价结论 (14)
附件:
1、安全预评价委托书复印件
2、主要技术图纸:
2.1 新建矿井:
开拓系统布置图、采掘工程布置图、通风系统示意图、供电系统示意图
2.2 改建、扩建矿井:
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示意图、避灾线路示意图、供电系统示意图
3、其他材料或鉴定文件复印件
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和审批资料
3.1 新建矿井:采矿许可证、矿井瓦斯资料、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资料
3.2 改建、扩建矿井:
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资料
前言
简述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的目的、要求,建设项目性质、完成程序及评价工作过程等。

第一章概述
1.1 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1.1.1 评价对象
1.1.2 评价范围
1.1.3 评价工作程序
1.2 安全评价依据
1.2.1 评价主要依据
1.2.2 评价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1.3 煤矿建设项目概况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矿井自然条件、矿井主要生产系统进行简要描述。

改建、扩建矿井还应阐明改建、扩建原因及改建、扩建项目的主要内容。

1.3.1 矿井简况(按建设项目性质进行表述)
矿井名称,地理位置,隶属关系,交通状况,(插交通位置图)。

矿井生产能力(设计、实际生产能力),矿井保有储量及服务年限;“四证”状况;职工总人数,包括:井下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配备、培训等情况;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等。

1.3.2 矿井自然条件
地形地貌,地质特征及地质构造。

煤层赋存情况:煤层层数、厚度、层间距及可采煤层结构、
倾角、煤种;煤层顶底板岩性特征及变化规律(附煤层柱状图)。

矿井开采范围,与临近矿井关系,小窑分布与开采,老窑、采空区情况;井巷维修及报废情况。

矿井灾害情况: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冲击地压、顶板灾害、热害及其防治情况。

水文地质:地表水体情况;井田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含水层类型,矿井受水害威胁情况;邻近矿井和小窑涌水及积水情况,废弃矿井、小窑、老塘积水情况;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

其它情况。

如气候、矿区地震烈度等。

1.3.3 矿井主要生产系统
矿井开拓、开采:开拓方式、井筒个数、坡度、断面(宽、高)、功能;水平划分及其联结方式、主要大巷位置;采区布置,开采程序及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采、掘工作面布置及个数;顶板管理方法及主要支护方式,落煤方法、工作面运输等主要设备及作业制度。

矿井通风:矿井通风方法,主要通风机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抽风机房配套设施,反风方法、反风设施,矿井风量、通风网路、通风设施、局部通风情况。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情况。

提升、运输:井上下主要提升运输方式及设备(含电机、起动设备)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安全保护装置;轨型、轨距、矿车型号,人员进出井线路及方式。

排水:矿井排水系统及设备(含电机、起动设备)规格、
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管路设置、规格等。

地面生产系统:主副井生产转载系统、排矸系统设备设施、防洪排涝情况等。

矿井消防、防尘系统及隔爆设施状况。

矿井供电:供电电源、电压、电力负荷、送变电方式,地面、井下供配电及各种保护装置,局部通风机供电及“三专两闭锁”情况。

附供电系统示意图。

矿井通讯:矿井上下通讯调度系统状况。

其它: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井下电气设备及电缆选用情况,爆破器材管理、矿山救护等。

第二章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1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与危险性分析
经过现场调查和数据资料的收集,针对矿井客观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类阐述其存在的部位(或作业岗位)、数量、性质及其产生(或可能产生)危害的后果、形式和途径。

2.2 人为失误危险因素分析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及其指挥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及辨识。

第三章类比工程评价分析
3.1 类比工程的选择依据
选择本矿或邻近煤矿(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等相似矿井)作类比工程,并列表进行对比。

3.2 类比工程数据资料来源
3.3 类比工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场所
3.4 应用类比工程数据资料进行适用性分析研究
第四章煤矿事故统计分析
4.1 同类煤矿矿山生产事故统计分析
查阅本矿或本地区同类矿山所发生的重大或多发事故的历史资料和数据,利用统计图表等方法分析,掌握事故发生的一般特点和规律。

4.2 事故统计分析结果对建设项目的指导作用
根据统计分析结果,与建设项目进行类比,说明建设项目在生产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方面应重点注意的问题。

第五章评价单元、评价方法及定性、定量评价简要阐述划分评价单元的原则、分析过程等。

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择的类比工程、分系统对矿井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确定危险、危害可能发生的原因、概率及危险、危害程度。

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指出矿井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并进行危险度评价。

5.1 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A的危险度评价
5.2 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B的危险度评价
5.3 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C的危险度评价
……………..
5.X 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X的危险度评价
…………….
第六章安全措施及建议
6.1 设计对安全设施、设备的选择
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选用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提出设计选择安全设施的要求,并作简要说明。

6.2 设计时应注意的重大安全问题
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指出的建设项目今后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提出应注意的重大安全问题。

6.3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6.3.1 劳动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重点是针对系统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6.3.2 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重点是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培训管理制度方面的对策措施)。

第七章安全预评价结论
简要列出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价结果,指出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重要的安全对策措施,作出评价结论。

7.1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价结果
7.2 评价结论
7.2.1 建设项目的整体安全程度是否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要求
7.2.2 建设项目客观存在的固有的和人为失误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否得到控制,受控的程度如何
7.2.3 需要说明的问题
煤矿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意见要点
一、项目评审专家组工作情况
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评价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三、《安全评价报告》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评价依据是否充分,评价范围是否符合规定,评价工作程序是否规范,评价单元划分及评价方法选择是否适当
四、《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是否清楚
五、《安全评价报告》采用的类比工程评价项目内容是否适当、准确
六、对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危险度的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是否恰当,事故统计分析结果,对建设项目是否有指导意义
七、《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八、报告的评价结论是否符合《评价报告》表述的内容,所做的评价结论是否准确
九、专家评审结论及建议
1、《评价报告》是否为合格报告,是否同意通过,如果不同意应说明原因
2、建议意见
①对评价报告的要求表述
②对评价企业的要求表述
□□市(州)□□县(区、市)
□□煤矿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AR-(川)-□□□-□□□□
二OO 年月日
□□市(州)□□县(区、市)
□□煤矿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技术负责人:
评价项目负责人:
二OO 年月日
(公章)
安全评价人员
技术专家
(此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参与人员编制)
目录
前言 (22)
第一章概述 (22)
1.1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22)
1.2安全评价依据 (22)
1.3建设项目 (22)
1.4煤矿概况 (22)
1.5煤矿主要生产系统及试生产概况 (22)
第二章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3)
第三章安全管理评价 (23)
3.1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23)
3.2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评价 (23)
3.3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评价结果及分析 (24)
第四章安全设施“三同时”评价 (24)
4.1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说明与分析 (24)
4.2安全设施确保安全生产可行性评价 (26)
第五章安全生产合法性评价 (26)
5.1项目建设程序及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合法性评价 (26)
5.2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合法性评价 (27)
5.3安全生产体系的合法性评价 (27)
第六章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评价 (31)
6.1矿井开采系统的安全检查表 (31)
6.2矿井通风、瓦斯和粉尘防治系统的安全检查表 (31)
6.3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查表 (32)
6.4矿井防灭火系统安全检查表 (33)
6.5矿井防治水系统安全检查表 (33)
6.6爆破材料和井下爆破安全检查表 (33)
6.7运输和提升系统安全检查表 (34)
6.8矿井电气系统安全检查表 (34)
6.9矿井综合安全评价方法、过程及结果 (34)
第七章定性、定量评价 (35)
7.1对矿井瓦斯爆炸用“专家评议法”评价及结论 (36)
7.2对矿井水害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分析评价及结论 (36)
7.3对顶板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分析评价及结论 . 36 7.4对矿井运输和提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分析评价及结论 (36)
第八章安全措施及建议 (37)
8.1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议 (37)
8.2安全技术措施及建议 (37)
第九章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37)
9.1项目的建设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7)
9.2建设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37)
9.3各主要生产系统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效 (37)
9.4矿井整体性安全程度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达到合格矿井 (37)
9.5能否启动建设项目验收程序 (37)
附件:
1、安全验收评价咨询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采矿许可证
4、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工作资格证
5、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审批文件、采掘活动所涉及的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检测报告
6、《安全专篇》及批文(如有修改需附审批文件)
7、矿井开拓系统图
8、矿井井上、下对照图
9、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
10、通风系统及避灾路线示意图
11、矿井供电系统示意图
12、矿井通讯、压风、防尘系统图
13、救护协议
14、矿井主要设备的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

前言
简述项目建设过程总体概况、评价的目的、要求、评价工作程序等。

第一章概述
1.1 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1.2 安全评价依据
1.3 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设计能力、开工竣工时间,如为技改(或扩能)应简述主要技改工程内容
1.4 煤矿概况
交通位置、井田范围、矿井储量及服务年限,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灾害及与周边矿井关系等
1.5 煤矿主要生产系统及试生产概况(参照现状评价报告要点要求的内容编写)
1.5.1 主要生产系统
1.5.1.1 开拓、开采系统
1.5.1.2 通风系统
1.5.1.3 防尘系统
1.5.1.4 运输提升系统
1.5.1.5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5.1.6 矿井排水系统
1.5.1.7 供电及通讯系统
1.5.1.8 地面辅助生产系统
1.5.1.9 矿山救护
1.5.2 试生产概况
第二章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鉴于矿井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已在安全预评价和安全专篇中详述。

此章节重点针对矿井在验收评价中发现存在于各生产系统中和管理方面的主要危险或重大隐患进行识别与分析。

并明确矿井在安全生产中实际存在和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如果矿井有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煤层容易自然发火,重大水患危险及应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应重点分析。

第三章安全管理评价
3.1 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3.1.1 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及人员配备
3.1.2 矿井安全制度、规程及技术措施、技术资料情况
3.1.3 矿井各种制度建立情况
3.1.4 特殊工种配备情况
3.2 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评价
检查表法(采用现状评价之第一章逐项检查)表3-2
评价分级:
1、得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
2、得分在75分以下,或存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6号令第三十二条(三)、(四)、(五)者为不合格。

3.3 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评价结果及分析
3.3.1 根据检查表法得出的结果情况分析。

3.3.2 领导、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分析。

3.3.3 矿井各项制度建立情况分析。

3.3.4 救护协议或矿井救护队设置情况分析。

3.3.5 矿井特殊工种配置情况分析。

3.3.6 矿井在安全管理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设施“三同时”评价
4.1 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说明与分析
4.1.1安全设施“三同时”对照表表4-1
4.1.2根据对照表(表4-1),对与《安全专篇》不相符的内容作出分析说明(①对照表对照结果,不要用“基本相符”字样,若不相符说出不相符的内容;②若不相符,变更是否满足需要、是否有变更批准手续)
4.2 安全设施确保安全生产可行性评价(矿井通风、开采、运输提升排水、供电等是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应进行必要的验算。

计算资料可编入附录,但结论意见应在此节说明,从而证明其可行性。

)
4.2.1 矿井通风、瓦斯及粉尘防治系统可行性评价。

4.2.2 矿井防灭火系统可行性评价。

4.2.3 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可行性评价。

4.2.4 矿井开拓、开采系统可行性评价。

4.2.5 矿井运输提升系统可行性评价。

4.2.6 矿井供电系统可行性评价。

4.2.7 矿井排水系统可行性评价。

4.2.8 矿山救护可行性评价。

4.2.9 其它有关应进行的可行性评价。

第五章安全生产合法性评价
5.1 项目建设程序及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合法性评价
应说明该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到试生产,整个的程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的施工、设备的选型、安装是否与设计的《安全专篇》相符;安全设施、设备检测检测是否合法。

5.2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合法性评价
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矿长和安全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取得了资格证;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6号令”的相关规定。

5.3 安全生产体系的合法性评价
安全生产体系合法性评价采用“煤矿安全生产体系合法性检查表法”。

评价共分31项,逐项进行检查打分。

缺项时,按下式计算:全矿井折合分数= 100/(100-缺项分数)×矿井检查实得分。

矿井总分为100分,总分等于或大于75分为合格矿井,总分小于75分为不合格矿井。

凡属国家煤监局“第六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为不合格矿井的,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炭生产矿井安全现状评价标准》规定为不安全矿井的、不能定为A、B级矿井的,均不能定为合格矿井。

煤矿安全生产体系合法性检查评价表表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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