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计量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四季度安装人员培训资料
2015-11-17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GB 50500-2013、GB50856-2013)一 2013清单的主要内容及变化
(一)计价规范
“13规范”共设置16章、54节、329条,比“08规范”分别增加11章、37节、192条,表格增加8种(见下表),并进一步明确了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的两种方法。具体变化大致如下:
“13规范"与“08规范”章、节、条文增减表
1.总则
1)将原规定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修改为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
2.术语
1)对“工程量清单”修改完善了定义,并新增“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一步明确各自的适用范围。
2)新增“工程量偏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工程设备”、“工程成本”、“缺陷责任期”、“招标代理人”、“单价项目”、“总价项目”等29个术语。
3)修改了“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的定义。
3.一般规定
1)增加发包人供应材料和承包人提供材料,分别列为节和节。
2)将计价风险列为一节,将“08规范”
4.工程量清单编制
本章在“08规范”第3章基础上编写,由于新增计量规范,有关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的条文移入计量规范。
1)规费项目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取消了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新增了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将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
2)税金新增地方教育附加。
5.招标控制价
1)将投诉的日期从“应在开标前5天”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
天内”,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新增了投诉的内容、投诉的条件、投诉的受理以及复查的期限、复查结论的判断标准等条文,使投诉及其处理具有可操作性。
6.投标报价
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修改为“不得低于工程成本”,并上升为强条。将成本定义为“工程成本”更具操作性。
7.合同价款约定
进一步明确了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适用范围。
8.工程计量
1)新增“工程量应当按照相关工程的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规定,并确定为强条。
2)针对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对工程计量的不同要求,分列两节作了规定。
9.合同价款调整
对由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暂估价、计日工、不可抗力、赶工、误期、索赔、现场签证等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均作了较明确的规定。10.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1)新增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规定。
2)新增了总价项目的支付分解规定,并在条文说明中列举了三种分解方法供选择。
11.竣工结算与支付
进一步明确了竣工结算及其支付、质量保证金以及最终结清等规定。
12.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本章新增了协商一致、不可抗力、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四种不同条件下解除合同的价款结算问题。
13.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本章分不同情况,对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作了规定,以尽可能解决争议,保证合同工程实施的顺利进行。
14.根据专家建议,新增工程造价鉴定一章,分3节对工程造价鉴定作了原则规定。
15.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对有效的计价资料规定了要求,第二节规定了归档及其管理。
16.工程计价表格
本章是在“08规范”节的基础上编写的。
17.附录
附录A规定了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对“08规范”的物价波动的两种调整方法作出了具体规定。
附录B~附录K是在“08规范”节14个表的基础上编写的,将分部分项工程与单价措施项目计价表两表合一,新增了 9个表:分别为“综合单价调整表”,“工程计量申请(核准)表”,“工程预付款、竣工结算款、最终结清款支付申请(核准)表”,“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以及“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分不同调整方法列两个表)。使工程计价进一步表格化。(二)计量规范
新编的“计量规范”是在“08规范”附录A、B、C、D、E、F基础上制定的,内容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共9个专业。正文部分共计261条,附录部分共计3915个项目,在“08规范”基础上新增2185个项目,减少350个项目。具体变化见下表。
每本计量规范正文部分从“08规范”中分离出来,只对计量活动进行了规定,有关计价的内容,仍放入“13规范”。
1.结构调整
此次修编坚持“健全规范体系、坚持共性统一、体现专业特征、方便使用管理”的要求,将“08规范”附录分离出来,单独设置9本计量规范。对计量规范及各附录的章节、项目设置做了相应调整,具体变化(详见“13计量规范”结构设置表)如下:
将原“08规范”正文“”归并入各计量规范附录“措施项目”中。
各计量规范调整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2)《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5—2013。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为对今后编制专业安装工程计量规范预留空间,此次修编将其名称更改为通用安装工程。
①将“08规范”附录炉容砌筑工程取消,分别归属冶金及有色金属工程、化工工程、建材工程炉窑中;“08规范”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归属于石油、石化工程专业中,待以后编制相关专业工程计量规范时纳入,输水管道纳入市政工程。
②将“08规范”
③新增附录Μ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附录Ν措施项目。
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5)《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
6)《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9—2013。新增附录C措施项目。. 7)《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将“08规范”附录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将“08规范”附录地铁工程移入该规范,并进行了增补扩充。
9)《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此规范为新增,房屋建筑、市政的土石方工程中均不再列爆破项目。
2.项目设置
项目设置坚持“简明适用、内容全面、划分合理、粗细适宜”的原则,进行了“统、增、删、拆、并”,具体体现如下:
1)为了保持规范的统一性,各专业工程项目设置应体现专业特点,在专业与专业之间,章与章之间,节与节之间有重复的项目尽量保持一致或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