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教案(奴隶制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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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讲义(全)

中国法制史讲义(全)

导论第一编上古部分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第二章主要立法活动第三章刑事法律制度第四章民事法律制度第五章司法制度第二编中古部分第六章主要立法活动第七章刑事法律制度第八章民事法律制度第九章职官制度第十章经济法律制度第十一章司法、监察制度第三编近代部分第十二章清末变法修律第十三章宪政与宪法第十四章行政法律制度第十五章民商法律制度第十六章刑事法律制度第十七章司法制度总复习导论一研究对象(是什么)(一)《中国法制史》研究对象是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

1、“中国历史”指我国的从法律产生时起到新中国成立时止的一段历史时期。

分为上古、中古、近代三大时期。

2、法制史只研究“法律制度”,而不包括军制、田制、服制或考试制度。

3、具体包括法律的起源、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性质、内容、特点及其规律性。

(二)中国法制的历史发展线索1、三大时期➢上古三代即夏商周和春秋时期---中国法制开始形成时期➢战国与中古即自秦至清的封建社会---中国法制发展与成熟时期➢近代即自1840年鸦片战争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近代法制2、两次转折➢春秋战国➢清末3、六种类型➢奴隶制法制➢封建制法制(地主阶级)➢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制(清末、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农民政权法制(太平天国)➢南京临时政府之资产阶级法制➢新民主主义法制[注意] a. 此六种类型基本表现中国法制随历史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过程.b. 对各种类型不宜简单以“好坏”做出评价,应了解当时必然性.c. 历史不容割断。

中国历史是五大文明中从不间断的唯一一个。

中国法制不同类型一脉相承,不应割断。

新中国成立时,将国民党之《六法全书》全盘否定等行动已被历史证明是错误的。

当时的法学研究成果或研究方法(如习惯调查)至今仍值得学习。

(三)中国传统法制重要特征➢礼法结合➢阶级性(不平等)➢家族本位的伦理法制➢制定法与判例法结合➢无讼是求二学习《法制史》的意义(为什么)(一)一般意义的“读史”之意义1、培根名言: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道德使人高尚,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中国法制史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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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教案一、教学目标1. 了解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及其特点。

2. 掌握中国古代各个时期的主要法律制度及其代表人物。

3. 分析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影响和启示。

二、教学内容1.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起源与发展2. 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3.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变革4. 秦汉时期的法律制度5.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及其特点。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法律案例,深入理解古代法律制度。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各个时期的法律制度,促进学生思考。

四、教学准备1. 教材: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相关教材。

2. 课件:制作精美课件,展示古代法律制度图片及文献资料。

3. 参考资料:提供相关学术论文、书籍,便于学生深入研究。

五、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考察学生课堂参与度、提问回答等情况。

2. 期中考试:设置相关试题,测试学生对古代法律制度的掌握程度。

六、教学内容6. 隋唐宋元时期的法律制度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特点唐朝的《唐律疏议》及其影响宋元时期的法律制度变革7. 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明朝的法律制度及其改革清朝的法律制度及其特点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八、教学内容8. 清末民初的法律制度变革清末修律运动及其影响民初的法律制度及其特点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探索九、教学内容9. 民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抗日战争时期的法律制度解放区的法律制度十、教学内容10. 现代法律制度的继承与发展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以来的法律制度改革现代法律制度对古代法律制度的继承与发展七、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隋唐宋元时期、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及其特点。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法律案例,深入理解古代法律制度。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各个时期的法律制度,促进学生思考。

九、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清末民初的法律制度变革、民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法律案例,深入理解古代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课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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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与案 例结合阶 段
自宋代以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法律开始向法 律技术的完备方向发展,即在审判具体案件是如何实现司 法操作与法律指导思想上的结合。案件成例作为一种法律 形式得到很大发展,例与律开始相互结合。明、清两代王 朝的法律制度是这一发展趋势的典型代表。
近代法律 清末,西方社会制度冲击东方文明,中国古代社会制度开 (清末、 始解体。传统法律制度在清末变法修律后也宣告消亡,中 中华民国) 国开始步入法律近代化的新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法律
第二章
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西周法律内容 三、西周司法制度 四、案例选编
一、立法概况
(一)“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
明德 慎罚
明德
加强自我克 制,实行德 治;敬民、
保民
慎罚
区别对待,罪 止一身
(二)制礼作刑的立法活动
1.制定周礼 2.编订刑书
(三)法律形式及礼刑关系
1.主要法律形式——习惯法、王命、殷彝 2.礼与刑的关系——“出于礼,入于刑”
刑罚体 系
《禹刑》
“大辟二百,膑辟三 百,宫辟五百,劓、 墨各千”
《汤刑》 墨、劓、刖、宫、大辟
二、夏商法律制度
刑罚适 用制度


“与其杀不辜,宁失不 “殷罚有伦”、“义
经”
刑义杀”
主要罪 名
司法制 度 监狱制 度
不孝、不用命及昏、墨、不孝、不用命、“乱
贼等
政”、“疑众”、
“官刑”
行政、军事、司法不分 内服与外服、“神判”
2.主要刑罚种类
五刑、赎刑、劳役刑、拘役刑
3.主要罪名
违抗王命罪、不孝不友罪、 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群饮罪

《中国法制史》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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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法律实践: 清代法律制度的发
展和特点,包括 《大清律例》的编 纂和司法制度的改 革。同时,可以介 绍一些具有代表性 的案例,如“海瑞
罢官案”等。
添加标题
第七章
近代法制的转型与变 革
近代法制的转型背景与原因
西方列强的侵略与民族危 机
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经 济转型
西方民主思想的传播与启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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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期三 的国
法至
制隋



法 制




的宋 法元
制明



目录

法夏 制商





制秦 汉





型近 与代
变法
革制



总 结



第一章
添加章节标题
第二章
法制史概述
法制史的定义和意义
● 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过程 ● 法制史的研究对象是历史上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法律制度 ● 法制史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资料、考古发现、口述传统等多种手段 法制史的意义
科技的发展,数字化和信息化将成为中国法制史发展的重要趋势。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 容可以根据您的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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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皇权:秦汉时期的法律思想均以维护皇权为核心,强调君主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

《中国法律史》本科生教学大纲

《中国法律史》本科生教学大纲

《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一、课程目的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比较系统全面地了解中国法的文化历史背景、特质、发展规律,为深化法学理论和部门法的研究提供法史基础,并尽可能地思考中国法的现状与其历史传统之间的承传扬弃关系,探寻中国法走向近代化过程的得与失。

要求同学们在学习中,注意比较各朝法律的发展变化(异同),归纳出其中典型性、共通性、规律性的原理和知识,提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参考书(可在将来有需要时再查看):1、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

2、戴炎辉/仁井田陞/郭建(浙大版)/范忠信/邓建鹏/杨一凡/张晋藩/曾宪义等的《中国法制史》。

4、武树臣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

5、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律史》,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年出版。

6、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7、刘俊文《唐律疏议笺解》,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

8、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8卷·法律制度,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

9、高道蕴等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0、俞荣根《儒家法思想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1、范忠信《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2、黄源盛《汉唐法制与儒家传统》,台湾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9年版。

13、滋贺秀三主编《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林剑鸣等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4、寺田浩明《权利与冤抑》,王亚新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5、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原理》,张建国、李力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6、沈家本《历代刑罚考》,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

17、薛允升《唐明律合编》,怀效锋点校,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18、《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巴蜀书社1999年版。

中国法制史(第五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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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代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与审判活动 说起司法审判,中国古代传说中影响最大 的就是所谓“神兽断狱”说。 据考,商代甲骨文中有“御廌”一词,即 为一职官名,是司法官吏。此外,商王掌握最 高审判权,主持占卜的卜者也参加审判。 (二)监狱 《史记· 殷本纪》记载:“纣囚西伯(即周文 王)羑里。”“羑里”即“牖里”,本指监狱的 小天窗,后来成为监狱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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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商纣王炮格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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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代的民事、婚姻、继承制度
(一)民事法律制度 关于商代的土地所有权,一般认为,从法律上讲是 为王所有,不存在土地私有制。关于商代的土地所有 权,一般认为,从法律上讲是为王所有,不存在土地 私有制。 (二)婚姻制度 商代的贵族实际上实行一夫多妻制度。 (三)继承制度 在古代,政治身份的继承意义远远超过了财产的继 承。一般认为,商代初期,王位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 死子继并行,但以前者为主要原则。商代末期,父死 子继基本上代替了兄死弟及,但也出现了嫡长子继承 的现象。这一制度影响到西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成。
一、“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思想的产生及其影响
在商代达到顶峰的神权法思想,被西 周统治者继承发展,并发生了重大的变 化。 以周公等为代表的西周奴隶主贵族, 总结并吸取了夏代、商代灭亡的教训, 提出了“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 “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治国 方略运用于法制方面就是要求“明德慎 罚”。
第三节 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
一、西周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
西周的刑罚体系即《吕刑》的“五 刑”、“五罚”、“五过”。 “五刑”即墨、劓、刖、宫、大辟。 “五罚”,即赎刑。如以“五刑”定 罪量刑有疑问时,就罚罪犯出铜赎罪。 分为五等 。 “五过”,即赦免。以“五罚”惩处 仍有疑问者,又是过失犯罪,因此可以 赦免。

中国法制史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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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制度
(一)立法思想 确立了以“天命观”为核心的“天讨 有罚”、“恭行天之罚”等奉天罚罪的立 法思想 (二)法律形式 1、习惯法 2、王命(誓、命) 3、制定法
(三)主要法令
1、《甘誓》 最早的军令 2、《禹刑》 《左传 · 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 作禹刑。” 《尚书大传》:“夏刑三千条。” 《周礼 · 秋官 · 司法》:“大辟二百,膑 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
(2) 尧舜时代说。
《尚书· 吕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 《竹书纪年》:帝舜三年,命咎陶造律。
(3)黄帝时代说。
《商召书· 画策》:神农既没,以疆胜弱.以众暴寡。故黄帝作为召臣上 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
2、法起源于商代(二三十年代)
程树德著《中国法制史》说:“殷时有法律,已无可疑。” 杨鸿烈著《中国法律发达史》说:“中国法律起源于殷代。”
2、刑罚制度
(1)五刑 墨、劓、剕、宫、大辟 (2)五罚 墨,百锾;劓,二百锾;刖,五 百锾;宫,六百锾;大辟,千锾。 (3)鞭、扑、流、赎 (4)圜土之制 (5)嘉石之制
3、主要罪名
(1)不孝不友 《尚书 · 康 诰》 : “元 恶 大憝 , 鈏惟 不 孝不 友。” (2)寇攘奸宄 《尚书 · 康诰》:“凡民自得罪,寇攘奸宄。” (3)杀越人于货 《尚书 · 康诰》:“寇攘奸宄,杀越人于货。” (4)群饮 《尚书 · 康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 归周,予其杀。”
二、法律内容
(一)行政法律制度 1、王位世袭制 2、行政体制 九州设“牧”、军队设“六卿”
(二)刑事法律制度
1、刑法原则 《尚书· 大禹漠》:“与其杀不辜, 宁失不经。”
2、刑罚制度

中国法制史课件-PPT课件 共3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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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政策--刑罚世轻世重。
"建邦三典":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 乱国用重典。
五、西周的民法
(一)民事规范:以习惯法为主的民事法律体系。 (二)契约关系:
1、管理机构:司约、质人。 2、买卖契约:质剂(大市以质 小市以剂)。 3、借贷契约:傅别。
(三)婚姻家庭制度:
1、结婚原则: (1)一夫一妻。奴隶主贵族可以纳妾。 (2)同姓不婚。根据之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1、嫡长子继承制。 2、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小宗服从 大宗,诸弟服从长兄)。 3、家族组织与政权组织合一,周王为"天 下共主"。
(四)影响:
宗法制度不仅是西周的基本社会制度,而 且在思想观念和基层组织等方面影响到以后 的封建社会。
二、西周法律思想
(一)以德配天。 1、根据: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2、"德"的要求: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 要求:"实施德教,用刑宽缓"。 (三)影响:西周的法律思想将天命与德治联
(三)商鞅变法的内容:
1、剥夺旧贵族特权,改革基层管理体制 废除了奴 隶主贵族在任官方面的世卿世禄制,地方长官任免 统一由国王掌管。
纳币的标准: 元朝:一品二品:五百贯; 三品:四百贯; 四品五品:三百贯; 六品七品:二百贯; 八品九品:一百二十贯 庶人:上户一百贯,中户五十贯,下户二十贯。
六、西周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体系:周王--大司寇--小 司寇(属 官有掌囚、掌戮、司刑等) --基层官员(士师、乡士、遂士等)。
(二)"禹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三)罪名(昏、墨、贼,杀。不孝) (四)"五刑"(墨、劓、刖、宫、大辟) (五)监狱(圜土、夏台)

中国法制史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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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课程教案
课程名称

中国法制史
教师姓名

所属系所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历层次

函授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制
教学进度计划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备 注
2
绪论
2
第一章中国法制文明的起源与夏商的法律制度
2
第二章两周法律制度
2
第三章秦朝法律制度
2
第四章汉朝法律制度
2
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4
第六章隋唐法律制度
二、学习《中国法律制度史》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三、学习《中国法律制度史》的方法
四、国内外中法史研究的状况
讲授法、讨论法、案例法
讨论、作业和思考:
1.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学习中国法制史有何现实意义?
3.中国法制史的基本发展线索及基本特点是什么?
授课题目:
第一章中国法制文明的起源与夏商法律制度
二、立法概况
1、立法指导思想
2、立法活动与云梦秦简的发现
3、法律形式
三、刑事立法
1、刑名
2、罪名
3、定罪量刑的原则
四、经济立法
1、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
2、关于农业生产管理方面
3、关于官营手工业管理方面
五、司法制度
1、司法机关
2、诉讼制度
讲授法、讨论法、案例法
讨论、作业和思考:
1.简述秦朝立法指导思想。
(三)本章难点
中西法制文明起源的比较。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中国法制文明的起源
一、中国法制文明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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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隋唐的法律制度 第九章 宋元的法律制度 第十章 明清的法律制度 封建社会法律制度的总结 第十一章 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律制度的总结 第十四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的法律 制度


一、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一)研究对象 (二)研究范围 二、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发展概况 清朝前属于史学范畴,清朝开始成为专门学科 三、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 (一)辩证地分析历史,达到“古为今用” (二)通过对比,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的认识 (三)为学好部门法打下基础 四、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方法
第三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
本章知识点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 西周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西周刑法适用原则 西周的婚姻制度 西周的诉讼制度
一、西周的建立和奴隶制的发展 二、立法概况和法律形式 (一)立法概况:作《九刑》,制《吕刑》 (二)法律形式: 1、周礼:周公姬旦损益夏、商两代礼制加上周 族自已的礼制制定了周礼 2、誓,3、诰,4、命,5、遗训 6、殷彞:商朝的某些法律,即在商人集中的地 方准许适用一些不与周朝法律相冲突的 商朝习惯法
三、商朝法律的主要内容 (一)、刑名 “刑名从商” 1、死刑,包括斩(生杀)、戮(死斩)、 炮烙 (即在铜柱上涂油并加热,令有罪者行其 上, 坠炭上烧死)、醢(将罪犯捣成肉 酱)、 脯(将罪犯晒成肉干)。 2、肉刑,包括墨刑(在罪犯面额上刺刻后,染 以墨色)、劓刑(割掉鼻子)、剕刑 (断足)、宫刑(割掉男子生殖器— 去势或破坏女子的生殖机能—幽禁)。 3、徒刑,就是将罪犯拘役使其劳作。这是一种 附加的自由刑。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主讲教师:
主要内容: 1、奴隶社会法制(夏、商、西周、春秋) (1章——4章上) 2、封建社会法制(战国——鸦片战争) (4章下——10章) 3、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制(11章——13章) 4、新民主主义法制(14章)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一、夏朝、商朝(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二)、夏、商法制指导思想(三)、夏、商立法概况(四)、夏、商的主要罪名(一)、西周的法制思想1西汉初年,文帝、景帝时曾宣布废除肉刑,以笞、杖等来代替。

但终汉之世,肉刑并未真正废除。

不过夏、商、周以来的传统五刑制度,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自汉以后,历朝对五刑屡加更定,至北齐,已确定鞭、杖、耐(后为徒)、流、死为五刑。

到隋、唐时期,商周以来的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制度,终于为笞、杖、徒、流、死的五刑制度所代替,直至明、清沿用不改。

通常把商周以来的五刑,称之为“前五刑”、“旧五刑”或“奴隶制五刑”,隋唐以来的五刑,通常称之为“后五刑”、“新五刑”或“封建制五刑。

”(三)、西周的民事法律制度(四)、西周的刑事法律制度(六)、西周的诉讼制度三、东周之春秋时期——(前770-前476)——礼崩乐坏第二章、封建制前期(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一、东周之战国时期——(前475-前221)——以刑(法)治国、明法重刑(一)、战国时期法家的法制思想(二)李悝制《法经》公元前359年,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国实施变法改革,这是战国时期封建法制发展过程中又一次意义重大的法制改革。

二、秦朝——(前221-前206)——严刑峻法(二)、秦朝的立法概况(三)、秦朝的刑事法律制度1、刑法之罪名与刑罚B、刑罚。

种类极为繁多,主要包括8大类:笞刑、徒刑、流放刑、肉刑、死刑、羞辱刑、经济刑、株连刑;其中前5类相当于现代的主刑,后3类相当于现代的附加刑。

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刑罚体系,且刑罚极为残酷,一切都呈现出过渡时期的特征。

(四)、秦朝的司法制度三、两汉(西汉:前202-公元23年,东汉25-220)——“德主刑辅,礼刑并用”(一)、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1)与民休息,宽省刑法。

体现黄老无为而治。

(汉初)2)礼法并用,德主刑辅。

体现儒家思想(汉武帝)汉代法制思想-――萧何受刘邦之命修《九章律》(三)、汉朝的刑事法律制度【西汉文帝、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四、三国两晋(魏晋)南北朝时期——为证明自身统治的“正统”性,礼法结合进一步发展法律形式的变化:(一)、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制指导思想(二)、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概况。

《中国法制史》教案(奴隶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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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稷画像
殷纣王画像
姬发画像
第一节
夏朝法制
一、原始时代无法 由于我国定义法为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 阶级统治的工具,故没有阶级和国家的原始 社会没有法。 同态复仇 血亲复仇 《德拉古法典》与《汉穆拉比法典》 二、古代法产生的条件 • 社会上出现剩余产品和私有制; • 社会上出现根本利益相互对立的阶级; 民与奴隶 • 出现国家。
二、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 1、法的公布否定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法 律制度和“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野蛮 统治秩序,是中国法制的一大进步与发展。 2、刑依法定的局面打开,快速固定了封 建化改革成果,有助于封建制生产关系的产 生和发展。 3、促使法学兴起,并使“法治”、“礼 治”之争拉开了序幕,法治观念登上政治舞 台。 4、为封建制法的发展积累了经验。
七、 夏朝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包括:夏帝、士、理、 大理、州牧 。 (二)监狱制度 监狱称圜土、夏台、钧台。
第二节
商朝法制

一、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天命观 商甲骨文 天罚观 二、商朝法律形式 汤刑、誓、诰、命。



三、商法的主要内容 (一)设官刑强化吏治:三风十衍 巫风(恒午于官、酣歌于室) 淫风(淫于货色、贪美色、游畸等) 乱风(悔圣言、逆忠直、拒忠柬、远耄德、比顽童等) (二)刑法方面:罪名增加,五刑酷滥 新增罪名如:舍弃穑事、不从誓言、弃 灰于公道、不恭等。刑罚包括:墨、劓、宫、 刖、大辟。 死刑有:火焚、沉水、活埋、砍头、杀 人沥血、孥戮、劓殓、醢、脯、剖心 、炮烙、 斫胫、刳、剔等。
尧舜禅让浮图



黄帝生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 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句(音 够)望,句望生桥牛,桥牛生瞽(音 鼓)叟(音擞),瞽叟生重(音虫) 华,重华者,帝舜也。 帝舜荐禹于天,授禹。禹名文命, 禹之父曰鲧,鲧之父曰帝颛顼,颛顼 之父曰帝昌意,昌意之父曰黄帝。 帝禹举皋陶荐之,而皋陶卒,故 以天下授益(皋陶之子),益让帝禹 之子启,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 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去益而朝启, 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

3奴隶制法1

3奴隶制法1

四、中国奴隶社会的宗法制度
(一)宗法制度的概念 宗法制度是在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家长制基础上演 变而来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统治为 核心的综合性的社会制度。 (二)宗法制度的内容 1、宗法分封制度 2、宗法家族制度 3、宗法继承制度——嫡长子继承制:“立嫡以长不 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第二节 奴隶制法的产生与发展线索
一 、中国奴隶制法的产生: (一)中国法律产生前的过渡形态 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 1 、开始创制“规范” 2 、确认处罚习惯 作教刑,金作赎刑

象以典刑
流宥五刑,鞭作宫刑,扑
3、设置“士”职,创立监狱
(二)夏朝的法制——中国古代法的起源
夏朝的奴隶制法制直接渊源于原始习俗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礼源于祭祀”说 “礼”作为我国奴隶制法制的组成部分,主要 是调整奴隶制贵族内部等级名分关系的行 为规范,其中包含有道德成分,主要是习惯法 最初的“礼”是一种盛玉的器皿—祭祀时的 礼仪规范—生活规范—习惯法
• 第五,从价值取向与法律文化上看,中国古代奴隶制 法律特别注重按身份等级关系来确定权利与义务,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就是明显的体现。在法 律精神上,特别强调个人义务的履行,由此而产生了 以义务为本位、以刑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化。 古罗马法则体现了平等的权利观念,从而形成了以 个人权利的取得、保障和普遍实现为主要内容的权利 本位法律文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就是由 古罗马法学家首先提出的。“法是公正善良之术”
三、中国奴隶社会的阶级关系
在原始社会解体的基础上产生的第一个阶级对 抗的社会。亦称奴隶制社会或奴隶占有制社会。 它的基本特征是,社会分裂为奴隶主和奴隶两大 阶级,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关系是整个社会占统 治和支配地位的关系。 除此以外,还存在着自耕农和个体手工业者等, 属于不同于奴隶的自由民,称为平民,在政治和 经济上也受奴隶主阶级的压迫和某种程度的剥削。 他们处于社会的中间状态,是不稳定的阶层,一 旦破产便沦为奴隶或流氓无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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