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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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一、合同法的基本概念1.1 合同法的定义合同法是指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和终止等方面进行规定的法律体系。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双方当事人通过约定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建立起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1.2 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 1.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是平等地参与,并且是自愿的。
- 自主约束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得有欺诈、强迫等行为。
- 公平交易原则:合同的成立、履行和终止应当维护公平交易的原则。
二、合同的成立条件2.1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目的:合同目的必须是合法的、可能的,而且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合同形式:合同形式一般不受限制,但某些特殊合同需要符合法定形式。
2.2 合同的成立流程1.协商讨论:合同各项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写作合同文本:将协商结果书面化,并明确记载合同各项事项。
3.签署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
4.生效及履行:合同在达成协议并签署后即生效,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三、合同的履行与违约3.1 合同的履行义务•按时履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如果对履行时间没有约定的,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履行。
•完全履行:当事人应当全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有任何拖延或部分履行的行为。
•资金支付: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货款、服务费等款项。
•提供质量标准: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或者提供合格的服务。
### 3.2 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种类: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履行义务等违约责任。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一定金额的违约金,用以作为对方违约时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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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付与交接 • • • • • • • • • • 1、交付:法律概念,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交接:程序问题。 2、交付的法律意义: 动产——所有权转移(所有权保留除外——善意第三人例外); 动产买卖合同:交付地与履行地 不动产——风险转移 ——占有: 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 占有改定、简易交付与指示交付 3、交接:相关费用的结算,文件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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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条款辨析
• • • • • • • • •
四、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成立:承诺生效之时—— 简单理解: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原则成立之时生效;例外:约定、法定(中外合资企业合同) 法律后果不同:违约责任的承担与否 缔约过失责任:—— 信赖利益——法律不够明确,尚有争议, 通说:直接损失 合同无效及其法律后果: —— 例,欺诈且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 —— 恢复原状
2、房屋产权状况调查(房屋购买合同) 房屋产权状况调查 产权归属; 有无共有人——共有状态 有无权利瑕疵—权利是否受到任何限制, 抵押、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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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与书面合同
口头与书面合同 • • • • • • • 效力——合同法实施前后 法定例外——抵押合同(物权法)、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转 让合同(合同法)、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管理法)等 约定例外 合同存在和合同证明的区别 CISG——中国86年核准书的保留及现实问题 租赁合同中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合同——原则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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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条款辨析
八、租赁合同的影响: 租赁合同的影响: • • • • • • • • • • • • 1、特殊债权与物权效力的均衡 2、 买卖不破租赁 4、优先购买权的存在 提前通知 同等条件 5、优先购买权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 趋势——弱化,保护善意第三人 恶意串通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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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如协商一致和法定 规定。
详细介绍合同转让的要求和限制,包括双方同意 和合同约定等。
解释合同终止的原因和方式,如履约、解除和无 效等。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
违约责任类型
• 实际履约 • 逾期履约 • 无法履约
违约损害赔偿
介绍违约后的损害赔偿责任, 包括补偿金额和赔偿方式。
违约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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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加合同法实务培训课程!本课程将深入探讨合同法的应用与实践,帮 助您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基础概念和操作流程。
合同的基础概念
合同定义
详细介绍合同的定义、要素 和基本特征,为后续内容打 下基础。
合同法源
解释合同法的适用范围、相 关法律和法规的来源。
合同形式
介绍合同可以采用的不同形 式,如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1. 不可抗力 2. 一方过失 3. 合同约定
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1
协商谈判
推荐通过协商谈判解决合同争议,保持各方关系的和谐。
2
仲裁程序
介绍仲裁程序的流程和优势,如高效、保密和专业等。
3
法律诉讼
说明法律诉讼的程序、时间和风险,适用于严重合同争议。
合同法律适用与司法解释
详细讲解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司法解释的重要性,包括法院判例和解释。
讲解合同解除的条件,如违约、 协商一致和法定原因等。
合同终止方式
详细介绍合同终止的方式,包括 履约、解除和抗辩等。
合同的履行方式
1 货币支付
解释合同中货币支付的规 则、方法和限制。
2 实物交付
说明合同中实物交付的要 求和流程。
3 服务提供
介绍合同中服务提供的规 定和标准。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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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间内作出。
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最重要的规则,除了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外,有明确的规则有利于减少纠纷。
没有合同,当协商不成时,双方的重大权利义务便处于空白状况。
合同设计与管理是包括签订、履行、解除等内容的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割裂开来。
没有安全的利润不是利润,没有安全的经营效率,谈不上效率。应当在二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而不是偏废哪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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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
1.2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最基础
最核心
最易忽视
最根本
提升企 业形象
监控经 营风险
创造经济 效益
提高管 理水平
外界往往以合同的管理水平来衡量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
通过严谨科学的合同管理,明确企业收益与风险,运用适当的合同条款防范、规避风险,确保收益实现
合同成立即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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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的条件:
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应具备实施法律行为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1.3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课件

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课件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一、引言合同法是日常商务活动中经常遇到的一项法律条款。
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实际应用,对于保障自身权益,避免纠纷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培训课件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合同法的实践应用进行详细讲解。
二、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性原则。
三、合同的形式与内容1、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如行为)。
2、合同的内容:合同条款、合同标的、合同履行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地点等。
四、合同的法律效力1、合同的法律效力:指合同具有的约束力,即合同约定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效果。
2、合同的无效:内容违法、形式违法、损害国家利益等。
3、合同的撤销: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可申请撤销。
五、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原则:实际履行、协作履行、诚实信用履行。
2、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3、合同的变更和转让: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进行变更或转让。
六、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1、违约责任的概念: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时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违约形式: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拒绝履行。
3、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4、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诉讼解决等。
七、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1、合同签订管理: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合规性。
2、合同履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的有效性、安全性。
3、合同变更管理:及时处理合同变更,防止因变更带来的风险。
八、总结与展望通过本培训课件的学习,我们深入了解了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实际应用。
为了更好地运用合同法,保障自身权益,避免纠纷的发生,我们需要关注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了解合同的法律效力,熟练掌握合同的履行原则和抗辩权,严格遵守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加强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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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力 或其他原因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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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课件
汇报人: 202X-12-22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种类与形式 • 合同的订立与成立 •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 合同违约责任与救济措施 •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与法律适用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与性质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的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 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合同订立的程序与效力
合同订立的程序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 式或者其他方式。
合同效力的认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经济合理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根据经济合理 的原则选择适当的履行方式,
避免浪费和损失。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
合同变更的条件
合同变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法律规定或者法 院判决等。
合同变更的程序
合同变更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协商达成协议、按 照法院裁定等程序进行。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
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法律规定或者法 院判决等。
合同解除的程序
合同解除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协商达成协议、按照 法院裁定等程序进行。
05
合同法实务培训(ppt 51张)

1、缺乏包装条款
『案例一』 包装费由谁负担? 2008年6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乙向甲购买 加工成品建筑材料波纹管,共计发生货款45万元,但未约 定包装标准和费用等问题。7月甲自行以木箱包装了货物 并按约交付给乙,要求乙支付货款45万和包装费3万。乙 收到货物后支付了货款45万元,但不肯支付包装费。 2009年1月甲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乙索要货物包装费3万 余元以及利息。法院认为在双方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的 情况下,按合同法第150条的规定,甲应采取通用或者足 以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用木箱包装货物是甲应履行的义 务。因此,法院未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四)合同权利义务风险防范要点
1、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质量、 数量、包装、检验等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 2、明确合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明确自身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充分保护自身利 益。
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
(一)、合同履行——如何交易? (二)、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点 (三)、合同履行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四)、合同履行风险防范要点
2、交付地点约定不清
『案例二』漏掉两个字,运费多开支
中国某公司与美国某客商签订了进口某货物的合同。双方 约定在美国西部港口交货。但双方合同和开信用证时都写 成了“美国港口交货”,漏掉了“西部”两字,美方接到 信用证后,通知我方在美国东部某港口接货,我方只好通 知船方到该港接货,结果多承担了一笔运费支出。
(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
1、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合同标的是否合 法,是否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 标的物。 2、审查合同标的相关条款,查明合同标的名称 是否确定。 3、根据不断变动的现实条件,审查合同标的是 否可能给付,明确合同的效力。
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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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审查
1主体审查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资信能力(履约资格、履约素质)——能否独立签约?有无履约能力?
明确你在和谁交易?
1主体审查
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1.4小结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谈不上合同有效与无效的问题。
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其回答的问题是“有没有某一合同存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合同不具有约束力,除非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 合同成立过程中,过错当事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生效是一个价值判断,回答的问题是“已经存在的某一合同是否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合同一旦生效,就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情形二:后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有该种零件出售,甲就向丙公司采购了一批零部件,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制造了该种零部件后,通知甲公司商谈购买事宜,甲公司以已向丙公司购买为理由拒绝商谈。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成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条解析
1主体审查
1.2 法人职能部门
——不具有法人独立人格,是法人的一个内部组成部分。
签约资格:一般不具有签约资格,以职能部门名义签署的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职能部门具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实质仍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则可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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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概述
(一)合同内涵 (二)合同特点 (三)合同主要风险点
合同概述
(一)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 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特点: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坚持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合同主要风险点:
合同主体 合同标的 合同权利义务 合同履行 违约
2、找准交易对象
『案例二』谨防中间商欺诈 甲公司是生产厂家,李以A公司代理人的名义与甲公司签 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列明的买方为A公司,但签署人 却为李某。甲发货后,A公司以从未与甲签过销售合同为 由拒绝支付货款。经调查,李某假冒A的名义与甲订立销 售合同,骗取货物后逃匿,甲损失惨重。
3、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
(四)合同履行风险防范要求
1、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坚持诚信信用原 则。 2、充分利用合同履行中的各种权利,比如同时履行抗辩 权、不安抗辩权等。 3、合同变更时应签订书面协议,需要履行通知、登记等 法律程序时,需及时履行。 4、合同转让时需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5、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需要履行通知等法律程序。
3、债权转让(合同法第80条)
『案例四』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该转让不对债务人产生效力
A公司卖给B公司产品,B公司欠A公司货款100万元。A公司因业务往 来欠C公司工程款100万元。此后,A公司与C公司私下达成协议,把 A公司对B公司的债权转让给C公司,同时抵销欠C公司的债务,但未 通知B。后C公司向B公司催款,B公司以权利转让时未通知为由拒绝 付款。为此,C向法院起诉,要求B付款,法院未支持C的请求。
1、缺乏包装条款
『案例一』包装费由谁负担? 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乙向甲购买加工成品建筑 材料,货款共计45万元,但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等问题。 7月甲自行以木箱包装了货物并按约交付给乙,要求乙支 付货款45万和包装费3万。乙收到货物后支付了货款45万 元,但不肯支付包装费。甲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乙索要货 物包装费3万余元以及利息。法院认为在双方未约定包装 标准和费用的情况下,按合同法第150条的规定,甲应采 取通用或者足以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用木箱包装货物是 甲应履行的义务。因此,法院未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转移标的物所有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清,对标的物数量、质 量、包装、运输、风险转移、检验标准或是检验 期间等缺乏明确约定。 2、对法律规定的义务认识不清。 3、对自身的权利没有充分认识,无法充分保护 自身利益。
(三) 合同权利义务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案例四』与小商人做大生意,损失难以弥补 某公司A计划购买一套设备,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较 高,A难以接受。S公司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A报出较低的 价格,保证按要求的技术水平供货。A对S虽了解不深,但 仍与其签订了供货合同。结果S公司收了预付款后就没有 交货。经过调查发现,S只是一个小公司,在签订合同前 已经是资不抵债。A起诉并胜诉,但无实质收获,同时工 期拖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合同履行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
『案例一』你不付款,我不交货 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钢材,总价款450 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未按约支付货款,则乙可以拒绝交付钢材。
2、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
『案例二』你亏损严重,我停止履行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A向B购买产品40台,每台 售价5万元,当月供货20台,8月份供货20台,货到付款。合同签订后, 双方顺利地履行了第一批产品的交货和付款义务。当年5月份,B获悉 A因经营不善,已造成巨大亏损,同时因拖欠银行贷款,已被法院强 制执行偿还贷款。B在搜集了相关证据后,决定中止第二批产品的托 运,同时派人通知A,若想继续供货,A需提供担保或预付货款。A不 同意,并以B违约为由提起诉讼。法院认为,B采取不安抗辩权的措施, 是必要的、合法的,符合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法判决驳回了A的诉 讼请求。
(四)合同权利义务风险防范要点
1、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质量、 数量、包装、检验等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 2、明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明确自身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充分保护自身利 益。
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
(一)、合同履行——如何交易? (二)、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点 (三)、合同履行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四)、合同履行风险防范要点
(二)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 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三)合同主体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1、合同主体身份认不清
(一)合同履行——如何交易?
概念: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 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 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应该发生的法律效 果,是构成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
(二)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点
1、没有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或是履行合同义务 没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2、没有充分利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3、合同变更、转让或解除时没有履行相关法律程 序。
第三部分
合同标的
(一)合同标的——交易指向对象? (二)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 (三)合同标的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
(一)合同标的——交易指向对象?
明确合同交易内容
不同类型的合同,其标的也存在区别,比如买卖合同的标 的一般为物,而服务合同的标的为服务。明确了合同标的 便明确了合同的交易内容。
第二部分
合同主体
(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 (二)合同主体的法律风险点 (三)合同主体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四)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
(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 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 随意签订合同。
(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
1、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合同标的是否合 法,是否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 标的物。 2、审查合同标的相关条款,查明合同标的名称 是否确定。 3、根据不断变动的现实条件,审查合同标的是 否可能给付,明确合同的效力。
第四部分
合同权利义务
(一)合同权利义务——具体交易内容? (二)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风险点 (三)合同权利义务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四)合同权利义务审查要点
(一)合同权利义务——具体交易内容? 当事人双方应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合同的顺利 履行。 合同权利义务是互相对应的,特别是在强调等价有偿的买 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相对平衡。比如买卖合 同中卖方的义务有:
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实际交付标的物 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 交付必要的有关资料 按期交付标的物 按照约定地点交付标的物 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4、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
概念:指代理人虽然不具有代理权,但合同相对人有理由 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需要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案例五』员工签单,公司买单 A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甲、乙两人从2012年4月至2013 年5月期间,在B餐饮娱乐公司进行签单消费,单位名称一 栏都注明为“A公司”,消费目的为A公司员工用餐或公 务接待等,累计签单欠款共25520.3元。后甲、乙两人离 开A公司,B公司知悉后多次向A公司催收欠款,A公司以 甲乙两人并无授权签单消费为由拒绝支付欠款。B公司向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甲乙两人的签单行为是代表A公 司对服务费用的确认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A承担,因 此支持了B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
法人:审查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信誉状况、资质等级等 情况。 非法人单位:审查其是否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其所从属的 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外方当事人:是否合法存在;是否为法人;名称、注册地 等。 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其他:特殊行业的当事人,需审查对方的生产许可证、经 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
『案例一』认错借款人,几十万血本无归 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乙向甲借款十多万, 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事后,乙拒绝还钱。 甲把乙告上了法庭。乙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 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 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甲随后起诉A 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 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 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甲的债权最终还是难以实现。
2、实际交付的标的不符
『案例三』标的物被调包 杨先生的姐姐为其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4000多元, 通过一家名为XX速递的快递公司托运给他,速递公司的业 务员当面把包裹交给他。杨先生支付给对方邮费,签单接 收了包裹,但忘记当场验看。稍后,他回到住处打开包裹, 吃惊地发现,电脑箱里找不到笔记本电脑,却多了4块约1 厘米厚20厘米长的木板。于是他带包裹到速递公司进行交 涉。由于送货单上没有写明货物的名称、重量和单价等, 杨先生也未当场验货,因此双方各执一词,难辨真伪。
2、瑕疵担保义务
概念:卖方需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指出卖人对其所交付 的标的物,应担保其有依通常交易观念或当事人的意思认 为应当具有的价值、效用或品质。
种类:质量(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案例二』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张某2010年3月租赁王某门面房3间,用于开办餐馆,租 赁期限为从2010年3月10至2013年3月9日,月租12000元, 张某另外支付王某保证金3万元,如张某违约则该保证金 不予退还。2010年8月开始,房顶原有的裂缝不断加大, 餐馆也出现亏损,张某不想再继续经营,便以该房存在严 重危安全隐患为由提出要求退租,并要求返还该3万元保 证金,遭王某拒绝后,将王某诉至法院。王某辩称,张某 在租赁时已经知道房屋原有裂缝将继续扩大,其退租的真 正的原因是餐馆盈利状况不佳。诉讼中法院委托鉴定部门 就此房屋进行了司法鉴定,结论该房屋系危房,不适合居 住。后法院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33条支持了张某的诉 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