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报废汽车收购行业自律指导价定价原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报废汽车收购行业自律指导价定价原则《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第十九条规定
“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
计价。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释义》进一步明确:“报废汽车
回收企业,对收购报废汽车的定价,需依据汽车本身钢铁含量,参照
当地废钢铁市场收购价格,考虑合理的拆解、托运费用计价。


据了解,我省各地区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非法报废汽车回收
拆解市场干扰、车主对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政策认识不清和对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运营成本估计不足等因素影响,造成报
废汽车收购价格各地波动很大(每吨价格在300~1200元不等),
给车主交售报废汽车造成了错觉,致使车主认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
企业在故意提质压价或利用各种政策压价,形成了新的交售矛盾。

为了保护交车单位或个人和回收拆解企业的利益,根据国家及省相
关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山东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行规
行约》,特制定山东省报废汽车收购行业自律指导价定价原则。

一、影响报废汽车收购价格的因素
(一)直接经营费用因素
1、报废汽车收购的托运费用(含拖车、运输、吊车);
2、拆解费用(含场内搬运、拆解切割材料损耗、注销牌照等费用);
3、报废汽车“车型”因素(小客车及轿车型拆解的废钢铁轻薄料比例大,钢厂收购价格较低);
4、“报废汽车回用件”的不确定因素;
5、回收企业拆解加工成冶金炉料的经营管理费用;
6、企业的经营税费;
7、车辆所含泥土、木制品、化纤制品、玻璃、塑料泡沫等杂质;
8、对氟立昂、废油液、海绵等物质的储存及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环保费;
9、企业宣传费,主要是利用各种媒体对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进行宣传。

(二)固定费用因素
1、企业经营场所土地的使用税;
2、企业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3、企业员工的工资、各类社会保险金等人工费用;
4、企业办公费等各类管理费用;
5、企业保持正常运转的财务费用。

二、定价原则
根据影响报废汽车收购价格的因素,报废的小型、轻型、轻微型客货车和大型客车收购价格定为每吨350元、报废的中型客、货车和大型货车收购价格定为每吨600元,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可根据车辆状况(车辆完整程度、杂质多少等)及当地废钢铁市场收购价格的变动情况,可在上述两类价格的基础上向上或下浮动20%。

各回收企业可按照本定价原则,可商当地物价部门执行;也可商当地报废汽车监督管理业务主管部门予以确认执行;可与报废汽车交售单位或个人协商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