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 绵羊蓝湿革 规范-最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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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绵羊蓝湿革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绵羊蓝湿革的要求,以及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取样及试样的制备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脱毛后以铬鞣为主加工制得的绵羊蓝湿革的生产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07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六价铬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 22807-2019,ISO 17075-1:2017,MOD)
GB/T 22808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含氯苯酚的测定(GB/T 22808-2021,ISO 17070:2015,MOD)GB/T 38402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六价铬含量的测定:色谱法(GB/T 38402-2019,ISO 17075-2:2017,MOD)
GB/T 39364 皮革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取样部位(GB/T 39364-2020,ISO 2418:2017,MOD)
QB/T 2262 皮革工业术语
QB/T 2707 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试样的准备和调节
QB/T 2713 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收缩温度的测定
QB/T 2716 皮革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
QB/T 2717 皮革化学试验挥发物的测定
QB/T 2718 皮革化学试验二氯甲烷萃取物的测定
QB/T 2720 皮革化学试验氧化铬(Cr2O3)的测定:滴定法
QB/T 2724 皮革化学试验 pH的测定
QB/T 5313 皮革化学试验氧化铬(Cr2O3)的测定:光度法
QB/T 5314 皮革化学试验氧化铬(Cr2O3)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QB/T 5315 皮革化学试验氧化铬(Cr2O3)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ICP-OES)法
3 术语和定义
QB/T 226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原料皮
应为防腐或新鲜绵羊皮。

感官质量
表面颜色均匀,粒面紧实(特殊风格产品除外),无残留毛,无盐斑、霉斑、铁斑、红热菌斑,无折痕,聚集性铬斑的面积不应大于总面积的10%;皮里洁净,无肉渣;切口颜色均匀一致;常温下无臭味等异味;皮板手感自然柔软,无风干。

理化性能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理化性能要求
尺寸和分级
符合相关方(如供需双方)的约定。

5 取样及试样的制备
取样
按GB/T 39364的规定或相关方的约定进行。

仲裁检验时,取样应按GB/T 39364的规定进行。

试样的制备
轻拭擦去试样上多余的水分,然后在不施加任何外力的情况下将试样用滤纸包裹30 min。

物理和机械性能试验按QB/T 2707的规定进行,并按QB/T 2707的规定进行空气调节48 h。

化学性能试验按QB/T 2716的规定进行。

6 试验方法
感官质量
在适宜光线下目测、嗅闻结合量尺进行检查。

理化性能
6.2.1 收缩温度
按QB/T 2713描述的方法进行检验。

6.2.2 氧化铬含量
按QB/T 2720、QB/T 5313、QB/T 5314或QB/T 5315描述的方法进行检验。

仲裁检验时,以QB/T 2720的测试结果为准。

6.2.3 挥发物
按QB/T 2717描述的方法进行检验,采取自然晾干的方式,测试结果按公式(1)进行计算:
)1(…………………………………………=
⨯−m w m m 1002
12
式中:
w ——试样中的挥发物含量,%;
m 1——试样干燥前的质量,单位为克(g ); m 2——试样干燥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

6.2.4 pH
按QB/T 2724描述的方法进行检验。

6.2.5 二氯甲烷萃取物
按QB/T 2718描述的方法进行检验。

6.2.6 含氯苯酚
按GB/T 22808描述的方法进行检验。

6.2.7 六价铬
按GB/T 22807或GB/T 38402描述的方法进行检验。

6.2.8 防霉性能
按附录C 描述的方法进行检验。

尺寸和分级
通过感官,结合量尺进行检验。

7 检验规则
组批
以同一品种原料投产、按同一生产工艺在一定时间内生产出来的产品组成一个检验批。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对感官质量(切口颜色除外)进行逐张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型式检验
7.3.1 检验时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原料、工艺、化工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产品长期停产(六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7.3.2 抽样数量
感官要求(切口颜色除外)应逐张进行检验,切口颜色、收缩温度、氧化铬含量、挥发物、pH、二氯甲烷萃取物、含氯苯酚、六价铬、防霉性能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检验,抽样数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取样数量
单位为张
7.3.3 合格判定
7.3.3.1 单张判定
感官要求中可有不影响使用的轻微缺陷,切口颜色、收缩温度、挥发物、pH、氧化铬含量、五氯苯酚和六价铬全部合格,则判该产品合格。

7.3.3.2 整批判定
抽检样品全部合格,并且同一批产品中出现铬斑的样品量小于样品总量的5%,且每张绵羊蓝湿革上聚集性铬斑的面积不大于其总面积的10%,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志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其包装或标签上应包含以下信息:
a)产品名称(如绵羊蓝湿革),必要时注明商品名或商标;
b)产品标准编号;
c)生产单位名称及地址;
d)鞣制日期(年、月);
e)产品数量;
f)其他相关方约定的内容。

包装
符合相关方的约定,应确保绵羊蓝湿革内的水分含量及革身状态,防止产品受损。

运输和贮存
产品的运输和贮存应满足以下条件:
——防止暴晒、雨雪淋;
——避免高温环境;
——避免化学物质侵蚀;
——在常规运输和贮存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4个月内无霉变、无腐烂。

附录A
(资料性)
本文件与ISO 5432:2022结构编号对照情况
表A.1给出了本文件与ISO 5432:2022结构编号对照一览表。

表A.1本文件与ISO 5432:2022结构编号对照情况
附录B
(资料性)
本文件与ISO 5432:2022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表B.1给出了本文件与ISO 5432:2022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表B.1本文件与ISO 5432:2022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附录C
(规范性)
防霉性能试验方法
C.1 原理
将试样被琼脂围绕并且不被覆盖,接种、培养一定时间后,根据试样上霉菌的生长情况,对防霉性能进行评级。

C.2 试剂和材料
C.2.1 马铃薯葡萄糖琼脂,用于霉菌培养。

C.2.2 接种物,孢子浓度为1×106 个/mL的黑曲霉,或其他适当的霉菌。

C.2.3 控制样,通常由客户提供,或使用经验证防霉处理较好的样品。

C.3 仪器和设备
C.3.1 培养皿,直径120 mm。

宜使用一次性无菌塑料餐具。

C.3.2 恒温箱,无鼓风装置,能控制温度为26 ℃~30 ℃,或其他相当者。

C.3.3 塑料滴管,35滴/mL。

C.4 试样的制备
从样品切取3个边长为25.4 mm的正方形试样,同时切取1个同等尺寸的控制样。

通常情况下,控制样和试样宜来自同一部位(如臀部等)。

若试样不能立即测试,应将其置于单独的塑料袋中置于阴凉处保存。

C.5 试验步骤
C.5.1 琼脂的制备
C.5.1.1 绵羊蓝湿革测试时需要约40 mL的琼脂,根据试样情况计算所需的琼脂量,并留出约50 mL 用于活性检查。

C.5.1.2 按照3.9 g马铃薯葡萄糖/100 mL琼脂的比例称取所需的马铃薯葡萄糖。

C.5.1.3 向烧杯中加入与琼脂量相等的水,煮沸,在磁力搅拌的条件下慢慢加入干琼脂,继续煮沸20 min。

C.5.1.4 用铝箔盖上,冷却至50 ℃。

温度的控制尤为关键,50 ℃条件下,冷凝水可在培养皿上润湿,为微生物的生长提供湿度需求。

C.5.2 琼脂平板的制备
C.5.2.1 将试样测试面向上放在培养皿的中心处。

C.5.2.2 向培养皿中倒入琼脂,使其刚好与试样上表面平齐,但不应覆盖测试面。

C.5.2.3 同时向另一个未放试样的培养皿中加入等量的琼脂,用于评估接种物的活性。

C.5.2.4 静置约20 min,使琼脂凝固。

注1:若过早过快移动,可能导致孢子悬浮液在试样表面溢出。

注2:C.5.3接种C.5.3.1将自来水煮沸20min ,冷却至室温。

向1mL 接种物中加入该冷却水稀释至10mL ,使其孢子浓度由1×106个/mL 降低至1×105个/mL ,得到孢子悬浮液。

将孢子悬浮液在约4 ℃的条件下冷藏(不应冻结),存放时间不超过48h 。

C.5.3.2用塑料滴管在每个琼脂平板上滴加3滴孢子悬浮液(C.5.3.1),其中1滴位于试样上,另外2滴分别位于试样两边处,如图C.1所示。

静置约1 h 。

尽可能保持工作区域的清洁和无菌。

在空气流通较少的区域进行处理试样、琼脂加入和接种操作。

不进行操作
时培养皿保持加盖状态。

图C.1 孢子悬浮液滴加示意图(X )
C.5.3.3 在恒温、洁净、不受干扰的环境中培养3周。

培养期间应保持温度为26 ℃~30 ℃,温度变化不应超过±2 ℃。

注1:用透明塑料盒置于锅炉房中可能实现培养。

注2:温度越高,微生物生长越快。

C.5.3.4 将控制样与试样同时进行操作。

若未放试样的培养皿上有明显的霉菌生长,并且试样上的霉菌生长少于控制样试验,则试验有效。

C.5.3.5 试验结束后,应将试样进行高压灭菌或者在高压锅里蒸煮30 min 后丢弃。

C.6 结果评定
在任意培养期内(宜分别在3 d 、7 d 和14 d 时),以试样上霉菌生长面积所占试样面积的比例δ对防霉性能进行评级,见表C.1。

表C.1 防霉性能结果评级
表C.1(续)
取3个试样中测试得到的最差防霉等级作为试验结果。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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