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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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的管理
土地开发整理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坚持科学发展观,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实现农田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1、土地复垦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主要做法
1.1严格土地整理项目规划
切实加强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论证和审核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项目规划质量关。
申请立项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相关程序不到位的不予申报立项。
项目立项批准后,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组织项目勘测和编制项目规划设计、预算书。
在编制规划设计方案时,对所规划区域内的未利用地、村庄、工矿废弃地的数量、分布和权属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广泛征求项目所在村组群众的意见,确保编制项目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1.2严格土地整理项目管理
土地整理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市(县)级土地整理项目,市国土局土地复垦整理中心为项目法人单位,涉及到各镇的土地整理项目由市国土局土地复垦整理中心委托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所在镇成立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处,该项目管理处为项目法人单位;加强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管理相关法规和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招投标工作。
招标代理单位、招标时间安排、招标公告及发布媒介、投标人资质及注册建造师资质、标段划分、工期要求、投标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合同主要条款、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等内容报市纪委、国土局、财政局和招标采购中心联合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工程招标。
1.3提高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质量
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质量。
一是建立集体会审和专家评审评估制度。
土地整理项目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土地整理项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经专家评审评估后确定。
集体讨论记录、专家评审评估报告作为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是完善项目招投标制度。
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地籍测绘、规划设计、工程设计、
房屋评估等事项招标工作,邀请市纪委、监察、财政、国土等部门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联合管理和监督,规范项目实施运作。
三是建立市场廉政准入制度。
对招投标、测绘、监理和审计活动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参与土地整理活动,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是建立项目建设奖惩激励制度。
2、土地复垦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存在问题
2.1各项制度有待健全
近年来国家、省、市虽然出台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但基本上是行业文件,对相关部门缺乏约束。
同时,由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不断提出新要求,国家和省、市、县等层面均迫切需要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筹资、农村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折抵、挂钩和置换等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研究,并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和具体方案。
2.2项目申报质量不高
一些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项目选址不合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复垦整理专项规划的要求;一些地方不重视可行性研究、专家评审评估和各项预算的编制,对土方工程、配套工程等测算不科學,导致项目难实施;少数地方在项目申报和实施前不注意听取村组、群众的意见,给项目日后实施带来了麻烦。
2.3项目后续管理措施不到位
一些项目已实施结束并通过验收,但有关镇村不及时组织发包和耕种,出现新的撂荒现象;有的甚至擅自改变新增耕地的用途,违反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的要求;一些项目区内新增耕地的后续管理存在“缺位”,管护责任、收益责任不明确,管护资金无法落实,出现了土壤改良缺少投入、配套设施无人管理,项目损坏严重的现象。
3、土地复垦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思考
3.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一是坚持项目专家评审评估制。
邀请专家对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重大建设事项的评估预测、重要建设方案的分析评审、关键材料设备的选择采购、重大变更方案的分析论证等,充分利用专家的智慧和经验,建立科学民主
的决策体系,做好项目建设评审评估工作,确保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
二是坚持项目招投标制。
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坚决杜绝项目实施单位随意肢解项目工程的现象,从严规范招投标工作。
三是坚持工程监理制。
实行项目工程监理制有利于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新增耕地质量。
四是坚持项目建设事前公示制。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公开、透明,切实维护村组和农户的合法权益,项目实施前必须发布项目公告,制作公示牌,增强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是严格奖惩制度。
建立包括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内容的土地复垦整理开发激励和惩罚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实施土地整理开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2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一是科学选定项目实施地址。
项目申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复垦整理专项规划。
要优先将低产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列入申报计划,对新增耕地潜力较大、基础设施较差、集中连片的地块要优先安排项目。
二是加强项目前期的规划编制和可行性论证工作。
项目申报要坚持实地充分论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设计要切实可行,不能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
三是重视解决群众问题。
项目的选址、论证和设计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妥善调整好村组、群众土地权属,充分调动村组、群众参与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工作的积极性。
3.3加强项目后续管理
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工程移交给项目所在村使用和管护,建立健全各项工程管护制度,落实工程管护措施,加强对各项工程和设施管护情况的检查。
要明确项目结束后的收益分配制度,从收益所得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项目管理经费,促进土地整理项目后续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3.4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规范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
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项目预算,不准超预算安排支出,不准安排无预算支出。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严禁设置过渡账户或在个人账户内进行项目资金的收付。
要切实增强财经法纪观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4、结束语
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与管理措施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进入建设阶段后对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所进行的控制,是保证项目计划、质量标准、进度安排、预算执行顺利实现的保证。
因此,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土地开发整理政策、项目规划设计技术文件、相关的技术标准与规范来进行实施管理,以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时保质的完成。
参考文献
[1]胡振琪,程玲玲.《中国土地复垦目标与内涵扩展》《中国土地科学》2009.03
[2]杨延君.《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国地质大学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