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家庄学区
关于教职工请假的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严格教职工请假制度,彻底杜绝擅自离岗、久假不归、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依据陕人社发【2011】171号、彬政教发【2008】05号、彬政教发【2008】265号和彬政教发【2012】79号文件关于教职工请假的相关要求,经学区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此规定。
一、请假程序及权限
1、请假人请假必须在学校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及请假天数(因病请假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请产假必须持有证明)。
2、请假1天,由学校校长审批。
3、请假2天至5天,请假人填写请假条,由学校校长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学区校长审批。
学区存留学校请假条,并向请假人发放学区请假条,请假人将请假条交予学校,完成请假程序。
4、请假5天以上,请假人填写请假条,学校校长填写初审意见,存留学区。
学区向请假人发放学区请假条,学区校长填写审核意见,请假人送教育局审批,并
及时向学区返还县局审批请假条。
5、请假期满后,按照请假权限,请假人须到学区、学校销假。
二、请假绩效工资处理办法
1、婚丧假(均为3天)、产假(90天)及法定的节假日。
休假期间执行全额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下同)。
2、病假。
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事假。
因私事出国境的人员,在按照相关规定批准的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假期的,停发绩效工资。
其他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4、外出学习。
经组织批准的,规定学制期间执行绩效工资;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停发绩效工资。
经组织同意自费外出学习人员,学习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经组织同意外出学习人员,停发绩效工资。
三、旷工处理办法
1、一年内旷工连续3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停发1个月绩效工资,并在全体教师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
2、一年内连续5个工作日或累计10个工作日,停发3个月绩效工资,学区报县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一年内连续10个工作日或累计20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绩效工资,学区报县局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学区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工资(含绩效工资);如未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当年绩效工资。
四、几点要求
1、各学校应严格考勤,翔实记载,严格做到日考核,周小结,月汇总。
2、各学校务于每月5日前以表格形式(后附表格)向学区报送上月考勤结果。
学校校长、教导主任要确保报送结果的真实性,如有不实情况者,校长、教导主任按照每人次罚款100元。
此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