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要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机制和纪律,确保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且配合协调。
二、加强现有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推行。
要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的特点,制定和完善交通运输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从上级领导到基层员工都能熟知并遵守。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要定期对交通运输企业和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运行。
四、加强车辆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要对所有驾驶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他们不酒驾、不疲劳驾驶,并认真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五、加强交通运输工具的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查。
要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工具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及时修复车辆出现的故障和问题,确保车辆在行驶中的安全性能。
六、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和考核。
要建立完善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机制,定期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对存在安全问题且不整改的企业要严肃处理,甚至限制其经营权。
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公众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道路交通安全素质。
同时,要加大对驾驶员和交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力度,提醒他们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八、加强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要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对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置和伤员救治工作,提高医疗机构和救援人员的应急能力。
九、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要准确掌握交通运输行业的事故发生情况和危险因素,及时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规律,为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十、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
要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的研究和技术创新,提出更加先进的交通运输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为交通运输的安全性提供有力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4.11•【字号】湘交函〔2022〕154号•【施行日期】2022.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湘交函〔2022〕154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现将《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4月11日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有关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秉持建设“负责任行业、有担当部门”理念,瞄准“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方向,以“突出一个重点,打造三个亮点”为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企业群众需求,主动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着力推进全省交通运输“数字”政务建设,打造“智能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便民化”交通政务窗口、“常态化”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积极推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提高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为助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和交通强国提供坚强的政务服务保障。
一、突出一个重点(一)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数字”政务建设。
按照《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湖南省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湖南省202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清单》要求,依托“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升级构建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一张网”,形成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一盘棋”,实现“一网感知全局、一屏智能决策、一体联动运行”的“数字”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1.30•【字号】湘交运管[2013]78号•【施行日期】2013.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运管〔2013〕78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11〕514号)要求,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1月30日湖南省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11〕514号)精神,我省为“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示范省份之一,需完成10000套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兼容车载终端安装和240套执法手持终端的安装配备任务。
2012年12月27日,我国正式开通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对亚太地区的服务;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2〕798号),启动北斗卫星终端安装工程。
示范系统工程是支持我国自主卫星导航系统发展、促进北斗产业化进程、满足国家重要发展战略需求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治任务。
为了保障示范工程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支持国家导航战略发展,强制推行我省新增的重载普货车辆和半挂牵引车辆、新增和更新的“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北斗卫星终端,提升全行业动态安全监管覆盖率;积极引导农村客运班车安装北斗卫星终端,加大农村客运班车安全监管力度,为今后道路运输燃油补助资金的发放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逐步要求应急运输车辆、战备保障车队安装(换装)北斗卫星终端,更加科学、高效地调动应急运输资源,提升全行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鼓励城市出租车和公交车安装北斗卫星终端,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信息化程度。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1.03.29
•【字号】湘交运管[2011]134号
•【施行日期】2011.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湘交运管〔2011〕134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11年春运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经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经厅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核评定,决定授予岳阳市城市公交管理局等29个单位为2011年度春运工作先进单位;授予甘艳等50位同志为2011年度春运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11年度春运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11年度春运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附件2:。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3投入标准化系统运行。
4试运行结束后,一般应在三个月以上,编写完成 自评报告,提交考评申请。
注意:在标准化试运行中,要按体系文件要求做好 记录及记录管理,进行绩效测量和监视。
二、基本要求
(一)基本工作要围绕16个项目分别展开,最 后汇总。针对评分考评表逐条对标核查,并制定 对标情况及建议措施表。提出建议措施、实施部 分和完成时间,并进行检查记录。
资料:国外安全机构和研究人员给出关 于造成各种伤害事故的分布:
海因里希法则:1:29:300 1次死亡或重伤事故 29次轻伤事故 300次无伤害事故
七、绩效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 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安全生产制度 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 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负责等级考评的管理分工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工作并负责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管辖范围内交 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二、三级达标 企业的考评工作。
(三)标准化考评的三种形式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初 次考评、换证考评和附加考评等三种形式。
三、达标要求
1、一、二类道路旅客运输和省、市际包车客运企业,道 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事大中型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车辆 维修的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应达到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或以上等级;
2、除上述规定外的道路旅客运输、机动车维修企业、汽 车客运站、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和货物运输站场应达到三级 或以上等级;
2、考评机构应组织3名以上(含3名)具有 相应资质的考评人员成立考评组,制定具体考评 计划,告知企业后实施。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的通知-湘交办[2011]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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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的通知(湘交办〔2011〕141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已经2011年3月26日召开的厅党组扩大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行政效能,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交通运输部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交通运输厅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工作部署和各项重大决策,全面履行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职能,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努力建设法治交通、廉洁交通和服务型交通行业,做负责任的政府部门,以“创和谐新局面、登发展新台阶、上服务新水平、树交通新形象”引领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全省建设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三、交通运输厅要坚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四、交通运输厅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展工作。
依照法律和法规行使职权,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服务观念。
进一步转变政府部门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切实做到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确保政令畅通。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3.25•【字号】湘交函〔2022〕128号•【施行日期】2022.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通知湘交函〔2022〕128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和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交办发〔2021〕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通知》(交办运〔2021〕2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和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交办发〔2022〕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决定于2022年4月18日正式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启用范围我省推广启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种类包括“三类九证”,电子证照样式详见附件1。
二、办理途径及法律效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先是通过“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或“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扫描二维码下载“湖南道路运输APP”免费申领(操作流程及二维码见附件2),由“湖南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自动生成,统一加盖“湖南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后生效,最后通过“湖南道路运输APP”移动端对外展示。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证照正式启用后,原有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不再同步发放纸质证照。
为便民利企,申领激活电子证照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签注、继续教育认定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信息在电子证照上将一并展现,原有纸质证照上可不再签注。
三、工作目标2022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道路运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且电子证照激活率不低于50%。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统筹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全面工作,并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1.07.05•【字号】湘交运管[2011]313号•【施行日期】201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交运管〔2011〕313号)长沙、株洲、湘潭市交通运输局、“两型办”:为加快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优化整合三市综合交通运输资源,科学构筑“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长株潭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方案加快推进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优化现有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运输服务结构,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综合效率,是长株潭“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交通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重要任务。
为认真落实省委书记周强同志的重要批示,加快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按照《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有关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长株潭城市群城市发展规划及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个服务”为宗旨,围绕全面推进“四化两型”战略目标,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主题,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优势,统筹城乡发展、打造宜居城市、促进社会和谐。
以长株潭公交一体化为核心,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加快推进长株潭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的目标,立足于高标准、高起点,大胆创新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整合三市综合交通运输资源,形成三市一体、城乡统筹,资源共享、结构优化,功能齐全、管理高效,运营规范、服务优质,经济便利、安全有序的综合交通服务体系和运营体系,科学构筑“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求。
湖南省交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05.08.31•【字号】湘交安字[2005]496号•【施行日期】2005.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湖南省交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湘交安字〔2005〕496号)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交通厅二00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政府第148号令)和《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定: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管理“责任、机构、人员、经费、设备”五落实;安全经费必须按《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厅的有关规定提足用好,严禁挪用他作;要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
凡因责任原因而造成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面实行安全管理目标管理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考核制度。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奖惩兑现,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三、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交通部提出的“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驻站制度。
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06.06.23•【字号】湘交质监字[2006]328号•【施行日期】2006.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质监字〔2006〕328号)厅直各单位、市(州)交通局: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交通厅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附件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湖南省境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有关活动以及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公路和水运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加固等有关活动。
公路工程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立交、交通工程、附属设施和沿线设施等。
水运工程包含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及支持系统、辅助和附属设施等。
本规定所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均为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单位。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湖南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州)和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依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包括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以及公民个人责任。
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失职追责;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商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气象等部门,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
道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养护、运营单位,车辆所有和管理单位,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维修、报废回收单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单位,客危货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和单位,应当履行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车辆驾驶人、乘车人、行人以及其他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责任落实第六条市州人民政府应当于每年1月5日前,向省人民政府报告上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并将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0.04.16•【字号】湘交质监[2010]149号•【施行日期】2010.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质监〔2010〕149号)各市州交通局、省高管局、省公路局、省地方海事局:现将《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二0一0年四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当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省交通运输建设平安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安全风险有效控制,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活动内容(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要求对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实行责任登记;各参建单位应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1.12.13•【字号】湘交传电[2011]48号•【施行日期】2011.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湘交传电〔2011〕48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2011年12月12日凌晨1点左右,由黑龙江省华龙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化至溆浦高速公路14合同段唐家湾隧道左洞出口外边坡因自然地质灾害发生滑移,发生意外安全事故,造成4名施工人员死亡。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全省正处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高峰期,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对此次事故教训要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监管。
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的学习和培训,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部位的检查管理力度各单位在冬季及“两节两会”期间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核查前阶段施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重点落实对塔吊、施工升降机、基坑支护、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用电、临边防护、桥梁隧道、边坡防护、爆破工程、工程防火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隧道进出口边坡高切边坡施工的观测和巡查;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督促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到位;认真抓好在建重点项目的安全检查,全面落实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工地防火措施,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4.07•【字号】湘交政法[2013]138号•【施行日期】2013.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湘交政法〔2013〕138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行业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2013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013〕17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治超工作有序深入开展,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依靠当地政府,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省政府在市州2013年湖南省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目标责任书及湖南省2013年度市州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评分的分值中加入了治超站建设、治超站管理、执法满意率的内容,各市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范畴,并作为长效管理的工作任务来抓,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同时,要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各治超站点要以部《交通执法行为规范》为标准,进一步树立和谐文明执法的新观念,在文明执法、人性化服务等方面多下功夫,争取社会各界对治超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提升人民群众对治超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各执法部门将职责履行到位的情况,从而为根治超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执法程序,加大路面治超执法力度一线治超站执法人员要以治超站(点)为依托,流动治超和固定治超相结合,以点带面,维护好辖区路产路权,扩大治超辐射范围,防止超载超限车辆反弹。
同时,在治超执法过程中,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治超站(点)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执法程序,确保规范执法。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湘交政法[2012]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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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湘交政法〔2012〕136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行业管理局:现将《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湖南”的总体目标,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四新”、“四个交通”为重点,以部颁执法人员培训教材为内容,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以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为抓手,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以执法评议考核为手段,强化执法监督;以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加快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一、关于交通运输立法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法制委做好《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立法工作,争取尽早颁布施行;继续开展《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做好立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二、关于执法人员培训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今年要以乘交通运输部颁布新的执法人员培训教材为契机,全面启动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力争在2年的时间内对所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培训,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湘交安[2012]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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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湘交安〔2012〕145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经研究,决定撤销湖南省交通厅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立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厅安委会”)及其办公室。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厅安委会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指导、部署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二)分析和掌握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三)组织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活动,督促、检查、通报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系统外、内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情况;(四)组织全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对安全生产中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以及所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典型经验交流等,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六)完成交通运输部安委会、省安委会交办事项,以及其他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二、厅安委会组成人员主任:贺仁雨厅党组书记、厅长副主任:赵平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建新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永平交通运输工会主任成员:刘金山厅办公室主任雷楷铭厅人事处处长王跃明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赵宇厅计划统计处处长蒋鹏飞厅基本建设处处长邹旋厅农村公路建设处副处长罗可厅综合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李建斌厅安全监督处处长柳建新厅财务会计处处长姚利群厅科技教育处处长周自荣厅监察室主任王志强交通运输工会副主任邓国罗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陈健强省地方海事局局长谭衡鸣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郑京杰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夏涛省公路管理局总工程师贺定光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会主席王章华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彭建国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院长林建省交通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银生省交通科技信息中心主任三、厅安委会办公室厅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安全监督处,由厅安全监督处负责承担其日常工作。
2010年道路运输工作要点

2010年道路运输工作要点2010年全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在市交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打基础、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的工作方法,以群众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标准,明确任务,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力求在主要业务工作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把道路运输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落到实处,全面推动全市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2010年全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个服务”指导思想,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加快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增强道路运输经济发展活力;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城市公交汽车和出租汽车管理,促进道路运输又好又快发展。
在突出抓好道路运输安全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行业基础管理、市县两级监管体系建设和出租车管理三项工作,为扩大内需、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好道路运输保障。
2010年全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坚持“一条主线”,抓好“三项重点”,实现“五项突破”,提高“五种能力”,即:坚持把优质服务作为运输管理始终贯穿的一条主线,以项目建设、运输安全、行业基础管理为三项重点,在城乡客运一体化、信息化建设、出租车管理、驾培市场整顿、机关效能建设五个方面取得突破,提高道路运输有效供给、道路运输应急救援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道路运输综合运输衔接、道路运输公共服务五种能力,推进道路运输业实现运输保障有力、运行安全优质、服务文明诚信、管理规范有序、发展稳定协调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2010年道路运输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以项目为载体,以风电为牵引,以民生为根本”的指导思想和重点抓风电、难点抓移民,整体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两抓整推”总体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公共服务理念,以实现安全畅通、便捷高效、诚信友爱、法制有序、规范运行、稳定发展、和谐运输为目标,力争完成道路运输站场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5%和3%;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4.5%;营运客、货车总数比上年同期增加2%;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遏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行业群体性上访事件;全市基本实现村村通班车;在长途班线客车、旅游车和危货运输车辆实现GPS监控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出租车、公交车、农村班线客车的GPS监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运输支持。
湖南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加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南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加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
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交传电[2008]18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交通厅
【发布日期】2008.02.01
【实施日期】2008.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加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湘交传电[2008]18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温总理的指示精神,确保我省煤电油运和旅客疏运的安全,现将交通部内部明电《关于加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当前交通运输的实际,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目前正值春运,我省遭遇了五十年一遇的严寒冰冻天气,又值抗灾抢险的关键时刻,交通运输环境十分恶劣。
为此,各级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厅一系列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并加强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煤电油运和旅客疏运工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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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
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
【发文字号】湘交安[2010]114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0.03.22
【实施日期】2010.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交安〔2010〕114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抓好2010年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责任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安全监管,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和基层,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9年下降1%,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受控,交通运输行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
按照这个要求,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保障公路水路安全畅通的目标,努力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交通运输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安全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对此,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三个文件精神,切实把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应对交通运输事业高速发展和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安全生产新形势的能力,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全面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机
关、进班组、进车船、进家庭”的“五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