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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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已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能否解决好这个课题,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氛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构建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党的执政目的的实现,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
对此,我们务必有清醒的认识,努力探索和着力解决好这一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一、正确处理社会矛盾要选好切入点
所谓选好切入点,就是要解决从哪里入手的问题。
一项工作,究竟从哪里入手,突破口选在哪里,由不同的角度可以提出不同的思路和方法来。
解决社会矛盾,我觉得最根本、最重要的一条,既是政治的,也是经济的,既是原则的,也是方法的,就是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也就是说,要从处理好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入手。
这是因为,当前的社会矛盾,大多或者说基本上是人民内部矛盾,而这些矛盾又突出表现为党群、干群矛盾。
本来,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但脱离群众又成为执政条件下党的最大危险。
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缺乏对敌斗争的强大压力,加上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商品交换原则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一些党员干部渐渐淡薄了群众观念,滋长了脱离群众的习气,突出表现在:想群众的利益
少了,想个人的利益多了;想群众的疾苦少了,想个人的安逸多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少了,考虑个人的“政绩”多了;给予群众的少了,索取群众的多了;考虑同下面的关系少了,考虑同上面的关系多了;同普通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联系少了,同一些“老板”、“大款”的联系多了;对群众中的思想问题说服教育少了,采取简单方法解决多了,等等。
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危害极为严重,可以说它是我们当前所有问题和缺点的一个根子,是引起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增加进而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的要害所在。
国内外大量事实表明,化解矛盾,稳定社会,巩固政权,归根到底取决于人心的稳定;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归根到底是它获得广大人民群众认同的问题,
“得
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是一条最大的执政规律。
正因为如此,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
我们应当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论断,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自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党的政策和政权运作的方方面面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实际行动建立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当前有以下几点是十分重要的。
一是要从群众最痛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
现在,广大群
众对我们党内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与民争利和腐败现象,极为不满,反映十分强烈,必须痛下决心解决。
二是要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
毛泽东同志曾经告诫我们:“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
群众是最讲实际的,他们是从一件件具体的、实实在在的事情中来观察、认识我们党的。
只有坚持把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入手,从群众热切期盼的具体事情做起,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客观上使群众因为我们的服务而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才能得到他们的信任和支持。
现在群众中的困难、忧愁不少,必须一个个地尽力帮助解决。
三是要从融洽与群众的感情上着力。
感情是密切关系的基础,是化解矛盾的“润滑剂”。
一个党员干部,真正与群众建立了感情,群众心里就会有你,就会真心实意地跟着你、支持你、帮助你,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又暂时无法解决的困难,大家能够体谅,问题可以化解。
反之,人们的心不齐,气不顺,没有问题可以变成问题,小问题可以变成大问题。
当前,各级党员干部很有必要解决与群众的“感情缺乏症”问题。
要关注民生,善解民困,善待群众。
要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掌握民情。
要通过多种方式,和群众打成一片,和他们讲心里话,以心换心,真正实现与群众心灵和感情的沟通,与他们建立起鱼水般的亲密关系。
二、正确处理社会矛盾要把握关键点
这就是我们常讲的要善于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具体来说,就是要根据诱发矛盾的主要动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尽量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产生。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经济利益的问题是“本原型”问
题,其他问题常常是由此派生出来的。
实践也告诉我们,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尽管渗透各个领域,表现多种多样,但从根本上来讲,是利益的冲突。
因而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就在于搞好社会利益调节,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目前亟待研究解决的是如何遏制并逐步缩小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问题。
在任何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存在一定收入差距是难免的,但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人群之间贫富差距迅速扩大,已引起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导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摩擦和冲突增加。
这是一个最大的社会潜在风险。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最基本的一项功能就是社会整合功能,而社会整合功能又主要体现在利益的调整方面。
这是维系社会公正、获得执政合法性的基础,也是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的核心。
因此,必须大大强化党在这方面的功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
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从深层次减少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不仅涉及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等经济问题,而且涉及公民权力保障、政府施政、司法公正等政治社会问题。
现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少,广大群众的反映也很强烈。
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对社会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完善。
要从政策上,并且从法律上、制度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社会成员都能接受教育,都能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平等参与社会政治,都能靠法制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当前尤其要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在,我们已经具备了解决社会公平的一定条件和初步手段。
但我国还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仍然比较低,经济社会发展又很不平衡。
处理社会公平必须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制定政策措施要考虑到财力和多方面的承受能力,并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群众的利益,不可提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和口号,不可一下子把群众的胃口吊得很高。
否则,提出的目标不能实现,失信于民,只能更加脱离群众,加剧矛盾的激化。
三、正确处理社会矛盾要抓好着力点
就是要着力提高新形势下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抓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其实质是做群众工作。
因此,提高新形势下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本质上讲是提高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党的群众工作能力,是党最基本的执政能力。
这方面,我认为要着重做到“六个善于”。
一是要善于引导群众、宣传群众、说服群众。
我们党反复强调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积极推进社会生活民主化,这并不意味着可
以放弃对群众的引导、宣传和教育。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党和群众的关系的问题,应当是:凡属人民群众正确的意见,党必须依据情况,领导群众,加以实现;而对于人民群众中发生的不正确的意见,则必须教育群众,加以改正。
”胡锦涛同志也指出:
“改革发展越是处在关键时期,党的群众工作越要加强。
”现在群众中有些怨气,很多是因为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我们党的政策和主张,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党和政府所做的工作造成的。
所以, 必须加大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
要运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党的每一项主张和具体政策,深入浅出地讲清每项主张和政策的内容、为什么要这样做、应当怎样做。
要因势利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细心开导,把道理讲清讲透。
要特别注意教育引导群众用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用发展的要求来思考问题,讲清在改革过程中,受益有先有后,有多有少,有时难免要以牺牲一些暂时的、眼前的利益为代价,而换取更多更大的利益。
从而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党和政府真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是为老百姓着想的。
二是要善于畅通民主渠道,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
政党作为民众政治诉求的工具,必须表达民众的意愿和利益。
当前,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特别是要把决策的过程变为群众意志表达和意见统一的过程,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时,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
权,坚持“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的事大家办”,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推行听证和公示制度等办法,鼓励群众参与决策,善于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并吸纳基层和群众的正确意见。
这样做,既能保证作出的决策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可以加深群众对决策意见的理解,增加他们配合决策实施的自觉性,减少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摩擦和冲突。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努力从制度建设上寻求解决新时期信访问题的新途径、新办法,使群众的疾苦有地方诉,意见有地方提,怨气有地方发。
这是对不同利益群体对各自利益诉求正当性的确认,是形成良性社会整合机制的起点,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办法。
三是要善于见微知著,取得化解矛盾的主动权。
敏锐地洞察矛盾,及时地发现问题,是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基础。
任何矛盾都有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都有其规律可循。
作为一个领导者,对当前的社会情况、现实矛盾以及可能爆发的潜在矛盾,要做到了然于胸。
对一些可能出现矛盾的因素,要在弄清情况的前提下,提前做好引导、疏导和化解工作,使之尽可能向有利的方向转化。
特别是对一些重大的带倾向性的问题,要明察秋毫地发现苗头,见微知著,及时果断地米取措施,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一旦出现大的社会矛盾甚至群体性事件,要冷静对待,按照“怨气宜解不宜结,矛盾宜疏不宜堵,群众宜散不宜聚”的原则,审慎处置,就地化解矛盾。
也就是说,必须在矛盾产生、发展的链条
上,善于中断其每一个环节。
当矛盾露头时,要防止其累积;当矛盾发生时,要防止其扩散;当矛盾扩散时,要防止其变异;矛盾处理完毕后,要防止其沉淀。
四是要善于依法执政,依法化解矛盾。
依法执政,不仅是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方面,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
党的一切行为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允许凌驾于法律之上。
要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养成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操守,摒弃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甚至以权压法的不良行为。
要善于把正确的行之有效的政策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要更好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努力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按照法定程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在法律的框架内正确认识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
五是要善于依靠群众自己解决矛盾,努力构建人民调解机制。
领导者的高明之处在善于分散矛盾,尽量避免矛盾过分集中到少数人身上。
这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依靠群众自己解决矛盾。
一些地方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制定村规民约;把有威望的老干部和群众代表组织起来,建立群众调解组织;特别是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协调作用,等等,都是依靠群众自己解决矛盾
的好办法。
要认真总结推广这方面的经验。
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把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还要在坚持党的政治领导的前提下,强化传统的工青妇等各种群众组织的相对独立性,使之成为群众利益表达的渠道,进行社会整合的特定主体。
六要善于学习,努力解决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本领恐慌” 的问题。
有人认为,我们党的执政能力与夺取政权的能力相比,不足的地方可能在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这切中了问题的要害。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确实在群众工作方面存在着“本领恐慌”。
一些同志总抱怨“老办法失灵,新办法不明”,特别是面对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或不知所措,或一筹莫展,或束手无策。
这就迫使我们重新学习。
要系统而不是零碎地、实际而不是空洞地学习唯物史观,学习党的群众路线;要学习历史,学习法学、政治学和法律、政策,学习做好群众工作所需要的各方面的知识,尤其是民族、宗教方面的知识;还要学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乃至工作艺术和技巧。
在此基础上,以积极进取、富有生气的精神状态,来研究新形势下,特别是经济市场化和社会生活民主化不断发展的条件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
(本文作者: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