梭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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梭伦立法
作者:暂无
来源:《检察风云》 2014年第14期
文/刘璧君顾盈颖
古代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
早在公元前20世纪,在爱琴海的克利特岛上就出现了早期的奴隶制城邦(即克利特文化)。
公元前15世纪以后,在希腊半岛的迈锡尼、太林斯和派罗斯等地方,进一步出现了被称为迈锡尼文化的奴隶制城邦。
之后经过了荷马时代(距今约3100年前到2900年前),希腊各地的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促进了原始氏族制度的崩溃和阶级分化的过程。
城邦国家和法终于在希腊境内出现了。
但是到了公元前七世纪,雅典城邦的发展走到了一个岔道口。
在经济方面,雅典已经落后
于其他城邦国家,这与其所处希腊大陆中心的位置很不相称。
在政治体制方面,当时的雅典社
会实际上已经被阶级和宗族对抗搞得四分五裂,权力由几个贵族世家掌握,平民被屏蔽在城邦
管理之外。
贵族拥有最好的土地,能够在议会中管理城邦,解释法律,积累了大量财富,过着
骄奢贪婪的生活。
而平民不仅一贫如洗,甚至还欠下许多债务,被迫在经济上依附于贵族。
因
为无法偿还债务,许多平民全家都被卖做债务奴隶,有的则被流放,他们的土地则被抵押给富人。
贫富矛盾日益悬殊,平民们开始要求改革,希望能够了解法律的内容。
公元前621年,在
平民反对氏族贵族操纵司法的斗争中,德拉古(Draco)当选为执政官,公布了雅典城邦的第一套法律汇编。
这是将现行的习惯法加以汇编的成果,是雅典的第一部成文法,称之为“德拉古法”,体现了律法属于所有公民这一理念,对贵族专横的司法权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限制。
但
这部法律依然重刑居多,贵族们以少许妥协换得民意的想法落空了。
平民反抗贵族的斗争持续着,进一步的革命已经不可避免。
梭伦(Solon,约公元前638年—前559年)就是在这一背景下担任了雅典的首席执行官,开始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法律改革。
梭伦,出身于贵族家庭,是一位诗人,也是一位政治家。
梭伦年轻时外出从商,并周游希腊、克里特、小亚细亚、居鲁士和埃及各处,极大地扩展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阅历、经验
和政治智慧,也使他抛弃了贵族的习气,深入地了解到人民的疾苦。
其对于城邦政治的关怀也
表达在了他的诗歌中。
传说他曾经企图在他的法律公布之前,将其写成一篇英雄诗。
公元前594年,梭伦被推为雅典的执政官,在公正思想的指导之下,他的改革主要有以下
内容。
在民主政治方面:
首先,打破了贵族的世袭特权,扩大了平民议政的权利。
梭伦按照财产的多寡将公民划分
为四个等级,规定:“只有第一阶级才能充任高级官职,第二阶级服骑兵役,第三阶级服步兵役,第四阶级服轻装兵役。
最后一个阶级人最多。
他们没有担任官职的资格,亦不纳税;但在
他们参加的人民大会中,对于一切文武官职的选举都有投票权,也有权力向这些官员提出质问。
他们还有权赞同或否决元老院提交他们否决的一切公务法案。
”梭伦打破了按照出身门第来确
定政治权利的传统,让人民可以因为获得或丧失某种必要的资格(多半是由于财产增减的原因)而在不同的阶级中转移,让所有的阶级都有参加公民大会的权利,参与决定一切立法、行政及
司法上的重要事务。
这种公民大会使得雅典成为一个伟大的民主国家,为工商业奴隶主掌握政
权开辟了道路。
其次,设立了400人议事会,主要是为公民大会准备议程,预审提交大会的重要决议。
四
百人议事会成员来自于四个部落,各部落名额相等,由若干部落酋长所指定的大多数人名中以
抓阄的方式选出。
该议事会每年选举一次,负责先予通过一切将在公民大会中提出的议案。
如
果公民大会有什么议案未先经过议事会通过,那便会被视为不合法。
它能制订政府的政策,掌
握着财政大权,无疑是政府的核心。
当然,这个议事会同时也要接受公民大会的制约,以避免
这种权力过多的膨胀。
梭伦鼓励外邦人移居雅典,尤其是对于有技术的手工艺人,并且赋予他们公民的身份。
在
这样的号召下,大量的侨民迁入希腊,使得雅典的公民阶层人数大为增加。
这一措施不仅增强
了政治力量的基础,也进一步保障了经济的发展。
相对的,对于雅典人民的外迁梭伦也不予禁止。
这种政策加大了人口的流动,在一定的程度上缓和了各国间的摩擦,为改革中的雅典创造
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在经济立法方面: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颁布了“解负令”(Seisacktheia)。
针对债务对人民的重压,梭伦立
法宣布拔除债务人份地上的记债碑,作为债务抵押品的土地无偿归还原主,但是已经归属债权
人的土地不再返回,并禁止人身奴役和债务奴隶。
由于债务而抵押为奴隶的人一律恢复自由,
因为债务被卖到国外做奴隶的人由国家出赎金赎回。
如此一来,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了
保障,生产积极性也提高了。
为了使“解负令”得到进一步的贯彻,梭伦还废除了与土地相关
的工商业债务,避免因为其他债务原因又使土地所有人遭受沉重的负担。
这一系列措施为富裕
阶级对于将财产投入工商业解除了后顾之忧,为没有土地的人们获得了农业以外的就业机会,
对雅典工商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同时,梭伦还实行了其他一系列意在促进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措施。
他鼓励种植经济作物
和造船业的发展,改革币制,统一度量衡,提倡每一个雅典人都去学习一门手艺。
在进出口方面,他禁止出口谷物,但是鼓励葡萄酒和橄榄油的外销。
为了保证经济的发展前景,梭伦禁止
奢侈风气,限制葬礼的浪费和铺张,限制宴会的宾客人数和所饮用的酒水种类,甚至还规定了
妇女外出旅行时的费用。
虽然实际上难以执行,但至少对大肆攀比、穷奢极欲的现象起到了一
定的抑制作用,从一定程度上净化了社会风气。
在法律方面:
梭伦废除了德拉古的严刑峻法,只保留了有关于杀人罪方面的规定,且仅对于杀人、路劫、抢劫、纵火、绑票、贿赂以及其他几种严重犯罪才适用死刑,对其他犯罪则是处以罚金或拘禁,或者两种刑罚并用。
同时他还立法禁止对他人包括奴隶在内的暴力伤害,从而使得奴隶也能够
得到相对的人身安全,这对保护雅典的劳动力很有好处。
首创陪审法庭(Heliaea of the Thesmothetae)。
陪审法庭的原意为“作为法庭的公民大会”(Assembly as A Court),这与现代意义上的“法院”还是不同的。
实际上,这是在集市日由行政官员在市场上审理案件,并且有空暇的若干公民也能参加。
这一做法的制度化是司法民主
化的重要措施,后来就成为了雅典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改革使得原本神秘的审
判变得公开化,既阻止了贵族操纵司法并且也使得公民能够了解法律,当然也促进了案件的公
正审理。
梭伦的立法还涉及了其他诸多方面。
如在诉讼程序方面,规定了各种诉讼的时效,最为普
通的为五年;还规定了对于被传的证人可以强令出庭作证,并且利害关系人不得充任证人;对
于作伪证规定了极为严格的处罚等等。
他的立法也涉及家庭和继承方面,但充斥着买卖婚、夫
妻关系不平等以及限制女性的继承权的思想,只是体现了当时雅典的社会状况,并没有多少先
进的发展。
在梭伦立法之后,希腊的城邦政制开始了一条“主权在民”的道路,贵族专制的时代再也
不可能回来。
梭伦立法为建成一个繁荣强大的雅典准备了条件。
在他身后,留下了雅典最为有
特色的制度。
他的立法也由其完善、简洁和富于弹性而著称于世。
法典的原文保存于雅典的议
事会堂,并在市场上立柱公布,从此之后,雅典进入了“法律”统治的时代,希腊语将之称为“优鲁米亚”(Eunomia)时代。
梭伦也因其卓越功绩和高尚的人品被列为“希腊七贤”(希腊七贤即指梭伦、泰勒斯、奇伦、毕阿斯、庇塔库斯、佩里安德、克莱俄布卢。
)之一,为后人
所敬仰。
栏目主持人:程新友****************
相关链接
狄摩西尼辩论中的梭伦立法
梭伦立法的原文在历经了时代的变迁之后得以保存下来的只有其中的极少量。
但是自其订
立开始,与雅典其他大量的单项法律法令一同被大量引用在流传至今的演说中。
在两个半世纪
之后的狄摩西尼的辩论中就引述了其中的一段,让后人可以从中体味梭伦时期的立法风格:
如果找回遗失的物品,窃贼被判有罪,并偿还双倍的物品价值;如果没有找回失物,除加
重处罚外,应偿还十倍的物品价值;如果陪审团判处枷刑,窃贼应连续五天五夜上枷。
如果法
庭面临如何刑事处罚时,只要愿意,任何人都可提议附加刑。
因虐待父母,遗弃或被警告不得
进入后,仍进入其无权进入的地方而被捕的,11人委员会应将其送监,并应交陪审团审判;任
何人都有权控告这种犯罪;如果判定被告人有罪,陪审团应决定给予何种处罚:体刑还是罚金;若判处罚金,在其交付罚金之前不得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