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展废矿物油环境管理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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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为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
要求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要通过开展试点,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等部门尽快确定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制定试点管理办法,对试点工作及早作出安排;要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在全国示范推广。
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做好技术研发、资源化产品安全性评估等工作,加快建立相应的政
策、法规、标准和监管体系,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业发展。
各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做好试点工作。
其他地区也应结合本地实际,借鉴相关经验,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发讯)陕西省开展废矿物油环境管理专项检查
2010年7月15日~2010年9月30日,陕西省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废矿物油环境管理专项检查,检查期间如发现将废矿物油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经营许可证从事贮存、收集、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活动等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
废矿物油属于毒性和易燃性物质,其内含的硫化物、石油类物质、富营养物对人体、水和土壤的污染特别严重,是公认的致癌和致突变化合物。
近年来,陕西省废矿物油的产生、贮存、收集、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等环境管理不规范,废矿物油产生企业、处置企业的废矿物油经营活动较为混乱,非法转移和处置废矿物油问题突出,给环境安全带来极
大隐患。
为防止废矿物油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陕西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废矿物油环境管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范围主要包括产生、贮存、收集、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的企业或个人。
重点是机动车维修行业、机械设备制造企业和大量使用矿物油的大型企业以及收购、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的企业。
对于产生废矿物油的企业,将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临时存放废矿物油是否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装入容器内、并建造防雨、防晒、防渗漏等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是否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是否将废矿物油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等。
对于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废
矿物油的企业,将重点检查是否办理了从事废矿物油存储、收集、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经营活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转移出省时是否办理跨省转移审批手续等。
此次检查从2010年7月15日~2010年9月3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时会宣传普及废矿物油危害、防治废矿物油污染环境的知识和措施,督促企业和个人依法从事废矿物油的经营活动。
如果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将废矿物油
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经营许可证从事贮存、收集、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活动的、不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查处。
(资讯)Vol.28,No.72010年7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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