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马军峪曙光煤业有限公司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会议纪要201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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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工作是一项高风险、高不安全的工作,要保护好矿工的生命安全需要从各个方面入手,其中,矿长作为责任最大的人,必需订立一系列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规定,确保矿工安全生产。

下面是煤矿矿长应当订立的七条规定:一、建立安全意识矿长应当意识到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是煤矿经营的首要任务。

可以采纳招生前培训、入职培训、定期的职业规范培训以及安全教育、演练等一系列安全培训措施,以提高矿工安全意识,让矿工深刻认得到煤矿工作的不安全性,懂得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紧要性。

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矿长在考虑不同问题时,不能只想到利润或生产效率,而忽视矿工的安全。

在开展矿山管理时,应设立科学的标准,并依据标准开展程序严谨的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或纪律的人严格问责,确保管理执行的严格性。

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不仅可以规范矿工行为,避开消极因素的繁殖,还能发觉和解决安全问题。

这种制度应当包括——第一,建立企业级安全管理规定;第二,订立安全培训、检查和报告制度;第三,针对特定区域和操作工段,出台特别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四,设备、设施、防护功能和武器装备的维护、检查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加强不安全源的管控不安全源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必需管控好不安全源,才能从源头上解决安全问题。

对于不安全源进行排查、识别和分类,确定执行措施,订立管理标准和设备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支持,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五、安全隐患监测和防备安全隐患是造成煤矿事故的现场因素,必需进行严格的隐患排查、监测和防备。

只有适时发觉和除去安全隐患,才能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

矿长应当订立科学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安全隐患适时予以处理和解决,同时对全部和安全有关的部门实施监控,确保安全隐患的有效排查、监测和防备。

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只有在事故发生时,才能真正检验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

矿长应当订立完备的应急管理制度,划定合理的应急响应方案,提升应急处理的本领和效率,实行措施来最大限度地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以及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作为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安全,制定了以下七条规定:第一,确保安全设备齐备。

每位矿工进入矿井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防护鞋、防尘口罩等必要的安全装备。

同时,要定期检查和维修现有安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作。

第二,严格遵守作业规程。

制定矿山作业规程,明确矿工的作业流程、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

矿工必须按照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违规操作,违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加强安全培训。

每位新进矿工必须接受一定时长的入矿培训,全面了解矿井的安全原则和操作要求。

同时,定期组织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矿长要负责制定安全检查的计划,并监督实施。

检查时要全面、细致地检查矿井内的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矿井的安全性。

第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机制。

无论发生何种事故,矿工都应立即上报给矿长,矿长要及时处置,并报告上级部门。

同时,要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找出问题的根源,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合作。

矿长要积极配合并接受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和信息,协助处理遇到的问题和难题。

只有保持密切合作,才能共同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水平。

第七,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矿长要坚决打击和查处矿井内的违法行为和违规操作,对于拒不改正的人员要依法开除。

同时,要倡导矿工自觉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总之,煤矿矿长要认识到保护矿工的生命是头等重要的责任。

只有制定出合理的规定,严格落实并加以监督执行,才能够保障矿工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为矿井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范文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范文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范文煤矿是一个危险且复杂的工作环境,矿工的生命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作为一名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此,我制定了以下七条规定,以确保矿工的安全: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

所有矿工必须深刻理解并遵守煤矿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包括矿井通风、有毒气体检测、地质灾害预警等方面的规定。

我会组织定期培训和教育,确保矿工都能完全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

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在作业现场,我将确保所有的矿工都佩戴齐全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护目镜和防护鞋等。

同时,我会定期检查和维修防护设备,确保其功能正常。

对于违反安全防护措施的矿工,我将进行严肃批评和教育,确保其能从错误中吸取教训。

三、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培训。

作为班组长,我将组织矿工定期参加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培训,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我会组织模拟演练,提前准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确保所有矿工了解应急救援的流程和操作方法。

四、加强安全巡视和监督。

我将定期对矿井进行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我会立即上报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处理,确保矿井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我会加强对矿工的监督,防止违规操作和危险行为的发生。

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作为班组长,我将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建立起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我们将对矿井的各项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矿工在工作中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我将通过多种方式,如开展安全讲座、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培养和强化矿工的安全意识。

我会鼓励矿工主动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其进行奖励和表扬,以树立良好的安全风气。

七、定期组织安全督察和总结经验。

我将定期组织安全督察,对矿工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我也会定期召开班组会议,总结经验,分享安全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教训,以不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水平。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作为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是一项重要的责任。

下面列举了七条规定希望能够有效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保障矿工的生命健康。

1、制定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定所有矿工在矿井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矿井通风、放炮、反渗透等操作均需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

矿长要定期组织安全会议,通报安全状况、学习安全知识,不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责任感。

2、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为了保障矿工的工作安全,需要配备相关的安全设备,如呼吸器、安全带、安全帽等,以防止矿工在工作中出现煤气中毒、坍塌、爆炸等意外情况,确保矿工生命安全不受损害。

3、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矿长要建立完善的检查制度,对矿井的通风、瓦斯、安全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矿井内部的安全状况良好。

同时要对矿工的操作进行严格监督,严禁违规操作。

4、定期组织演练矿长要定期组织矿井内部的安全演练,包括疏散演练、救援中心工作演练等,以提高矿工安全防范意识,同时也能够让救援人员更加熟悉相关的救援流程和步骤,以做到做到有备无患。

5、普及安全知识矿长要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普及,通过多种渠道向矿工进行宣传,让矿工对安全知识形成正确、深刻的理解,提高矿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6、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矿长要积极参与建立地方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矿井的监管,不断完善监管制度。

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矿井相关的国家机关和专业人士的联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矿井安全管理。

7、持续改进和完善矿长要不断检查和评估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效果,发现和总结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加以完善,确保矿工的安全已得到有效保障。

总之,作为煤矿矿长,必须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只有不断地加强各方面的安全管理,配备相关的安全设备,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持续改进和完善管理机制,才能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无虞。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学习心得体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学习心得体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心得体会国家安监总局出台《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后,我字斟句酌反复阅读了这些规定,感觉“字字重千斤,条条都是生命线”,每一条都是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每一条都是铁的纪律,《七条规定》不仅切中了煤矿安全生产的要害,抓住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

作为矿长,要以此为准则,把维护矿工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责任。

《七条规定》言简意赅,涉及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体现了国家对矿工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这同样也是对矿长的爱护。

因此要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落到实处,把维护矿工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要务。

下面就如何把《七条规定》落实到工作实际浅谈一下个人看法:明确责任,提高悟性,深刻领会《七条规定》的重大意义。

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重大举措。

《七条规定》涵盖了证照、采界、通风、瓦斯、水患、设备人员等方方面面,切中了煤矿安全的要害,为煤炭企业有效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七条规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心尽力抓落实,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而不懈努力。

《七条规定》要求我们要将安全生产真正摆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高度去抓,确保安全上万无一失。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体系建设,深化精细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重要举措,是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要将现场零隐患、作业零违章、生产零事故作为滨湖煤矿安全管理的追求和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超前预测、超前防范、超前治理,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身为矿长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有直接影响,是矿工生命的护卫者,要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一、规章制度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煤矿矿工的生命安全,确保煤矿作业过程中各种风险得到有效的掌控和管理,规范煤矿矿长的行为和职责,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资产安全。

二、管理标准1. 安全生产责任1.1 煤矿矿长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时刻关注和重视煤矿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1.2 煤矿矿长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将其列入绩效考核体系。

1.3 煤矿矿长要定期组织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煤矿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2. 安全设施建设2.1 煤矿矿长要负责安全设施的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并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2 煤矿矿长要配备和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2.3 煤矿矿长要加强对安全设施的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

3. 事故防备和应急管理3.1 煤矿矿长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确保矿工依照规定操作。

3.2 煤矿矿长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3.3 煤矿矿长要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本领,并记录演练情况,及时总结和改进。

4. 培训和教育4.1 煤矿矿长要订立培训计划,确保矿工接受必需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4.2 煤矿矿长要配备专业的培训老师和培训设施,确保培训的有效进行。

4.3 煤矿矿长要及时总结培训情况,针对培训不足的地方进行改进和提高。

5. 安全督导和检查5.1 煤矿矿长要建立健全安全督导制度,定期对矿区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

5.2 煤矿矿长要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引导。

5.3 煤矿矿长要做好安全巡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矿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作为一位煤矿矿长,为了保护我们的矿工的生命和安全,我订立了以下七条规定:第一条:严格执行矿井安全法规,落实安全责任。

作为煤矿矿长,我将严格执行矿井安全法规,并落实安全责任,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员工,必将进行严厉的惩处,不能姑息养奸。

第二条:加强矿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我将加强矿工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

在矿山区域,以及在煤炭生产现场,我的每一位矿工都应当明确本身的职责和义务,以便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条:提高设备维护水平,保障生产安全。

作为煤矿矿长,我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和最佳的工作条件下运行,适时维护和修理设备的故障,保障矿工的生产安全。

第四条: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安全隐患。

我将设立煤矿安全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发觉安全隐患应适时处理,并确保除去隐匿的安全隐患是矿山的头等大事。

第五条:订立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我将与相关部门订立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我们可以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并尽可能削减生命和财产损失。

第六条:坚持安全防范和管理的信息化。

我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监视和管理,对矿山的生产情况适时全球的把握,从而更加适时地识别不安全聚集的地点,避开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设备,加强事故处理。

为了更好的保障煤矿生产过程的安全,我将配置必要的安全检测设备,适时监测矿井内的有害气体以及温度、湿度等情况,并加强应急救援处理本领。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煤矿矿长,保障矿工的生命和安全是我们的紧要任务,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从而遏制事故在煤矿中再次发生。

山西马军峪曙光煤业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13年7月16日

山西马军峪曙光煤业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13年7月16日

山西马军峪曙光煤业有限公司
会议纪要
2013年7月16日上午11时,在我矿安指中心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会议由县局业务科室挂牌领导张润平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史文奎、段鹏伟、席会波、郑朝、王秀中有关领导及樊剑宏、燕飞、贾波、李强、杜时俊和各科、队长,共计19人,雷玉斌作会议记录。

会议内容:会议重点提出了我矿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为使我矿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奠定良好基础,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根据入井检查内容整理纪要如下:
1、东轨道巷个别顶锚杆托盘松动。

2、东轨道巷油脂库未上锁。

3、90207掘进顺槽工作面压风自救无风,供水施救无水。

4、90207掘进顺槽顶板离层仪被煤尘覆盖,无法观测。

5、90207掘进顺槽7月15日探水后未悬挂探水位置起始点牌板。

会议强调:张润平站长在会议中着重强调要求我矿针对查处的5条问题及时制定方案,按排专人进行处理,认真分析,查找不足,确保隐患按时整改,始终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另外,还对“雨季三防”工作做了强调按排,对“防
汛”通知坚决执行,做到矿区房屋要检查;井口防洪、山体坡段、排洪渠道要排查;应急物资有储备,为确保安全度汛典定坚实的基础。

山西马军峪曙光煤业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是典型的危险行业,尤其是在中国这个煤炭生产大国,煤矿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煤矿矿长必须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管理,严格安全操作,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以下是煤矿矿长必须遵守的七条规定。

一、加强安全管理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煤矿矿长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岗位安全职责,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坚持定期开展培训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严格操作规程煤矿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煤矿矿长必须制定细致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矿工必须按照规程执行,禁止违章操作。

同时,要定期对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规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实行全过程监管,不允许疏漏。

三、完善矿井设备煤矿设备是煤矿生产的基础保障,其中包括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

煤矿矿长必须定期对矿井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严格按照维修和更换周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更新。

对于未达到安全标准的设备,必须立即停用和整改,以确保矿井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四、加强安全监测煤矿矿长必须加强煤矿危险因素的监测,各种安全检测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检测准确可靠。

同时,要配备专业的安全监管人员,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有害气体、煤尘等危害因素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五、建立应急预案煤矿事故难以避免,发生事故时必须能够迅速应对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因此,煤矿矿长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实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同时,要按照预案进行应急演练,加强协同联动,提高应急处理的效果。

六、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煤矿矿长必须严格贯彻责任追究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坚决落实监管和问责。

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要求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追究责任,毫不手软。

保护旷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

保护旷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

山西马军峪煤焦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根据长治市煤炭工业局转发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炭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长煤局安发【2013】124号文件),山西马军峪煤焦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山马字【2013】13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学习。

进一步规范我矿安全生产秩序,落实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中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生命安全,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和落实国家省、市、县、公司各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以”铁规定、钢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为总体要求,大力开展和宣传《七条规定》从证照、采掘、通风、瓦斯监测监控,防治水、机电运输、安全培训、矿领导下井带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严格执行《七条规定》,扎实落实矿长责任,及各职能部门职责,保护矿工生命,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推进安全发展,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

二、活动主题: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三、活动时间: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四、活动领导组为了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矿成立活动领导组。

组长:崔进孝(矿长)副组长:郝志强(总工程师)史辉跃(安全矿长)成员:杨凡(生产矿长)康宝(机电矿长)王东(通风助理)郝晓东(探放水队长)郭贵明(指挥中心主任)于艳宏(机电副总工程师)及各科、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矿长史辉跃兼任,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安排,布置,跟踪了解和落实活动进展情况。

全面协调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副组长、成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改及总结上报活动的开展和效果评价,领导组下设五个专业工作小组。

曙光煤业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曙光煤业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山西马军峪曙光煤业有限公司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实施方案及细则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山西马军峪曙光煤业有限公司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实施方案及细则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提纲的通知,为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以及市、县煤炭管理部门要求,我矿于2013年3月28日下午由矿长组织,各分管副矿长、科队长、科员、技术员参加的集中培训学习,专题学习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切实保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推动我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我矿将持续开展《七条规定》的学习活动,为使此次学习活动继续下去,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发“《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望各系统、科(室)、队组认真执行,具体安排如下:一、领导组织领导组织:组长:刘平(矿长)副组长:燕飞(安全副矿长)贾波(总工程师)樊剑宏 (生产矿长)李强(机电矿长)裴学勇(通风助理)郝晓辉(安指中心主任)杜时俊(探放水队长)成员:史国平、史永贵、李建东、孙红伟、郭中虎、樊海军、李鹏、卫旭红以及各队组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

办公室主任:燕飞(兼),负责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各系统、科室、队组的学习贯彻情况,并向组长作出汇报。

二、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领会安全七条规定精神实质。

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题活动,使《七条规定》深入人心、耳熟能详,不折不扣地严抓落实,真正体现在行动上、效果上。

牢固树立“煤矿事故可防可控、干煤矿可以不死人”理念,视矿工如兄弟,把矿工当亲人,带着感情抓安全,凭着良心抓安全,敬畏生命抓安全。

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会议纪要

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会议纪要

陕西益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会议纪要
2013年8月25日下午16点,在我矿安委会召开《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贯彻学习会议。

会议由矿长乔峰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安全矿长赵明喜、总工刘利平、生产矿长贺志龙、机电矿长乔培军、通风矿长张侯留及各科室、队组负责人,共计21人,解小刚作会议记录。

会议内容:会议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文件,关于《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及矿长承诺书和致全国煤矿各位矿长的信的有关内容。

为使我矿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奠定良好基础,确保文件精神和内容贯彻到位,根据会议内容整理纪要如下:会议明确: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要求根据文件内容制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及考核,并严格执行。

2、必须充分认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重大意义,一定按照规定要求,履职尽责,言而守信。

3、各系统、科室、队组要严格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履职尽责,强化管理,夯实基础,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确保每一个矿工都“高高兴兴上班来,安安全全回家去”。

会议强调:乔峰矿长在会议中着重强调要求尽快制定出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及考核,并由各系统、科室、队组分别组织人员,认真贯彻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文件内容,上至矿长下至员工轰轰烈烈掀起学习七条规定的活动,做到人人掌握,个个熟记,采取井上下随时进行抽查的方式进行督促。

陕西益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范文(3篇)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范文(3篇)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范文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严禁违反规定组织生产。

二、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均衡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必须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禁事故隐患未消除组织作业。

四、必须全面掌握作业地点危险因素,告知工人应急处置和防范措施,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五、必须坚持安全巡查,强化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工人违章作业,严禁瞒报、谎报或者迟报重大事故隐患。

六、必须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发现灾害征兆或险情,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严禁事故隐患未消除恢复生产。

七、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严禁无证或者证件失效上岗。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范文(2)第一条:科区长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

第二条:科区长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完善煤矿安全制度。

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条:科区长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对于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环境符合要求。

第四条:科区长要加强煤矿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煤矿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煤矿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

第五条:科区长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六条:科区长要加强与煤矿企业的沟通合作。

要与煤矿企业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要与煤矿企业共同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共同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科区长要加强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要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率。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 第五条 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 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 属非法煤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 证照齐全:是煤矿依法依规生产建设的 前提条件和准入门槛。煤矿证照齐全是指依 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 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和矿长 安全资格证等“六证”。
产; ❖ 有的矿井被暂扣或吊销证照后违法生产; ❖ 有的矿井拒不执行停产指令擅自生产; ❖ 有的矿井虽已被关闭但死灰复燃。 ❖ 一些煤矿建设项目没有履行任何审批手续而未批先建;有的
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建设“三边”现象; ❖ 有的未依法办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违反
“三同时”规定; ❖ 有的兼并重组、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假整合、真出煤,假技改、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 第三条: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 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二、《七条规定》主要内容
通风系统可靠:是指矿井通风系统巷道符合 设计规范要求,无角联通风等不合理巷道;矿井 通风风流稳定,风量满足生产需求,风速不超限, 气体浓度等符合要求;通风设施控风可靠,强度 满足要求;通风设备性能合格,管理严格。
一、为什么要制定《七条规定》
❖ 全国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十分突 出,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 遏制。
❖ 真正做到《七条规定》,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减 少事故发生,就是对矿工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的最 大保护。
一、为什么要制定《七条规定》
❖ 出台意义二:为了使煤矿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生产现场是否存在无措施和万 能措施施工现象;措施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十 个环节”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5、矿井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 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采空区、相邻 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定 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是否查清 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建立完善防、排水系统;是否严格执 行探放水措施且探水记录是否齐全等。 6、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 是否存在空顶空帮作业现象;掘进和修棚巷道正头是否按措 施规定使用好前探梁和临时点杆;在掏柱窝时,是否采取临 时护帮措施;控顶距离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临时点杆打 设是否到位,老塘悬顶超过(2×5㎡)是否停工处理,是否 采取强制放顶措施或切顶柱、木垛、连锁戗棚措施;各种安 全技术措施执行落实是否到位。
5、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学习《七条规定》通知活动,并明确 一名队干专门负责落实《七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要通 过宣传推动,条条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 守并执行《七条规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创新安全管 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6、安检科及安全包保科室要加强对《七条规定》贯彻落实 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 7、要求每个职工都达到熟记《七条规定》,并能灵活运用。 凡不会背诵的职工每人次罚款10元;特殊工种及班组长不会 背诵的每人次罚款20元;区队长不会背诵的每人次罚款50元. 8、将《七条规定》贯彻落实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并在 安全办公会上通报。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是否完善和有针对性;按规定组 织和督促开展应急演练。 8、岗位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三)由通风科、地测科牵头负责,重点开展以下检查内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 超通风能力生产和欠风现象;采区是否实现分区通风,各作 业地点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存在无风、微风、 不合理串联通风作业现象;掘进工作面是否按规定实现“三 专两闭锁”等。 2、是否建立完善可靠的瓦斯监控制度,瓦斯超限是否及时 分析查明原因,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审阅瓦斯日 报;是否严格执行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瓦斯监测及 排版记录是否及时、真实填写,瓦斯浓度到达0.5%时是否停 止作业等。 3、是否严格执行放炮制度;放炮是否坚持“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放炮牌交接”、“现场安全确认卡”制度, 撤人距离和警戒设置是否符合作业规程及措施要求等。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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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范文一、必须认真执行“三大规程”,严禁违规组织施工。

二、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工作前全面检查作业地点,严禁违章指挥。

三、必须熟练掌握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合理分工,确保质量,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四、必须按计划有序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作业。

五、必须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现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出现险情立即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严禁冒险作业。

六、必须随时掌握作业人员的身体思想状况,严禁职工带病上岗。

七、必须经过安全和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上岗。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范文(2)保障煤矿班组长须重视矿工生命安全之重要性,确保他们的生命和健康不受到威胁。

以下是七条关于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规定,不使用分段语句,以简明扼要的方式呈现。

1. 安全教育培训:班组长需定期组织针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矿山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流程以及紧急事故应对措施。

确保矿工了解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能力。

2. 工作风险评估:在每次工作前,班组长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标准,减少矿工遭遇事故的可能性。

3. 安全设备配备:班组长应确保所有矿工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并监督矿工正确佩戴和使用这些设备,有效降低工作风险造成的伤害。

4. 规范操作要求:班组长应当建立和执行严格的操作规程,确保所有矿工按规程执行工作。

禁止或限制危险操作,防止矿工犯错或违反安全规定。

5. 技术指导与监督:班组长需要定期与矿工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以确保他们理解和掌握正确的作业方法和技巧。

同时,要对矿工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随时纠正和指导,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 紧急救援演练:班组长应定期组织矿工进行紧急救援演练,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变能力。

演练内容应包括火灾、瓦斯泄漏和事故逃生等,确保矿工在危险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关于《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学习心得2013年1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这七条规定凸显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七条规定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字重千斤,这既是对我们煤矿员工的郑重承诺,更是矿长们的首位责任。

通过学习杨董事长在珲矿公司“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及《七条规定》基本内容的内涵精神,身为板石煤矿的安全副矿长,我更进一步加深了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的理解,以下是我对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进一步学习心得体会:煤炭是我们国家的主要能源,但是煤矿也是高危行业,因此,煤矿的安全生产始终是重中之重,近些年来,在党和政府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明显好转,达到了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但是,我们国家煤矿的条件比较复杂,自然灾害比较严重,事故的风险依然比较大,尤其是近一个月来我省发生的三起瓦斯爆炸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

所以,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颁布,既进一步明确矿长的工作职责,又突显党和政府心系矿工、关爱生命的决心;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托,也是煤矿必须严格落实的一项艰巨任务。

矿长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组织者、指挥者,必须守规尽责,必须充分认清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针对我矿井下实际情况,我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格执行煤矿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证照齐全;二是吸取其他矿井超层越界、盗采煤炭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择适用的生产设施,合理的施工方法正规开采;三是完整可靠的通风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我矿由于是高瓦斯矿井,必须严格加强“一通三防”、“瓦斯特区”管理,狠抓瓦斯、煤尘治理,超前防范灾害事故发生。

针对井下个别采、掘地点围岩压力变化,提前做好减阻扩巷工作,确保运输安全,通风顺畅;加大对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上出口附近架间瓦斯浓度的重点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杜绝无计划停风现象,严防局部瓦斯超限;优化设计,合理分配风量,保证全井通风系统合理、可靠,保证各用风地点风量符合《规程》规定,无不合理串联通风,井下无微风、循环风、盲巷作业现象;四是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明确抽采达标的责任,建立健全瓦斯抽采达标工作体系,提高抽采力度,在现有的本煤层预抽、临近层抽放、高位抽、尾巷预埋管抽等方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相邻巷道高位向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抽放,解决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的问题,同时也要探索利用上顺送穿层斜巷,对底分层进行注水预裂和瓦斯预抽的综合性瓦斯治理办法;加强对瓦斯抽放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检查,防止管路积水、漏气等现象出现,确保瓦斯抽采达标、监控系统有效,做到瓦斯一旦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坚决杜绝冒险作业现象出现;五是针对水患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出足够的防隔水煤柱,避免透水事故的出现;六是深入做好各种提升运输及机电设备检查,坚持做到不带病、不超载超限运转,确保井下所有提升及机电设备,有合格的防爆性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七是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重点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抓好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进一步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保证每一名作业人员都要持证上岗,时刻把矿工兄弟的生命安全当作是自己的生命安全,为矿工兄弟撑起一片美好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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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2013年3月25日下午16点,在我矿安全指挥中心召开《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贯彻学习会议。

会议由矿长刘平主持,参加会议的有生产矿长樊剑宏、安全矿长燕飞、总工贾波、机电矿长李强、通风助理裴学勇、安指主任郝晓辉及各科室、队组负责人,共计21人,史永贵作会议记录。

会议内容:会议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文件,关于《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及矿长承诺书和致全国煤矿各位矿长的信的有关内容。

为使我矿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奠定良好基础,确保文件精神和内容贯彻到位,根据会议内容整理纪要如下:会议明确: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要求根据文件内容制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及考核,并严格执行。

2、必须充分认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重大意义,一定按照规定要求,履职尽责,言而守信。

3、各系统、科室、队组要严格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履职尽责,强化管理,夯实基础,
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确保每一个矿工都“高高兴兴上班来,安安全全回家去”。

会议强调:刘平矿长在会议中着重强调要求尽快制定出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及考核,并由各系统、科室、队组分别组织人员,认真贯彻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文件内容,上至矿长下至员工轰轰烈烈掀起学习七条规定的活动,做到人人掌握,个个熟记,采取井上下随时进行抽查的方式进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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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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