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公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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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类型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指出:“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

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

”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在同时的。

本条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就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

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如果有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那么另一方写明的签字时间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

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

有时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会不一致,这时则应按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确认。

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的生效作出的其他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劳动合同期限公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期限不是靠计算的,而是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的,具体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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