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报价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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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报价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报价管理,规范社区报价行为,保障社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
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报价行为。
第三条社区报价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并进行公示。
第二章报价管理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交
物业服务报价明细表,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等。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不得擅自提高
服务费用。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如需调整服务费用,应提前一个月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
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在收到物业服务企业调整费用申请后一个月内
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是否同意调整。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报价行为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物业服
务企业的收费情况。
第十条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报价行为进行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可以向社区
居委会或者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接受社区居委会和业主的监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制度的,由社区居委会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业主违反本制度的,由社区居委会批评教育,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