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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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法规类别】信息公开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0.03
【实施日期】2010.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工信部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年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各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工作部署,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摆在突出位置,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
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责任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同时,切实承担起领导各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通过建立制度、召开工作会议、加强培训等多种方式,指导各通信管理局提高服务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条例》有效贯彻落实。
一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会议制度,机关各司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
进一步完善了投诉举报受理程序及处理程序;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提高答复质量。
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户网站建设,深度整合资源,突出服务特色,强调便民为民。
四是加强指导,提高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纳入部制定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要求各管局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力度,提高答复质量;召开全国通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总结阶段性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并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
2009年,部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