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产业转型升级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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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产业转型升级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李腾蛟; 陈洪转
【期刊名称】《《价值工程》》
【年(卷),期】2019(038)032
【总页数】4页(P73-76)
【关键词】家具产业; 转型升级; 国际比较借鉴
【作者】李腾蛟; 陈洪转
【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南京21110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
0 引言
中国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家具生产、消费及出口国,产值占全球的40%左右。

然而,在诸多“最大”“第一”的背后,也存在隐忧:我国家具行业总产值增速由2013年前的20%左右,下降到近五年来的10%以内;近五年行业产量和出口额增速放缓,个别年份甚至出现负增长;大量中小企业倒闭,部分上市企业的业绩不及预期……我国家具产业发展遭遇瓶颈期,转型升级已是当务之急。

许多学者围绕家具产业转型升级开展研究。

王亮[1]从全球价值链视角论证中国家具产业转型升级的必要性,并提出可行性路径;杨学磊[2]、程宝栋[3]等对我国家具产业集群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进行了研究;许艳青[4]等对我国家具设计的发
展方向与方法进行了研究;蔚建元[5]对未来我国家具产业的制造模式进行了分析。

以上学者从不同方面对家具产业的转型升级进行了研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但大多只是针对家具产业链的某一环节进行研究,且缺少国内外家具产业的对比、对可借鉴的国外家具产业发展经验的剖析。

因此,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家具产业的发展情况、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家具产业和发展中国家高速发展的家具产业的成功经验,探讨适合我国家具产业的转型升级策略。

1 国外家具产业发展分析
1.1 美国家具产业分析
①产业集群发展较成熟。

美国家具企业主要集中于密西西比州和阿拉巴马州。

集群内企业间通过细化分工提高生产效率,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其他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配套生产。

集群采用统一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给予监督和保证。

相较于我国家具产业集群,美国家具产业集群内由产业链外延的配套服务更加齐全,如金融服务、职业培训和行业信息交流等。

②企业管理水平较高。

美国家具企业注重制度化管理,部门之间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常规问题处理程序大多有明文规定;不同岗位对员工技术技能、职责等方面的要求十分明确,不同职务的员工只对自己的工作负责;有完善的监督和绩效考核体系,薪酬与贡献直接挂钩;企业内部大多实行垂直领导机制,决策执行效率较高。

③产业发展战略明确。

将制造环节转移至发展中国家是美国家具产业的发展方向。

自20世纪80年代起,许多美国家具企业在靠近消费地、生产要素价格低、税收
负担轻的发展中国家投资建厂,研发设计、营销等核心环节仍保留在国内。

尽管美国家具产业产值在全球的占比不断下降,但在全球产业链中,美国的国际化家具企业借助制造环节外移降低了生产成本,又拥有技术、管理、品牌等方面的先发优势,保持较强竞争力的同时,占据了产业的绝大部分利润。

美国家具制造巨头的品牌建设以设计能力为核心。

美国现有家具制造商2.1万余家,
而前25位制造商的产值占行业总产值的46%。

这些制造商的历史少则三十年左右,多则上百年,如Knoll、Glen Arbor等。

美国家具制造巨头长盛不衰的主要原因
在于对设计能力和设计人才的长期重视。

它们均拥有专门的设计工作室和优秀的设计师团队,建立现代设计机制,通过作品冠名权、设计版税等制度来确保设计师的知识产权和权益回报,吸引国内外杰出设计师。

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独特的家具风格和品牌理念。

④销售以家具零售品牌的自营渠道为主。

美国家具零售商既代理其他家具品牌,也以OEM或ODM形式采购第三方厂商的产品并以自有品牌销售,如Nepaska Furniture Mart;部分零售巨头拥有生产线,如Ashley和Universal Furniture。

以零售商自有品牌销售的商品的畅销程度除与自身品质有关外,很大程度上由零售商的品牌影响力所决定。

在该模式下,美国家具零售品牌的行业集中度逐渐上升,市场不断向龙头企业集中。

目前,美国前10大家具零售品牌的销售额占家具市场销售总额的20%。

电子商务是美国家具产业发展最快的销售渠道。

2013年以来,美国家具电子商务销售增速保持在10%以上,远高于同期家具行业5%左右的整体销售增速。

电子
商务正使美国家具零售格局发生显著变化,电子商务品牌的影响力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实体家具零售商也开始发展电商业务、建立电商平台。

目前,美国家具电子商务销售额占行业总销售额的20%左右。

由于线下门店能提供线上销售无法提供
的客户体验环节,部分电子商务巨头如亚马逊、Wayfair,已开始投资建设线下展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策略。

1.2 德国家具产业分析
①集群效应明显。

德国家具企业大多集中在巴伐利亚州、巴登符腾堡州和北莱茵-
威斯特法伦州,其中东威斯特法伦地区最具代表性。

该地区面积不到7000平方公里,人口不足200万,但德国70%左右的厨房家具产于此地,多个家具行业重量
级协会位于此地,如软垫家具行业协会、木材工业协会等。

来自波兰等东欧国家家具产业的低价竞争是德国家具产业集群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

②重视研发设计能力和生产技术。

一方面,德国家具产业坚持原创设计理念,在继承古典风格的基础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现代家具风格,如造型严谨、兼具艺术性与实用性等。

另一方面,德国家具产业不断推进生产的自动化、标准化,在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方面的优势较为突出,并在生产中不断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来配合全新的设计创意。

因此,在面对新兴家具制造国的冲击时,德国家具产品始终能保持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拥有较强的市场把控力,在国际中高端市场长期占据优势地位。

发达国家中,只有德国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家具产业中心转移的过程中,经受住了来自中国、波兰、越南等新兴家具制造国的冲击,出口额在国际市场上所占比例一直稳定在9%左右[1]。

③稳步实现智能制造。

在实现自动化的基础上,德国家具产业积极对接“工业4.0”战略,重点建设智能工厂,实现智能生产。

主要表现为:大规模应用智能装备、信息物理融合系统,实现人、机、物融合;建立柔性制造系统,不同的智能生产设备实现协同生产,并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生产工艺;工厂之间通过物联网连接,形成生产整体。

④销售以专业销售渠道为主。

在德国,75%的家具通过专业销售渠道售出,包括
零售品牌的自营渠道、买手集团等。

过去的20年中,德国大型家具卖场的面积扩大了两倍;宜家、KarstadtQuelle、Porta等零售巨头的年销售额均已超过10亿欧元。

买手集团是德国家具产业特有的销售渠道。

多个零售商通过联合购买、联合提供售后服务来获得技术和成本方面的优势,从而提高整体竞争力。

这种联合常包含多个品牌,各零售商之间保持财务独立。

1.3 波兰家具产业分析
①多采用高质平价的竞争策略。

波兰本土家具企业以中小型为主,且大多为家族企
业。

它们在保证价格竞争力的基础上,致力于打造经典品牌和经典产品。

多年与西欧市场交易家具的经验使波兰本土家具企业的设计水平、制造水平有了很大改善,产品品质不断提高。

与此同时,波兰家具始终保持低于西方家具制造强国同类产品的价格,逐步获得西方国家认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稳步提升。

②发挥区位优势。

自20世纪末起,波兰凭借丰富的森林资源、廉价的劳动力、较短的运输距离等优势,承接了来自德国、意大利、法国等西欧国家的家具产业转移,成为欧洲木质家具的主要生产国。

由于波兰近90%的出口家具销往欧洲市场,波
兰政府给予在国内建厂的欧洲家具企业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使更多西欧家具品牌将制造部门转移至波兰,带动家具产业整体制造水平迅速提高。

1.4 越南家具产业分析
①价格优势明显。

与我国相比,越南中低端家具产品,尤其是实木家具,已具备明显的价格优势。

越南家具行业工人平均工资约为我国的三分之一,电费约为我国的一半,木材资源丰富且价格低廉。

中低端家具制造业既符合当前越南的工业化结构,又创造了大量工作机会,因此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给予外商投资项目“两免四减半”的税收优惠。

除此之外,越南取消了美国和加拿大进口木材的关税;出口美国、欧盟的家具产品大多可享受零关税待遇,进一步提高了越南中低端家具产品的价格竞争力。

②研发设计能力有限。

21世纪初,越南从一个家具出口额为零的国家,一跃成为
占据世界家具出口总额的8%的新兴家具制造大国[1]。

但近年来,越南在国际家具市场的份额回落到5%左右。

目前越南国内严重缺乏家具设计人才;本土家具企业大多只追求生产速度和数量,制造工艺粗放,缺乏主动创新意识,鲜有对如何提升产品价值的研究。

国际市场上,尽管出口额较大,但大部分为贴牌产品;国内企业长期处于产业链低端,所获利润仅为生产加工费用。

国内市场上,缺乏创新性的中低端产品占据主流。

研发设计能力的欠缺严重限制了越南家具产业的发展空间。

2 我国家具产业的现状与不足
2.1 集群发展目前,我国有五大家具产业集群区域:东北、华北、华东、华南以及西部家具产业区[6]。

它们集中了中国90%以上的家具产能[2]。

随着制造成本的提高、环保政策的收紧、产业转移相关政策的实施,家具产业集群所在地开始进行产业转移或转型升级。

暂未形成产业集群的中部地区,如湖南、湖北、河南等,成为产业转移的热门承接地。

近年来,这些地区的家具产业园建设呈井喷之势。

与美国、德国相比,我国家具产业集群发展水平较低、产业链不完善、缺乏业内监管,产业转移的过程中更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我国家具产业集群内企业数量多,但大多规模小、实力弱,缺少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企业之间缺乏专业化分工协作,多为同质化竞争和低水平的价格竞争,未形成如美国家具产业集群内的完整产业链;集群内未像美国、意大利等国一样制定行业标准,导致缺乏业内监督、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产业转移的过程中,某些地区招商乏力,却不断扩大家具产业园建设规模,有圈地和骗取优惠政策的嫌疑;部分地区家具产业链不完善,家具企业不愿入驻,即使入驻,也往往是出于对房地产投资价值的看重,研发中心、生产线、物流仍在原处,导致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规划相差甚远。

2.2 研发设计研发设计水平直接决定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是产品竞争力的核心。

越来越多的国内家具企业通过与科研院所合作、建立设计研发中心、聘请国外设计师等方式,增强研发设计实力,重点发展原创设计,向中高端迈进。

不过,我国家具企业多局限于“卖产品”的层面,与德国、美国、意大利等国家具企业卖家居风格、卖品牌理念的创新为本的经营方式存在巨大差距。

研发设计仍是我国家具产业最薄弱的环节。

首先,我国家具产业缺乏优秀的本土研发设计人才。

目前国内只有20多所林业院校开设家居设计相关专业,培养的人才数量有限。

业内设计师的设计能力相差悬殊,大多只是复制国外设计理念或在其基础上略加修改,无真正意义上的原创性设计成果。

部分企业聘请国外设计人才,但
他们对国人的家居品位往往理解得不够透彻,设计出的产品不一定符合国人的消费需求。

其次,我国缺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家具品牌和家具风格。

我国家具行业还未出现市场份额超过1%的企业,而美国市场占有率超过1%的家具企业多达15家;与波兰相同,中小型家具企业是我国家具出口的主力军,但由于我国缺少具有民族化特质与国际化设计理念的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几乎仅限于价格。

由此可见,我国缺少全国性品牌和能参与国际竞争的国际化品牌;模仿多、创新少、缺乏品牌特色是我国家具企业难以做大做强的重要原因。

传统中式风格是我国特有的家具风格,但中式家具一直以古典红木家具为主,受众面较小,不能适应大众的现实消费需求[7]。

而这主要源于生产中式家具的企业鲜有创新,未能实现家具设
计与传统文化的完美融合。

2.3 生产技术经过多年来对国外先进设备的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国内家具企
业生产技术进步明显。

龙头企业开始在生产中应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优化生产模式,家具产品逐步向标准化、系列化和模块化方向发展。

但是,目前我国家具产业仍处于“工业2.0”(电气化)后期阶段,“工业3.0”(信息化)还有待普及,“工业4.0”(智能化)仅局限于部分龙头企业的示范性尝试。

随着原材料、劳动力及土地价格的提高,我国家具产品价格优势不再,家具产业难以通过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模式与波兰、越南等新兴家具制造国直接竞争,中低端家具出口产业受到较大冲击;再加上国内外环保要求日益严格,生产技术落后的企业生存日益艰难。

如何合理运用先进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利润,是我国家具产业必须面对的难题。

2.4 管理状况 2018年以来,面对逐渐降温的市场行情,部分家具企业主动梳理组织架构,重新配置资源,保持企业内部生命力。

但与美国专业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相比,我国大部分家具企业仍停留在粗放管理阶段。

除少量龙头企业外,我国家具企业的管理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同部门间权责不清晰、信息不通畅。

二是管理人员知识水平低,大多未受过专业的管理知识培训,仅凭经验管理企业,管理效率低。

三是岗位培训体系不健全,虽然引进了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或生产线,却缺少掌握相关技术和能熟练使用设备的技术人员。

此外,薪酬体系不合理、对业内人才吸引力低也是众多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2.5 销售渠道与美国家具销售以零售品牌的自营渠道为主、德国家具销售以专业渠道为主不同,我国家具销售渠道更为多样,主要有:出租场地给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第三方卖场、制造商的直销渠道、代理商以及电商平台等。

目前,我国家具销售渠道正发生多方面变化:电商的崛起迅速压缩传统渠道的份额;各销售渠道针对不同客户群体逐渐细化;传统渠道品牌借助线上渠道吸引客流,线上渠道品牌开设线下体验店,“线上引流,线下体验”模式成为主流发展方向;家具新零售促进传统销售渠道与电商的融合。

现阶段,各销售渠道均存在不足:第三方卖场急剧扩张导致市场被摊薄,入驻品牌的整体销量保持增长,但单店效益可能下降。

直销渠道准入门槛高、对企业管理水平要求较高。

代理商权力较大且以自身利益为重,与家具制造商的合作不稳定。

电商平台对物流要求较高,安全性和及时性难两全。

由于缺少线下体验,消费者满意度不高,易产生纠纷。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终端大范围普及所带来的用户增长以及流量红利正逐渐萎缩[8],线上的一味让利将影响企业的整体利润。

3 国外家具产业对我国家具产业转型升级的启示
3.1 促进家具产业集群发展从美国、德国发展成熟的家具产业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出,促进家具产业集群发展是提高家具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的前提。

我国家具产业集群应加强品牌建设,引导企业须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积极创新,重点发展原创设计;构建更完善的产业链和配套服务体系,促进企业间分工合作和生产专业化;通
过制定行业标准、组建行业协会来加强业内监督、保证产品质量。

此外,可学习波兰家具产业的发展策略,整合区域资源,培育区域产销优势。

家具产业集群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引导。

正如越南家具产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我国政府须加强与家具产业集群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可借鉴美国家具产业集群模式,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支持力度,以龙头企业带动集群发展;坚持绿色环保战略,落实新出台的环保法规和行业规范,促进家具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可学习发达国家家具博览会的成功经验,建立区域化家具产品展销中心,提高家具产业集群的国内外影响力。

3.2 提高自主设计创新能力通过德国、美国家具产业与越南家具产业的比较可以
看出,自主设计创新能力决定了家具产业的上行空间,是家具产业竞争力的核心。

在自主设计创新能力重要性日益凸显的背景下,政府须完善家具产业人才培养体系,为企业搭建设计服务平台,鼓励家具企业与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开设家具设计相关专业的院校须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家具制造企业应借鉴美国、德国、波兰家具企业的品牌建设经验,制定长远的创新发展战略,以用户体验为中心,进行差异化竞争;可借鉴美国家具制造巨头提高研发设计能力的经验,优化设计研发团队,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和激励制度如作品冠名权、设计版税等,提高对创新型人才的吸引力;可根据自身实际聘请国外设计师或学习国际先进设计理念。

3.3 加快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的转型发达国家的家具产业普遍重视发展智能制造,如德国“工业
4.0”计划、美国“工业互联网”战略在家具产业均有延伸。

目前,国内家具产业正面临双向挤压:波兰、越南等新兴家具制造国正与我国争夺中低端市场,美国等发达国家积极引导高端制造业回流。

我国家具产业由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的转型已刻不容缓。

家具制造企业应学习德国、美国在智能制造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充分认识
推进智能制造的复杂性、长期性。

在明确长期目标、做好技术储备的基础上,制定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智能制造涉及工业软件的集成应用、智能装备应用、数据采集分析和业务流程优化,必须整体推进研发、生产、供应、销售、服务整个价值链的智能化,按照市场需求设计产品、采购原料、组织生产、精准营销,并能提供个性化服务。

3.4 采用精细化管理模式从美国、德国家具产业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家具企业
要想做大做强,离不开精细化管理。

家具企业可学习美国企业先进的管理模式,梳理业务流程,删减无效环节;优化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权责关系,使各部门科学分工、有机衔接;完善操作标准和验收标准,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流程监督;建立科学的人才招聘、培养、考评、激励及淘汰机制,构建合理的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精细化管理的成效进行评估并持续跟进。

3.5 发展家具新零售家具新零售融合了线上和线下销售渠道的优势,是家具行业
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

我国家具企业可借鉴美国家具电子商务巨头的新零售发展策略。

首先,线下门店可借助大数据分析细分群体的个性化需求;扩充经营品类,从销售单品向推介场景化生活方式渗透,满足消费者一站式购物需求;利用云设计、VR、AR等技术,现实与虚拟场景相结合,为消费者带来更直观的购物体验。

其次,可与第三方网络营销服务平台合作或自建线上销售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通、信息互联,提高消费者获取商品信息的便捷性。

此外,新零售的发展离不开物流的优化升级,正如Wayfair先与第三方物流合作,后自建物流体系。

家具企业应重点
提升物流效率,配送满足新零售对物流便捷性、即时性的需求。

参考文献:
【相关文献】
[1]王亮.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的中国家具业转型升级研究[C].浙江:浙江大学,2015:39-45.
[2]杨学磊.家具产业集群的协同创新能力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17(1):64-66.
[3]程宝栋.我国家具产业集群现状、问题及发展对策分析[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2):59-62.
[4]许艳青.当代中国家具设计地域发展现状[J].家具,2018,39(5):22-25,30.
[5]蔚建元.浅析未来我国家具产业的制造模式[J].江西建材,2016(24):247.
[6]朱媛.全球价值链下中国家具产业集群升级研究[C].安徽:安徽财经大学,2014.
[7]刘宁,张瑞.论我国家具设计的现状[J].美与时代(上),2017(6):93-95.
[8]徐苗.新零售业态发展动因与路径研究[J].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2):6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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