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与范氏义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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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与范氏义庄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乐而乐”是北宋名臣范仲淹《岳阳楼记》的点睛之笔。
这篇名作是作者于宋仁宗庆历四年被贬官到邓州时所做。
这一年,范仲淹已经快要60岁,由于帮忙宋仁宗推行新政,锐意改革,受到“朋党之论”的诽谤,第三次遭贬官放逐。
范仲淹,字希文,谥文正,生于公元九八九年(宋太宗端拱二年),卒于公元一○五二年(宋仁宗皇佑四年),真宗大中祥符八年进士。
他不仅留下了传世的诗词文章,更作为“为天下事不屈不挠”的文人表率而扬名青史。
范仲淹的一生,尽管自身的政治生涯跌荡起伏,三起三落,但一直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
《宋史》评判范仲淹道:“自古一代帝王之兴,必有一代名世之臣。
宋有仲淹诸贤,无愧于此”。
在中国的慈善史上,范仲淹也是一名标志性的人物。
宋史记载其“好施予,置义庄里中,以赡族人”。
范氏义庄是范仲淹于皇佑二年(公元一○五○年),第三次被贬后在其原籍苏州吴县捐助田地1000多亩设立的。
义庄田地的地租用于供养同宗族的贫困成员。
他给义庄订立章程,标准族人的生活。
他归天以后,他的二儿子宰相范纯仁、三儿子尚书右丞范纯礼又续增规条,使义庄维持下去。
宋金战争中范氏义庄受到了一些破坏,南宋时范之柔对义庄又加以整顿,恢复了原有规模。
后世范氏子孙也对义庄屡有捐助,如明末范允临捐助田地100亩,清前期大同知府范瑶捐助田地1000亩。
范氏义庄是中国慈善史上的典范,它是最先的家族义庄,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国史料记载的第一个非宗教性民间慈善组织。
它还制造了一个奇迹,尽管朝代更迭,历经战
乱,但一直到清朝宣统年间义庄仍然有田5300亩,且运作良好,共持续了八百连年。
对范氏义庄的评判,历代文人和历史学家一样多把它视为宗族制度的表率,“当思范公,顾恤同宗”。
但是,若是从研究慈善机构历史的角度看,范氏义庄有更宝贵的价值。
现代的基金会制度是起源于西方的公益信托机构。
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捐赠遗产给他创建的学校,这是历史上第一个信托,更是以后基金会的最先雏形。
而若是分析范氏义庄的财产关系,运作机制,能够发觉它具有鲜明的财团法人、专门是基金会的特点,而它拥有的800连年历史是任何一个基金会都不可比拟的。
由于西方文明的侵入和中国近代史上对传统文化的割裂,我国现代的基金会并非源自范氏义庄如此的传统慈善机构。
可是,探访范氏义庄的秘密能够给今天现代基金会治理的研究带来很多重要的启发。
范氏义庄的产生本源于宋朝经济、社会的重大转变,在大的时期背景下慈善组织成为一种社会需求。
在宋以前,尽管贫富的不同一直明显存在,可是贫困更多的是与个人的社会身份地位相关,“贫”与“贱”并称,“贱”必然“贫”,穷人并非组成一个具体的、对国家经济有阻碍的社会群体。
在此之前,中国的慈善机构与西方类似,也是同宗教联系在一路,是以佛教种善可得福报的“福田思想”为基础,为了落发人、在家人的修善,不以解决因贫困而造成的社会问题为起点。
大约从宋朝开始,贵贱与贫富离开开来,社会摆脱了家世大族的支配和庶民专业的贵贱之分。
在科举制与政权的紧密结合下,念书人居于
最高贵的位置,他们不以为贫困涉及道德问题,乃至甘愿安于清贫。
而在那个时期,经济有了空前进展,社会积存了相当的财富,随之带来经济思想层面的转变,贫民作为一个阶级第一次被政府所“发觉”。
在贫困清楚地有别于卑贱的时候,贫民问题对宋政府来讲成为一个行政问题。
自11世纪开始,宋政府开始尝试制定一些长期济贫的政策。
由家族或政府创建的非宗教的慈善组织开始显现。
这些慈善组织与以往的宗教慈善组织有专门大不同,着眼于解决实际的社会问题。
范仲淹本人身世贫寒,念书时每日只能以粥果腹;富贵以后,他仍然生活简朴,只有在宴请宾客时餐桌上才会显现多种肉食。
贫寒的身世使范仲淹对平民比较关注,他的改革方略也包括着“厚农桑”、“减徭役”等降低社会底层贫困程度的方法。
范氏义庄是范仲淹及其后人以自身力量体恤族人,以家族纽带解决一部份人的社会福利问题的尝试。
抛开巩固宗族的目的之外,是对政府济贫政策的支持。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古代儒士的人一辈子理想,家确实是国,国确实是家,治国以齐家为基础,范氏成立义庄不仅是对家族的爱惜,也是以效劳社会、减轻国家负担为目的的。
因此,义庄也受到了政府的欢迎、支持和爱惜。
范氏义庄以大量田地为财产基础成立,田地由范氏子孙有能力者捐助,所有权移交给义庄,也确实是再也不归任何特定人所有。
如此,义庄有财产基础。
义庄还有义庄治理条例和专门的治理人,独立运作,具有了财团法人的大体特点。
从设立目的看,义庄的受益者是范氏族人,八百连年来,只若是居住
在本乡的本族人都能够从义庄受益。
义庄的救济面尽管受家族的限制,可是受益者的数量仍是比较广的。
而且,古代的家族范围也远远大于现代社会的小型家庭。
因此,义庄是慈善性的,即便这种慈善的范围比较有限。
以慈善为目的,成立在独立财产基础上,以财产运作来支持慈善,又具有相当的独立性,范氏义庄的这些特点说明它能够被看做一个初具雏形的基金会。
范氏义庄有着比较周密的运作机制。
义庄有周密的内部标准治理的方法。
义庄设有治理人,负责经营治理。
治理人有权处置义庄事务,不受他人干扰。
可是,治理人以工作好坏决定领取报酬的数额。
在领取报酬前,要有族人证明他工作有效。
族人有权告发治理人的不公正行为,由公众作判定。
由此可见,义庄有一个独立的决策机制和与之相配合的监督机制。
在财产治理方面,义庄也有必然的制度,例如:义庄以田租为财政来源,为了公正,不准族人租种义庄的田地。
义庄也不买族人自有的田地。
义庄还对受益人即族人有一些监督方法,关于违法义庄规矩的人,有不同的惩罚方法,比如罚款、取消获获救济资格、送官等。
义庄有明确的具体目标。
义庄保证族人的大体生活需要,而不是无穷制的提供支援,避免族人在应得的经济权益之外侵占义庄的财产。
义庄给族人提供的救济有7个方面:领口粮、领衣料、领婚姻费、领丧葬费、领科举费、借助义庄衡宇、借贷。
但这些救济都是有限的,粮食、衣料、各类费用的领取是按时定额的;借助衡宇若是需要修理的,
确实无力修缮,义庄才给予资助;借贷不能是常常行为,到时也必需归还。
义庄还取得了政府的支持。
在义庄成立之初,范纯仁为了防治有破坏义庄的行为发生,向宋英宗上奏,报告义庄设立的情形,在政府立案,请求政府对损害义庄利益的人按国法判处。
宋英宗批准了范纯仁的请求,下令由苏州地址官对义庄进行备案,给予爱惜。
后代范之柔对义庄进行整顿,范允临、范瑶向义庄捐助田地也都是政府批准的。
范氏义庄成功运作了八百连年,可是与其同期或后期显现的其他义庄都不能维持很长时刻。
自宋朝以来,中国的慈善组织经历了几回进展与倒退的循环,始终没有在社会生活中占有一个重要的地位,这与中国社会进展的特殊性有关,也与这些慈善机构自身的局限性有关。
就范氏义庄来看,它的受益者限制在本乡居住的本族人内部,尽管它也救助一些与范氏有亲戚关系的外族人,但社会阻碍力只局限于苏州吴县一带,受益面比较窄。
这与现代慈善业调配社会财富的功能差距较大。
而且,义庄是小农平均主义思想的实践,平均主义反对剥削,但它只在分派领域作文章,不帮忙受益者提高自我能力,乃至由于提供了依托而令人们丧失了制造性,因此义庄只是在最低级的层次上解决了一些社会问题,从那个角度看对社会进展的推动也不大。
其他的义庄、善堂等慈善组织与范氏义庄相较,目标不具体,决策监督机制不健全,又没有稳固的财产来源或后续的财产补充,寿命就比较短,作用就更有限了。
范氏义庄的成功值得现代基金会借鉴,它的局限性也为现代基金会治
理提供了反面的体会。
慈善业的进展需要有适当的经济、社会背景。
经济进展、财富积存、贫富分化、贫困成为社会问题,这是慈善业进展的必要条件,几个因素缺一不可。
范氏义庄在宋朝产生,它的显现是非宗教、非政府办慈善事业的初创。
与它同时,官方开办了一些慈善机构;在它以后,民间办的义庄、善堂等次第显现。
这说明那时因贫困而致使社会不稳固的问题已经引发社会的关注,政府和有识之士都慢慢熟悉到进展社会福利的重要性,而那时政府和民间也都具有了弄慈善的经济实力。
宋朝以后下一个慈善业的进展顶峰是在明清时期,而明清是中国经济进展的又一个顶峰。
就我国建国以后慈善业的进展来看,也是与国家的经济能力增加相配合的。
社会财富增加,又有了慈善的需求,慈善业才有进展的空间,这不是由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
对目前时期来讲,我国此刻的慈善业才方才起步,方才为人们所熟悉,尚未迎来大规模进展的机会。
慈善公益事业尚处在试探时期。
范氏义庄所具有的几个大体特点,如:财产独立、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等,是使义庄延续致近代的重要缘故。
田地的捐献者制定了义庄的治理方法,另外由族人当选出独立的治理人负责实际的运营,治理人凭业绩的好坏取得报酬,而族人对治理人又有监督的权利。
这套制度,使义庄的财产不容易受到侵害,义庄的治理者有踊跃性,义庄的救济也能做到公正,降低内耗。
由此可鉴,对基金会如此成立在必然规模财产基础上的公益组织,有效的内部监督治理机制相当重要。
如何采取必然的方法,既能鼓舞治理层尽职尽责,又能防范治理层偏离公益
轨道,是基金会治理中专门值得研究的。
在如何对待受益人问题上,义庄有两方面的体会教训。
义庄对受益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关于抢夺、骗取不该获救济的族人给予严厉的惩罚,这使得义庄的财产不被少数人滥用,救济更为有效。
这提示了现代基金会在救助受益者的同时,还应当对受益者有所监督,应当要求受益者依照约定利用基金会提供的救济款物,不然收回救济,从而保证基金会慈善义举的实际成效。
可是,义庄消极的救济思想是基金会确立工作目标时应当反对的,慈善的目标应当更深远一些,不仅要帮忙弱势群体解决眼前的实际困难,更应当着眼于提高他们的制造力,尽可能帮忙他们完全地摆脱贫困。
范氏义庄在成立大体制度的基础上,又随着时期的转变不断对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使它能维持旺盛的生命力。
这种调整和改革的精神,也是现代基金会尤其应当学习的。
基金会应当向学习性组织进展,长变长新,才能有生命力。
范氏义庄与政府的长期合作也应当予以关注。
范氏义庄的设立目的从表面看是效劳宗族,但事实上由于宗族的聚居,义庄发挥了效劳乡里的作用。
它从创建之初就在政府备案,政府既爱惜义庄的财产所有权,也爱惜义庄的各类内部监督方法能够落实。
而义庄的成功运作也帮忙政府安排了穷人的生活,排除社会不稳固因素,它所造福的就不只是范氏的族人了,成为本地政府专门好的助手。
因此,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确立目标和开展公益活动,都应当适应大的社会进展趋势,顺应国家宏观治理需要,与政府相配合,如此才能取得政府支持,稳步进
展,从而实现组织目标。
范氏义庄的良好公众形象也是义庄长期生存之本。
范仲淹父子在义庄创业之初捐助了大量田产,使义庄有了专门好的经济基础。
但随着时刻的推移,庄田必然受到侵蚀,慢慢减少。
由于义庄的名声超级好,范氏子孙以此为荣,因此每当田地减少或有所败坏时,老是有后代人出钱出力极力保护,使义庄能长盛不衰。
能够看出,良好的公众形象是基金会等公益组织取得捐赠的保障,是宝贵的无形资产。
(原载《中国社会报》,原文题目为《范氏义庄对现代基金会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