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以下是一份关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的示例性条文,供参考和学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促进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实践,防范和减少事故事例及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预防为主:采取措施提前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2. 安全第一:将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3. 合理设计:设计和选择安全设备和工具,合理安排工作流程,减少事故风险;
4. 全员参与:各级员工均应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
5. 法律依据:依法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由上级领导层明确,并履行好以下责任:
1.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上级领导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制度,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督导;
2. 安全生产组织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组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3. 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第二章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制定
第五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必要性分析】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对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评估,并确定必要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第六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制定】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根据具体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逐项制定和完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的选择和使用;
2. 工作流程的设计和调整;
3. 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的制定;
4. 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
5. 紧急救援预案和逃生通道的设置。

第七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调整和完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进行评估和调整,并及时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

第三章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安全技术培训计划】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 新员工的入职培训;
2. 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
3. 特殊岗位的专项培训;
4. 事故案例和职业病案例的研究和分析。

第九条【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安全技术培训应涵盖以下内容:
1. 工作环境和工作装备的安全性;
2. 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要点;
3. 紧急救援知识和急救技能;
4. 职业病预防和危害因素的监测和防控;
5. 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的培养。

培训可以采用面对面教育、电子学习、实操演练等多种方式进行,应根据不同员工的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宜的培训方式。

第十条【培训成果的评估】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成果的考核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设置】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安全生产监督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和设施设备;
2. 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 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4. 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事故的报告和记录】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记录制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保留必要的事故记录和资料。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不落实】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或者
不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对违法者的追责】对于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导致事故发生或者职工受伤、死亡的,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民事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对于因违反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而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宣传教育】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意愿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相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二十条【问责机制】对于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渎职,以及导致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应给予相应的问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职、降职、罚款等措施。

第二十一条【附加条款】本规定未涉及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工作,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规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