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资料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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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资料室的管理,确保资料室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资料室所有工作人员及使用资料的人员。

第三条资料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保密原则:严格保护资料室的资料,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整齐原则:保持资料室的整洁、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

3. 便捷原则:简化资料借阅手续,提高资料利用效率。

4. 发展原则: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资料室资料。

第二章资料收集与整理
第四条资料收集:
1. 收集与事业单位业务相关的各类文献、资料,包括书籍、报刊、杂志、电子文
档等。

2. 收集上级部门、兄弟单位及国内外相关领域的资料。

3. 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内部资料,如会议记录、报告、总结等。

第五条资料整理:
1. 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目,建立目录索引。

2. 对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方便检索和利用。

3. 定期对资料进行整理、更新,确保资料的新鲜度和实用性。

第三章资料借阅与使用
第六条资料借阅:
1. 资料室实行登记借阅制度,借阅人需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时间、归还时间、
借阅目的等。

2. 资料借阅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需续借,需提前向资料室提出申请。

3. 借阅人需爱护资料,不得涂改、撕毁、遗失资料。

第七条资料使用:
1. 资料室内的资料仅供内部使用,不得外借。

2. 使用资料时,需遵守资料室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复制、传播资料。

3. 如需复制资料,需填写复制申请,经资料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资料保管与维护
第八条资料保管:
1. 资料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资料安全。

2. 资料应按照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便于查找。

3. 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资料,发现破损、缺失等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资料维护:
1. 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资料进行消毒、除尘,保持资料清洁。

2. 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资料完整。

第五章奖惩
第十条对遵守本制度,积极为资料室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资料损坏、遗失、泄露等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资料室主任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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