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交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执行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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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交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执行标准
(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08.03.06
•【字号】石交[2008]39号
•【施行日期】2008.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石家庄市交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执行标准(试
行)
(石交〔2008〕39号二00八年三月六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执行标准。

本执行标准分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养路费征稽管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公路管理
第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占用公路10平方米以下的(含10平方米),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2、占用公路10平方米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含50平方米),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占用公路5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的(含200平方米),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4、占用公路20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5、挖掘公路对公路损坏较轻的,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6、挖掘公路对公路损坏较重的,可以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
7、挖掘公路对公路损坏严重的,可以处1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擅自修建小桥或修建小型渡槽的,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擅自修建中桥或修建中型渡槽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擅自修建大桥或修建大型渡槽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4、擅自修建特大桥或修建特大型渡槽的,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5、架设、埋设管线、电缆50平方米以下的(含50平方米),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6、架设、埋设管线、电缆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的(含100平方米),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7、架设、埋设管线、电缆10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的(含200平方米),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8、架设、埋设管线、电缆20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情节较轻的,可以处10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行驶里程在500米以下的(含500米),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2、行驶里程在500米以上2000米以下的(含2000米),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3、行驶里程在2000米以上,可以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超限5%以下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做登记处理,一般不处罚。

但对累计超限3次以上的(含3次),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2、超限5%以上30%以下的(含30%),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超限30%以上50%以下的(含50%),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超限50%以上80%以下的(含80%),可以处1000元罚款;
5、超限80%以上100%以下的(含100%),可以处2000元罚款;
6、对在执法人员对其查处时逃逸、超限100%以上或查处后二次拼装的,对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等恶意超限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处罚。

对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等恶意超限行为的,及时抄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损坏、移动、涂改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测桩、界桩、护栏、标桩、护网等公路设施的,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
2、损坏、移动检测设施、监控设施、通讯设施等公路设施的,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损坏、移动花草林木、养护设施、防护构造物、排水设施、专用房屋等公路设施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4、损坏、移动安全设施、收费设施、服务设施等公路设施的,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取土、沤肥、烧荒、倾倒垃圾、堆放物品、摆摊设点、种植农作物、占道经营的,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在路肩上行驶机动车的,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擅自设置路障、减速带(器)以及排水、收费、通讯、监控等设施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4、利用公路交通标志、行道树、护栏、护网以及其他公路设施设置广告、招牌的,可以处1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罚款;
5、填埋、堵塞、损坏公路排水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涵筑坝蓄水、设置闸门
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6、设置停车场、洗车场、维修站(场)、加油站以及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7、烧窑、制坯、挖沟引水的,可以处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8、在桥梁、隧道、涵洞内铺设易燃、易爆和有害气体、有害液体输送管道的,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9、将三、四级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10、将一、二级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版面单面面积5平方米以下的(含5平方米),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2、版面单面面积5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下的(含20平方米),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版面单面面积20平方米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含50平方米),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4、版面单面面积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的(含100平方米),可以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
5、版面单面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平交道口面积5平方米以下的(含5平方米),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2、平交道口面积5平方米以上15平方米以下的(含15平方米),可以处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3、平交道口面积15平方米以上25平方米以下的(含25平方米),可以处8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4、平交道口面积25平方米以上35平方米以下的(含35平方米),可以处20000元以上35000元以下罚款;
5、平交道口面积35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处3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建筑物或构筑物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或架设、埋设管线、电缆50平方米以下的(含50平方米),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2、建筑物或构筑物面积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或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的(含100平方米),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3、建筑物或构筑物面积10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含200平方米)或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10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的(含200平方
米),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4、建筑物或构筑物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或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20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一、《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并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对公路造成损害的,还应按公路赔(补)偿标准给予赔(补)偿。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超限5%以下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做登记处理,一般不处罚。

但对累计超限3次以上的(含3次),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2、超限5%以上30%以下的(含30%),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超限30%以上50%以下的(含50%),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超限50%以上80%以下的(含80%),处1000元罚款;
5、超限80%以上100%以下的(含100%),处2000元罚款;
6、对在执法人员对其查处时逃逸、超限100%以上或查处后二次拼装的;对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等恶意超限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处罚。

对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等恶意超限行为的,及时抄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7、未持有效《通行证》的,按以上1-6项规定处罚;
8、持有效《通行证》,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9、持有效《通行证》,未按核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公路的,可以处2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按擅自超限行驶公路论,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使用租借或转让的《通行证》在公路上行驶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2、使用涂改的《通行证》在公路上行驶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3、使用伪造的《通行证》在公路上行驶的,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超限运输车辆型号与签发的《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不一致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5、车辆运载的物品与签发的《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不一致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6、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运载的物品与签发的《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不一致的,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部分道路运输管理
第一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10号令)第八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主动配合检查且终止违法行为的。

处罚基准:3万元
2、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的;被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处罚基准:5万元
3、具有前2项任何情形之一的,同时抗拒检查、妨碍公务、暴力抗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基准: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小型[蓝牌或7座(含)以下]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处罚基准:200元
2、中型车辆[黄牌或7座以上18座(含)以下]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终止违法行为的;小型(蓝牌)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的或被举报投诉的。

处罚基准:500元
3、中型车辆[黄牌或7座以上18座(含)以下]2次实施违法行为或被举报投诉的;大型[黄牌或19座(含)以上]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被举报投诉的。

处罚基准:1000元
4、大型车辆(黄牌)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的;具有上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同时抗拒检查,妨碍公务,暴力抗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伪造、涂改道路客运从业资格证件,使用假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情节严重的。

处罚基准:2000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10号令)第八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主动配合检查且终止违法行为的。

处罚基准:2万元
2、实施违法行为被举报投诉的,并终止违法行为的。

处罚基准:3万元
3、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抗拒检查,妨碍公务,暴力抗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基准:5万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10号令)第八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主动配合检查且终止违法行为的。

处罚基准:2000元,并收回有关证件
2、实施违法行为被举报投诉的。

处罚基准:5000元,并收回有关证件
3、具有前2项任何情形之一的,同时抗拒检查,妨碍公务,暴力抗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基准:1万元,并收回有关证件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10号令)第八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
(二)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的;
(三)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4个小时内提供车辆营运证件或相关证明的。

处罚基准:警告
2、中小型车辆客运经营者初次实施违法行为,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车辆
营运证件或相关证明的。

处罚基准:100元
3、中小型车辆客运经营者1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的;大型车辆[黄牌或19座(含)以上]客运经营者实施违法行为的。

处罚基准:200元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违反本规定,依据本条第一项,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主动配合检查且终止违法行为的。

处罚基准:1000元
2、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的;被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处罚基准:2000元
3、具有第2项情形之一的,同时抗拒检查,妨碍公务,暴力抗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基准:3000元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违反本规定,依据本条第四项,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主动配合检查且终止违法行为的。

处罚基准:1000元
2、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的;被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处罚基准:2000元
3、具有前2项任何情形之一的,同时抗拒检查,妨碍公务,暴力抗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基准:3000元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三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违反本规定,依据本条第五项,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主动配合检查且终止违法行为的;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处罚基准:1000元
2、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的;被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处罚基准:2000元
3、具有前2项任何情形之一的,同时抗拒检查,妨碍公务,暴力抗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基准:3000元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三项、《道路旅客运输及
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违反本规定,依据本条第六项,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主动配合检查且终止违法行为的。

处罚基准:1000元
2、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的;被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处罚基准:2000元
3、具有前2项任何情形之一的,同时给乘客造成一定损失的,社会影响较大的。

处罚基准:3000元,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初次超期但未超过第一个维护周期(120天)的。

处罚基准:1000元
2、超过1个维护周期(120天),但未超过2个维护周期(240天)的。

处罚基准:3000元
3、超过2个维护周期(240天)以上的。

处罚基准:5000元
十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初次实施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检查,并承诺恢复车辆原貌的。

处罚基准:5000元
2、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继续使用改装车辆的;被举报投诉的。

处罚基准:1万元
3、具有前2项任何情形之一的,同时抗拒检查,妨碍公务,暴力抗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基准:2万元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10号令)第九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站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
(三)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主动配合检查且终止违法行为的;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处罚基准:1万元
2、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的;被举报投诉的;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处罚基准:2万元
3、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基准:3万元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10号令)第九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站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擅自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的;
(二)不公布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的。

处罚基准:3000元
十五、《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10号令)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小型车辆[蓝牌或7座(含)以下]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主动配合检查且终止违法行为的。

处罚基准:3000元
2、中型车辆[黄牌或7座以上18座(含)以下]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终止违法行为的;小型车辆[蓝牌或7座(含)以下]实施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的或被举报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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