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孝道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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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孝道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摘要:将孝道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石,具有天然的合理性。
我们要大力发掘和弘扬孝道精华,适应时代的要求推陈出新,并以社会主义新孝道来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关键词:孝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当前,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全面进入转型期,传统道德体系逐步瓦解,新的道德体系尚未确立。
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少数未成年人精神空虚、行为失范,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面临一系列新课题。
笔者以为,作为儒家传统道德体系中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孝道,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具有独特的价值,值得我们去研究发掘、推陈出新。
一、孝道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石
长期以来,我们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强调“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为主导的政治化的德育目标,实践证明,这样的目标难以取得应有的德育实效。
我们教导未成年人要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少有敬爱双亲等贴近人性需求的教育内容,这使得我们的德育不切实际,缺乏根基。
德育要走出困境,就应回归生活。
儒家认为,“父子之道,天性也”(《孝经·圣治章》)。
子女在接受父母养育和教诲的过程中深切地感受到来自父母的亲情,并由此产生了反哺回报之心,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良知本性。
这种亲情回报的纯朴情感,造就了人类最基本的孝意识。
正如《诗经·小雅·蓼莪》所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
拊我蓄我,长我育我。
顾我复我,出入腹我。
欲报之德,吴天罔极。
”因此,开启人们最朴素的天性之爱——孝心,培养人们的孝行,并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
”教以孝,所以孝天下之为人父者也。
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
”那么社会的道德规范就会逐渐内化为人们自觉的行动,良好的道德品质便得以产生。
不教孝,其他的美德便无从培养。
是故,《孝经·开宗明义》宣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孔子更是强调说:“教民亲爱,莫善于孝。
教民礼顺,莫善于悌。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论语·学而》)总之,“儒家以《孝经》为培养民德伦常的基本教育,而成感化之功能,是以‘教’字从孝。
‘教’,就是由孝字而生的。
”删儒家的这一德育思想和方法,在现代社会同样彰显着重要的价值,也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
由此,将孝道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石,具有天然的合理性。
此外,道德培养有一个由根底到支干、由初级到高级的循序渐进过程,而孝育也符合德育这一由近及远、由低到高的规律。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
首先,要从爱惜自己的身体、保护自己的生命
开始,自爱自重,修身向善。
这是行孝的第一阶段。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为此,要防止因纵欲而使父母痛心,防止逞凶斗狠而连累父母,防止作奸犯科而使父母受辱等等。
其次,要修德学道,增长才能,忠于“事君”。
也即移孝于忠,忠君爱民,报效国家,服务社会。
甚至于舍生取义,杀身成仁。
这是第二阶段的孝。
再次,要立身行道,令父母尽显荣耀。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以孝悌为修身之本,以忠恕为处世之方,以仁义为救世之旨。
”在家行孝悌,在外行忠恕,就能达到儒家提倡的最高境界——仁義之大道。
这是行孝的最高阶段。
可见,儒家提倡的孝道,以个人自爱自强,入孝出悌,履行做子女的职责,为行孝之“始”;以尽忠职守,服务社会,忠于国家,贡献自己的才智,为行孝之“中”;以道德教化天下百姓,济世匡时,垂范后世,光宗耀祖,扬名天下,为行孝之“终”。
这给我们指明了一条提升个人道德素质的正确途径。
因此,只要未成年人从孝敬父母、关爱亲人起始,爱的视野逐步拓展,逐渐升华,就能达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境界。
二、未成年人孝道教育的内容
如上所述,孝道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但孝道毕竟是儒家传统的道德规范,本身具有二重性,即人民性和封建性并存,精华和糟粕共生。
孝道的糟粕要彻底肃清,孝道的精华也不能抹杀和抛弃。
我们在评价传统孝道时,一定要采取历史、辨证的态度,对此有清醒而足够的认识。
同时,孝道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从自发自觉到强化定型的轨迹。
先秦儒家孝道自孔子创立,曾子继承和完善,孟子、荀子等人的进一步补充后,成为儒家最基本的伦理价值信条。
到了汉代,由于统治阶层对其加以改造利用并逐渐法律化,其内涵已发生了很大变异,在许多方面甚至背离了先秦儒家的原始初衷。
至宋明清时期,孝道在理论上更出现了论证哲学化、教化通俗化、义务规范极端化的新特点,最终成为封建家长制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和后世愚孝的根源。
可见,先秦儒家孝道与后期儒家孝道是有很大差异的,故必须将二者加以区别认识。
我们应该大力发掘和弘扬孝道(特别是先秦孝道)的精华,适应时代的要求推陈出新,并以社会主义新孝道来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目前,对于新孝道的内涵和构建,学者们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不过仍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现将主要观点简单综述如下。
肖群忠认为,必须厘清传统之孝与现代之孝的区别,新孝道最本质的特点就是亲子平等。
陈秀鸿认为,新孝道应该:批判继承传统孝道养亲的合理内核;尊亲敬亲;树立为祖国效力、为人民服务和为父母争光相统一的道德价值观;实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与家庭美德的和谐统一。
丁成际认为,新孝道要从三个方面来重塑:第一,“新孝道”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原则性关系——体现义务性、注重感情性、强调自律性、提倡互益性;第二,应批判地继承传统孝道观;第三,营造家庭内部良好的伦理。
程向阳认为,孝道内涵应该作适应时代的转化——1从片面强调物质到物质与精神的全面重视:赡养老人内涵的转变。
2.从专制到民主:代际关系的转变。
3.从同一到多元:代际价值观的转变。
4.从依附到独立:老人人格类型的转变。
5.从血缘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
)
总的来看,尽管学者们对新孝道内涵和构建的研究着眼点不同,对新孝道具
体的内涵和构建思路也没有形成明确的共识,相关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但所有观点皆认为,无论什么样的新孝道,它都应具有传统孝道的精髓,是传统孝道的回归与升华。
三、未成年人孝道教育的实施
虽然孝的伦理观念具有自然或血缘的基础,孝的意识在一定意义上来自人的天性,但作为孝心和孝行相统一的孝道却不是自发产生的,它还需要后天的教育与培养、陶冶与锻炼。
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孝道教育,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要努力实现家庭关系的代际和谐。
孝是一种真诚的、深层次的和本质的情感行为,“孝”的源泉出自于对父母长辈的感激和爱戴之情。
同时,现代亲子关系及一切人际关系的基础均是人格平等。
因此,现代新孝道重视基于亲子之间平等的“孝”,强调将子女对父母的“孝”与父母对子女的“慈”结合起来。
这就要求父母关心爱护自己的孩子,使自身值得“孝”。
然而,当前在我国家庭中,家庭关系恶化等代际不和谐的现象较为普遍。
特别是无原则地溺爱、“棍棒政策”、放任自由等不当的管教方式,造成未成年人“孝”观念的缺失,甚至产生对立情绪与叛逆心理。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做到:1、提高家长的家教水平。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好未成年人。
2、推行良好的家庭教育。
一是教育内容要全面。
既要注重智力培养与心理健康,又要注重道德教化特别是孝道培养。
二是教育方法要科学。
即“爱而不溺、严而不格、一贯要求”。
三是教育时机要得当。
3、营造健康的家庭氛围。
使家庭成员之间互谅互让、互敬互爱、平等相待、和睦相处,充满温馨亲情。
当然,为人父母者更要言传身教,以身示范,通过潜移默化使未成年人形成孝亲敬老的优良品质。
其次,要重新构建学校德育的目标体系。
我国基础教育应该吸取古代教育的成功经验,重新构建学校德育中的目标体系。
为此,除了要彻底改变“重智轻德”的应试教育观念外,还应积极探索传统孝道与当代德育整合的新模式、新思路,把现代孝道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
要通过开设孝道课程,引导未成年人学习阅读《论语》、《孟子》等古代经典著作,了解传统孝道,吸取孝道精华。
同时,要把传授孝道知识同陶冶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在实践中使未成年人最终形成现代孝道观。
当前,一些学校围绕“讲孝道”这一主题,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
例如编写《中华传统美德一孝心篇》學习活动文选;要求未成年人读写孝道文章,收集整理孝道名言、诗词、故事;开展孝道演讲比赛、书画比赛;举行孝道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朝晖映夕阳”老少共学共乐的系列文化活动和“我行我孝”——重阳节敬老侍老活动;举办“体验亲情,孝心伴我成长”少先队主题队会、中学生主题团课,以及推荐评选“最佳孝星”等”,弘扬了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有力推动了各地的孝道教育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德育效果。
第三,要积极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褒贬功能,加大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对强化未成年人的孝德意识、培养孝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一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传媒工具,认
真宣传遵循孝道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人们尊敬父母的自觉意识,使人们逐渐明确尊老爱老的社会意义,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光荣、“啃老”“虐老”可耻的风气。
当前,还可以用孝道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达到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目的。
二要树立敬老孝亲的先进典型,使广大未成年人有赶学目标。
比如实施以“比孝心、讲孝道、树孝德”为主要内容的“德孝工程”,评选“孝亲敬老之星”等。
这些先进典型都是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教育的生动教材,要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让未成年人真正地感受到榜样的力量。
三要利用各种健康活泼的文艺表演形式,热情讴歌尊敬父母、照顾老人的好人好事,鞭策谴责违背孝道的不良行为,以生动形象的艺术魅力把新孝道观念灌输到未成年人的生活之中,鼓励人们正确处理子女与父母长辈之间的关系。
总之,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使尊敬、关心、爱护老人蔚然成风,使孝道由社会规范转化为未成年人的自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