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珠海分校附属外国语学校教工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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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宿舍管理制度为了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维护教职工的生活秩序和安全,我校制订了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宿舍,包括校内教师宿舍、外聘教师宿舍等。

教师宿舍是教师的休息和工作场所,希望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宿舍使用1. 教师宿舍仅供教职工住宿使用,不得转租、转借或转让。

2. 教师宿舍内不得擅自养宠物或进行违法活动。

3. 宿舍进出时,请保持室内门窗关闭,确保宿舍的安全。

4. 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

5. 教师宿舍的备品备件应妥善保存和使用,不得随意拆卸或乱扔。

二、宿舍卫生1. 教师宿舍应保持整洁干净,杜绝乱倒垃圾、乱涂乱画的现象。

2. 教师宿舍内的卫生设施和家具等,应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3. 宿舍内不得堆放杂物,要保持通道畅通,避免防火隐患。

4. 宿舍内不得私自装修或进行大规模搬动家具,如需改动,请提前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宿舍安全1. 教师宿舍的门锁、窗户和防盗设施应保持完好,确保宿舍的安全。

2. 宿舍内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存放危险品。

3. 如遇紧急情况或异常情况,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应对。

4. 教师宿舍楼道和楼梯是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或乱停放车辆。

四、宿舍管理1. 教职工宿舍由学校统一分配,不得私自更换或调整。

2. 宿舍卫生管理由专人负责,教师应积极配合并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

3. 教师应保持良好的宿舍秩序,不得扰乱他人休息或工作。

4. 教师个人的私人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借用他人物品。

五、违规处理对于教师宿舍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学校将给予相应处理:1.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2.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如造成损坏或危害,将承担相应责任。

3. 第三次违规:将向违规教师提出纪律处分,并可能进行相应法律追责。

教师宿舍是教师的家,管理好宿舍是每位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希望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宿舍管理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并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教学科研提供更好的保障。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社区制度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三条学生住宿由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宿管中心)统一安排,住宿学生根据所安 排的宿舍和相应的床位对号入住,不得私自调换。 学生不得擅自占用宿舍,不得拒绝他人入住本宿舍。 如需调换宿舍,需向宿管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换。 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责令改正,视情节可以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如需使用、调换学生宿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宿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并由所在院系的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按规定的 日期和程序办理退房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后继续占用住房者,可责令其立即迁出。 第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或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 规定处理。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丢失钥匙要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失登记。
葛璐璐
女,吉林磐石人,中共党员。曾从事对外汉语教师工作。现为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学生社区辅导 员办公室)主任助理,负责办公室内勤、财务、档案、住宿费及教师公寓工作。
金颖
女,吉林省长春市人,中共党员,工学学士、测量工程师。现为粤华苑2、4、5、6栋辅导员,负 责指导学生社区心理辅导工作。
张晓
男,山西省沁县人,1982年生,经济学硕士,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篇。现为粤华苑1、3、 17、19、20栋辅导员,负责办公室制度建设,辅导员培训和工作研究。
何磊
女,浙江奉化人,学士学位。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北潜江支行、中国石化集团江汉油田工作。现 为海华苑8、10栋辅导员,负责办公室与后勤及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服务及维修事宜。
王英澎
女,黑龙江省鸡西市人,中共党员,学士学位。东北师范大学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现为燕华 苑08栋辅导员,负责社区活动室建设与维护,学生综合素质拓展。

外国语学校宿舍内务管理制度

外国语学校宿舍内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外国语学校宿舍管理,维护学生生活秩序,提高学生生活自理能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外国语学校全体住宿学生。

三、宿舍管理要求1.宿舍内务管理(1)宿舍内务应保持整洁、有序,不得乱扔垃圾、杂物。

(2)床上用品要整齐摆放,床单、被罩、枕套要定期清洗、晾晒。

(3)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结构。

(4)宿舍内电器设备使用需符合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2.宿舍卫生管理(1)宿舍内应保持干净,每日打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卫生间要保持清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不得在卫生间内吸烟、乱扔杂物。

(3)宿舍内不得擅自改动卫生间设施,如需要维修,应及时向宿管老师反映。

3.宿舍安全管理(1)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2)宿舍内不得擅自使用明火,不得在宿舍内吸烟。

(3)宿舍门窗应随时关闭,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4)学生离校或晚上就寝时,应确保宿舍门窗紧闭,切断电源。

四、宿舍内务检查与考核1.宿管老师定期对宿舍进行内务检查,对不合格宿舍进行整改。

2.宿舍内务检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与奖学金、评优评先等挂钩。

3.对违反宿舍内务管理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五、奖励与处罚1.对宿舍内务管理良好的宿舍,给予一定奖励。

2.对违反宿舍内务管理规定的宿舍,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由外国语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学校寝室规章制度表

教师学校寝室规章制度表

教师学校寝室规章制度表为了维护学校教师寝室的秩序和安全,促进教师间的友好交流和合作,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希望广大教师认真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学术环境。

一、入寝规定1. 教师在学校住宿期间,必须按时入寝,不得晚归或私自在外住宿。

2. 入寝时间为晚上10点,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寝室管理员请假并报备学校相关部门。

3. 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外来人员进入寝室。

4. 入住寝室的教师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从事违法活动。

二、卫生管理1. 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寝室卫生清扫,保持寝室内外环境整洁。

2. 使用公共卫生设施时,请注意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后及时清理,不得将个人物品乱放。

3. 每周进行一次寝室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安全管理1. 寝室内禁止使用明火,不得擅自煮饭或使用电热水壶等电器。

2. 禁止在寝室内吸烟、酗酒或吸毒,一经发现将立即做出处理。

3. 遇到紧急情况时,请保持冷静,及时向学校安保部门求助。

四、设备管理1. 教师寝室内设备应合理使用,不得私自调整或损坏寝室内的家具设备。

2. 不得在寝室内进行违法违规活动,不得设置非法电器设备。

五、聚餐活动1. 寝室内不得进行聚餐活动,如有需要请前往学校的餐厅或食堂进行。

2. 在餐厅用餐时,请注意遵守餐厅相关规定,保持就餐秩序。

六、遵纪守法1. 教师在学校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要求,不得从事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

2. 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举报并配合处理。

七、其他补充1. 为保护寝室内的财产安全,建议教师在离开寝室时,锁好房门。

2.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请提前向寝室管理员请假并进行报备。

以上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情况还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希望广大教师能够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学校寝室的秩序和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学术环境。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师公寓入住协议书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师公寓入住协议书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师公寓入住协议书甲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乙方:职称:最后学历:所属学院:身份证号码:教师公寓是我校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解决教职员临时居住困难,租给教师的学校周转性宿舍用房。

为加强教师公寓的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师公寓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采取补贴优惠的租住费用,向乙方提供教师公寓居室房,租金为元/月。

二、乙方入住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与甲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到期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入住期限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按照《条例》(见附件)的具体规定将所租住公寓退还甲方。

三、乙方承诺入住期间遵守《条例》的规定,所租住公寓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将租住公寓私自转租、转借他人或交换使用。

违反承诺的,甲方有权根据《条例》的规定收回公寓,将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取消乙方租住资格以及取消乙方获得甲方提供的其他形式的住房补贴资格。

同时,乙方还应承担月租金10倍的违约金。

四、在租住期内,甲方应保证租用公寓的使用安全。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公寓、附属设施及其家具电器等,不得自行改建或装修,不能使用液化气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的设备。

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公寓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由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安全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凡乙方租住已满三年的,甲方不再办理续租手续,除在租期满之际如有孕产等特殊情况的,经申请并获甲方同意,可适当延续租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除外情形中延长租住期内,每月按房租的二倍收取租金。

六、凡无故逾期不退还者,每月按房租的三倍收取租金,同时校内住房补贴不予发放。

逾期超过一年者,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收回公寓。

七、乙方同意甲方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房租及租住产生的相关费用。

八、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将按照《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九、本协议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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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宿舍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宿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生活环境,保障教师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及其家属入住的宿舍。

第三条教师宿舍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服务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入住第四条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教师的工作性质、职称、家庭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五条教师入住宿舍前,应向宿舍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

第六条教师入住宿舍后,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宿舍环境。

第七条教师如需调换宿舍,应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换。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八条教师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九条教师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如需饲养,需经宿舍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条教师宿舍内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教师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十二条教师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三条教师宿舍内禁止随意更改水电表、门窗等设施。

第十四条教师宿舍内禁止随意丢弃垃圾,保持宿舍卫生。

第四章宿舍安全第十五条教师宿舍应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教师应掌握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十七条教师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必要的灭火措施。

第十八条教师宿舍内禁止使用煤气、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九条教师宿舍内禁止使用高压电器,如电焊机、切割机等。

第二十条教师宿舍内禁止擅自拆改电路、水路,如有需要,应报宿舍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章宿舍卫生第二十一条教师宿舍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打扫。

第二十二条教师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垃圾。

第二十三条教师宿舍内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保持宿舍通风、干燥。

第二十四条教师宿舍内不得随意张贴、悬挂物品,影响宿舍美观。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五条对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师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居住环境,保障教师身心健康,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宿舍。

第三条教师宿舍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入住第四条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教师入住宿舍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遵守宿舍分配规定,不得私自调换宿舍;3. 按时报到,领取宿舍钥匙,了解宿舍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4. 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

第三章宿舍卫生与安全第六条教师应保持宿舍整洁,做到以下事项:1. 保持室内卫生,每日打扫,定期进行大扫除;2. 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乱扔垃圾;3. 保持公共区域整洁,不堆放杂物;4. 遵守宿舍用电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七条教师应确保宿舍安全,做到以下事项:1. 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饮酒;2.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赌博、打闹等违法活动;3.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4. 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5.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四章宿舍设施设备管理第八条教师应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损坏、随意搬动或擅自改动。

第九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告,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维修。

第十条教师不得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活动。

第五章宿舍纪律与责任第十一条教师应遵守宿舍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3. 干扰他人休息;4. 损坏公共设施设备。

第十二条教师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宿舍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教师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宿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教师宿舍费用管理第十六条教师宿舍费用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收费和核算。

教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教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教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教师宿舍是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教师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教师宿舍的安全管理水平,学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教育局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教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一、入住登记所有新入住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区管理处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登记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填写入住登记表。

校方会对教师的身份和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入住教师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门禁管理教师宿舍区实行门禁系统,只有经过授权的教师才能进出。

每位教师需携带门禁卡,并及时更新卡片信息。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打开门禁系统,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电器安全教师宿舍禁止使用劣质电器。

所有电器设施必须通过安全检测合格方可使用,并进行定期的维护检修。

任何在教师宿舍区内进行电气安装或修理的行为都必须取得相关许可和有关证书。

严禁在床上或潮湿的环境中使用电器。

四、消防安全教师宿舍区设置合适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保。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楼道、走廊、楼梯间储物或堆放杂物。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抽烟时需确保消烟。

五、防盗安全教师宿舍区有专门的安保人员负责巡逻维护,但教师自身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晚上出门时要随身携带门禁卡,并确保门窗关闭,电器设备断电。

如有可疑人员闯入,请及时报告安保人员或相关部门。

六、卫生安全教师宿舍区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发现教师宿舍内存在卫生、防疫问题的,将会进行相应的整改。

严禁在宿舍内堆放垃圾、废弃物或易燃物品。

保持宿舍通风清洁,防止病菌滋生。

七、邻里关系教师宿舍区的邻里关系是良好居住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应该相互尊重、互帮互助、和睦相处。

严禁在教师宿舍内进行酗酒、辱骂、打闹等不良行为,如被发现,将会被追究相应责任。

八、宿舍设施维修教师宿舍区设有专门的宿舍管理维修人员,负责教师宿舍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教师需及时向管理部门报修,维修人员将按照维修工作流程进行处理,保障教师宿舍设施的正常使用。

教工宿舍的规章制度

教工宿舍的规章制度

教工宿舍的规章制度1. 宿舍管理1.1 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是负责整个宿舍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职责包括宿舍日常管理、协调解决宿舍内部纠纷、安全维护等工作。

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宿舍内的秩序进行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1.2 入住管理教工宿舍的入住必须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未经允许擅自入住的行为将被视为违规,可能会被要求搬离宿舍。

在入住时,宿舍管理员有权对新入住的教工进行资料登记、卫生检查等工作。

1.3 退宿管理教工如需退宿,必须提前向宿舍管理员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搬离宿舍。

在搬离前,教工需将宿舍内的物品清理干净,不得留下任何私人物品。

2. 宿舍卫生管理2.1 整洁卫生宿舍内的卫生环境是每个教工共同需要关心的事情。

教工需要定期清洁自己的卧室、卫生间和公共区域,保持宿舍的整洁卫生。

2.2 垃圾分类为了保护环境,教工需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分别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不得将垃圾乱丢乱扔,必须垃圾桶定期清理。

2.3 宿舍清洁宿舍管理员会定期组织清洁活动,教工需要积极参与并配合清洁工作。

在清洁时,需注意自我防护,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 宿舍安全管理3.1 用电安全教工需遵守用电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损坏的电器设备。

用电时需随时关闭电源,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3.2 防火安全宿舍内禁止吸烟、私拉电线、使用明火等行为,如有发现可疑情况,需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

在发生火灾时,教工要保持镇定,按照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3.3 窗户安全宿舍内窗户为防护之用,不得将窗户用作其他用途,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在打开窗户通风时,需注意窗户的开启程度,以免意外发生。

4. 宿舍秩序管理4.1 大声喧哗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在晚间需保持安静,注意控制音量。

4.2 个人行为教工在宿舍内需礼貌待人,不得有不文明行为、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对他人的物品、私人信息要予以尊重,不得擅自使用和公开。

4.3 宿舍值班宿舍管理员会定期组织宿舍值班工作,教工需按照值班时间做好接待工作,配合宿舍管理工作。

教师宿舍的管理制度

教师宿舍的管理制度

教师宿舍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教师宿舍管理,提高教师宿舍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教师宿舍的安全和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
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教师宿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

三、教师宿舍的使用和分配
1.入住条件
教师宿舍仅限学校聘用的正式教师和工作人员入住,未经许可不得私自留宿他人。

2.分配原则
教师宿舍的分配原则是按照工作岗位、工龄等条件进行公平分配,不得违规变动。

3.使用期限
教师宿舍的使用期限一般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核实身份并重新分配。

四、教师宿舍的管理
1.维护保养
教师在使用教师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部和外部设施的整洁和完好,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或拆卸装修。

2.卫生管理
教师在使用教师宿舍时,应保持宿舍的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宿舍环境卫生。

3.值班制度
为了方便管理和服务教师,学校将设立宿舍管理值班制度,对宿舍进行巡查和服务,及时解决教师的生活问题。

5.安全管理
教师在使用教师宿舍时,应注意宿舍的安全问题,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消防设施,确保教师宿舍的安全。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教师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条例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教师宿舍、解除劳动合同等。

七、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有权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解释,并于实施之前对教师进行通知。

以上就是教师宿舍的管理制度,希望广大教师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好教师宿舍的使用环境和秩序。

教师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细则

教师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寝室的管理,营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提高教师的生活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住规定1. 教师寝室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根据教师的工作需要、家庭住址等因素综合考虑,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教师入住寝室后,应遵守寝室管理制度,不得私自转借、转租或改变寝室用途。

3. 教师寝室钥匙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4. 教师入住寝室前,需向学校总务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三、安全管理1. 教师寝室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私自拉接电源,使用电热器具等。

2. 教师离校期间,应关闭电源、水源,反锁门窗,确保寝室安全。

3. 教师发现寝室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报告,并配合学校进行整改。

4. 教师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室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批准。

四、卫生管理1. 教师寝室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 教师应爱护寝室内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3. 教师不得在寝室内外乱扔垃圾,应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

4. 教师应自觉维护寝室环境,不得在寝室内吸烟、酗酒。

五、作息时间1. 教师应按时作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2. 教师晚自习期间,不得在寝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

3. 教师应按时回寝室休息,不得无故外宿。

六、文明礼仪1. 教师应遵守社会公德,与室友和睦相处,互相尊重。

2. 教师应注重个人形象,穿着得体,言行举止文明。

3. 教师不得在寝室内进行赌博、酗酒等违法活动。

七、奖惩措施1. 教师严格遵守寝室管理制度,表现优秀的,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教师违反寝室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3. 教师连续两次违反寝室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学校将取消其入住寝室资格。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学校教师宿舍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宿舍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师宿舍的管理,保障教师生活环境的舒适与安全,提高教师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教师宿舍是教师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学校应为其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同时要求教职工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第二章入住与分配第四条教师宿舍的入住对象为我校正式在编教师及经学校批准的临时聘用教师。

第五条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教师入住宿舍前,应向学校总务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工作证等。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根据申请情况,结合教师工作性质、家庭情况等因素,对申请入住教师进行审核,确定入住名单。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八条教师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维护宿舍的整洁、安全、和谐。

第九条教师宿舍内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布局,不得擅自安装、拆卸宿舍设施。

第十条教师应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浪费。

第十一条教师应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每天进行打扫,确保室内环境整洁。

第十二条教师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种植植物,不得在宿舍内进行有碍于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十三条教师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不得擅自出租宿舍。

第四章费用与维修第十四条教师宿舍的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

第十五条教师应按时缴纳相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学校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教师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报修。

第十七条学校总务处应尽快安排维修,确保宿舍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教师违反本制度,经教育不改的,学校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二)责令整改,恢复原状;(三)扣除一定数额的奖金或绩效工资;(四)取消入住资格;(五)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其他处罚。

第十九条教师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教工宿舍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教工宿舍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工宿舍管理,保障教工住宿环境的安全、舒适,提高宿舍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工及其家属的宿舍管理。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四条宿舍分配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教工职务、工龄、家庭人口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五条新调入教职工的宿舍分配,应在接到调令后一个月内完成。

第六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调整宿舍的,应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七条教职工退休或调离本校后,其宿舍由宿舍管理部门收回,重新分配。

第三章宿舍入住与退住第八条教职工入住宿舍,应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到宿舍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第九条教职工入住宿舍时,应仔细阅读并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签订《宿舍入住协议》。

第十条教职工因工作、家庭等原因需要退住宿舍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教职工退住宿舍时,应清理个人物品,保持宿舍整洁,并将宿舍钥匙交还宿舍管理部门。

第四章宿舍卫生与安全第十二条教职工应保持宿舍环境卫生,定期打扫,做到室内整洁、无异味。

第十三条教职工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用电、用水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五条教职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得乱扔烟蒂。

第十六条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宿舍费用第十七条教职工宿舍住宿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收取,收费标准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

第十八条教职工住宿费可按月缴纳,也可按学期缴纳。

第十九条教职工因故需停宿的,应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宿舍设施损坏或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经教育不改的,宿舍管理部门有权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教师学校寝室管理制度及流程

教师学校寝室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我校教师宿舍管理,提高教师生活品质,营造和谐、文明、整洁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三、寝室分配原则1. 根据教师工作性质、职称、性别、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2. 新入职教师优先安排,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需向学校总务处提出申请。

3. 教师宿舍分配实行一人一室,特殊情况需两人合住的,需经学校批准。

四、寝室管理职责1. 教师宿舍管理员负责日常寝室管理,包括宿舍卫生、安全、设施维护等。

2. 教师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配合管理员进行管理工作。

五、寝室管理制度1. 教师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2. 教师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 教师宿舍内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4. 教师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

5. 教师宿舍内不得擅自外借床位。

6. 教师宿舍内应保持整洁,床上用品定期清洗、晾晒。

7. 教师宿舍内应节约水电,不得浪费。

六、寝室卫生管理1. 教师宿舍内应保持清洁,每天打扫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2. 教师宿舍内垃圾应分类投放,不得乱扔。

3. 教师宿舍内墙壁、地面、家具等应保持干净。

七、寝室安全管理1. 教师宿舍内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2. 教师宿舍内电器设备应规范使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3. 教师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

4. 教师宿舍内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学校。

八、寝室调整流程1. 教师因工作调动、家庭原因等需要调整宿舍,需向学校总务处提出申请。

2. 学校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予以调整。

3. 教师接到调整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

4. 调出宿舍的教师需将宿舍内物品清理干净,并配合管理员进行验收。

九、违反制度处理1. 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书面警告或取消住宿资格。

2. 因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教师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教师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营造一个和谐、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保障教师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师宿舍。

二、宿舍管理规定1. 入住手续(1)教师入住宿舍前,需向宿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入住。

(2)入住时,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签订宿舍入住协议。

2. 宿舍卫生(1)教师应保持宿舍整洁,定期打扫,做到床铺整洁、地面干净、物品摆放有序。

(2)宿舍内不得堆放杂物,禁止饲养宠物。

(3)室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保持空气流通。

3. 安全用电(1)教师应遵守用电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2)使用电器时,注意安全,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

(3)离开宿舍时,确保电器断电,关闭门窗。

4. 宿舍设施维护(1)教师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损坏或私自拆卸。

(2)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告,由管理部门安排维修。

(3)禁止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影响设施安全使用的活动。

5. 宿舍纪律(1)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2)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播放音乐等。

(3)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赌博、酗酒等违法活动。

6. 宿舍维修(1)教师发现宿舍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告。

(2)宿舍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安排维修。

(3)维修过程中,教师应配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拆卸、改动。

7. 移住、退住手续(1)教师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移住或退住宿舍,应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宿舍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批准移住或退住申请。

(3)移住或退住时,需结清水电费等费用,并将宿舍恢复原状。

三、奖惩措施1. 对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整洁、安全、和谐的教师,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为教师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教师身心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教工宿舍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教工宿舍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工宿舍的管理,保障教工生活环境的和谐稳定,提高宿舍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及其家属在教工宿舍区的住宿、使用、维修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三、宿舍分配1.宿舍分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优先分配给单身教职工和夫妻双方均为教职工的家庭。

2.教职工宿舍分配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3.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需要调整宿舍的,应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四、宿舍使用1.教职工入住宿舍后,应爱护宿舍设施,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2.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3.宿舍内不得进行餐饮、娱乐等活动,不得饲养宠物。

4.教职工离校期间,应将宿舍钥匙交给宿舍管理部门,确保宿舍安全。

五、宿舍维修1.宿舍设施损坏,教职工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告,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维修。

2.维修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如属个人原因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

3.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宿舍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宿舍设施正常运行。

六、环境卫生1.宿舍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垃圾要及时清理。

2.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卫生大扫除,保持宿舍环境卫生。

3.宿舍区内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共同维护校园环境。

七、处罚措施1.违反本制度规定,经教育不改的,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2.损坏宿舍设施,拒不承担维修费用的,宿舍管理部门有权追讨维修费用。

3.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扰乱宿舍管理秩序的,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将其退房。

八、附则1.本制度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教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教工宿舍的管理,创造一个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1. 教工宿舍管理应当贯彻以人为本,服务教学的原则,确保宿舍设施完善,服务周到。

2. 教工宿舍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宿舍安全无隐患。

3. 教工宿舍管理应当坚持整洁有序,环保节能的原则,提高宿舍居住品质。

第三条管理职责1. 学校后勤部门是教工宿舍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宿舍的维修、保洁、安全等工作。

2. 学校相关部门应当配合后勤部门,共同做好教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3. 教工宿舍的居住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爱护宿舍设施,维护宿舍秩序。

第四条宿舍设施管理1. 宿舍设施包括房屋、家具、电器、供水供电供暖设备等,使用人应当合理使用,不得损坏。

2. 宿舍设施的维修,应当及时报后勤部门,由后勤部门负责组织维修。

3. 教工宿舍的家具、电器等设备不得私自搬离或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当报后勤部门批准。

第五条宿舍安全管理1. 教工宿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2. 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源、违规使用电器等行为。

3. 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 教工宿舍应当实行门禁制度,非住宿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宿舍。

第六条宿舍环境管理1. 宿舍内应当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当及时清理。

2. 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赌博、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3. 宿舍周边环境应当保持整洁,不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

4. 教工宿舍的绿化、保洁等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居住人员应当爱护绿化设施,配合保洁工作。

第七条宿舍文化建设1. 教工宿舍应当积极开展文化活动,丰富教工的业余生活。

2. 宿舍内可以组织一些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如读书会、座谈会等。

3. 教工宿舍应当倡导文明礼仪,营造和谐、友爱的居住氛围。

第八条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教师工作宿舍管理制度范本

教师工作宿舍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工作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居住环境,保障教师生活品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师工作宿舍。

第三条教师工作宿舍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安全、文明、整洁原则;3. 节约、环保、和谐原则;4. 互助、友爱、共建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管理第四条教师工作宿舍分配:1. 教师工作宿舍分配按照工作性质、职称、年龄等因素进行,确保公平、合理;2. 新进教师及调整岗位的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宿舍;3. 教师工作宿舍分配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宿舍,需向学校提出申请。

第五条宿舍管理:1. 教师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维护宿舍环境整洁;2. 教师不得擅自改变宿舍内部结构,禁止私自拆装门窗、水电设施等;3. 教师应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4. 教师应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第三章宿舍卫生与安全第六条宿舍卫生:1. 教师应保持宿舍内清洁,每日进行卫生打扫;2. 教师应定期进行大扫除,保持宿舍整洁;3. 教师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垃圾,不得在宿舍外乱倒污水;4. 教师应爱护公共区域卫生,共同维护宿舍环境。

第七条宿舍安全:1. 教师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2. 教师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防止被盗;3. 教师应保持宿舍通道畅通,不得在宿舍内堆放杂物;4. 教师应关注宿舍用电安全,避免私拉乱接电线。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八条教师违反本制度,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2. 严重违规:给予停宿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3. 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师宿舍的管理,确保教师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的环境和条件,提高教师队伍凝聚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特制定本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一、宿舍的分配1.新来校的教师,由人事处将分配宿舍的信息告知宿舍管理处,宿舍管理处依据教师的职位和家庭情况进行宿舍分配。

2.所有宿舍都要在九月初安排入住,到学期结束时,宿舍管理处对各宿舍进行检查,确定是否需要换宿舍。

二、宿舍的使用1.教师宿舍是用于教师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的场所,严禁改变宿舍性质和用途,更不能私自租借或借用;2.管理处对宿舍内的设备设施和家具进行维护和修理,如有人为损坏或因为个人不慎导致的损坏,需要承担维修费用;3.宿舍内不得进行装修、短期或长期住宿;4.宿舍内禁止养宠物或其他动物;5.禁止在宿舍内搞派对或办聚会,特别是不允许饮酒和吸烟。

三、宿舍的安全1.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同时禁止使用电炉、电烤箱等产生严重火灾隐患的电器设备。

2.教师出门请随时锁好门窗,不擅自将宿舍钥匙移交给其他人,否则如有责任的事故发生将承担全部责任。

3.燃气使用注意事项:燃气灶具使用时,要开出风道,关好气阀;使用电气加热水壶或煤气加热水壶时离开时要关掉电源或气源。

4.宿舍内出现漏电、烟雾报警器、灭火器损坏、失窃等情况,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

四、宿舍的管理1.健全宿舍楼巡查制度,对宿舍内的安全隐患和异常事件及时进行处置。

2.每学期末对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宿舍的安全卫生和整洁度。

3.宿舍管理员应经常开展宿舍建设、文化互动和管理规范的宣传教育活动。

5.教师应保持宿舍内的清洁卫生,合理利用宿舍设施和公共资源,不影响其他教师的居住环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教师宿舍管理员是本制度的执行主体,宿舍内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管理员反映,及时解决问题,维护教师的权益,也希望全体教职工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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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珠海分校附属外国语学校教工宿舍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学校教工宿舍的安全管理,为学校教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请全体在校住宿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入住管理
教职工在学校正式入职后,向校务办公室提出申请,报请学校主管校长批准,由校总务处安排入住。

教职工要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房间、床位入住。

教职工在学校安排的房间、床位入住后,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变更住宿人员,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换住宿房间,要在学校的安排下进行。

教职工入住教工宿舍后,若学校根据需要对所住房间进行调整,住宿人员要服从学校的调整和安排。

在大学及学校周边三公里范围内有住房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在教工宿舍安排住宿。

不在学校住宿的教工,工作日午间休息,由学校统一安排休息地点。

二、安全管理
所有在学校住宿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和干扰管理部门对教工宿舍的安全、卫生管理、检查。

住宿人员亲友来访,要自觉接受学校、物业的管理,出入校园作好登记。

住宿人员亲友来访,不允许在学校留宿,如有特殊情况(家属探亲)需在学校短期住宿,需向校总务处提出申请,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其他人员来访一律不得留宿学校。

住宿人员要爱护室内家具等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改变、拆卸室内原有配置的设施、设备;使用中造成损坏的自行修复,无法自行修复的可报请学校修理,本人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无法修复的,要按价赔偿。

住宿人员不得私自配制房间钥匙。

住宿人员不得在宿舍饲养宠物(猫、观赏鱼类除外)、动物;不服从学校规定的,由学校强制收缴并进行处罚。

教工因退职、购买住房等原因退宿或长期不在宿舍住宿,要及时向学校总务
处、校办报告,由总务处按规定对配发的设备、用品进行检查清点,如有损坏、丢失需按价赔偿;水电费退宿前结算清楚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

退房手续办理流程:
持离校审批手续-总务处专人检查住宿用品是否完好-结算水电费-退还住房钥匙。

教工退宿后,不得将原住宿舍转借、转让他人使用。

人员住宿,为维护学校安全,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按照学校有关节能工作要求,不使用大功率家用电器,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为维护校园环境,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不乱扔垃圾,搞好宿舍室内卫生。

不在宿舍公共区域摆放、悬挂、晾晒有碍观瞻的物品。

不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悬挂各类物品,不弄脏、划画室内外墙壁,如有违反,自行承担修缮费用并予以通报批评。

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住宿人员要互相关心、团结友爱,不大声喧哗,不得在宿舍吵闹、打架、聚众饮酒、赌博,不违法乱纪。

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晚上归宿时间不超过23时;晚归宿时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三、住宿收费管理
教工宿舍实行收费管理。

教工宿舍实行按月收费;住宿每月超过15天的,按1个月计算,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

收费标准:
住宿费-
单人宿舍:每人每月收费人民币100元。

双人宿舍:每人每月收费人民币50元。

临时宿舍:每人每月收费人民币30元。

集体休息室:每人每月收费人民币20元。

水费-
每人每月收费人民币10元(非住宿人员不收费)。

电费-
每人每月按实际使用量,参照珠海市民用电价收取费用。

以上费用的收缴由学校财务办理。

四、住宿教工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学校总务处通报建筑或学校配发的设施、设备出现损坏。

发生火灾、水灾及贵重物品失窃。

住宿人员出现传染病患者。

发生其它需通报事项。

五、以上管理制度,自校长办公会批准公布后试行。

附外总务处
20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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