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寄存柜丢失财物的问题等4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家之友2012.08
法律求

关于寄存柜丢失财物的问题
问:我到超市购物,并使用超市的自
助寄存柜,购物结束后,持密码条取包时发现皮包丢失,现金也没了。

我要求超市负责,无果,于是我将超市告上法院,但是法院驳回我的诉讼。

请问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答:首先,自助寄存柜,是顾客按照
自己的意愿,在不通知超市的情况下,随时存取包裹。

你与超市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自助寄存柜的借用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借用关系下对保管物的保护义务在借用人自己。

所以,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

此外,你也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你所称物品遗失,也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你曾将所称钱款放入自助寄存柜内,所以超市也有理由拒绝你的赔偿要求。

N
(张永成)
关于离婚后单方债务偿还的问题
问:我与庞某几年前登记结婚,在婚
姻期间,庞某以个人名义向钟某借款31000元,且立有借条给钟某收执。

后来,因我和庞某产生了感情矛盾,经法院调解,未果,最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但是,在我们离婚后,钟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与庞某共同偿还庞某借的债务。

这样的请求合理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
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而你并没有提供能够证明系庞某个人债务或用于其个人使用的证据。

据此,上述庞某所欠钟某的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你还是要和庞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N
(蒋家弦)
关于被狗咬如何维权的问题
问:前些天我在路上突然被一条狗
咬了,我该怎么样维护我的权益?
答: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
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但由于你所说的情况不明,你可以参考以下几条《侵权责任法》规定进行维权:
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
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N
(唐辉德)
关于如何避免农业生产意外的问题
问:最近,横县马岭镇黄某、邓某、
周某放在某果园度夏繁殖的蜜蜂遭受了灭顶之灾,由于该果场给果树施放农药,造成了在果园繁殖的蜜蜂全部死掉,直接损失将近七、八万元,养蜂人第一时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和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养蜂人和果场老板对赔偿一事迟迟未能解决,给当地养蜂人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请问像这种农业生产意外造成的损失该如何避免呢?
答:其实,只要做好养蜂前公告工
作,像上面这一果场蜜蜂死亡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692号公告中养蜂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养蜂者在到达蜜粉源植物种植区放蜂时,应当告知周围3000米以内的村级组织或管理单位。

接到放蜂通知的组织和单位应当以适当方式及时向外公告。

而在放蜂区种植密粉源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避免在盛花期使用农药。

的确需施用农药的,
应当选用对蜜蜂低毒的农药品种。

种植密粉源植物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在施用农药3天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使用航空器喷施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作业5天前告知作业区及周边5000米以内的养蜂者,防止对蜜蜂造成危害。

养蜂者接到农药施用作业通知后应当相互通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N
(邹伟)
本栏责编蒙秀溪
43
.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