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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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气象服务

公共气象服务

三、公共气象服务—专业、专项工程气象服务
风能和太阳资源评估和预报服务 风能资源详查
为风电规划、风电场选址提供气候资 源评估服务: 千万千瓦风电基地:8个 地方政府风电规划:66项 风电场选址:300多个
效益
2011年风电气 象服务效益评 估显示,我国 风电行业气象 服务总体贡献 率为1.85%, 气象服务效益 值约为8.85亿 元。

服务行业:农业、水利、航空、海洋、交通、电力、城建、林业、工矿、能源、环保、 保险、旅游盐业,储运,卫生、体育等

面向农业和林业生产、农田建设和林业资源保护等,开展的农业气象服务。

面向大江大河、湖泊水库,提供重点流域面雨量和汇流、重点江河冰情、凌汛
监测和预报服务,以及重点城市的积涝预报和地表水资源定期评估分析等服务。
一样,具有公益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基本特征。

非竞争性:一个消费者对一种公共产品的消费不影响其他消费者对该产品的消费 和使用

非排他性:公众的任何一员都不能被排除在对该公共产品的消费之外,都可以享 受这种产品。

公共气象服务在保持气象服务公益性这一基本属性的同时,也表现出部分非公益性的 特点。
一、公共气象服务内涵
三、公共气象服务—决策气象服务

产品:《重要气象报告》、《气象信息专报》、《天气要情》、
《重要气象信息》、《天气实况》、各类预警信息、《天气快
报》……

平台 :MESIS(气象服务信息系统),建立数据环境统一、数据分 析算法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产品标准规范统一的体系架构,支持 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决策气象服务一体化应用。





公众生活
行业安全生产

2023年气象服务工作总结

2023年气象服务工作总结

2023年气象服务工作总结2023年气象服务工作总结1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广东省气象现代化年度考核评价和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组织的“政府公共服务公众评价”均名列全省第一。

一、重创新、提质量,气象服务民生成效再上新台阶(一)着力做好各项气象保障服务,防灾减灾效益显著。

面对“入汛早、雨量多、雨强大、初台早、台风多”复杂天气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带来的严峻防灾形势,提前部署、靠前服务,报送气象信息快报79期,发布各类预警266次,圆满完成8个台风、13场大范围暴雨等灾害天气以及春运、文博会等20多项重大活动的保障服务,未发生因气象灾害导致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获得市领导批示11次,常务副市长吕锐锋批示:“气象工作令人满意”。

(二)着力创新公共气象服务,惠民成效显著。

推出“深圳气象伴您一路平安回家”京珠北春运现场气象服务,多方式播报天气和分享路况广受好评,市长许勤批示:“很好,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

创新台风预警信号预发布服务,对涉及停课、停工的台风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提前2小时告知,让全社会早知道、早防御。

推出“点对点”城市积涝风险预报和10个旅游景点及分海域精细化气象监测与风浪预报产品,交通主干道气象预报拓展至泛华南15个省,多方位服务公众安全出行和休闲。

高质量提前完成4项市政府民生实事、11项公共服务白皮书任务,2项民事实事获得“南都街坊口碑top10”金奖,公共服务白皮书完成成效好获得“金秤砣”奖。

气象服务标准化试点成果在地铁、港口、旅游等10多个重点行业的防灾应急中广泛应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中介支撑、社会参与”服务模式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高度认可,顺利通过中期评估,并向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上海市气象局等行业单位介绍经验。

(三)着力解决气象信息“收得快、看得懂、用得上”,取得新突破。

决策气象服务方案

决策气象服务方案
重要气象信息送达
二级服务范围加县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
业务股
编制发布春季气候影响评价
定期20日
文字材料送寄
三级服务范围加县救灾办等
气候资料室
汛期气象服务
预报出现大到暴雨尤其是汛期的首场暴雨
重要天气预报送达
一级服务范围加县防汛办等
业务股
七月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服务方式
服务范围
服务单位
农气周、旬报
农气周报周日、旬报定期逢1
文字材料送寄
二级服务范围
业务股
雨情服务
全县5站以上24小时降水量≥25mm或本站降水量≥25mm
雨量图送达
三级服务范围
业务股
伏旱预警预测及系列化服务
全县连续30日降水偏少50%以上含旱情持续及旱情解除预报
重要气象信息送达
二级服务范围加县水利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等
业务股
汛期气象服务
预报出现大到暴雨尤其是汛期的首场暴雨
农气周、旬报
农气周报周日、旬报定期逢1
文字材料送寄
二级服务范围
业务股
雨情服务
本站降雪量≥5mm
书面送达
三级服务范围
业务股
大风降温预报
出现寒潮天气、24小时降温8℃或出现对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有重要影响的低温天气
重要天气预报送达
二级服务范围
业务股
森林火险监测预测报告
监测到火情或预报高火险等级
电话、传真
重要天气预报送达
一级服务范围加县防汛办等
业务股
八月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服务方式
服务范围
服务单位
农气周、旬报
农气周报周日、旬报定期逢1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6.12.05•【字号】湘价服[2006]16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二○○六年十二月五日湘价服〔2006〕163号)湖南省气象局:你局《关于申请下达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函》收悉。

根据财政部、原国家计委(财综字〔2001〕94号、〔2003〕8号)文件精神,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已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定价目录》规定,为规范气象服务收费行为,减轻涉及建设项目的收费负担,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服务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全省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重新明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省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属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审批权限在省物价局。

全省气象系统技术服务收费一律按规范后的项目和标准(见附表)执行。

今后如需增减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必须按照《湖南省定价目录》规定权限报批。

二、国家财政和专项经费所支持的气象服务不得收费,主要包括: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经济、组织防灾、抗灾提供的气象服务,为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计划、统计部门编制计划、年报提供的气象服务,为国防、军事活动和其他特殊任务提供的天气预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天气预报,其他公开发布的天气、气候公报等。

三、气象有偿服务单位开展有偿技术服务应公布并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频次、质量标准等各项要求;坚持用户自愿、服务有偿原则,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收费规定,禁止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和重复服务、重复收费行为。

提供气象有偿服务需要具备相关资质的,服务单位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方可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气象有偿服务。

《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编制说明

《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编制说明

广东省地方标准《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本标准是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下达2015年广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6〕77号)要求编制的。

本标准属广东省地方标准,由广东省气象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参与编制,广东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102)归口。

二、编制目的和意义编制本标准是为了建立公众为评价主体,兼顾地区之间不同服务需求和服务特色,适合本省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的方法与指标,为各级气象部门开展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提供依据。

三、编制原则本标准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全省统一、兼顾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服务特点;3、与时俱进、适度超前。

四、编制过程1.2016年3月,确定标准起草项目组成员,项目具体研究内容,项目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和任务分工。

2.2016年4月,主要编写成员对标准大纲进行专项研讨。

3.2016年5-8月,开展标准编制调研工作,通过查阅国内外导则、标准、文献,会议研讨等方式,形成标准编制思路,初步确定标准提纲。

4.2016年9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讨论稿),并进行认真研究、修改。

5.2016年11月,草拟了《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初稿。

6.2016年12月,组织讨论会,重点讨论评价指标的制定,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初稿,形成《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稿。

7.2017年3月,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进一步凝练评价指标、评价方式等核心内容,形成《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二稿。

8.2017年4-6月,就重要内容多次组织研究讨论和修改。

9.2017年7月,就标准术语定义、评价指标、统计方式等作进一步讨论,修改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10.2017年8月,项目组经过讨论和修改,形成《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定稿。

气象行业标准

气象行业标准

气象行业标准气象行业标准是指在气象科学和气象技术领域中,为了规范和统一相关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这些标准旨在提高气象观测、预报、服务和管理的质量,促进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保障气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首先,气象行业标准涵盖了气象观测和数据处理的规范要求。

在气象观测方面,标准规定了气象观测站点的选址、布设和维护要求,气象观测仪器的选用和校准标准,气象观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存储规范等。

在数据处理方面,标准规定了气象数据的质量控制和评估方法,气象数据的标准化和共享要求,气象数据产品的生成和发布规范等。

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气象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气象预报和服务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

其次,气象行业标准涉及了气象预报和预警的规范要求。

在气象预报方面,标准规定了各类气象要素的预报方法和技术要求,气象预报产品的编制和发布规范,气象预报业务的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等。

在气象预警方面,标准规定了各类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号标准和发布程序,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和响应要求,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方法等。

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气象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社会公众和各行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气象预警服务。

此外,气象行业标准还包括了气象科研和技术创新的规范要求。

在气象科研方面,标准规定了气象科学研究的伦理规范和学术规范,气象科研项目的立项和执行要求,科研成果的评价和推广规范等。

在技术创新方面,标准规定了气象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应用要求,气象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规范,气象技术服务的质量控制和评估方法等。

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气象科研和技术创新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推动气象事业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总之,气象行业标准是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它规范了气象观测、预报、服务和管理的各个环节,提高了气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了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为社会公众和各行业提供了更加可靠和有效的气象信息和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4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公布日期】1994.08.18【实施日期】1994.08.1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已经1994年7月4日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4年8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工作,准确、及时地制作发布气象预报,开展气候预测,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利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对气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国务院授权的主管全国气象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主管全国气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其他设有气象工作机构的部门,依照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气象工作,并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对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全国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布局原则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建设主要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有关事业经费分别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

第五条气象服务属于气象公益服务范围的,应当无偿提供;属于专业气象服务范围的,可以有偿提供。

第六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从事气象探测和气象预报技术的研究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第七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有关气象活动的,须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2.04.28•【文号】国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4.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22年4月28日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懈努力,推动我国气象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对防范气象灾害重大风险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气象服务保障的需求越来越多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面向人民生产生活、面向世界科技前沿,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气象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可控,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气象局工作制度

气象局工作制度

职责与权限
01
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 气象业务活动的组织实施。
02
气象局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
的气象工作。
气象局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气象科技服
03
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01
02
03
04
05
气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 公室、业务处、人事处 、计财处等。
总结词
及时、准确、高效
详细描述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是气象局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求做到及 时、准确、高效。通过建立高效的预警信号发布系统,确保预警信号能 够迅速传播到广大民众中,为应急响应和处置争取宝贵时间。
总结词
科学、规范、可行
详细描述
应急响应预案的制定要求科学、规范、可行。依据不同气象 灾害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和协作方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启动预案,高效应 对气象灾害。
03
严格执行气象预报预测会商制度,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合作,确保预报预测的 准确性。
气象服务规范
气象服务工作必须遵循公益性、科学性、及时 性的原则,以满足社会公众和各行各业的需求 为首要任务。
建立完善的气象服务体系,开展面向不同行业 和领域的气象服务,加强气象服务的针对性、 专业性和精细化。
严格执行气象服务报告制度,对重大灾害性天 气、重要社会活动和重大工程提供及时准确的 气象服务保障。
明确管理责任
气象设施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设备正常 运行和及时维护。
建立档案
对气象设施设备进行分类归档,记录设备的型号 、规格、使用状态等信息。
定期检查
定期对气象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 好状态。

提升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最新文档资料

提升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最新文档资料

提升公共气象服务水平, 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气象事业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至十二五期间,中国气象事业要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气象事业现代化体系,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从气象大国向气象强国的跨越,推动气象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和保障。

1.公共气象服务发展目标新一代气象服务体系的总体战略目标是:以气象基本业务系统为主要依托,以资料与信息共享为主要特征,实现服务手段现代化、服务产品专业化、服务队伍专职化、服务管理规范化。

中国现代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提高气象信息覆盖面、提高气象服务满意度、提高气象服务效益。

公众气象服务是通过各种媒体为社会公众提供的气象服务。

公众气象服务的对象是社会, 是广大社会公众。

公众气象服务是 重要措施, 是公益性气象服务的重要体现。

公众气象服务一方面 要从规范公众的防灾减灾行为着手, 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 识,使全社会在气象灾害到来之际都能采取自觉、科学、规范的 防灾避灾行动;另一方面,要从提高全民生活水平着手,制作更 加贴切人民生活和实际的气象服务产品。

建设现代气象业务体 系,最根本的就是提升气象业务水平、 科技实力和全面服务能力, 巩固和加强气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为经济社会 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为人民福祉安康提供服务。

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以增 强气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福祉服务能力为核心, 我国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需求为目标, 完善公共气象 服务业务系统、 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和综合气象观测业务 系统;提供气象信息、防御气象灾害、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发利用 气候资源;做好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

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 增加公共气象服务产 品、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质量上。

我国公众气象服务效益的评估

我国公众气象服务效益的评估

1目前我 国公众气 象服 务效益评估的现状 随着我 国灾害性 天气 的增多 ,如果及时准确 的把 天气 预报 传到 公众 手 中,是做好 公众气象服 务工 作的关键 [ 1 】 。在我 国 目 前开展 的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工作 中 ,不仅涉及到旅游 、电力 等 多个行业 ,而且在全 国的多个省 区市也都进行 了行业气象服务 效益评估 工作 ,用科学可靠 的方法 改善气象服务工作 ,采用 网 络 问卷满 意度调查以及 电话访 问等 多种 方式 ,对所获得 的数据 进行统计 分析 ,以提 高我 国公共气象 服务的水平 圆。在公众气
我国公众气象服务效益的评估 魏荣源。吴晓芳 ,欧阳再根
我 国公 众 气 象服 务效 益 的评 估
魏 荣 源 ,吴 晓 芳 2 ,欧 阳再根 。
( 1 . 福 建省三明市气 象局 ,福建 三明 3 6 5 0 0 0 ;2福建省清流县气 象局 ,福建 清流 3 6 3 0 0 0 ; 3 . 福 建省漳州市气象局 ,福建 漳 州 3 6 3 0 0 0 )
随着 我国 中极端气候现象 的产 生 , 气 象部 门的公众气象服 务工作也越来越受 到人 们的重视 ,而公众气象 服务 不仅 可以保 护人 民生活安全 , 还 可以为我 国的经济建设提供各种气象信息 , 以确保企业经济通 过气象信息规避不必要 的经 济风险 ,对公众 气象服务效益进行评估 , 可以为气象部 门决策带来更 多的依据 。 以下就来介绍实际工作 中公 众气 象服务效益评估 的实施方法 。 在我 国的公众 气象服务效益评估 中 ,应该 建立 好的评估思 参考文献 路 ,对不易量化 的进行定 性评估 ,对易量化 的进行 定量评估 , [ 1 ] 董 学士 . 基于 G I S流域气象服务效 益评估 方法的研究 [ D 1 . 江苏 :南 在阶段性 、临 时性 的项 目服务 中坚持 以规范化 、人性化 的思路 京信息工程大 学,2 0 1 l( 2 5). 进行效益评估 方案 。 首先应该建设好 国家效 益评估体系与标准 , 【 2 ] 管 叶莉 . 基于条 件价 值法的公众气象服务 效益评 估研究 【 D 】 . 江苏: 并形成专 门的机构来负责公众气象 服务效益评估工作 ;其次就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 0 1 2( 1 3 ) . 是采取规 范化的效益评估业务 流程 ,提高效益评估业务系统 的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24.01.15•【文号】气发〔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其他规定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气发〔2024〕11号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为加快构建支撑保障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气象标准化对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的基础性、引领性、保障性作用,中国气象局组织制定了《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现予以印发。

中国气象局2024年1月15日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支撑保障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气象标准实施应用和制度属性,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加强重点领域重大方向优质标准供给,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充分发挥气象标准化对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的基础性、引领性、保障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观念。

服务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内外协同、齐抓共管、统筹协调,加强气象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和系统谋划,实现业务、服务和管理领域标准之间关联衔接,形成覆盖全面、协调配套、功能互补的标准体系。

坚持需求导向。

聚焦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战略定位,对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战略任务,动态调整优化标准体系,突出重点优先发展方向,明确关键急需标准。

气象服务标准化流程

气象服务标准化流程

气象服务标准化流程是指将气象服务的各个环节标准化,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气象服务标准化流程:
1. 需求分析:
与客户沟通,了解他们的气象服务需求,包括所需气象信息的内容、时间范围、空间范围、精度要求等。

2. 资料收集:
根据需求收集相关的气象资料,包括历史气象数据、实时气象数据、卫星和雷达图像等。

3. 气象预报制作:
利用气象模型和算法,结合收集到的气象资料,制作气象预报产品。

包括温度、降水、风速、湿度等气象要素的预报。

4. 质量控制:
对制作的气象预报产品进行质量控制,确保预报的准确性。

采用人工审核和自动校验相结合的方式,检查预报产品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5. 预报产品发布:
将经过质量控制的气象预报产品通过各种渠道发布给客户,如网站、手机应用、短信等。

6. 服务反馈:
收集客户对气象服务的反馈意见,包括预报准确性、服务时效性、用户体验等方面。

7. 服务改进:
根据客户反馈和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气象服务流程和预报模型,提高服务质量。

8. 定期评估:
定期对气象服务流程进行评估,包括服务效率、客户满意度、预报准确性等方面。

以此为基础,调整和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气象服务持续改进和提升。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气象行业中的信息服务管理,提高气象信息的
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从气象信息服务管理的重要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气象信息服务管理的重要性
气象信息是指天气、气候和其他大气现象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准确的气象信
息可以为公众生活、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提供重要参考,因此气象信息服务管理至关重要。

二、相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受到《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

《气象法》规定了气象信息服务的范围、内容、提供对象和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了气象信息服务的规范和有序运行。

三、管理制度
要加强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不可或缺的。

可以从以下几个
方面入手:
1. 提高数据质量
建立数据监测和核查机制,确保气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加强服务监管
建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对气象信息服务提供商进行评估,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

3. 加大信息安全保障力度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泄露和篡改,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

四、未来发展方向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气象信息服务也将迎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未来,
我们可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升气象信息服务的智能化和个性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

结语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规范气象信息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气象行业各方共同努力,为我国气象信息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发展,培育气象信息服务市场,规范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和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是指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利用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开展面向用户需求的信息服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依法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支持与气象信息服务有关的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气象信息产业发展。

第六条气象信息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统计与公示制度。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向其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实行前成立的,应当自实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备案;本办法实行后成立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备案。

第八条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主要技术人员信息;(四)信息服务提供方式和范围说明。

第九条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使用合法渠道获得的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二)建立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三)遵守气象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十条鼓励建立气象信息服务行业组织。

中国气象局关于发布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研制指南(2023公众版)的公告

中国气象局关于发布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研制指南(2023公众版)的公告

中国气象局关于发布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研制指南(2023公众版)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23.09.27•【文号】中国气象局公告〔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9.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其他规定正文中国气象局公告〔2023〕4号关于发布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研制指南(2023公众版)的公告为深入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和《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加强高质量气象数据产品研制,提升气象数据应用能力,调动和激励气象部门外部各方力量,围绕中国气象现代化建设发展需求,共同打造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体系,现发布《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研制指南(2023公众版)》,请社会各界参照开展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的研制。

特此公告。

中国气象局2023年9月27日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研制指南(2023公众版)一、目的意义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和《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加强高质量气象数据产品研制,提升气象数据应用能力,借助气象部门外部各方面力量,围绕中国气象现代化建设发展需求,同心协力、共建共创、共享共用,共同打造覆盖全球、要素完备、规范标准的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体系。

二、研制范畴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是指利用特定算法、方案对观测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形成的,采用公开标准格式,可重复使用并具有潜在经济社会价值的高质量数据产品。

能够满足气象业务发展新需求,显著提升业务质量和效益;促进政府部门、社会在减灾、增效中创新应用,降低公共成本,普惠经济社会发展。

三、适用范围各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学会、企业事业单位等,可依据本指南开展或者联合开展产品研制,满足需求的,可以向中国气象局提出产品准入申请。

中国气象局按照《气象数据产品业务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要求,组织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专家库专家进行准入评审。

四、主要研制方向(一)社会化观测数据产品主要包括支撑气象服务能力提升所需的社会化地基观测数据产品,支撑天气实况准确性所需的社会化图形和视频及其识别数据产品,支撑数值预报能力提升所需的社会化低轨卫星观测数据产品。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20)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20)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20.03.24•【文号】中国气象局令第35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发展,培育气象信息服务市场,规范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和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是指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利用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开展面向用户需求的信息服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依法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支持与气象信息服务有关的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气象信息产业发展。

第六条气象信息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统计与公示制度。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向其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实行前成立的,应当自实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备案;本办法实行后成立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备案。

第八条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二)主要技术人员信息;(三)信息服务提供方式和范围说明。

决策气象服务方案

决策气象服务方案
重要天气预报送达
二级服务范围
业务股
暴雪天气预报
预报全县将出现暴雪天气
重要天气预报送达
二级服务范围
业务股
森林火险监测预测报告
监测到火情或预报高火险等级
电话、传真
二级服务范围加县林业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等
业务股
春季天气趋势展望
定期25日
文字材料送达
三级服务范围
业务股
三月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服务方式
服务范围
服务单位
在中国由于各个行业发展都相对不够成熟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这使得文案的概念常常被错误引用员常常需要和策划人员设计人员配合工作且策划人员也需要撰一些方案这使得很多人误认为文案和策划就是一回事甚至常常把策划与文案的工作会混淆在一起这也和发源于中国的策划学发展不够成熟有广告文案广告文案很多企业中都有了的专职的文案人员只有当需要搞一些大型推广活动做商业策划案可行性分析报告等需求量大的项目时才需要对外寻求合作
定期20日
文字材料送寄
三级服务范围加县救灾办等
气候资料室
“三秋”气象服务
9月上中旬秋收
重要气象信息送达
三级服务范围
业务股
“国庆”公众假期气象服务
假日前第二个工作日
节日天气预报送达
三级服务范围
业务股
十月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服务方式
服务范围
服务单位
农气周、旬报
农气周报周日、旬报定期逢1
文字材料送寄
二级服务范围
服务方式
服务范围
服务单位
春运专题气象服务
春运每日、
文字材料送寄、传真
三级服务范围加县春运办等
业务股
农气周、旬报

气象预报传播质量评价管理办法 .doc

气象预报传播质量评价管理办法 .doc

气象预报传播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气象预报传播质量管理,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服务水平的提升,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和气象行业标准《气象预报传播质量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气象预报传播质量信息的采集、评价、公示和公开发布等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是质量评价组织管理机构。

国务院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全国的气象预报传播质量评价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预报传播质量评价工作。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气象预报传播质量评价数据的采集、分析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评价对象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气象预报传播服务的气象信息服务单位。

每次评价时随机抽取评价对象。

第五条评价周期每年开展1次气象预报传播质量评价。

第六条评价结果公示评价结果应在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主管机构官网上予以公示,并标注开展质量评价的机构名称。

第七条异议处理社会公众或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对公示的质量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质量评价组织管理机构提出异议申请。

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责成质量评价机构完成核查和修改,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评价结果公开发布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定期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基本信息、评价内容和评价结果等进行公示。

第九条评价结果应用气象预报传播质量评价等级将作为气象信息服务单位信用评价的部分内容进行应用,相应的管理也统一纳入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信用管理。

第十条监督管理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气象标准实施应用情况报告

气象标准实施应用情况报告

气象标准实施应用情况报告一、引言气象标准作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规范性文件,对气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报告旨在全面了解气象标准的实施应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促进气象工作的规范发展和提升气象服务质量。

二、气象标准的定义与重要性气象标准是根据气象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国家或行业的具体情况,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是对气象工作中的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规范要求和评价标准。

气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气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气象服务水平,推动气象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气象标准的实施情况1. 气象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我国气象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一直是气象行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了大量涉及气象领域的标准,内容涉及气象观测、预报、预警、气象设备、气候服务等方面。

一些标准存在制定滞后、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需要加强对标准的动态跟踪和定期修订。

2. 气象标准的宣传培训气象标准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而宣传培训是保障气象标准实施的重要环节。

目前,各级气象部门在气象标准宣传培训方面的投入力度已经在不断增加,但仍存在一些基层单位和人员对气象标准的不了解和不重视的情况,需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气象工作者的标准意识和执行力。

3. 气象标准的执行情况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气象单位和个人对气象标准的执行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的情况。

在气象观测、数据处理、预报发布等环节中,存在一些规范不一致、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影响了气象服务质量和可信度。

四、存在的问题1. 气象标准的制定滞后、更新不及时,难以适应气象工作的新需求;2. 气象标准宣传培训力度不足,影响了气象工作者对标准的理解和执行;3. 气象标准的执行存在一些不规范、不严谨的情况,影响了气象服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改进措施1. 加强气象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力度,根据实际需求及时更新和完善标准体系;2. 加大气象标准的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各级气象部门对标准进行系统培训,提高气象工作者的标准意识和执行力;3. 强化气象标准的执行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气象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执行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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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标准《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是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下达2015年广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6〕77号)要求编制的。

本标准属广东省地方标准,由广东省气象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参与编制,广东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102)归口。

二、编制目的和意义
编制本标准是为了建立公众为评价主体,兼顾地区之间不同服务需求和服
务特色,适合本省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的方法与指标,为各级气象部门开展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提供依据。

三、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全省统一、兼顾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服务特点;
3、与时俱进、适度超前。

四、编制过程
1.2016年3月,确定标准起草项目组成员,项目具体研究内容,项目工作计划、
时间安排和任务分工。

2.2016年4月,主要编写成员对标准大纲进行专项研讨。

3.2016年5-8月,开展标准编制调研工作,通过查阅国内外导则、标准、文献,
会议研讨等方式,形成标准编制思路,初步确定标准提纲。

4.2016年9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
(讨论稿),并进行认真研究、修改。

5.2016年11月,草拟了《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初稿。

6.2016年12月,组织讨论会,重点讨论评价指标的制定,根据专家意见进一
步修改初稿,形成《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稿。

7.2017年3月,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进一步凝练评价指标、评价方式等核
心内容,形成《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二稿。

8.2017年4-6月,就重要内容多次组织研究讨论和修改。

9.2017年7月,就标准术语定义、评价指标、统计方式等作进一步讨论,修改
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10.2017年8月,项目组经过讨论和修改,形成《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定稿。

11.2017年8月22日-9月15日,开展标准征求意见工作。

标准编写组在全省
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特别是面向省市县各级气象服务业务单位,全省21个地市的服务专家、业务骨干,气象标委会专家,以及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华南农业大学等有关单位的专
家征求意见。

共收到57条意见和建议。

12.2017年9月16-10月27日,处理反馈意见,咨询相关专家,对标准进一步
修改。

13.2017年10月30日,形成送审稿并送审。

14.2018年7月20日,标准审定。

省质监局在广州组织召开标准审定会。

来自
广东省气象台、广东省气候中心、广东省气象标准化委员会、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省行政管理学会、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州数鹏通科技有限公司等单
位的专家对本标准进行审定,同意标准通过审定,并对标准提出了以下修改
意见:(1)调整部分术语的表述与英文翻译;(2)补充相关的引用文件;
(3)调整评价内容和评价原则的次序;(4)修改评价方式的表述;(5)修改评价指标内容的用语;(6)增加指标的分级说明和评分标准;(7)简化公式;(8)增加专家咨询和样本验证。

15.2018年8月9日,根据审定会专家意见修改后,召开专家会,邀请来自广东
省气象台、广东省气候中心、广东省气象标准化委员会的专家进一步审定。

修改意见包括:(1)进一步统一和精简用语;(2)修改指标内容、说明与指标等级表;(3)调整部分条文的次序。

16.2018年8月10-20日,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形成报批稿。

17.2018年8月22-23日,开展样本验证。

根据本标准规定的指标和方法,设置
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页面(见图1),在广东应急气象网首页放置(见图2),请网友对近期气象预报服务质量进行打分。

共收到便利程度、实用程
度和及时程度的样本各12个,得分情况:便利程度 4.42分、实用程度 4.33分、及时程度 4.42分,气象预报服务评价及总体评分得分为: 4.39分。

经测试,评价流程顺畅,通过验证。

图1 评价页面
图2 在公众气象网站放置评价页面
五、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表1 起草小组成员
姓名工作单位主要工作
高权恩广东省气象公共服务中心项目牵头
庞子琴广东省气象公共服务中心文稿编写,方案设计
王娟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参与研讨、文稿修改
贾子冰广东省气象公共服务中心参与方案设计、文稿讨论
胡葳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参与研讨
黄美玲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参与研讨
六、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

1.关于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以下情况:对当地影响较大的天气过程、公众密切关注时段、气象部门指定时段的气象服务质量评价”。

这几种情况涵盖了公众气象服务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2.关于术语和定义
参考《气象服务分类术语》、《气象信息服务基础术语》、《公众气象预报
发布与传播规范》等标准的相关术语。

术语明确了本标准所指的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评价,是包含对天气实况、气象预报、气象预警的服务质量评价。

3.关于评价原则
本标准第4章规定了评价原则,核心思路是针对公众气象服务的质量进行
评价,着重于“服务”而非“实况、预报、预警”。

——客观公正。

——及时高效。

某一天气过程或阶段性的气象服务应及时开展评价。

相对以往的一年评价一次,更有利于及时收集公众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不同阶段服务水平,以便及时改进服务;
——便于公众参与。

评价方式方法应简便易行,降低公众参与的门槛,尽可能多的收集评价样本。

4.关于评价内容
本标准第5章明确了评价内容,与术语“公众气象服务”相对应。

并规定:
开展评价时,组织评价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天气实况服务、气象预报服务和气象预警服务的其中一个或多个项目。

5.关于评价方式
考虑到让公众更加便利、及时地参与到气象服务评价中,采用在线评价、线下调查方法。

6.关于评价方法
1)评价指标与分级
气象服务涉及多种渠道,本标准没有对每一个渠道作出要求。

一方面是各地的服务需求与服务特色不尽相同,另一方面是随着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服务渠道变化较大。

为了尽可能兼顾地区之间不同的服务特色,使得评价结果可比,在公众对气象服务的感知和体验方面设置评价指标,尽可能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前瞻性。

通过指标内容进一步解释指标的含义。

对应每一项评价内容分别设立“便利程度、实用程度和及时程度”三项评价指标,并按照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五个等级进行评价。

三个
指标含义为:
——便利程度。

获取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公众气象服务是否方便。

——实用程度。

公众气象服务内容是否易懂,是否包含相应的指引、提醒等。

——及时程度。

公众气象服务信息更新是否快速高效。

公众可选择评价其中一项或多项指标。

2)评分统计
规定了单项指标评分、综合评分和总体评分的统计公式。

7.关于评价结果
规定了评价报告的格式并给出参考。

公众参与评价后,结果可向公众公开,
规定了公开的内容并给出参考。

七、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
协调性
本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九、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建议由广东省气象局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全省公众气象服务业务部门进行宣
贯和应用。

标准编制小组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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