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市政府项目采购管理中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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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市政府项目采购管理中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研究
一、我国政府采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缺乏公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政府采购是以政府为主体、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为目的、运用财政性资金而进行的采购行为。
政府采购与企业和个人采购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的赋税,目标是用尽可能少的资金,买到质量最优的产品或服务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采购人必须将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放在首位,有效合理地使用纳税人缴纳的税款。
然而,一部分人只重视个人利益,缺乏公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浪费甚至滥用财政性资金,这无疑是对纳税人的不负责,对社会也造成了危害。
(二)缺乏科学的预算体制。
我国的政府预算采用增量预算的方式进行编制,即在以前财政年度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加以调整确定,在这种情形下,许多政府部门为了自身利益,就会过度使用国家已拨发的预算资金,并对资金使用造成恶劣的影响,可见,这也与我国预算编制的不够细化有关,与实际脱节严重,操作性不强,从而大大影响了预算的有效执行,降低了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出现年底各部门频频突击花钱的怪象。
(三)采购各环节权利不分离。
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是政府采购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但在现实过程中,由于我国三权分离模式尚未构建成熟,导致政府各部门职责不清、权利不明、监督不力,使政府采购活动难以实现公开、公
正和公平。
一些职能部门既是审批人,又是监督人,角色上的交叉使得公众对其是否能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提出质疑。
这种权利的不分离使各个部门无法有效合理地发挥其采购或监督的权力,无法建立起明确的监督审查体系。
(四)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
为了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督,督促采购部门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纪检和审计部门都应严格公正地监督检查采购方式是否合理、采购过程是否合法、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以及采购物品的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等。
但是,在政府采购日常运作过程中,由于缺乏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法律体系,监管部门对违规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处理不严,各部门之间配合不够等原因,使监督流于形式,因此,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并强化监督机制的贯彻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