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打击船舶非法建(改)造专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打击船舶非法建(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经信装备[2016]295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6.03
【实施日期】2016.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打击船舶非法建(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的通知
(闽经信装备〔2016〕295号)
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市经信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从事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等违法活动,从源头上根除“三无”船舶的建(改)造行为,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打击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等违法活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4﹞65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暨整治“三无”船舶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16﹞14号)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等5厅(局)《关于印发建立联合打击船舶非法建
(改)造行动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经信装备〔2015〕41号)要求,特制定2016年度打击船舶非法建(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重点监管、严厉打击、依法规范的思路,坚持“属地为主、政府主导、上下响应、部门协同、海陆联动”的原则,依法依规彻底整治“三无”船舶的建(改)造行为,建立船舶规范生产长效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