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德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炼铁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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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
邢台德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炼铁厂职员薪酬治理制度
(讨论稿)
北京新华信治理顾问有限公司
2004年8月
目录
炼铁厂职员薪酬治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薪酬总额 (2)
第三章工资序列和工资结构 (2)
第四章专门津贴 (4)
第五章差不多工资 (5)
第六章绩效工资 (5)
第七章薪酬调整 (8)
第八章薪酬的组织与发放 (9)
第九章附则 (10)
附表一:炼铁厂工资等级及薪点表 (10)
炼铁厂职员薪酬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德龙钢铁炼铁厂的薪酬治理工作,建立完整、公正的薪酬治理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治理规定,是职员获得正当劳动酬劳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进展的差不多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职员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在客观评价职员业绩的基础上,注重一个前提,即满足公司财务支付能力的要求;两个公平,即内部公平与外部公平;三项匹配,即个人基准薪酬与岗位相对价值相匹配、个人薪酬与绩效相匹配、薪酬总额与公司效益相匹配。通过薪酬和考核制度的结合,提高职职员作兴趣和热情,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德龙钢铁炼铁厂所有职员。除非特不指定,本制度中的所有职员指除厂长、副厂长以外的所有职员。
第五条临时职员的薪酬由分厂办公室参照本制度另行安排。
第二章薪酬总额
第六条炼铁厂职员薪酬总额是指按照德龙钢铁公司经济责任制所核算出来的现金薪酬总额。
第七条按照支付方式,炼铁厂薪酬总额分为专门津贴总额、差不多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额四部分。
第八条例外考核所涉及的经济奖励和罚款,由炼铁厂另行制定,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厂长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专门津贴总额是分厂对专门人才所给予的一种收入补贴的总额。
第十条差不多工资指炼铁厂所有职员的月度差不多工资收入总额。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指炼铁厂所有职员的月度绩效工资收入总额。
第三章工资序列和工资结构
第十二条职职员资由岗位价值确定,同时结合职员所在团队的绩效和职员个人绩效情况浮动,既充分体现职员的劳动价值和贡献,也体现分厂追求团队协作的文化特点。
第十三条通过对岗位价值的评估,确定每个岗位在工资序列中的工资中位级不以及相对应的薪点。
第十四条每一岗位均有多个工资级不,反映同岗位不同职员的工作技能和效率差不。每一岗位对应工资级不的数量,依照岗位的价值和特点确定。详见《炼铁厂职位工资等级表》(附表一)
第十五条不同岗位的人员,差不多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不同。炼铁厂中层治理人员差不多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为50%:50%,基层治理人员比例为60%:40%;技术人员比例为60%:40%;工人和事务人员为70%:30%。
第十六条炼铁厂办公室在完成工资序列明细的基础上,结合职员个人情况(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等),进行差不多工资定级:
1) 在职职员依照目前所在职位和薪酬水平进入相应的薪酬
等级;
2) 新进职员的薪酬等级进入方式:原则上,新进职员从最低级不进入。如跨级进入的,需要通过厂长审批,人力资源处审核备案。
第十七条炼铁厂依据职员年度的考核结果调整该职员的岗位工资等级,具体调整方法参见《德龙钢铁炼铁厂职员考核治理制度》。
第十八条除专门情况外,职员试用期差不多工资按所在岗位最低岗级执行,试用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不发放绩效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正式职员待遇执行。
第十九条职职员资包括差不多工资和绩效工资。差不多工资为一定时期内固定发放的职员薪酬,绩效工资则依照公司效益、分厂效益以及职员个人的表现浮动。
第二十条职员的差不多工资由所在职位工资级不的差不多薪点来确定,职员绩效工资基准由所在岗位的绩效薪点确定,差不多薪点和绩效薪点按照第十六条比例确定,各岗位的差不多薪点和绩效薪点详见附表二。
第四章专门津贴
第二十一条专门津贴,是公司对外聘的技术人才、治理人才、高级技工以及兼职人员所给予的一种收入补贴。
第二十二条专门津贴是非风险性收入,不参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享受此项补贴的人员范围和补贴标准由炼铁厂办公室提出具体方案,报人力资源处审核,炼铁厂厂长审批后执行。
第五章差不多工资
第二十四条差不多工资是职员的非风险性收入,不参与考核,除岗位变动或薪酬等级调整外,职员差不多工资经确定后,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五条差不多工资依照差不多薪点和薪点标准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差不多工资=差不多薪点×薪点标准”。
第二十六条差不多工资应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章绩效工资
第二十七条炼铁厂绩效工资分配按照绩效考核的层次,逐层分配。
(1)首先是中层治理人员(高炉炉长、科长等)的绩效工资分配,将剩余绩效工资总额划分为非生产单位(办公
室、技术科)绩效工资总额和生产单位(各高炉车间、
原料工段、喷煤工段、机动科)绩效工资总额;
(2)非生产单位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薪点总额比例进行计算;依照个人的绩效薪点分配到个人;
(3)生产单位绩效工资依照绩效情况分解到车间或科室,然后按照同一部门内部同一层级的原则,对工段长、工
长(班长)进行分配;最后分配到一线工人。
第二十八条炼铁厂的绩效工资总额等于薪酬总额减去专门津贴总额和差不多工资总额剩下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绩效工资总额=炼铁厂当月职员薪酬总额―专门津贴总额―差不多工资总额”。
第二十九条高炉炉长(科长、办公室主任)的绩效工资总额(A)=高炉炉长(科长、办公室主任)绩效薪点总额×厂绩效工资总额÷分厂绩效薪点总额。
第三十条高炉炉长(科长、办公室主任)的实际绩效工资=A ×个人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其中:个人绩效工资分配系数=个人考核分×个人绩效薪点÷∑(个人考核分×个人绩效薪点)
第三十一条某非生产单位绩效工资总额(B)=分厂绩效工资总额×(该非生产单位绩效薪点总额÷分厂绩效薪点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