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土场施工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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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2.1、项目概况 (1)
2.2、地形、地质条件 (2)
2.3、气象、水文条件 (2)
三、弃土场设置 (2)
四、防护及排水设施 (4)
4.1、Q1-1弃土场和Q1-2弃土场 (4)
4.2、Q2弃土场 (4)
4.3、Q3弃土场 (5)
4.4、Q4弃土场 (5)
五、施工方法 (5)
5.1、排水沟 (5)
5.2、截水沟 (6)
5.3、盲沟 (6)
5.4、护脚墙 (6)
六、弃土工作流程 (7)
七、质量保证措施 (7)
八、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8)
8.1、总体要求 (8)
8.2、具体措施 (8)
九、环境保护措施 (10)
9.1、水土流失防治 (10)
9.2、植被保护 (10)
9.3、防尘降噪 (11)
9.4、水污染防治 (11)
9.5、其他 (11)
十、文明施工、规化管理 (11)
弃土场防护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九龙坡至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手册》;
2、九龙坡至高速公路JY1合同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JGJ 46-2005;
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JTG F10-2006;
5、《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
7、《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
8、《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
九龙坡至高速公路是《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三环十二射七联线”中一射成渝高速扩能项目。
项目位于渝西片区,路线呈东西走向,与成渝高速公路平行,位于其西南侧3~5公里,完全新建。
项目起于九龙坡区,途径江津区、璧山区,止于区。
本项目为九龙坡至高速公路第1合同段,起讫桩号为K0+000~K6+120,全长6.12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3.5m,分离式路基宽16.75m。
设计荷载:公路—I级。
项目的修建对扩能升级国家高速公路网主干线以及解决成渝高速公路严重交通拥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2.2、地形、地质条件
本项目起于九龙坡区,总体呈东西走向,场区为侵蚀剥蚀丘陵地貌,相对高差25-80m,便道贯通。
项目线路主要所在地段不良地质类型有:路基顺层、岩溶及岩溶水、采空区、断层破碎带及隧道瓦斯。
项目路线区处于新华夏系第三沉降带川东褶带围。
构造形迹总体走向南北向,以褶皱构造为主,线路经过北碚向斜、温塘峡背斜。
2.3、气象、水文条件
项目区属亚热带潮湿气候,具有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冬暖夏热,风小湿大等大陆性季风气候特征。
年降水量多集中在夏季,冬天少见霜雪。
九龙坡气温多年平均17.5℃,极端最高42.2℃,极端最低-3.7℃,江津区多年平均气温18.1℃,极端最高气温42.4℃,极端最低气温-2.5℃。
九龙坡区年降水量多年平均1064.8mm,最大年1497.4mm,最小年740.7mm,多年平均最大日降水量104mm,年降水分部极为不均,5-9月降水量占全年的68.4%以上,降水日数以10月最多,次为4-6月。
江津区多年平均降水量1185mm,主要集中于每年5-8月,占全年降水量75%。
三、弃土场设置
我部设计有弃土场4个,分别为Q1-1、Q1-2弃土场、Q2弃土场、Q3弃土场和Q4弃土场。
各弃土场施工功能如下:
(1)Q1-1、Q1-2弃土场
本渣场用于堆放主线收费站及沙堡互通主线挖余225379.1方,改沟改路弃渣36670.5方,软基挖淤弃土6264.8方,共268314.4方。
(2)Q2弃土场
本弃土场位于K4+300右侧250米处,用于消化三界互通及冒水沟桥头主线路基弃方32986.7方,隧道弃渣438680.7方,改沟改路弃方62850.5方,软基处理挖淤弃方13802.3方,共弃方548320.2方。
(3)Q3弃土场
本弃土场位于K4+175右侧900米处,用于消化冒水湖大桥桥尾至隧道进口大挖方废方,弃渣190133.9方。
(4)Q4弃土场
本弃土场位于K4+200右侧1080米处,用于消化冒水湖大桥桥尾至隧道进口大挖方废方,弃渣313749.2方。
弃土场工程数量详见下表:
四、防护及排水设施
4.1、Q1-1弃土场和Q1-2弃土场
(1)本段弃渣主要为砂泥岩,边坡按1:1.75分级放坡,每10米设边坡平台,平台宽2米,下游坡脚设护脚收坡。
(2)堆渣前应清除表土,然后修筑护脚及临时排水沟,为避免周围水流进入弃土场,堆渣完成后周围修筑截排水沟。
(3)渣场前缘护脚基础埋深不小于2.0米,护脚上应留泄水孔,留置方式与主线挡土墙相同。
4.2、Q2弃土场
(1)本段弃渣主要为砂泥岩,边坡按1:1.75分级放坡,每10米设边坡平台,平台宽2米,下游坡脚设护脚收坡。
(2)堆渣前应清除表土,然后修筑护脚及临时排水沟,为避免周围水流进入弃土场,堆渣完成后周围修筑截排水沟。
(3)渣场前缘护脚基础埋深不小于2.0米,护脚上应留泄水孔,留置方式与主线挡土墙相同。
当护脚底部为软弱土时,可采用扩大基础处理。
具体参见挡土墙通用图中扩大基础相关图纸。
4.3、Q3弃土场
(1)本段弃渣主要为砂泥岩,边坡按1:1.75分级放坡,每10米设边坡平台,平台宽2米,下游坡脚设护脚收坡。
(2)堆渣前应清除表土,然后修筑护脚及临时排水沟,为避免周围水流进入弃土场,堆渣完成后周围修筑截排水沟。
(3)渣场前缘护脚基础埋深不小于3.0米,护脚上应留泄水孔,留置方式与主线挡土墙相同。
当护脚底部为软弱土时,可采用扩大基础处理。
具体参见挡土墙通用图中扩大基础相关图纸。
4.4、Q4弃土场
(1)本段弃渣主要为砂泥岩,边坡按1:1.75分级放坡,每10米设边坡平台,平台宽2米,下游坡脚设护脚收坡。
(2)堆渣前应清除表土,然后修筑护脚及临时排水沟,为避免周围水流进入弃土场,堆渣完成后周围修筑截排水沟。
(3)渣场前缘护脚基础埋深不小于3.0米,护脚上应留泄水孔,留置方式与主线挡土墙相同。
当护脚底部为软弱土时,可采用扩大基础处理。
具体参见挡土墙通用图中扩大基础相关图纸。
五、施工方法
5.1、排水沟
排水沟用于引排渣场上游汇水,弃土场应分层回填压实,压实度不小于90%(土方),石方堆弃控制相应的沉降差,弃土完毕后应设置顺地表横坡的排水沟,将水引出弃土场外,每层弃土石面应保持和原地面横坡一致,以利于迅速排除地表水。
弃土场排水沟需控制坡率以利排水,排水沟采取2*2m矩形排水沟。
5.2、截水沟
截水沟用于拦截渣场四周流水,截水沟宜安排在挖方边坡开挖前进行,具体操作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施工,但应保证挖方边坡及填方坡脚不受水流冲刷损害。
截水沟开挖后,同样应用木制轻质样板进行检查,以保证截水沟的断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以进行浇筑或砌筑。
5.3、盲沟
盲沟用于排除渣场底部流水,根据设计图纸选用相应的断面,盲沟应在弃渣填筑前施工。
清淤工作完成后,按设计图纸中盲沟位置进行放样,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放坡开挖,在施作排水盲沟时留有工作面。
排水盲沟施作时,为减少淤泥对盲沟积淤,先在排水盲沟基坑中铺设土工布,然后在基坑底部摆片石1米厚,顶部铺垫0.5m厚碎石,后上敷土工布。
5.4、护脚墙
护脚墙用于渣场坡脚收坡,高度根据现场实际采用,护脚埋深不小于2米。
如开挖时基础为软弱土,可将基底换填片石后再修筑。
护脚后填筑1米的片碎石,以利于透水,片碎石从弃渣中选取,不计工程量,护脚设一排泄水孔,距地面30厘米,沿护脚2米一根。
靠渣场侧裹透水土工布。
六、弃土工作流程
七、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遵守《市公路工程质量控制强制性要求》标准,遵循国家有关公路施工规,执行工程师审查批准的方案,严格施工工艺,按图施工。
(2)开工前要做好各部位、工序的技术交底工作,按照技术交底的要求,使各级施工人员清楚地掌握对将要进行施工的部位、工序以及施工工艺、技术规要求,对特殊和重点部位要真正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施工操作的准确性和规性。
(3)落实“三检制”,设立专职质检员,按既定施工工艺和要求,监督检查,实行质量重奖重罚和质量一票否决权。
(4)加强对原材料的检验、验证、登记、标识等工作,完善管理,积极配合工程师对原材料的质量抽查工作。
(5)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八、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8.1、总体要求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建立和健全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安全措施,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奖罚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和自检自查制;以书面形式逐条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经常检查执行“十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坚持持证上岗制。
(5)严格执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和处理。
(6)认真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素质;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工地悬挂醒目安全警示牌,提高安全意识
(7)工程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性能检测,合格方可使用,并由专人驾驶。
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有关安全基本知识和设备的性能。
应定期对场机械维修保养;
8.2、具体措施
(1)汽车排土作业时,需由专人指挥。
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排土作业区,作业区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2)排土卸载平台边缘,有固定的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2/5,车挡顶宽和底宽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3和1.3倍。
设置移动车挡设施的,对不同类型移动车挡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要求,并按要求作业。
(3)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
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卸土时,汽车垂直于排土工作线。
汽车倒车速度小于5km/h,不应高速倒车,以免冲撞安全车挡。
在排土场边缘,推土机不应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排土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侧30m围有大面积裂缝(缝宽0.1m~0.25m)或不正常下沉(0.1m~0.2m)时,汽车不应进入该危险作业区,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方可恢复排土作业。
(4)排土场作业区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导致驾驶员视距小于30m,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停止推土作业。
(5)汽车进入排土场应限速行驶,距排土工作面50~200m时速度低于16km/h,50m围低于8km/h。
排土作业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6)排土作业区照明系统完好,照明角度符合要求,夜间无照明不应排土。
灯塔与排土车挡距离d按以下公式计算:d≥车辆视觉盲区距离+l0m。
(7)排土作业区配备质量合格、适合相应载重汽车突发事故救援使用的钢丝绳(多于4根)、大卸扣(多于4个)等应急工具。
(8)排土作业区,应配备指挥工作间和通讯工具。
排土场与国家铁(公)路干线、航道、高压输电线路的铁塔等重要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宜为最终堆置高度的1.0~1.5倍。
与矿山居住区、村镇、工业场地的距离应大于最终堆置高度的2倍。
(9)排土场最终境界20m,应排弃大块岩石。
(10)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围,并设立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危险围。
(11)任何人均不应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从事捡矿石、捡石材和其他活动。
(12)未经设计或技术论证,任何单位不应在排土场回采低品位矿石和石材。
(13)排土场运转过程中,排土场关键点应有警示标志、安全保障等措施。
九、环境保护措施
弃土场在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水土流失防治、植被保护以及扬尘和噪声控制、水域污染防治。
9.1、水土流失防治
弃土场弃土填筑施工前,必须在山腰位置依照山势条件设置一定数量的汇水沟渠,将降雨时的地表水流通过汇水沟进行汇流,做好拦排水,防止雨水在新弃土表面形成径流,对新地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对弃土场下方造成污染。
在弃土过程中,严格按照摊铺、碾压程序施工,严禁未经碾压直接摊铺新土层。
土层摊铺过程中,依照施工进展形成高外低的坡势,在汇流沟渠上设置一定数量的集流槽,将水流中的泥土进行沉淀。
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当地汛情,提前做好排水沟与集流槽的清淤工作,完善排水沟等设施。
9.2、植被保护
施工作业前,将弃土场地表林木进行移植,地表土清理到用地边界,清表时,严禁烧荒,避免引发火灾。
弃土完成后,对弃土场进行全面环保处理,坡面进行植草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及绿地、耕地的损坏。
9.3、防尘降噪
施工时,定期对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防治施工扬尘对地表植被和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
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土石方,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采用篷布覆盖。
注意夜间施工的噪音影响,尽量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根据施工需要,进行限时作业。
少数高噪音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的应先征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如有可能采取限时作业。
9.4、水污染防治
清理施工机械、设备及机械的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以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放河流、池塘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倾泻于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上,以防污染水源和土壤。
9.5、其他
(1)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木,枯草、各种包装袋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
(2)在施工时对附近不应拆除的建筑物、树木以及管线、水电等设施应予以保护。
(3)竣工交验后,也要将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清理。
(4)严格控制用地围。
十、文明施工、规化管理
1、施工工地合理布局。
2、工地环境排水要畅通。
3、要有防火措施,厨房、厕所要清洁卫生。
4、各种车辆要符合装载标准。
5、工地要有保卫制度,宿舍要有文明卫生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