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提高贫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及成绩水平,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第二条奖助学金旨在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提高他们的学业成绩。

奖助学金分为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

第三条本奖助学金细则适用于所有在学校注册的学生。

第四条奖助学金的资金由学校统一拨付。

每年的奖助学金资金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学校成立的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

委员会的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学校领导任命委员会主任。

第二章奖学金第六条奖学金是对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的形式。

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多个级别。

第七条奖学金评审以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展,评选对象为上一学年在学校注册的全体学生。

第八条奖学金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附上个人成绩单和对自己的评价。

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第九条奖学金评审结果将在第一学期结束后公布,获奖名单将在校内公示。

第十条奖学金的金额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获奖学生的综合排名确定,金额在500元至2000元不等。

第十一条奖学金获得者享有相应的荣誉称号,并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证书。

第三章助学金第十二条助学金是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的形式,用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困难,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

第十四条助学金评审以每学期开展,评选对象为在校注册的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五条助学金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附上家庭收入证明和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评审委员会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评选。

第十六条助学金的金额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金额不得超过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的50%。

第十七条助学金获得者享有相应的资助权益,并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证书。

2024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国家助学金

2024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国家助学金

2024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国家助学金嘿,各位亲爱的朋友们,我将用我那积累了10年的方案写作经验,给大家带来一份既实用又接地气的“2024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国家助学金”方案。

准备好了吗?那就让我们一起开启这场意识流的旅程吧!咱们得明确一下这次评定工作的目标。

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也鼓励那些品学兼优的同学。

好啦,下面就直接进入主题。

一、组织架构1.成立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设立评定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评定工作。

二、评定对象和条件1.评定对象:全校在籍学生。

2.评定条件:a.家庭经济困难;b.品学兼优;c.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积极。

三、评定程序1.学生申请: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等。

2.班级评议:各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条件进行评议,推荐候选人。

3.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4.学校评定: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四、评定标准1.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定。

五、评定时间和地点1.评定时间:每年9月份。

2.评定地点:学校会议室。

六、奖励和资助1.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2.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300元的奖励。

七、注意事项1.评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真实可靠。

2.各级评定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不得泄露评定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学生要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评定资格。

八、后续工作1.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对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资助资金用到实处。

这次2024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国家助学金的制定,旨在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也鼓励同学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学生奖助学金评选与管理方案

学生奖助学金评选与管理方案

学生奖助学金评选与管理方案学生奖助学金是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奖金的公正评选和有效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学生奖助学金评选与管理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适用的方案。

一、评选标准为了评选出真正值得奖助的学生,必须制定合理的评选标准。

在本方案中,我们提出以下几个评选标准:1. 学术表现:考核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术素养,包括但不限于平均绩点(GPA)、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

2. 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在品德、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可采用教师推荐、社会评价等方式收集学生的多方面素质信息。

3. 经济状况: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对贫困家庭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倾斜。

二、评选程序在学生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应确保流程公开透明、程序规范。

建议以下步骤:1. 申请阶段: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荣誉证书等,并写一份个人陈述,阐述对奖助学金的需求和理由。

2. 材料审核:由奖助学金评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 评选筛选:评委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筛选,并进行综合评分,以确定入围者。

4. 面试环节:入围者进行面试环节,由评委会进行面对面交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未来发展潜力。

5. 最终评选:评委会根据申请材料、面试表现等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获奖者名单。

三、管理与使用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学生奖助学金,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1. 资金管理:明确奖助学金的来源与使用渠道,设立专项账户进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运作。

2. 审核机制:建立奖助学金使用的监督和审核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目的,避免浪费和滥用。

3. 使用范围:明确奖助学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学费、生活费、书籍资料费等,并建立相关的凭证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 绩效评估:对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绩效评估,关注资助效果,为今后的奖助学金评选提供依据。

四、公示与监督为了提高奖助学金评选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应该建立相关的公示和监督机制。

国家助学金资助评审管理实施方案

国家助学金资助评审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评审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9号)及泰安市有关学生资助的文件精神,参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新泰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新泰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国家助学金实行应助尽助与自愿申请相结合,不做名额限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三级认定: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小组、评议小组。

2.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

关于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奖助学金的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潜力,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奖助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奖助学金评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个人因素和意见等干扰。

2. 突出特长评定过程中应该突出特长,综合考虑学术表现、体育表现、艺术表现等。

3. 尊重实践奖助学金应该尊重实践,重视实践经验和实际表现。

4. 多元化奖助学金应该多元化,鼓励学生多样化发展,塑造全面人才。

二、奖助学金评定的流程1. 申报阶段每年7月,学校应该发布一份奖助学金的申报通知,让有意愿的学生自愿申报。

2. 材料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应该评审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并初步筛选合适的候选人。

3. 考察阶段考察阶段,评审委员会应该组织考察员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学生综合表现和实际情况。

4. 终审阶段终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应该对考察材料进行汇总,进行终审,确定正式获奖名单。

三、奖助学金评定的具体要求1. 学术表现学生的学术表现是获得奖助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能否取得优异的成绩和发表一些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是重要的评判标准。

2. 体育表现学校应该鼓励学生参与体育活动,通过运动来增强身体素质。

同时,学生在体育方面也应该取得优异的表现,比如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等。

3. 艺术表现学校应该对学生的艺术表现进行认可,包括音乐、舞蹈、文学创作等,通过参加各种比赛和文艺演出来展示自己的才华。

4. 社会实践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同样是获得奖助学金的重要因素。

学校应该鼓励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通过实践来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5. 成绩优异学生成绩是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因素,优异的成绩能凸显出学生的努力和才能。

6. 综合考虑综合考虑是评定奖助学金时的重要原则之一,学校应该综合考虑学生各方面的表现,力求公平、公正、科学的评定。

总之,奖助学金的评定标准应该与学校培养目标相一致。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奖助学金是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学习、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而设立的资助项目。

为了确保奖助学金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二、奖助学金类别1. 一等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优秀、品德良好的学生,每年发放一次。

2. 二等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良好、品德良好的学生,每学期发放一次。

3. 三等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较好、品德良好的学生,每学期发放一次。

4. 特殊奖学金:针对特殊情况下的学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发放。

三、奖助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课程成绩评定。

2. 品德表现:包括学生的诚信、团队合作精神、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表现。

3. 社会实践:参预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等。

4. 学术科研:参预学术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等。

5. 社会奖励:学生在校外获得的各类奖项。

四、奖助学金申请流程1. 学生填写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或者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3. 学院或者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审核结果将在指定时间内发布,并通知申请学生。

五、奖助学金发放标准1. 一等奖学金:每年发放一次,金额为学费的50%。

2. 二等奖学金:每学期发放一次,金额为学费的30%。

3. 三等奖学金:每学期发放一次,金额为学费的20%。

4. 特殊奖学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发放金额。

六、奖助学金管理1. 奖助学金资金来源:学校通过设立奖助学金专项资金进行资助。

2. 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奖助学金的评审和管理工作。

3. 奖助学金公示: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学生公告栏进行公示。

4. 奖助学金追回:对于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如发现其学业成绩、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

七、奖助学金监督与评估1. 学校将定期对奖助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

2. 学生、教师和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学校的举报渠道对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嘿,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这可是个大学问,涉及到公平、公正、公开,直接影响着同学们的利益。

我就用我那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给大家梳理一下这个方案。

咱们得明确一下奖助学金的评定目的。

简单来说,就是为了激励那些在学习、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

一、评定对象与条件1.评定对象:全体在校生。

2.评定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3)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4)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定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完整。

3.公示: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申请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4.学校评定:学校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名单进行评定。

5.公布结果:学校将评定结果进行公布,并发放奖助学金。

三、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占比40%,主要参考课程成绩、综合素质测评等。

2.科研成果:占比30%,主要参考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

3.社会活动:占比20%,主要参考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

4.家庭经济情况:占比10%,主要参考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

四、注意事项1.评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位同学的利益。

2.学院要加强对申请同学的教育引导,让他们认识到奖助学金的意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4.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实施时间与地点1.实施时间:每年9月份进行一次奖助学金评定。

2.实施地点:各学院、学校相关部门。

注意事项一: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解决办法:在个人申请阶段,同学们务必要认真准备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确保每一份材料都是真实可靠的。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是学校对贫困生、优秀生等提供帮助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对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进行介绍和规范,提高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奖助学金评定标准1. 经济困难学生(1)学生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同时其他资产总额不超过相应标准;(2)学生家庭收入中等或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有特殊困难。

2. 学业成绩优秀学生(1)学生平均绩点排名当年或去年满届年级前20%;(2)专业基础课程绩点排名当年或去年满届年级前20%。

3. 素质优秀学生(1)学生在学校各类比赛、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2)学生在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出色。

三、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对于想要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经济困难学生:(1)《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2)家庭收入证明;(3)低保证明等。

2. 学业成绩优秀学生(1)在校成绩单;(2)专业基础课程排名证明等。

3. 素质优秀学生(1)获奖证书复印件;(2)相关社会组织证明等。

四、奖助学金评定程序1. 候选名单的初选对于经济困难学生、学业成绩优秀学生和素质优秀学生,学校将于每学年上半年开展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包括初选、复核和公示等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1)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绩点排名等情况,形成初步候选名单;(2)对初步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时查阅相关资料,例如相关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3)对审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排序,形成性质不同的候选人名单。

2. 复核和公示(1)审核名单中的每个候选人的提交材料,核实其准确性、真实性;(2)对候选人根据其经济情况、学业成绩、素质表现等评分,最终确定获奖人员;(3)在校园网上公开公示获奖人员名单。

五、奖助学金发放学校通过财务部门对奖助学金进行发放,并通过学校公告或其他形式公布获奖名单及发放情况。

六、结论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落实对于有效帮助贫困学生、优秀学生,提高学生成长和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

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

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治理暂行方法»实施细那么〔2020年10月修订〕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国家奖学金是为鼓舞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进展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专门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为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一般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一般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治理暂行方法»〔财教[2007]90号〕、«内蒙古自治区一般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治理暂行方法»〔内财教字[2007]779号〕以及«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一般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内教办[2020]115号〕等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面依照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约为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人数的0.3%〕确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5、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养等各方面专门优秀;6、在校学习期间及参评上一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班前10%,且无补考、重修科目;7、关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专门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某一方面表现专门优秀。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_精选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_精选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_精选一、背景和目的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学习,促进优秀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学校设立了奖助学金。

本方案的目的是明确奖助学金评定的具体标准和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二、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学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评定出各个奖项的获奖学生。

成绩第一名及以上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一等奖学金,成绩前10%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二等奖学金,成绩前30%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三等奖学金。

2.品德表现:评定学生的品德、纪律表现。

具备良好的品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可额外获得一定加分。

3.主动参与社会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具体奖励办法根据活动内容和参与程度确定。

4.奖项设置:奖助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层次。

学校按照学生的综合评定结果进行评定,根据具体情况授予相应的奖项。

三、评定程序1.秋季学期结束后,学校将对学生的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经教务处审核后公示在学校网站上。

2.公示期间,学生可以对评定结果进行申诉。

申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申诉材料要详细、完整。

3.学校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查,并做出最终的评定结果。

结果公示后不再接受申诉。

四、评定结果的公示和奖励1.评定结果在公示期满后,学校将在校内网站和学生办公室公示。

2.获奖学生按照奖助学金的层次获得相应的资助,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奖励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奖励3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奖励2000元。

3.学校对获奖学生组织表彰仪式,颁发奖状和奖金。

4.获奖学生在简历中可以注明获得奖励情况,提高个人竞争力。

五、评定工作的监督和评估1.教务处对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2.学生事务部门负责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该方案的实施效果及改进1.通过该方案的实施,学校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将更加公正、规范,有效鼓励学生积极学习和参与各项社会活动。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帮助有需要的学生,营造优秀学生的学习环境,加强激励机制,学校特制定了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来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评定和发放奖助学金。

第一步:明确奖助学金目的和申请资格1. 奖助学金是奖励在学期内表现出色、学习成绩优秀的优秀学生;2. 申请资格要求学生必须在学期内没有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并且达到学校规定的绩点要求。

第二步:分配评审委员会1. 评审委员会由5-7名教师组成,任命时须考虑其专业背景和评审经验;2. 教师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应该包括不同的专业领域,以保证评审的公正和客观性。

第三步:制定评审标准1. 评审标准应该由教师委员会制定,以保证评审标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2. 评审标准应该涵盖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

第四步:考核学生绩点和荣誉称号1. 学生绩点是考核学生学习表现和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学校将按照学生的学年绩点进行评定;2. 学生荣誉称号是学生在学校期间获得的各项荣誉,包括奖学金、学生干部、优秀志愿者等。

第五步:评审工作流程1. 学生提交申请——教师委员会审核——遴选优秀学生——公示申请数据——管理员审核;2. 申请数据应该公示在校内,以便广大师生了解申请细节;3. 确定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后,学校应当将获奖名单通知学生、教师与其他有关方面。

第六步:奖助学金的发放1. 奖助学金应当在学期结束后发放;2. 学校应当按照发放流程来发放奖助学金;3. 奖助学金的金额应该根据学生成绩、学年绩点、荣誉称号等进行划分。

综上所述,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意义重大,其重要之处在于为优秀学生搭建了一个施展才华的平台,通过激励措施和奖学金的获得,更好地推动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努力拼搏,促进学生成绩的提升和各项综合素质的提升。

同时,这也是帮助有需要学生的重要途径,通过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层层考核,可以切实地真正帮助到那些需要帮助的学生,让每位学生在学校内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和资源,更好地实现良好的发展。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档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档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滨州市滨城区第二十五高级中学关于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档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分档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函〔2019〕449号)《滨城区高中阶段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档实施方案》要求和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资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滨州市滨城区第二十五高级中学关于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档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与原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在校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方针,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实行招生老师、班主任、资助领导组三级负责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一)资助对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每个月动态调整,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

(二)申请条件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5.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国家助学金标准及分档学校在分配资助指标时,要考虑到年级、班级学生分布、贫困面等因素,并向建档立卡中特殊困难学生倾斜。

关于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申请流程
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申请流程提交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陈述、成绩单、 推荐信等,并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和 公示等环节。
奖助学金的分配原则与方式
分配原则
奖助学金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 定。
分配方式
奖助学金的分配方式可以采取按比例分配或按名额分配的方式,具体方式需根据学校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同时 ,学校应建立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重要性
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 学校的稳定发展。
意义
通过评定工作,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也可以帮 助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的学生缓解经济压力,更好地完成学业。此外,评定 工作还可以促进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增强学校的社会责任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监督 检查,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公 平和公开,防止出现不正之风和
腐败现象。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推动学校发展
通过奖助学金的评定,可 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的提高,促进学校的发展 。
对未来工作的展望与建议
完善评定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 入,奖助学金的评定制度也需要 不断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学生的
需求和社会的发展。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宣传 教育,让学生和家长了解评定标 准和程序,增强其透明度和公信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评估指标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不同阶段和 不同情况下的评定工作。
评估结果的应用与反馈机制的建立
评估结果的应用
01
将评估结果作为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估结果确定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校区):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已分配,为做好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一)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及奖励标准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无补考现象.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两学期均列专业年级前10%,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并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则不需另附材料).5.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三)评审要求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原表中中格式及字体不能改变.3.《审批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定填写: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提倡个性化点评,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院(校区)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和学院(校区)公章必须完备(必须是行政公章),不能用学院(校区)公章代替领导签名.4.《审批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表格上签名处和日期处一律用黑色水性笔或钢笔手写.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院审查,不需随表报送,但学院要存档.5.凡学院初审合格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必须提供一份300字的事迹简介(以第三人称写)及近期生活照照片一张(电子版).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一)国家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对象及奖励标准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现象,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学期均列专业年级前30%;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学校认定的贫困生;6.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三)评审要求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内容一律手写,字迹清晰,信息必须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3.《审批表》中签名处必须都必须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提倡个性化点评,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院(校区)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和学院(校区)公章必须完备(必须是行政公章),不能用学院(校区)公章代替领导签名.4.《审批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表格上签名处和日期处一律用黑色水性笔或钢笔手写.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院审查,不需随表报送,但学院要存档.三、国家助学金评审(一)国家助学金参评对象、资助标准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定;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学校认定的贫困生.(三)评审要求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此表由各学院(校区)存档备案,不需要报送学工部.四、工作要求1.学生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校区)提出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校区)认定工作组,初审确定初评名单.2.各学院(校区)要严格按照《2014年江西理工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分配表》的分配名额,实行等额评审;国家助学金分一、二、三等,金额分别是4000元、3000元、2000元,原则上比例是25%、50%、25%.各学院可稍作调整,但一、三等人数一定要相等.3.专升本学生第一学年不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有资格参评国家助学金.4.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现学院评定国家助学金.5.各班级必须在辅导员、班主任的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三金”的评选,不能搞平均主义,不得出现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的现象,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以上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涉及学院(校区)的违规名额,该名额由学生工作部重新分配给其它学院(校区),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校规校纪处理.6.以上材料中学号均为校园一卡通号,所有数据中不能留空格,并保证身份证号,一卡通号准确无误,材料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7.各学院(校区)在评审完成后要及时把评审材料归档,包括《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生认定申请表》、《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奖、助学金评议表》,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归档、保管,学生工作部会不定期检查,并将结果纳入院级学生工作考核中.五、工作进程1.各学院(校区)请在9月21日完成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并进行公示,9月26日将初评结果报学工部,向学工部提交纸质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加盖学院公章、院领导签字)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稿,公示材料要拍照,并把电子照片发学工部.2.10月6日,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工作部提交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校候选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3.各学院(校区)请在10月10日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并进行公示,10月16日将初评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并提交纸质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需加盖学院公章、院领导签字)一份,《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院领导签字),同时提交电子稿.公示材料要拍照,并把电子照片发学工部.4.10月20日,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工作部提交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校候选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5.各学院(校区)在报送以上评审材料的同时,要提交“三金”评审报告,学院(校区)评审报告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应反映学院(校区)的操作过程,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内容要具体翔实,并加盖学院(校区)公章,学院(校区)领导签字,并提交本学院(校区)的班级评议小组及学院(校区)认定工作组名单.学生工作部2014年9月10日。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为了鼓励优秀学生继续深造,促进教育公平,本文制定了奖助学金实施细则,旨在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匡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助对象1. 本校在册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

2. 家庭经济难点的学生,经过资助评定委员会的认定。

三、奖助学金类别及标准1. 优秀学生奖学金标准: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学习成绩在全校同年级前10%的学生。

金额:每人每学年5000元。

2. 学业进步奖学金标准: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学习成绩在上一学年相比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金额:每人每学年3000元。

3. 难点津贴金标准:家庭经济难点的学生,经过资助评定委员会的认定。

金额: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定,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年5000元。

4. 科研创新奖助金标准:针对积极参预科研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金额:根据学生的具体科研项目和成果进行评定,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年10000元。

四、申请与评选流程1. 学生填写奖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家庭收入证明等。

2. 学生提交申请后,由资助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并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3. 资助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调查结果,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奖助学金获得者。

4. 公示期:公示获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5.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获奖名单,将奖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获奖学生的银行账户。

五、奖助学金管理1. 奖助学金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2. 学生获得奖助学金后,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进行学业和科研工作。

3. 学生在获得奖助学金后,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取销其奖助学金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

4. 学校将定期对奖助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六、奖助学金评估与调整1. 学校将定期对奖助学金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资金状况和学生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奖助学金标准和类别。

2. 调整奖助学金标准和类别时,将充分听取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并进行公示。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奖助学金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体现国家和学院对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鼓励和帮助,增强学生竞争意识,促进良好学风形成的重要激励措施。

为做好此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评选方案:一、成立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参评对象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含2017级学生、2020级学生)。

三、评选种类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学生骨干励志奖学金、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四、评选办法和程序(一)学校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均在8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位列前茅。

(二)学校助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均在8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不及格门次不超过一门。

6、家庭经济困难,已通过学校贫困生认定。

7、已注册,取得学籍;(三)学生骨干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80分以上。

5、为学生会成员或班级干部,责任心强,能挑重担。

6、在班级有一定威信,工作能力得到任课教师认可。

(四)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小学 奖学金评选方案实施方案范本(2020)

中小学 奖学金评选方案实施方案范本(2020)
发展性原则:注重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鼓励学生积极进取,不断进步。
公正性原则: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奖学金评选公正、公开,特设立学校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XXX
组员:XXX XXX XXX学生部各主管负责人、教学部各主管负责人
中小学 奖学金评选方案实施方案范本(2020)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办学理念为指导,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的要求,落实“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通过对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励,为全体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激发学生勤奋好学的进取心。构建良性学习竞争机制,营造和谐、进取的校园学习氛围,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激励性原则:鼓励学生脱颖而出,全面发展。
2)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八、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填写《北京学校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2.班主任、年级组长、学生部审核通过;
3.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投票;
4.领导小组讨论、审核;
5.入选者修改、完善材料;
6.参加表彰和宣传活动。
九、推荐申报要求
1.推荐 。分为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两种形式。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均需要经过班主任和年级组审核,并填写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4)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2.崇善奖学金
1) 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等,能够持之以恒,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
2) 热心公共事务,关心社会,乐于思考总结,具有研究精神,提出的建设性意见或合理化建议,得到相关部门、权威机构采纳或认可;
3) 热爱班集体,诚实守信,为人正直,主动服务他人和集体,具有良好的领导力,得到师生一致认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奖助学金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体现国家和学院对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鼓励和帮助,增强学生竞争意识,促进良好学风形成的重要激励措施。

为做好此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评选方案:
一、成立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参评对象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含20XX级学生、20XX级学生)。

三、评选种类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学生骨干励志奖学金、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学校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均在8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位列前茅。

(二)学校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均在8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不及格门次不超过一门。

6、家庭经济困难,已通过学校贫困生认定。

7、已注册,取得学籍;
(三)学生骨干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80分以上。

5、为学生会成员或班级干部,责任心强,能挑重担。

6、在班级有一定威信,工作能力得到任课教师认可。

(四)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80分以上。

5、对象是在国家、省、市大型比赛(社会活动)中获奖并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

对于受校纪处分,有抽烟、酗酒、交往不得体、擅自外出租房和晚归、宿舍内务检查不合格等不良行为的学生,一律取消以上各种评选资格。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1、各班召开奖助学金评选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评选奖学金的意义、种类、金额和具体条件。

理解各项规定的具体内涵,做到人人知情,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效果。

2、个人申请。

申请人应写清家庭住址、家庭主要成员、上一学年以来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及平时表现等。

3、民主测评。

各班级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确立推荐名单进行民主测评,测评通过率要达到60%以上。

六、评选时间
1、12月初,进行宣传教育、受理申请、评审、公示。

2、公示结束后学校进行资金发放。

七、监督电话学校监督电话:XXX 学校政教处监督电话:XXX。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