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矿矿业10号关于印发《矿业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9月19日附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矿业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
第一条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
1.成本列支。

生产矿井按吨煤0.2元提取,矿建、安装项目按产值的0.25%提取。

由公司统一提取,统筹使用。

2.各类安全生产罚款。

第二条开展质量标准化评比活动。

开展季度质量标准化样板头、面、运输一条线创建活动及优秀项目部评选活动。

采用月度检查验收,季度考评的办法。

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每个生产矿井至少上报一个样板头、面、运输一条线。

每个项目部(安装公司)至少上报一个样板头、面。

1.考评内容
(1)考评标准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11条”、地面标准化“10条”、公司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13条”及地方区域规定进行检查,打分定级;所有专业得分≥90分。

(2)凡存在重大隐患、区队存在严重“三违”、单位有工伤事故的一律取消评比资格。

(3)各种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生产矿井每旬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不少于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5个主要专业,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覆盖所有11个专业;项目部(安装公司)每旬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不少于3个主要专业,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覆盖相关专业。

(5)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奖励标准
样板头、面、运输一条线奖励1万元/个,管理职能科室获组织奖1万元/个。

优秀托管矿井(项目部)奖励2万元。

公司生产技术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次组织奖5000元。

代表公司承担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举办的现场会或大型检查,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给予1万元嘉奖。

对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给予一定组织奖励。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
1.考核期内发生重伤及以上的事故、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在公司、业主及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检查中,因安全质量问题勒令停产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取消奖励。

2.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通防等专业检查得分在70分以下,一律停止生产、摘除安全运行许可证,进行责任追究,每次对矿井(项目部)罚款10000元;专业得分低于80分的,每次对矿井(项目部)罚款3000元。

3.凡被停头停面、摘除运行许可证的区队扣除当月安全风险台阶收入,对区队管理人员处罚5000元,对管理科室处罚2000元,对矿井(项目部)党政主管及分管专业的领导处罚1000元/人。

4.在上级部门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时,不达标专业,对专业分管领导罚款5000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3000元,对矿井(项目部)管理职能科室罚款10000元;对专业连续不达标的单位分管领导撤职,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降级使用。

本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自2016年7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权
归公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