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财务管理制度_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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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财务管理制度_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规定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_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
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
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 学生学杂费收入。
d) 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 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 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 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
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
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
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 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
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 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 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篇2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学校工作正常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的管理
每年10月,学校成立预算编制工作小组,严格按照《预算法》和相关的财政政策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下年度的预算,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出。
学校严格执行经市人大批复的预算,各项支出以批复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二、活动经费的管理
各项活动经费实行预决算管理,由责任科室办理。
开展活动须先报校领导同意,再提出预算按程序审批后予以实施。
活动结束后,经办人按程序办理决算和报账审批,超支不予报销。
三、维修费用的管理
各项维修费用实施预决算管理,由总务处办理。
维修事项须先报校领导同意,再提出预算按程序审批后予以实施。
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按规定办理计划审批和采购手续。
办理决算时。
一次性维修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由学校财务管理专班进行专项审查;一次性维修费用在50000元以上的,聘请有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
四、办公用品和设备购置费用的管理
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由后勤处办理,相关科室参与。
购置前,后勤处先报校领导同意,再填写《荆州实验小学办公用品和设备购置审批单》,按程序审批后予以实施;购置费用超过5000元的,实行预决算管理,属政府采购项目的,按规定办理计划审批和采购手续。
购置时,后勤处及相关科室各派一人以上参与,并即时向校领导汇报购置情况。
五、公务接待费的管理
1. 公务接待要遵循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统一由办公室办理,其他科室参与。
2. 接待前,办公室提前填写审批单,按程序审批后实施。
3. 接待任务完成后,经办人必须用公务卡直接结账,不得挂账。
同时,经办人填写接待清单,附接待通知、审批单及餐厅账单、POS机打印的银联小票复印件和报账单据,于接待任务完成一周内,按程序进行报账审批,超支不予报销。
4. 公务接待的其他规定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荆办发〔2014〕8号)要求执行。
六、差旅费的管理
1.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出差人员于差前2天填写审批单申请出差。
没有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不报销差旅费。
2.出差地为省内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20元;出差地为省外的,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用公务卡结算。
出差地为省内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出差地为省外的,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
已报销伙食补助费的不再报销任何进餐费。
出差地为省内的,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出差地为省外的,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3. 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只报销往返的差旅费。
4. 差旅费的其他规定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荆财行字〔2014〕185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荆财行字〔2014〕551号)执行。
七、汽车费用的管理
因公发生的中心城区内交通费,实报实销;使用私人汽车办理公务活动,酌情报销燃油费。
八、退休教职工经费管理
退休教职工的活动经费,应根据财政预算指标,由工会统筹安排,并按程序审批后予以实施。
九、公共福利费管理按照工会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专项经费管理
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实施预决算管理。
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十一、现金及借款管理
1. 出纳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会计制度规定的库存数额,除差旅费、劳务费等必须用现金结算的支出项目外,原则上应实行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
2. 出纳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3. 公务借款须填写审批单,经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事后一周内必须及时报账、归还。
个人借款原则上不予批准。
十二、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
严格开支的审批与报销手续。
各项经费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1000元至10000元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报校长同意后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各项经费报销凭证均要有经手人、财务人员、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等签字。
十三、实行定期报账制度
实行周四报账日制度,其他时间一般不办理报账。
各项开支需在支出后一周内办理报账手续。
十四、财务室管理规定
学校财务室在分管财务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1. 学校各项收费由财务室统收统付,并及时解交银行,严
禁公款私存。
2. 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核各项经费开支审批手续
和报销凭证,加强财务监督。
对不合规的开支,财务人员应拒付并及时报告校领导。
3. 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及相关财务规定,切实
做到分科立账,收付有数、账账相符、账银相符。
4. 财务室负责学校财务年终审计,并撰写年度财务报告,
主动接受上级领导和教职工的检查和监督,实行民主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