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为了当事人的利益请不要自以为是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律师同志,为了当事人的利益请不要自以为是——写给某些律师的话
吕西锋
北京市众意达律师事务所
批判精神律师应当具有的必备品质,所以律师在研究法律和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绝不能迷信权威,更不能默守成规,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自以为是。

相反,善于批判的人从来都不自以为是的人。

善于批判的人更加懂得虚心地向别人学习和尊重别人的重要性,因此他们在批判别人的同时从来不攻击别人。

往往是那些无知者,在自己还没有取得多少成就时就开始四处攻击,认为别人都不如自己聪明,不如自己有水平,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

作为律师,我们在法律学习和法律实践中不能迷信权威,我们可以批驳权威的观点,发表与别人不同的意见,但是在生活中我们应当尊重哪些教书育人,著书立说的专家教授们,因为他们的是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作为律师,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应当独立思考,藐视并重视对手,但是却不能相互攻击手。

在实践中,我们要高度重视每一个“简单的小案”。

因为现实生活是多变而复杂的,就是案情基本相同的案件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

我发现有许多律师用得最多的口头禅就是: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说;这么简单的案件还用讨论;这样水平的文章谁都会写;他写的都是我想说的等等。

但问题是,我们在面对我们的当事人时,再简单的问题都需要我们根据事实和法律去论证,去分析,去说明。

如果我们的当事人比我们还精通法律的话,还要我们律师做什么?而且,我们的当事人只是没有从事律师这个职业罢了,如果他们从事了这个职业,说不定比我们做得更好。

在现实中,任何一个所谓简单的案件,律师都有工作可作。

律师办理案件不像作试题那样简单。

因为试题有标准答案,而案件没有标准答案,在案件最终结果确定之前,什么情况都可能出现。

我们认为很简单的案件其结果很可能出乎多们的意料之外。

在许多情况下案件的结果与律师的学识、经验和努力程度密切相关。

律师的学识和人品不是表现在你比别的律师多懂得了多少法律知识,而在于你谦虚和努力。

当我们接到一个案件时,不论它有多么简单,我们都要把它当作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去作。

这个案件对我们来说可能是一个“小案”,但这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就是天大的事情,就是这个在我们看来的所谓小案,它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家庭、事业、前程。

所以如果我们认为自己很了不起,一开口就是这么简单的问题如何如何等等,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但会以失败告终,而且还将给我们的当事人带来不利的影响。

对于我们来说,一个案子作的不好,我们可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下次再作,但对于我们的当事人来说,这个也许是他们一生中惟一的一个案件,如果由于我们的原因而导致失败的话,他们很可能是没有机会了。

所以我们应当重视每一个案件。

另一方面,我们的工作有很强的实践性,许多律师为总结自己的办案经验而时常写一些文章,其目的是为了以后更好地为委托人服务,其受众主要是当事人而不是律师,所以就写的通俗易懂。

而一些自以为很了不起的律师就不服了,说什么“这样的文章谁都会写”,“如果我写的话,比他的好多了”等等。

但是请仔细想一想这样简单的文章自己又了写几篇呢!而当事人需要的恰恰就是这些通俗易懂的实用法律文章,而不是那些生涩的学术论文。

不要动辄以别人写的文章简单为由去否定别人,况且即使是最权威的法学教授的论文你想去挑刺的话也还是不难的。

看别人作和自己作完全是两码事,再简单的一道菜你自己做出的味道和别人做出的味道也肯定是不同的!
为了对当事人负责,为了对律师这个职业负责,请律师同志们谦虚谨慎,不要自以为是!
下载说明:文档《律师同志,为了当事人的利益请不要自以为是》,感谢你的阅读和下载。

本资源来自于网络,本着保护作者知识产权的原则,请您下载后勿作商用,只可用于学习交流。

本人如有侵犯作者权益,请作者留言或者发站内信息联系本人,我将尽快删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