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18水情测报系统运行管理实施制度综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情测报系统运行管理实施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一般规定
(一)水电站运行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的调调[2000]64号文的实用化要求建设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开展日常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二)水电站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站点日常管理、巡检维护、故障维修、记录与总结、设备台帐、设备备品、技术改造等。
(三)水情遥测站网的布设,应根据水库流域洪水预报方案的要求确定,并保持稳定。
如因流域水文特性变化或人类活动影响等原因,需调整遥测站网,应根据预报调度的要求,按照合理经济的原则,经论证审批后实施,确保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流域内的水情和趋势。
(四)新建的水电站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经运行考核合格后,应及时组织进行实用化验收。
未达到实用化要求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单位应积极进行系统改造和完善,使系统达到实用化标准要求。
(五)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计划检修/停役,如果影响与上一级调度主管部门数据通信或转发数据时,应提前一个工作日报上级调度主管部门审批。
(六)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软件的设置参数、水务计算方法、画面、报表、数据库结构等进行修改以及软件版本升级等工作,如果影响与上一级调度主管部门数据通信或转发数据时,应提前一个工作日报上级调度主管部门审批。
(七)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发生系统全停或异常,影响与上一级调度主管部门数据通信时,应尽快采取措施恢复运行,故障抢修时间超过1 小时,应及时报告上级调度主管部门。
(八)水电站运行单位应根据已建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实际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运行维护规程和遥测站点维修作业指导书。
(九)水情遥测站点巡视检查、日常维护与故障抢修作业应两人同时进行,并执行监护制度,切实做好危险点分析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十)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成投运后,应重视系统的运行管理,6~8年应进行系统全面的综合性评价。
(十一)系统应加强防雷建设,保证中心站、测点设备的防雷接地可靠。
第二条运行维护人员要求
(一)水情测报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系统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原理、结构和有关设备的功能与技术指标,熟悉水电站工程特性和上游流域特性,熟悉系统软硬件和遥测设备仪器使用方法。
(三)系统维护人员应具有水文、计算机应用等方面专业知识,并了解一定的通信专业知识,熟悉水电站工程特性和水库流域特性,熟悉水情遥测站点的布设情况、水调自动化系统软硬件设备使用方法、相应规范和操作规程,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并经培训合格。
第三条系统管理要求
(一)水情自动测报遥测站点的看护管理宜采取就近委托方式,委托相关单位或个人对测报站点进行现场管理。
(二)应储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和配备专用车辆以及系统维护所必需的仪器仪表和工器具,及时开展水情遥测站点的巡视检查、日常维护与故障抢修工作。
汛期野外遥测站点一旦
出现故障,应尽快前往排除,更换损坏零部件、排除故障。
完成维修任务后,应把故障部位和性质,更换零部件和排除故障所用时间等记入技术档案。
(三)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备品备件,配备数量可按系统规模确定,但不应少于系统设备数量的15%,不足1个时,应按1个配备。
备品备件应每年汛前检查一次,确保随时可用。
(四)系统应建立相应的设备台帐,对设备从购置到报废的全过程实现动态管理。
第四条中心站机房管理
(一)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室内空调的温度宜设置在20℃~25℃之间,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无关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危险品进入机房。
(二)非机房工作人员应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方可进入机房。
(三)机房内应配备灭火器材,每月检查灭火器材是否正常。
机房内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切断电源、报警、使用灭火器材等正确方式予以处理。
(四)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机房内严禁串接、并接、搭接各种电气设备和工器具。
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排除,不能及时排除时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员报告。
第五条资料管理要求
(一)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总体设计或技改方案、项目实施、工程验收和年度运行总结等重要资料,应归档保存。
(二)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责任班组应建立运行资料库和档案库,所有技术及运行维护记录、总结、专题报告等资料,要及时归档保存。
(三)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责任班组应每天做好运行记录,每月统计上报主要运行指标,重要情况应及时提交专题报告;系统维护应及时记录相关内容,并及时传至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中。
(四)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定期收集更新系统遥测水文站点水位流量关系等图表,以满足水文预报和水务计算的需要。
(五)系统运行总结采用年度总结制。
总结由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单位在年底前完成,并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水电站主管单位。
总结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水文预报情况、综合效益分析、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第二章系统功能
第六条遥测站
(一)宜采用自报兼应答式的工作体制。
(二)自动采集降水量、水位和其他水文气象数据,由数据采集器进行校验和本地存储,传感器雨量计分辨率≤1.0mm,水位计分辨率≤ 1.0cm,同时应具有现场数据显示功能。
(三)定时发送传感器数据信息和传感器电池电压等工况信息至中心站。
发送数据应含站号、数据类别和发信序号等信息。
雨水量数据发送累计值,水位数据发送实际值。
(四)具有实现超阈值加报功能。
雨量数据宜实时采集并超阈值加报,水位数据宜定时采集并超阈值加报。
(五)能进行人工置数。
可选配人工置数设备,采用独立装置或集成在数据采集器中。
(六)读取和修改遥测站参数。
传感器测量时间间隔、定时发信时间间隔和阈值等遥测站参数能通过便携计算机(或其他终端)现场读取和修改,或者由中心站远程读取和修改。
(七)对实时日历、时钟进行现场或远程校对、修改。
(八)定时发送传感器电池电压等工况信息至中心站,实现低电压告警。
告警信息宜含
工作温度、充电状态和相关信息。
第七条中心站
(一)接入各类指定的通信终端,实时接收各遥测站的雨水情数据,并存入原始数据库。
对接收的数据应进行合理性检查,按照信道类型和数据特征分别存储。
(二)能将遥测信息和其他方式接收的信息按照指定的方式进行转换、统计和整理,存入相应的数据库。
(三)能对遥测站进行管理。
应有遥测站工作状态指示,信道条件允许时能远程读取和修改遥测站参数、远程提取历史数据、远程校时和远程召测。
(四)能提供水情信息查询、按照预定的项目和图表格式显示和打印各类报表、站点分布图、指定时段的雨量分布图和各种过程线图。
(五)提供数据库维护管理工具,能够方便对数据进行查询、检索、编辑,同时方便进行数据库备份和数据库恢复。
数据资料的查询和整理以及其他信息的接入均应有安全审查机制。
(六)中心站必备软件功能如下:
1.调洪演算、水库调度方案分析计算以及水库调度计划管理。
2.水务计算,水电厂日、旬、月及任意时段雨量、水位、流量等参数的运行报表制作以及资料整编。
3.发电计划制定。
4.信息转发功能。
应能向上级主管部门转发有关信息、与其他系统进行信息交换、接收和处理水情电报等。
第八条应用软件
(一)应用软件应支持客户/服务器(C/S)或浏览器/服务器(B/S)模式,具有通用浏览的功能。
(二)软件结构应采用模块化设计方法,满足不同规模的中心站、分中心站和遥测站的应用需求。
(三)应用软件和数据库之间应采用高效率的数据交换技术,数据库的删除和修改应有安全审查机制。
宜通过中间件技术实现数据交换。
第九条数据库
(一)应采用稳定、可靠的数据库管理软件,存储实时数据、历史数据和基础数据。
(二)数据库应有安全控制机制。
能对不同角色的用户实行分级管理;能对用户密码进行保护。
(三)应具有数据存储及备份机制。
应采用至少一种数据库备份方式,实现数据库故障时的数据恢复。
(四)数据库的库表结构、数据分类、数据存储和数据表示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五)应提供应用数据库对象的数据字典信息和数据库说明文档。
(六)应具有管理数据来源、数据组织和数据统计的机制,保持数据源唯一性。
第十条水文预报软件
(一)应根据工程运行对水文预报的要求和水情测报预报条件,分析工程所在地区暴雨(降水)、洪水、径流特性,考虑上下游水利水电工程调节对预报影响,确定预报方案配置,编制相应的预报方案。
(二)编制水文预报方案依据的资料应可靠,且具有代表性和一致性;所采用的流域水文模型、经验相关关系或其他方法,应适应流域水文特性。
(三)能对流域重要断面和入库的洪水在流域汇流时间范围内进行水文预报。
(四)能实现定时自动和手动联机水文预报。
自动预报时间可设定,预报时段可调整,
预报具有实时校正功能。
(五)能支持给定雨量或流量的模拟水文预报。
(六)应具有在权限范围内对预报结果进行查询、修改、删除和发布等管理功能。
(七)水文预报成果应符合GB/T 22482 的精度评定要求。
(八)可提供水文预报会商功能。
第十一条水库调度
(一)应根据预报入库洪水和防洪调度规则,对入库洪水进行调洪演算。
(二)能编制年、月、日的水库调度计划,对计划的入库来水、水库水位和出库流量等因子进行人工仿真和模拟分析计算。
(三)水库调度计划应充分考虑发电、排沙、环境保护等综合利用要求。
(四)应具有完整的流程和机制对水库调度运行计划的执行、变更等进行管理。
(五)水库调度成果应满足GB 17621 的要求。
第十二条水务管理
(一)能实现水量平衡计算:根据采集的水库水位、出力、闸门启闭等信息,计算入库流量、发电流量和闸门泄洪流量等数据。
(二)能在权限范围内对水务计算所依据的源数据和计算结果进行修改。
(三)能编辑、打印和转存输出满足水电厂日常需求的日、旬、月、年以及任意时段的水务报表。
(四)能根据水务数据自动整编成所需的日、旬、月和年等统计数据,并以人工整编为最高整编级别。
第十三条信息交换
(一)具备向上级调度主管部门转发有关信息的功能。
(二)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建设应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要求。
(三)组建信息交换网络时应确保网络安全性,应配备计算机信息安全隔离装置,满足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安全防护要求,防止病毒和非法用户进入。
(四)宜具备自动接收、处理雨水情电报功能。
第三章技术指标
第十四条系统考核评价按下列指标执行,其畅通率、可用度两项指标的记录格式见附录A表A.1、表A.2。
第十五条系统单次完成水情信息数据收集、处理、预报作业和调度方案计算的时间应少于20min。
第十六条系统数据收集的月平均畅通率应≥95%。
当实际来报次数少于定时应来报次数则视为该时段不畅通。
月平均畅通率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M = (1-)× 100%
式中:
M ——考核期内系统数据收集月平均畅通率;
T j ——第j 个遥测站当月实际工作总时段数;
T i ——第i 个遥测站当月不畅通总时段数;
N ——系统遥测站总数。
n ——不畅通站点总和数。
第十七条遥测站、中心站单站设备的MTBF(MTBF: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应大于6300h 。
第十八条水情预报精度应满足GB/T 22482 的要求。
第十九条系统运行指标
(一)可靠性指标
1.系统年可用率:系统年度可用小时数与年总小时数的比例,应大等于99.5% ;
2.数据库年可用率:系统数据库年可用小时数与年总小时数的比例,应大等于99.5%;
服务器和网络设备MTBF: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应大等于5年。
(二)考核管理指标:
1.月数据合格率:系统月合格数据个数与月总数据个数的比例,应大等于98% ;
2.月数据准时率:系统月数据准时传输个数与月数据传输总数的比例,应大等于90% ;
3.传输数据月畅通率:系统传输数据月畅通小时数与月总小时数的比例,应大等于95% 。
第四章系统通信
第二十条一般规定
(一)通信组网能实现水情信息迅速、准确、安全和可靠传输。
(二)通信信道采用卫星通信和移动通信等方式。
如大坝上、下游水位站、坝区测站及满足布设光纤、屏蔽电缆条件的重要测站,也可采用光纤、屏蔽电缆等通信方式。
(三)通信网络可根据需要选用双信道备份或多种信道组合。
(四)通信方式的选择应基于现场实际通信条件和技术经济综合考虑。
(五)通信设备和所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移动通信
(一)信道质量:信道误码率Pe ≤ 1×
(二)移动通信方式采用GSM (SMS 方式)。
(三)采用SMS方式组网时应综合考虑移动信道的堵塞和延迟。
第二十二条卫星通信
(一)信道质量:信道误码率Pe ≤ l × l0− 6。
(二)采用卫星通信方式的遥测站宜采用自报式工作体制为主,增加定时应答功能。
(三)遥测站与中心站之间通信时不宜采用VSAT 信道。
(四)采用北斗卫星信道时,最大数据包不宜超过98 字节,相邻2 次发信间隔不宜小于1min 。
第五章运行维护
第二十三条日常维护
(一)汛期中心站应设专人值班。
值班人员每天应对中心站系统服务器、网络服务器及外围设备等进行一次例行巡视,对来自遥测站的水位数据(包括人工置数水位、流量)、雨量数据、设备电池电压、数据传达通道及设备工作状态进行监视和分析,并做好详细记录。
在恶劣天气和大洪水期间可适当增加检查次数,一旦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
(二)水调值班人员应对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状况(包括遥测站点)进行日常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或故障立即处理,无法排除时通知维护专职人员及时抢修。
(三)水情测报系统维护专职人员应按时开展水情测报系统的汛前检查、汛期巡查和汛后检查,发现异常或故障立即排除,做好记录。
(四)水调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应对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状况(特别是异常或故障情况)进行详细交代。
(五)中心站设备每日巡视一次;坝上、下游水位站每周巡视一次,并做好记录。
巡视记录格式见附录B。
第二十四条定期维护
(一)维护周期:
1.汛前、汛后应对系统各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维护。
在系统投入运行的前2~3年要适当增加定期检查次数。
2.暴雨、洪水、台风(大风)期间或过后,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安排专项检查、维修或全面检查。
(二)对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全面地检查和测试,发现和排除故障,更换存在问题的设备或零部件,并做好记录。
内容如下:
1.清洁设备。
清理积在雨量器承雨器中的杂物,清洗太阳能电池板,清理水位计护管进水口的水草、淤沙。
2.检查设备的防水防潮情况。
3.检查电源及设备通信情况。
4.检查有无阻碍雨(水)量测量的因素,有无阻碍水位计正常运行的因素。
5.检查有无遮挡光板充电,卫星通信的因素。
6.检查接头接触是否良好、有无腐蚀。
7.校核雨量计、水位计等。
第二十五条信道维护
(一)当卫星、GSM等利用公众信道通信的遥测数据全部中断时,应首先检查中心站设备。
(二)中心站设备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与卫星、GSM服务商联系并尽快处理。
第二十六条电源维护
(一)蓄电池
1.蓄电池充电、更换时要注意正负极性。
2.随时观察中心站接收到的遥测站电池电压数据,低于11V应立即更换。
3.电台发信时,蓄电池电压波动大于1V 则考虑更换蓄电池。
4.根据蓄电池相关规范进行充放电和定期容量校验。
5.长期保存的蓄电池或新买的蓄电池应严格按生产厂家提供的方法维护及检验。
(二)浮充电源装置
1.太阳能电池板。
检查光板是否破损,有无遮挡;检查开路电压、短路电流;检查太阳能稳压器输出电压是否在正常范围内,输出电压不应高于16V。
2.中心站UPS 电源。
检查交流供电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蓄电池是否失效;断开交流电源,检查UPS容量和供电时间是否满足设计要求;UPS电源应3个月进行一次放电试验,充放电操作应由专业维护人员进行,操作前应做好危险点分析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七条数据采集器
(一)检查雨量、水位等水文气象数据采集校验、存储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二)检查定时发送和超阈值加报功能是否正常,能否按设定完成通信单元上电、发射及掉电等任务。
(三)检查人工置数功能是否正常。
(四)检查时钟设置是否准确。
第二十八条软件维护
(一)检查所有应用程序的进程是否稳定可靠运行。
(二)检查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第二十九条预报模型维护
(一)检查过去一个以上汛期的预报精度情况,是否需要重新率定参数。
(二)检查上游控制站水位流量关系数据是否更新。
(三)检查首场洪水或近期的预报精度情况,是否需要预报初始化。
第三十条新购设备检查
(一)新设备投入运行前应根据系统设计要求进行功能检查和设备技术指标的检查。
(二)对于遥测终端机、通信终端,要检查出厂合格证,查看其包装和外观有无损伤。
(三)对于水位计、雨量计,除检查合格证外,还要对其外观及附件进行检查。
(四)新购蓄电池按规定进行充、放电,以保证达到完好的使用状态。
(五)对天线、电缆等要检查外观有无损伤,紧固件是否齐全,电缆和接头间的焊接是否良好等。
(六)对于交流稳压电源、UPS电源、太阳能电池板、直流电源箱、充电机等从市场购进的设备要检查其合格证。
第六章故障处理
第三十一条故障判断
(一)遥测站的故障判断
1.分析中心站实时数据,初步判断故障原因。
2.遥测站在规定的定时自报时段内无数据,初步认定遥测站故障。
3.若单个遥测站GSM/北斗信道在某定时发信时刻中心站未能收到数据,则有可能是发送当时信道质量问题,可进一步观察。
4.若单个遥测站GSM信道在较长时间内(一天以上)无数据,则判断有三种可能:1、通信费用不足;2、遥测站当地基站故障;3、遥测站GSM信道设备故障;可向移动网络服务商咨询确认是否第1、2种状况,从而进一步判断故障。
5.若单个遥测站北斗信道在较长时间内(三天以上)无数据,则判断有三种可能:1、通信费用不足;2、遥测站北斗信道设备故障;可向运营商咨询确认是否第1种状况,从而进一步判断故障。
6.若遥测雨量站降雨期间无数据,但有定时自报,可能故障如下:干簧管失效、磁钢与干簧管距离过远、焊线脱落或信号线断线、翻斗卡住、仪器堵塞。
7.若遥测雨量站无降雨期间不断报数,可能是接线插座浸水、潮湿,这种现象往往在下大雨后或大雾天气时易发生。
8.若遥测水位过程线是一直线,则有以下几种可能:1、传感器故障;2、传感器与RTU 通信传输线路故障。
3、水位计护管堵塞,无法进水。
(二)中心站的故障判断:
1.当系统所有测站均无数据时,可初步判断中心站设备或软件故障。
2.若不能向上级部门上传数据,可通过Ping命令进行测试判断是否网络故障。
若网络畅通则为程序故障。
3.若出现安全II区与安全III区数据不统一的情况,则判断出现网络隔离设备故障或隔离程序故障。
(三)模型软件的故障判断
若出现定时预报程序自动退出或软件功能失常或预报成果明显不合理等现象时,可初步判断模型软件故障。
第三十二条故障处理
(一)时间要求
1.中心站故障应在2h内处理。
2.坝上、厂房尾水水位站故障应在6h内处理。
3.重要遥测水位站发生故障时,系统专职维护人员应在24h以内到达站点抢修,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
(二)故障处理注意事项
1.各种仪器的电源插座是三芯单相制,其中接地端同地线良好连接。
2.维修工作台应有良好的接地端子。
3.设备维修时,设备外壳应接地,并注意不要接触仪器的高压或电源部分。
4.严禁带电插拔电路板或拆装元件。
5.待修电路板下不可有金属物(包括金属屑),以防短路。
6.设备维修工作应由两人以上进行,其中应包括工作负责人。
7.中心站的维修应与计算机管理人员配合进行。
8.每次维修过程中应认真做好记录,维修完毕后详细填写维修记录报告(格式见附录B),并存档。
(三)中心站故障处理
1.检查设备连接线是否连接正确和接触良好。
2.检查天线与馈线连接是否良好,通过查看数据接收软件,检查信号强度。
3.检查电源系统。
4.对于因异常原因推出的程序,重新启动程序。
5.中心站GSM或北斗网络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与运营商联系解决。
6.网络通道故障时,检查中心站机房与上级部门网络连接是否松动,重新进行拔插;若仍为“中断”,则需联系网络通道运行维护人员,检查数据网络通道情况,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7.填写故障处理记录。
(四)遥测站故障处理
1.检查电源系统是否正常。
2.水位计故障有两种情况处理办法:
a.水位计无法读数:1、检查水位计与RTU接线,以及接线盒内接线是否正确与可靠,如有问题重新连接线缆;2、如仍无法读数,更换备用水位计。
b.水位计读数不变:清理水位计护管进水口处,并采取一定防泥沙措施。
3.雨量计故障处理办法:
a.若发生雨量不准采取两种措施:1、清理雨量计桶内杂物,清洁过滤网;2、对雨量计进行调平。
b.若无雨量数据采取以下措施:1、翻斗过紧,重新进行调节,并做注水试验。
2、重新接线;3更换干簧管。
4.检查遥测站参数设置是否正确。
5.故障处理完毕,做测试数据发送,中心站收到确认后,结束遥测站维护工作。
6.填写故障处理记录,清理现场。
(五)水文预报软件故障处理
1.检查是否存在定时预报启动或执行时进行修正预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