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题的流动与固定--以敦煌可见唐诗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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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题的流动与固定
——以敦煌可见唐诗为例
◊段雪璐*
*段雪璐,武汉大学文学院古籍所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古籍整理与研究。
①(清)王士镇著.(清)张宗柚纂集《带经堂诗话》.戴鸿森点校,人民文学出版社, 1998,第 761 页。
摘 要:可见于传世文献的敦煌唐诗,有大约60%的诗题与传世文本存在异文。
这些异文的产生和存在与社会意识形态、诗题演变需要和人为去取有密切关系,体现 了从写本时代到刻本时代唐诗诗题的规律性变异方式。
其规律性主要表现在单诗和组 诗、繁化和简化、同义替换、制题角度及传写讹舛五个方面。
关键词:诗题唐诗敦煌文献写本刻本
诗题是一首完整诗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魏晋以前,人们作诗并 无制题一说,这与早期诗歌通常为民间集体的即兴口头创作有关。
魏晋 以后,人们开始有意识地进行赋诗命题的创作,诗题制作有了一定的发 展,唐以后诗人写诗,诗题制作已臻成熟和规范,诗题中往往直接提示 了诗歌的题材或类别,阐明了其写作缘起、创作主题及情感流向等重要 信息。
清人王士稹《带经堂诗话》云:“予尝谓古人诗,且未论时代, 但开卷看其题目,即可望而辨之;今人诗且未论雅俗,但开卷看其题 目,即可望而辨之。
如魏晋人制诗,题是一样,宋、齐、梁、陈人是一 样,初、盛唐人是一样,元和以后又是一样,北宋人是一样,苏、黄又 是一样;明人制题泛滥,渐失古意;近则年伯、年丈、公祖、父母俚俗 之谈尽窜入矣,诗之雅俗又何论乎!”①王氏的论断虽然略有夸张之嫌, 但不同的时期,诗题的表现形式呈现一定的差异,是可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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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勘敦煌写卷中的唐诗文本①与相应传世文献中的文本,其中有大约60%的唐诗诗题与传世可见的文本存在异文。
这些异文,或者为诗人本人自行再加工而致,或者为手抄流传时抄写者有意无意地再创造而致,或者为宋代编修者在编修各类诗集时的改写去取而致,其看似繁杂,实则呈现一些规律性变异方式。
在传世文本的选择方面,我们主要选择了在内容和时间上各具代表性的诗人别集和《全唐诗》。
宋人为唐代诗歌流传于后世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为几乎所有唐代诗人编修别集,并付梓传世。
他们面对唐人诗歌“集无定本”的情况,从诗歌搜集到诗文定夺,显示了宋代编修者对某一诗人及其作品的认知。
产生于宋代的诗人别集,正好处于写本到刻本时代的转型之中,集中体现了诗歌文本的变化特点。
②《全唐诗》得诗四万八千九百余首,收录了传世可见的几乎所有唐人诗歌,其成书于清代。
是时,书籍刊刻早已成为知识传播最主要的途径,诗歌文本经过长时间稳定的传播,其文本面貌的最终呈现,正是我们考察的重点。
诗题间的异文的产生与存在,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单诗閒组诗
有些诗歌在敦煌写卷中为单篇抄写,而今我们所见诗人别集和《全唐诗》则以组诗的形式存在,并且由单篇到组诗,还常常伴随着诗题的改写。
这类情况,在我们考察的所有诗题异文中约占10%o例如:高适《自淇涉河途中作》(P.3862),《高集》题作《自淇涉河途中作十二首》,《全唐诗》题作《自淇涉黄河途中作十三首》,写卷中抄诗均
①下文于各诗题后标注卷号。
②就目前可见文献而言,我们尽量选择宋刻本。
髙适诗,选用明覆宋刻本《高常侍集》(以下简称《高集》);李白诗,选用宋蜀刻本《李太白文集》(以下简称《李集》);岑参诗,选用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宋刻本《岑嘉州诗》,该版本仅存前四卷,其他部分以明正德七卷刊本配补,(以下皆简称《岑集》);白居易诗,选用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宋刻本《白氏文集》(以下筒称《白集》);孟浩然诗,选用宋刻本《孟浩然诗集》(以下简称《孟集》);张枯诗,选用宋蜀刻本《张承吉集》(以下简称《张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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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其一;李白《月下对影独酌》(P.2552),《李集》与《全唐诗》皆题作《月下独酌四首》,写卷中抄诗为其一与其二。
产生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某诗先以单篇流传,后人在编修诗集时,将相同或相似主题的诗合并成为组诗,并拟一总名冠之。
如张祜《春日偶言》(P.4878),《张集》将此诗收为《所居即事六首丹阳闲居寄郑明府如范上人》之四,并有小题《春日寓言》,除此诗外,其二、其五亦分别有小题《溪上小斋》和《偶作》,可见该组诗中的诗都曾单篇流传。
又如李白《阙题》(我有一匕首)(P.2552),《李集》与《全唐诗》皆收作《赠友人三首》其二。
写卷中此诗,《唐诗选》题作《赠赵四》,组诗中另两首于何时何地赠予何人已不可考,瞿蜕园、朱金城《李白集校注》认为此三首诗:“命意不论,盖编者任意置于一处。
其三则乞贷之词显然可见,与下一首《陈情赠友人》为近。
”①对此詹锁《李白全集校注汇释集评》有不同看法,认为三首诗“诗句虽有费解处,但命意并非不伦,而基本贯通:第一首以兰自喻,言其入翰林事。
现虽已老,余芳犹可佩,希望友人提携。
第二首用荆轲事,言己愿与友人共赴急难,表达己之交友,重义而非重金钱。
第三首写己平生仗义疏财,现处困境,愿友人相助。
”②无论是瞿、朱二人还是詹氏,都认为三首诗所表之情迥异,并且三首诗似也并非作于相同时间,故此三首诗当本为单篇流传,而后被诗集的编修者合并成组诗。
第二,某诗本就是组诗中的一部分,只不过敦煌写卷的抄者只抄取自己可见者,或出于个人喜好或写卷诗集篇幅、主题等各种原因,并未全录。
如李白《宫中三章》(P.2552),《李集》和《全唐诗》皆题作《宫中行乐词八首》,《本事诗》有载,唐玄宗召李白入翰林,“上知其薄声律,谓非所长,命为《宫中行乐》五言律诗十首……白取笔抒思,略不停缀,十篇立就,更无加点”③。
可知该组诗本当为十首同时作出,
①翟蜕园、朱金城:《李白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第796页。
②詹镇:《李白全集校注汇释集评》,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第1804页。
③(唐)孟启:《本事诗》,中华书局,2014,第1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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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写卷仅录其中前三首,并对诗题有所改动,并未直言宫廷行乐。
《英华》更是仅收其第二首,题为《醉中侍宴应制》,归入“应制”类中。
比之《本事诗》中所载,现可见诸本中,此组诗皆为八首,当有两首亡佚。
此外,《才调集》收此诗题为《宫中行乐三首》有其三、其七及其八,而其一、其二、其四、其五、其六另成组诗《紫宫乐五首》。
据此我们可以推断,该组诗在出现后,不同的抄写者根据自身需要或喜好传抄,以单篇、多篇或全篇形式流传,直至宋人为李白编修别集时还原其组诗面貌。
当然,除非有极为明显和强有力的证据表明某诗到底是由单篇到组诗。
还是本就为组诗中的一部分,否则我们很难准确描绘其聚合分散的过程,但在“诗无定卷”的手抄传播阶段,抄写者或传播者会根据自身喜好或需要从组诗中有意识地选择单篇或多篇传诵或抄写,而后人编订诗歌总集或诗人别集时会将同一主题或采用相关题材的若干首诗组合成为一组诗的做法是肯定存在的。
二繁化和简化
(一)繁化
繁化,特指从写本到刻本诗题被抄写者或传播者进行增繁的处理,即增加或扩充诗题中所包含的元素,以传递给读者更多的信息。
从诗题的内部结构来看,繁化现象多数出现在由动词性短语构成的诗题中。
这一类诗题,具有较强且稳定的叙事性。
作者在诗题中便交代了创作缘起,以及被触发而进行创作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元素,而在诗歌的流传中,增加或删去对动词性短语进行补充说明的成分,并不会改变诗题想要传达的核心意义。
如增加地点状语者,李福业《守岁》(S.555)到《岭外守岁》;增加定语者,高适《奉酬李太守丈人夏日平阴亭见赠》(P.2552)到《奉酬北海李太守丈人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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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平阴亭》,高适《琴台三首》(P.3862)到《登子贱琴堂赋诗三首并序》,高适《同吕判官从大夫破洪济城回登积石军七级浮图作》(P.3862)到《同吕判官从哥舒大夫破洪济城回登积石军多福七级浮图》;增加宾补者,韩翊《送长水李少府》(P.t.1208)到《送长史李少府入蜀》,高适《使清夷军》(P.2552)到《使青夷军入居庸三首》;同时增入多个元素的,如高适《别李景参》(P.3862)到《平台夜遇李景参有别》,增入了地点和时间状语,高适《别李四少府》(P-2552)到《东平别前卫县李粟少府》,增入了地点状语和定语。
被繁化的诗题增加了一些定状补语,诗题只是在表意上更加明确,反之,删去这些定状补语,也并不能影响诗题的传情达意。
这种情况下,诗歌的传播者们便很容易根据个人喜好习惯或诗文内容,对诗题进行增删改写。
从诗歌的类别来看,在赠、寄、另IJ、送、酬答、唱和等题材的诗中,对诗题中人物身份明确的情况也较多。
创作初时,诗人出于对对方的尊重,或是唱和多方身份不同,官职有高低,诗人原题往往以姓和官职连称,如“李右相”“贾舍人”“宋判官”等,或以行第与官职连称,如“李四少府”,或仅称官职而不举其名,如“大夫”“中书舍人”。
这样的称呼,在当时并不会引起读者的误会或不解,然诗歌在空间和时间的传播中,后来的读者极有可能并不能依姓氏和官职的称呼准确判断所指为何人。
在这种情况下,后世传播者或诗集的编修者,便有可能在诗题中添加所指之人的名讳,以助于读者理解。
如高适《饯宋判官之岭外》(P.2552)到《饯宋八充彭中丞判官之岭南》,《同吕判官从大夫破洪济城回登积石军七级浮图作》(P.3862)到《同吕判官从哥舒大夫破洪济城回登积石军多福七级浮图》即为此类。
此外,唱和诗诗题的繁化现象也值得我们注意。
唐人唱和诗诗题的拟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唱者立诗题,和者“奉和”或“和”唱者所立诗题,各和者用同一诗题或仅列“同前”表明唱和关系。
面对以此种方式立题的唱和诗,后人在编修以作者分类的诗歌总集为某诗人编订别集时,有可能直接用首和的诗题,也有可能根据诗歌内容及一定的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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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重新拟定一个完整的诗题。
另一种方式是参与唱和的双方或多方各篇逐一立题,双人唱和时多用此方式立题。
如果原题较为简省,在当时或唱和双方的互见中并不会引起歧义和误解,但后人编订诗集时,考虑到后来读者的理解,便会增加一些信息使题意更加明确。
如岑参《奉和中书贾舍人早朝》(P.t.1208),《岑集》题《奉和中书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全唐诗》题《奉和中书舍人贾至早朝大明宫》,今本诗题就对“贾舍人”繁化让指称更加明晰。
从诗题的内容来看,一些表意较为简单的诗题,也有可能被繁化增义,如孟浩然《洞庭湖作》(P.2552),《英华》题作《望洞庭湖上张丞相》,《孟集》题作《岳阳楼》,《全唐诗》题作《望洞庭湖赠张丞相》。
写本和《孟集》中的诗题仅表明诗歌创作的地点,繁化增义的诗题在“洞庭湖”前加谓语动词“望”,可见诗歌创作地点当为洞庭湖沿岸的高地,《孟集》题《岳阳楼》正好揭示了这一地点。
“上张丞相”或“赠张丞相”乂表明此诗并非只是作者独自借景抒情之作,据今本诗文后四句,诗人怀有出仕的愿望,期望得人举荐,“张丞相”当为时任岳州刺史者张说。
敦煌写卷所抄此诗,仅有前四句写景之句,并无后四句,与题《洞庭湖作》恰好吻合,今可见传世本增入后四句后一并改写了诗题与之对应。
黄永武先生云:“本诗诗题各孟集本均有出入,《四部丛刊》影明本作《临洞庭》,士礼居藏影宋本及明顾道红刊本均作《岳阳楼》,而《文苑英华》卷二五O作《望洞庭湖上张丞相》。
各孟集本均为八句……唯敦煌写本仅四句,猜想四句与八句的不同,与诗题有着密切的关联,可能孟诗最早只作了四句,全部写景,题目是《洞庭湖作》,后来要把这首诗送给张丞相,才续作四句,用后面增添的四句来寄意,并改诗题为《望洞庭湖上张丞相》,因此全诗上半临洞庭,下半上张丞相,可截然分割。
这是作者自己先后改写不同,当时一并传于世,以致句数有了出入。
”①黄氏的分析可备一说,但为何各本《孟集》虽有后四句,仍题作《洞庭湖》或《岳阳楼》而不见“张丞
①黄永武:《敦煌的唐诗》,(台北)洪范书店有限公司,1987,第98-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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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还可再议。
可见,有时诗题的改写还与诗文内容的改变有关,随着诗文内容的增加,诗人或传播者也会在诗题中增入相应的内容与之呼应而造成诗题的繁化。
另有丘为《田家》(P.2552),《全唐诗》题作《题农父庐舍》,此外亦有《国秀集》收此诗题《题农庐舍》。
敦煌写卷诗题较为简明,与诗文中“田家日不闲”相对应。
繁化后的诗题点明了诗歌题咏的类型,“农父庐舍”的说法亦比“田家”更为雅致,诗文中虽无词语直接与之对应,但诗文内容围绕诗题展开,让人感觉含蓄却不失中心。
(二)简化
除了繁化,简化的现象同样存在。
诗题在传播过程中,抄写者或传播者亦有可能删去一些元素,让诗题更加简洁凝练。
与诗题的繁化相同,从诗题的内部结构来看,动词性短语的简化现象同样不少,并且同样表现在省略不影响诗题所表主旨的词语上。
诸如省略地点状语者,李白《阴盘驿送贺监归越》(P.2552)到《送贺宾客归越》,张谓《何上见老翁代北之作》(P.2555)到《代北州老翁答》,写卷中“何”当为“河”之误;省略时间状语者,如杨齐葱《晓过古函谷关一首》(P.3771)到《过函谷关》;省略宾语者,如李白《山中答俗人问》(P.2552)到《山中答俗人》再到《山中问答》;省略宾语中具体指向的,如王昌龄《送单十三晁五归□口》(P.2552)到《送人归江夏》,李白《鲁中都有小吏逢七朗以斗酒双鱼赠余于逆旅因鲤鱼饮酒留诗而去》(P.2552)到《酬中都小吏携斗酒双鱼于逆旅见赠》;省略敬语者,如王勃《秋日奉别王长史公》(P.2687)到《秋日别王长史》。
从诗歌的类别来看,唱和、应制类诗亦有省略提示其诗歌属性的词语,如孟浩然《奉和卢明府九日觇山宴马二使君崔员外张郎中》(P.2552)到《卢明府九日宴袁使君张郎中崔员外》,李义府《侍宴咏乌》(S.555)到《咏乌》,少了“奉和”“侍宴”二词,抹去了揭示诗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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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类别的关键词,读者便不能直接通过诗题判断出诗歌创作之初的场合。
另外,P.2552写本中,对乐府诗题的处理有一些不同,写卷所抄李白诗《有所思》和《蜀道难》二诗诗题前均有一“古”字,似因此二题都属汉乐府旧题之故,有可能是写卷抄写者所擅加,然同一写本中,其他乐府旧题诗都没有加“古”字,如《乌栖曲》《白鼻骗》《战城南》等。
而李白作乐府诗160余首,考《李集》,仅有《古朗月行》和《古有所思》二首前有“古”字,大概是写卷的抄写者擅自在诗题前加“古”以区别后来的乐府新题的缘故,但是这一做法并没有贯彻到整个写卷。
但是我们必须要注意的是,每一个诗题具体的增删方向或轨迹并不一定就如我们当前所见,以上我们仅通过可见的文本对比得出有可能的改写方式,以写本到刻本的时间顺序为变化参考,认定从写本到刻本,从唐代到宋代再到清代,诗题由简单到复杂者为繁化,反之则为简化。
但是我们并不排除写卷的抄写者出于有意或无意,对诗人原本的诗题进行增繁或删减,而后人所用的诗题才更接近诗人创作时的原貌这一可能性。
但无论是从繁到简,还是从简到繁,这几种改写方式是大抵可见的,诗人或者抄写者、传播者在上述几种情况下,便有可能会对诗题进行繁化或简化的处理。
三同义替换
同义替换,是指诗题中有些异文,在表情达意上有着相同或相近的作用,从而能被通用。
敦煌写本与传世文本诗题的同义替换,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词义相同
词义相同或相近的混用,是异文产生的主要方式之一,诗题中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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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
我们考察的敦煌诗歌里,词义相同或相近的替换是同义替换中数量最多的一类。
诸如敦煌诗歌与今本的对比中,有“陪”和“同”、“书怀”和“言怀”、“落第”和“下第”等词义相同,“送”和“别”、“歌”和“吟”、“贺”和“访”、“赠”和“见寄”、“美人”和“姬”词义相近或在诗歌语言中能够通用,在诗歌的传播中,异文便因此而产生。
“言怀”与“书怀”义同,是唐代诗人在诗题中常用的一种格式,都用于在某时或某地抒写情怀,抒发胸臆的诗歌中,崔混《暮秋书怀》(S.2717),《全唐诗》题作《暮秋言怀》,意都可通。
离别是激发古人进行诗歌创作的重要情绪,“送”和“别”意思相近,却略有区别,离别双方都可用“别”,唯有送行一方才能用“送”,离开的一方则不适用。
高适《送冯判官》(P.2552)、王昌龄《巴陵别李十二》(P.2552),今本分别题作《别冯判官》和《巴陵送李十二》,二诗都为作者对其他人的送行之作,诗题异文“别”“送”混用并无不可。
又有高适《送韦参军》(P.2552)—诗,《英华》题作《赠别韦参军》,今本皆题作《别韦参军》,此诗为高适客居梁州,即将离开就试京师时所作,是自己离开对方,“赠别”是在临别之时,诗人作诗赠予他人,“别”与“赠别”义近,“送别”包括但不限于“赠别”,可以仅仅是抒发离别之时的不舍和感伤。
据该诗内容,“赠别”和“别”都符合创作情景,“送”则似乎略显不适。
“歌”和“吟”都是歌行体诗歌在命名上的标志,二者又略有差异,清人蔡钧《诗法指南》卷二云“徐伯鲁曰:’乐府命题名称不一,盖自琴曲之外,其放情长言,杂而无方曰歌;步骤驰骋,疏而不滞曰行……吁嗟叹悲,忧深思以伸其郁者曰吟。
'”①李白《梁园醉酒歌》(P.2552),今本题作《梁园吟》。
此诗是和朋友在梁园饮酒抒怀,前半段叙述了诗人离开长安,向东到宋州的事情,后半段抒发了世事变迁的沧桑感,间接表达了对大唐王朝衰败的隐忧。
从整首诗的内容和情感来
①(清)蔡钧:《诗法指南》卷二,清乾隆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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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诗题用“歌”用“吟”皆可。
《英华》卷三四三题作《梁园吟》,又在卷三三六重出,题作《梁园醉酒歌》,可见两个诗题在唐代同时为人们所接受。
(二)地名同义
地名有故称今称,出于个人习惯或喜好,一些古地名往往也被人们继续沿用。
高适《宋中即事赠李太守》(P.2552),今本题作《奉酬睢阳李太守》,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下惟扬》(P.2552),今本题作《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宋州”和“睢阳”、“惟扬”和“广陵”,都是同一地方的故称和今名。
惟扬和广陵皆可用以指代扬州,惟扬为故称,广陵属扬州。
《新唐书•地理志》“扬州广陵郡,大都督府。
本南兖州江都郡,武德七年(624)曰邢州,以祁沟为名,九年(626)更置扬州,天宝元年(742)更郡名。
”①又《太平寰宇记》:“扬州……天宝元年改为广陵郡,依旧大都督府。
乾元元年(758)复为扬州。
”②宋代费衮《梁溪漫志》:“古今称扬州为惟扬,盖掇取《禹贡》'淮海惟扬州'之语。
”③敦煌写本中“下惟扬”之名的出现,可以证明,因为惟扬、广陵均可代扬州,写本时代此诗诗题当有数个版本流传,或为作者本人所改,或为传抄者擅改,亦有可能随着朝廷建制的更改而改写诗题,直至宋代刻本被定型。
黄永武《敦煌的唐诗》云:“是敦煌本作惟扬能保存古真的面目。
”④似过于武断,此诗作于开元十六年(728),时扬州即称“扬州”,是否用“惟扬”之旧名就一定是诗歌的古和真,我们并不能轻易下决断。
在诗歌的传抄过程中,有人好用古名,将“扬州”或“广陵”改为“惟扬”,也未尝不可说通。
并且,查《李
①(宋)欧阳修、宋祁:《地理五•淮南道》,载氏著《新唐书》卷四十一,中华书局,1975,第1051页。
②(宋)乐史:《淮南道一•扬州》,载《太平寰宇记》卷一二三,中华书局,2007,第2442页。
③(宋)费衮:《惟扬登江》,载《梁溪漫志》卷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145页。
④黄永武:《敦煌的唐诗》,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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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李白诗文中用“扬州”有7例,见于标题1例,其他为正文中用例;“广陵”有15个用例,见于题目4例,见于题注2例,其余者见于正文;用“惟扬”的,不见其例。
因此,当此种割裂式用典罕见于李白诗文时,我们基本可以排除李白所作原题或其本人后期修改时用到“惟扬”的可能。
有的地名有多种叫法,人们在传播过程中极有可能因之混用。
张祜《再游山阴先寄郡中友人》(S.4444),《张集》题作《将之会稽先寄越中知友》。
“山阴”“会稽”均为现绍兴古县名,秦时置会稽郡,辖山阴县,会稽县本为山阴县地,六朝陈时析出,与山阴县同城而治,城西为山阴,城东为会稽,后代除隋皆沿用此建制。
《明一统志》卷四十五:“山阴县……秦置山阴县,属会稽郡,以邑在山之阴故名,汉为郡都尉治,东汉徙会稽郡治此。
隋初废,入会稽县。
唐初复置。
宋元仍旧。
本朝因之……会稽县……秦山阴县地,汉晋以后因之。
陈析置会稽县,隋以山阴县省。
入唐复置,山阴县属越州。
宋会稽与山阴二县并治。
”①宋本中“越中”即越州,唐宋两代用以指称现绍兴地区。
还有的地名用字因为音同义通可通用,宋之问《登越王台》(P.3480),《英华》题同,《全唐诗》题作《登粤王台》。
“越王台”与“粤王台”同,在今广州番禺地区,相传为南越王赵佗所建,宋方信孺《南海百咏》载“郡人呼为越王台,相传尉陀曾张乐于此,故老云:'旧皆夹道栽菊,黄花迤通,为九月登高之所。
’”②古时两广地区,可称“南越”,也可称“南粤”,文献中多混用无别,“粤王台”的说法倒是晚至元代始出现。
(三)官名同义
某个官职的形成和官名的变化与朝代的更迭、社会的发展、官制体
①(明)李贤:《明一统志》卷四十五,载《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72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第1057页下。
②(宋)方信孺:《南海百咏》,中华书局,1985,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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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些职事相同的官职会出现各种不同的名字。
一般来说,某朝或某任皇帝,通过诏令或其他官方文书发布的官名,即为当时的正式官称,其余的名称则为别称。
然而,文学作品对于官名变化却显然不那么与时俱进,沿用前朝或旧制体系下的官名别称,或刻意用略称、代称等方式,在文学作品中可大量见其踪影。
这与文学作品讲究雅趣有关,王应麟《玉海》中指出:“制辞须用典重之语,仍须多用《诗》《书》中语言,及择汉以前文字中典雅者……官名须于《职官分纪》寻替换字。
如'尚书’为’中台'、’吏部’为'选部'、'礼部’为’仪曹’,似此类须每件寻两三般,盖临时有声律虚实不同也。
”①此外,“隋唐以后,科举制兴起,举子应试制作程文,讲究声律虚实不同,倘提及官名,多不宜用正式官名,而另选用古官名替换。
仅用《五经》等官名已不敷应用,渐扩及沿用前朝古官,以比拟本朝官称。
”②诗歌文本对声律要求极高,学者们不得不记下每个官名的不同别称,以便随时配合声律使用。
可想而知,这便造成了官名异称大量出现在诗歌中,诗题亦不例外。
高适《同朱五题卢太守义井》(P.2552),《高集》《全唐诗》皆题作《同朱五题卢使君义井》。
“使君”与“太守”都是对州郡长官的称呼,而除“使君”“太守”夕卜,与之同义的还有“刺史”“郡守”“知府”等,为不同朝代的同官异名。
《通典》卷三十三《职官十五•州郡下•郡太守》:“大唐武德元年(618),改郡为州,改太守为刺史,加号持节。
后加号为使持节诸军事,而实无节,但颁铜鱼符而已。
天宝元年,加州为郡,刺史为太守。
自是州、郡、太守③更相为名,其实一也。
”④明陈师《禅寄笔谈》卷六:“汉称太守曰使君,曰府君,曰明府君。
”⑤故此,高适此诗诗题出现这一官职同义的改写,就是对于同
①(宋)王应麟:《玉海》卷二百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版,第948册,第283页下。
②龚延明:《中国历代职官别名研究》,《历史研究》1998年第6期。
③据清武英殿刻本,此处似当为“州、郡、史、守更相为名”,如此,文意乃通。
④(唐)杜佑:《通典》卷三十三《职官十五•州郡下•郡太守》,中华书局,1988,第907—908页。
⑤(明)陈师:《禅寄笔谈》卷六,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自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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