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备考:公安学基础理论第六讲第一节
招警考试公安学基础理论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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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绪论公安学是一门研究我国公安现象的学科。
其中,关于公安现象中基本关系与基本对策的理论概括,形成公安学基础理论,它是公安学的基础学科。
第一节警察与警察学一、警察的起源(一)警察起源观1、警察自然起源观。
有的警察学者认为,“人类自从有了群体生活,应有了警察作用”。
还有的认为,“警察是人类与原始俱来的天性的道德行为”,“警察将永远伴随着人类”。
这种理论把警察说成是一种自然现象,即超阶级、超国家的现象。
认为警察与国家将永远存在。
这种观点抹煞了警察是私有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抹煞了警察的阶级本质。
我们认为:原始社会没有警察。
这是因为:第一,生产力低下,没有私有财产,不能产生警察。
在二三百万年前,地球上开始有了人。
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的第一阶段。
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认识自然的水平低下,生产工具极为简陋,个人显然无法与自然、猛兽相抗衡,人们为了生存和繁衍,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共同生产和生活,所以,社会结构是以血缘亲族为基础的氏族公社。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获取的生活资料非常少,只能维持本身生存的最低水平,没有任何剩余。
“在没有阶级的社会中,每个人以社会成员的资格,同其他社会成员协力,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以解决人类物资生活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产生私有制,也不可能产生阶级,因而也不可能产生作为阶级斗争工具的国家和警察。
第二,社会管理靠习惯,不需要强制力量。
原始社会虽然没有国家这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机构,但存在着管理各种事务的社会组织——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它们是以人们的血缘关系组成的集团。
公安基础

Wayne Studio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招警考试复习Wayne Xu2007-8-8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1. 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2. 警察的本质: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3. 警察起源:随国家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国家消亡而消亡。
原始社会没有警察。
4. 决定警察必要性的直接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对抗冲突和社会秩序问题。
5. 决定警察必要性的根本因素:维护阶级统治。
6. 警察产生的必要条件:一、(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二、(阶级条件)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三、(社会条件)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四、(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形成。
7. 警察的发展:(1)萌芽期的警察(2)古代警察(3)近代警察8. 古代警察特点:一、军警不分,警政合一。
警察的职能尚未集中在一个统一的专门机关,是由军队、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分别掌管的。
二、行使职权在法律上是极不严格,神权、皇帝或长官的意志起绝对作用。
三、私刑、私狱普遍存在。
奴隶主对奴隶、庄园主对农奴、族长对同宗族的人有权使用私刑。
9. 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的原因:一、在这些国家,资本使社会形成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残酷剥削,必然要强化警察职能;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城市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复杂化,城市需要专业警察的有效管理;三、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毒化了社会风气,社会犯罪空前增长,城市平民的赤贫化扩大了铤而走险者的队伍。
为了维会社会秩序,对付犯罪,需要建立专职的警察队伍;四、资产阶级人权思想和法制观念、平等要求排斥古代的私刑制度,要求人身强制统一地应由国家的警察力量依法施行。
基于上述原因,建立集中的、统一的、强大的国家警察行政力量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10. 警政管理体制:英、美,地方自治制;法、日,中央集权制。
公安基础理论

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警察与警察学一警察的概念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二警察学就是研究警察现象的产生和发展规律的科学。
第二节我国的公安学一公安学的含义;(一)公安的含义;1,公共安全。
2,机关和人员。
(二)公安与警察的关系;1.公安指工作和机关。
2,警察指从事公安工作的专门人员。
(三)公安学的含义所有公安学科的总称。
第三节公安学基础理论三公安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原则和方法公安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准则;1,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的原则。
2,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为指导的原则。
3,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原则。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四学习和研究公安学基础理论的意义1,为公安学研究和公安工作提供理论工具。
2,对公安学研究和公安工作起到知道作用。
3,它把众多的公安学子学科联结为有机的科学体系。
5,它的建立,有利于确认公安学的独立学科地位。
6,学习它,有助于公安民警树立科学的人民警察观。
第二章警察的起源和本质第一节警察的起源警察的起源(萌芽,古代,近代,现代)警察与国家同步产生的起源观;马克思主义者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警察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伴随国家同步产生的科学结论。
第二节警察的本质与基本职能二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基本职能是由国家的基本职能决定的。
1,政治镇压职能。
2,社会管理职能。
第三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第一节我国公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1,1927年2月,周恩来组织建立中央特科(我党最早的保卫组织)2,1931年,组建国家政治保卫局(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保卫机关)3,1938年5月,成立延安治安队(边警)最早的正规人民警察队伍。
4,1949-1966,新中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时期。
5,1966-1976,十年“文化大革命”破坏时期。
6,1976-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北京市公安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考点精讲(公安基础知识 第1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圣才

第1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1.1考点精讲第1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一、警察的概念与发展(一)警察的含义与本质1.警察的含义一般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在警察机关中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
2.警察的本质从本质上讲,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二)警察制度的发展历史1.警察的起源(1)警察的历史范畴警察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执行国家专政职能的工具,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2)决定警察必要性的直接因素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对抗冲突和社会秩序问题,决定了一个国家或政权的稳定必须要通过设置警察这一暴力机构来实现。
(3)警察产生需具备的条件①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②阶级条件:阶级斗争和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③社会条件:维护统治秩序,惩治犯罪的需要;④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产生。
2.萌芽期的警察从氏族公社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氏族武装逐渐向着职业的、听命于首领或贵族的、不参加生产的独立武装力量转化,氏族武装力量被用于干预本族内部关系的功能逐渐增强,意味着警察力量的萌生和逐渐强化。
3.古代警察古代警察经历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种不同社会形态的漫长时期。
(1)古代警察的含义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官吏,称为古代警察。
其职能是由军队、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官吏分别掌管的。
(2)古代警察的三个特点①军警不分,警政合一;②神权、皇帝或长官的意志对职权的行使起决定作用;③私刑、私狱普遍存在。
(3)警察职能的发展强化与局限性①警察职能尚未能集中于一个统一的专门机关,而是由军队、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所行使;②古代警察时期的警察行为在法律上是不严格的,皇帝的意志、神灵的意志、长官的意志具有主导作用。
4.近代警察(1)近代警察的产生一般认为最早建立近代警察制度的是英国和法国。
公安基础理论重点

1、 政治镇压职能,是指警察使用暴力,对威胁统治阶级的政治统 治与国家安全的政治势力实行镇压。这一职能,具有鲜明的政 治性和强烈的阶级性。
2、 社会管理职能,是指警察运用行政管理的手段,维护一定社会 制度下的社会秩序。这一职能,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
3
一、 二、三、源自3. 有利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明确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义务,避免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引起的行政诉讼(有利于明确 责任义务,避免引起行政诉讼)
4. 有利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四节 公安机关的权利
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依 法可以行使的权威性的措施和手段 公安机关四个方面的基本权利:治安行政管理权、刑事司法权、 警械武器权、紧急状态处置权 1. 治安行政管理权
(二)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 量(组织属性)
1、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 2、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执法机关 3、 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一、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两大基本职能:专政职能、民主职能 (注意与警察的两大基本职能区分开来) 公安机关要强化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可回答“公安机关为什么要 强化公 安机关的民主职能?”)
2
1、 社会转型需要强化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社会转型的需要) 2、 政府职能的转变必然决定强化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由政府职能的
转变决定)
3、 公众民主意识的提高需要强化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公众民主意识
的提高)
4、 强化公安机关民主职能也是公安机关性质决定的(公安机关性质决
定)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工作必须碱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怎么做) 1.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2. 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 3. 认真履行职责 4. 提高服务质量 5. 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公安学基础理论(新警)-(精选·公开·课件)

公安学基础理论(新警)(精选·公开·课件)一、公安学概述公安学是一门研究公安工作的理论、方法、技术和规律的学科。
它以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和人民利益为目标,以公安工作实践为基础,以公安工作规律为研究对象,以公安工作理论为指导,以公安工作方法和技术为手段,为公安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1. 公安工作的基本理论:包括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原则、方针、政策、战略、策略等基本理论问题。
2. 公安工作的组织管理:包括公安工作的组织结构、职能分工、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3. 公安工作的业务技术:包括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防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4. 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安工作的法律依据、法规制度、执法程序、执法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5. 公安工作的科学技术:包括公安工作中的科学技术应用、技术装备、技术手段、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1. 实证研究方法:通过实地调查、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等方法,对公安工作实践进行实证研究。
2. 理论研究方法:通过文献综述、理论分析、逻辑推理等方法,对公安工作理论进行深入研究。
3. 案例研究方法:通过案例分析、案例比较等方法,对公安工作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研究。
4. 实验研究方法:通过模拟实验、实地实验等方法,对公安工作实践中的问题进行实验研究。
1. 为公安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公安学的研究成果可以为公安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帮助公安工作者更好地理解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原则、方针、政策、战略、策略等基本理论问题。
2. 提高公安工作水平:公安学的研究成果可以为公安工作提供方法和技术支持,帮助公安工作者更好地开展公安工作,提高公安工作水平。
3. 推动公安工作发展:公安学的研究成果可以为公安工作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推动公安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4. 服务社会治安:公安学的研究成果可以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促进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2012年招警考试复习指导:公安基础知识学习资料

2012年招警考试复习指导:公安基础知识学习资料第一讲绪论公安学是一门研究我国公安现象的学科。
其中,关于公安现象中基本关系与基本对策的理论概括,形成公安学基础理论,它是公安学的基础学科。
第一节警察与警察学一、警察的起源(一)警察起源观1.警察自然起源观。
有的警察学者认为,“人类自从有了群体生活,应有了警察作用”。
还有的认为,“警察是人类与原始俱来的天性的道德行为”,“警察将永远伴随着人类”。
这种理论把警察说成是一种自然现象,即超阶级、超国家的现象。
认为警察与国家将永远存在。
这种观点抹煞了警察是私有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抹煞了警察的阶级本质。
我们认为:原始社会没有警察。
这是因为:第一,生产力低下,没有私有财产,不能产生警察。
在二三百万年前,地球上开始有了人。
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的第一阶段。
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认识自然的水平低下,生产工具极为简陋,个人显然无法与自然、猛兽相抗衡,人们为了生存和繁衍,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共同生产和生活,所以,社会结构是以血缘亲族为基础的氏族公社。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获取的生活资料非常少,只能维持本身生存的最低水平,没有任何剩余。
“在没有阶级的社会中,每个人以社会成员的资格,同其他社会成员协力,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以解决人类物资生活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产生私有制,也不可能产生阶级,因而也不可能产生作为阶级斗争工具的国家和警察。
第二,社会管理靠习惯,不需要强制力量。
原始社会虽然没有国家这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机构,但存在着管理各种事务的社会组织——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它们是以人们的血缘关系组成的集团。
在氏族中,人们的生活是有秩序的,这种秩序是人们在日常生活、生产、分配、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习俗和信仰,世代相传就形成了氏族社会的习惯规范。
这些行为规范调整着人们的相互关系,维持着当时的社会秩序。
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反映着全体氏族成员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它靠人们自觉遵守或社会舆论的力量及氏族首领的威信来维持,不需要警察这样的强制机关作后盾。
公安基础知识

(3)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相比的区别
二、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前:
1、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特科、国家政治保卫局(建立时间、情况)
中国在中央机关设立的最早的保卫组织是( )A.中央特科 B.国家政治保卫局 C.“巡警部” D.社会部
2、警察的起源:警察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警察的产生的条件: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讨论“没有警察的国家和没有国家的警察是同样不可思议的
四、公安机关的宗旨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宗旨
《人民警察法》第3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而指明了我国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积极防范。 二是及时发现和制止。三是坚决打击和惩治。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一是积极防范和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坚决惩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三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新时期的新任务)调节群众纠纷是公安基层部门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四是依法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以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户籍、交通等)
公安基础知识要点

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预警等级蓝黄橙红(粉替黄)警察的起源警察的含义警察的起源警察的含义最初.都市的统治方法或都市行政现在.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警察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现今社会无论大小强弱,有的甚至不设军队,但毫无例外都有专职的警察力量)警察的起源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决定警察必要性的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冲突对抗和社会秩序问题警察产生需要具备的条件第一: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第二:阶级条件,阶级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第三:社会条件,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第四: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形成警察的发展萌芽期的警察古代警察近代警察萌芽期的警察(同时伴有审判的萌芽)古代警察(经历了奴隶和封建时期)古代警察特点一是:军警不分,警政合一.警察的只能尚未集中到一个统一的专门机关,由军队,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分别掌管二是:行驶职权在法律上极不严格.神权,皇权,长官的意志起决定作用三是:私刑私狱普遍存在近代警察近代警察是适应资本主义制度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专门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和官吏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分工日益细密的必然结果近代警察在西欧产生的原因一是: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对无产阶级的统治和残酷剥削,必然强化警察职能二是:资本主义商业的发展使城市经济和社会生活复杂化,需要专业警察有效管理三是:资本主义生活方式毒化了社会风气,为了维护社会秩序,需要建立专职警察队伍警察制度(第一次工业革命1860年- 1940年第二次工业革命1970年- 20世纪初)中央集权法国1789年保安官制度开始与军队审判机关有了区别1790年<人民宣言> 市政警察1801年拿破仑巴黎警察总局地方自治英国1829年<大伦敦警察法> 首都伦敦警察厅中国近代警察是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后的产物”警察行政”(鸦片战争1840 - 1842 中国近代史开端)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湖南保卫局1898年湖南巡抚陈宝箴此后清政府陆续创建巡警局,警务学堂,巡警学校第一个全国性的专职警察机构巡警部1905年清政府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南京临时政府将巡捕和巡警改为警察1927年蒋介石内政部警务司省市县公安局1946年内政部警务总署省市县警察局旧中国近代警察历史是军队警察特务结合一起镇压革命迫害人民的历史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第一:近代警察职能是独立的,而古代尚未集中,由行政军队审判分别掌管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多层次的专门工作系统,古代警察则军警不分警政合一第三:近代警察强调法制,古代警察执法极不严格,私刑普遍存在第四:近代警察着统一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警察的本质和基本职能警察的本质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本质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本质特征1.鲜明的阶级性,2.手段的特殊性,3.广泛的社会性警察的基本职能(指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职能是由国家决定的)政治镇压职能鲜明的阶级性和强烈的政治性社会管理职能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政治镇压是社会管理的前提,社会管理是政治镇压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前的公安机关中央特科国家政治保卫局陕甘宁边区警察社会部各解放区公安机关最早的保卫机关中央特科1927年周恩来上海(应对蒋介石4.12反革命政变)主要任务1.保卫党机关及领导安全,2.搜集情报掌握敌情,3.惩办特务叛徒内奸,4.建立秘密交通联络和秘密电台取得功绩1.开创了保卫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2.保卫了党机关及领导的安全,3.搜集了大量有价值情报,4.镇压了革命出卖党的叛徒最早的人民政权保卫机关国家政治保卫局1931年江西瑞金苏维埃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警察队伍陕甘宁边区警察1938年(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 相继建立了除奸保卫机构,晋察冀边区公安局,晋绥公安局,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安局等,在抗日战争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部的任务,与敌伪特务奸细作斗争各解放区的公安保卫机关新中国成立后的公安机关1949.10.19 任命部长罗瑞卿,副部长杨奇清10.15 - 11.01 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解决了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问题)11.05 公安部成立大会1949年至1966年17年间共召开了14次全国公安会议取得成就第一:建立了健全的公安组织机构,明确了公安任务(省市县部厅局所处)第二:清除了反动势力的残渣余孽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禁烟禁毒封闭妓院)第三: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打击土匪恶霸)第四:改造大量战争犯第五: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卫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新的时期公安事业在改革创新中发展1966 - 1976 文化大革命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安工作的重心由阶级斗争转移到服务于经济建设全国公安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置于各项工作首位公安机关的性质人民民主专政武装性质治安行政力量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的性质是公安机关与其它机关相区别的根本属性认识公安机关的性质是确定公安机关职能任务职权等问题的重要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体现在公安机关的一切实践中体现在公安民警执行公安任务行使职权中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他的根本属性,国家的性质决定警察机关的性质性质表明:1.鲜明的阶级性,2.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3.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与剥削阶级国家警察区别:1.维护阶级利益不同,2.专政对象不同,3.目的不同,4.关系不同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武装任务:武装战斗,武装镇压,武装警戒,武装巡逻,武装守卫,武装押解与军队区别:1.分工不同,警察主要对内,军队主要对外2.手段不同,警察主要采取管理教育改造打击防范等,军队主要通过军事行动来完成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我国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下属的一个职能部门治安行政管理是国家其他行政管理得以正常实施并取得社会效益的有力保障治安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防范和控制犯罪活动,预防和查处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同各种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以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利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公安机关是国家刑事司法力量根据<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侦查机关,依法承担着刑事侦查预审采取或执行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羁押看管犯罪嫌疑人和执行部分刑罚等任务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指社会效能和作用)专政职能民主职能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关系公安机关的性质是公安机关职能的根据,而公安机关的职能则从社会上反映了公安机关的性质无论如何划分,公安机关的职能就是专政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指公安机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广大群众,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敌对势力与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对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实施专政公安机关承担的专政职能是公安性质的必然体现公安机关专政职能具体包括:从专政目的说,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从专政对象看,是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实施打击从专政手段说,是打击,制裁,改造与监督并用公安机关民主职能公安机关民主职能指公安机关必须服从人民的意志,依法保护人民的民主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实质,就是保障人民享有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和保障人民的利益专政职能反映的是与敌人的关系,民主职能反映的是与人民的关系,因为民主职能是公安性质的又一体现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内容包括:保障人民充分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人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享受正常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靠人民群众搞好公安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所谓区别:公安机关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有各自的特定对象和特定方法(对谁专政对谁民主是一个根本立场和政治原则问题,是关系到公安机关性质和公安工作成败的首要问题)区别:一是.对象不同,专政对象是敌人,民主对象是人民二是.方法不同,对敌人使用专政手段,而对人民实行民主方法所谓联系: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互相促进,并渗透到公安机关活动的整个过程和业务工作中(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社会职能的社会基础,专政职能是实现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发挥专政职能的基础条件)公安机关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宗旨(所谓宗旨指从事某项工作主要的意旨目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所以也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1944年9月毛泽东为纪念革命烈士张思德<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思想第一次提出) 1945年4月毛泽东党的七大在延安召开<论联合政府> (写进党章){1995年颁布2012年修正的<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密切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003年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满意作为第一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公安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源泉,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障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主要是通过完成法律赋予的各项任务和神圣职责来体现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要内容: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管理社会和服务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机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要求做到:1.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是做到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2.坚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3.认真履行职责,4.提高服务质量,5.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二章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公安机关的任务1.维护国家安全,2.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3.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4.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个人合法财产,5.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的任务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确定的管辖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公安机关的任务公安任务划分:1.从时间上看,有目前任务和长远任务2.从范围上看,有局部任务和全局任务3.从层次上看,有具体任务和基本任务在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的总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1.保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受侵犯2.保卫我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主要有:1.积极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2.及时发现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3.坚决打击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社会局面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工作主要有:1.积极防范和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法犯罪行为,2.坚决惩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3.全力维护社会稳定,4.依法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人身安全: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秘密通信不受侵犯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公共财产和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是我国法律保护的对象,因为他们是保障我国人民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也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物质保障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职责即职责责任公安机关的职责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公安机关职责的特点:1.法律性,2.政治性,3..行政性,4.有限性5.责任性(法律性.职责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认的,政治性.职责体现的是国家政权的根本属性,行政性.反映了国家行政管理的部分职能,有限性.职责是有范围的超过了就是越权,责任性.人民警察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将受法律的追究)公安机关的职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籍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境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法律法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种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颁布或者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期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形,应当履行职责.一方面指出人民警察及时在非工作时间也必须履行职责不可借口逃避责任,另一方面也确认了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期间对紧急情形履行责任的合法性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出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与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各警种划分及表现:(一)治安警察治安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理治安案件,管理特种行特,查禁违禁物品,预防犯罪,了解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预防和处理治安灾害事故,进行治安巡逻,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二)户籍警察户籍警察是负责管理户籍,掌握户口动态等户政工作的人民警察主要职责:执行户口管理制度,做好户籍管理和人口统计工作(三)刑事警察刑事警察是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人民警察刑事警察包括刑事侦查人员和从事刑事科学技术的法医.化验员.鉴定员.警犬训练员等主要职责: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揭露和打击的刑事犯罪,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四)交通警察交通警察是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负者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主要职责:依照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道路行人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管理,防止和处理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五)外事警察外事警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对进出我国边境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和我国公民进行管理的人民警察主要职责:依照国家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对我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入出境居留旅行进行管理,对我国公民和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发现和处理来华外国人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外国人在我国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六)巡逻警察巡逻警察指在一定路线和一定地段用巡逻的方式进行勤务活动的人民警察主要职责: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参加处置灾害性事故,维护交通秩序,接受公民报警,劝解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民事纠纷,为社会和公民提供救助和服务等(七)网络警察网络警察依法规范管理网络,保护万民利益不受危害,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主要职责概括:依法维护网络安全,保护网民利益,打击网络犯罪(八)督察警察督察警察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的警察主要职责:督察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治安交通胡政出入境边防消防警卫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使用武器警械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情况,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九)边防警察边防警察是负责维护我国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的人民警察(边防警察施行义务兵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主要职责:在陆地边防线和近海海域进行军事巡逻和警戒,在边防口岸进行武装警卫,依法管理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在边防口岸和民航机场进行边防检查安全检查,防止非法越境,防范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十)消防警察消防警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人民警察(消防警察实行义务兵役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主要职责: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管理,预防警戒和扑灭火灾,对企业专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向群众进行防火灭火的宣传教育人民警察是个整体,其战斗力取决于各警种协同作战,整体作战的能力在发生重大事件或突发性事件时,往往是各警种联合作战,在需要履行职责时,不允许人民警察借口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而拒绝执行公安机关的权力公安机关权力概念和特点治安行政管理权刑事司法权警械武器使用权紧急状态处置权公安机关权力概念和特点概念:公安机关权力指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履行职责,进行警务活动时依法采取的权威性措施和手段,它是国家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公共行政权力由于公安机关的权力是在法定职责限度内行使的,并受相应制约,故又称公安机关权限特点:1.法定性,2.国家意志性,3.强制性,4.专属性,5.单向性(法定性.公安机关的各项权力都是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反应的是国家的意志,国家意志性.公安机关权力在运行中难免会掺入个人因素.但公安机关职权性质和内容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非个人,强制性.公安机关权力以暴力作后盾可采取人身方面的强制措施被实施对象只能服从,专属性.权力主体只限于公安机关.任何机关团体个人无权行使.个别受委托组织或个体也只能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代行部分职权,单向性.公安机关行使职权是国家意志单向性表示.不以相对人同于与否为先决条件)认识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能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中更好的体现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一)治安行政处置权概念:指公安机关在公共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等治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特定的人物事场所采取的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等权力运行行为方法: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命令.依法向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发出的作为不作为和约的指令又称警察命令,禁止与取缔.对违反治安管理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宣布禁止予以取缔并对违法者予以法律制裁,许可.这种权力通常是通过审核批准.决定.颁发证照.指挥等形式表现出来)(二)治安行政处罚权概念:指公安机关依法对不履行治安法规所确定的义务或者危及社会治安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和法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方法: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附加适用期限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三)治安监督检查权概念:指公安机关依法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履行治安责任.预防治安问题的发生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方法:治安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置或制裁.发现治安隐患.要求监督对象限期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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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本节要点:
警察的含义
警察的起源
萌芽时期的警察
古代警察
近代警察
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
我国近代警察的建立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
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
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公安机关
十年“文化大革命”使公安工作遭受严重挫折
新时期公安事业在改革中创新发展
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社会工程中的治安工作社会化
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社会工程中警民结合的形式
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社会工程中公安群众工作信息化的内容
第二节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
本节要点:
公安政策的概念
儿项基本的公安政策
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的具体应用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出发点
公安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
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 的概念和程序
强制措施的概念、种类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对象、条件和程序
第二节公安行政执法
本节要点:
公安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
公安行政执法的范围
治安管理处罚的特点、原则、种类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构成要件
办理治安案件的执法监督
芳动教养的性质、对象、期限、审批机关及办理芳动教养案件的程序
收容教育的性质、对象、期限、审批机关及审批手续
强制戒毒的法律依据、对象、期限、主管机关及决定强制戒毒的程序
强制戒毒所的工作内容
收容教养的性质及对象
第七章公安执法监督
第一节公安执法监督概述
本节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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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宪法本章重点提示:宪法这章很重要,但在招警考试中题目并不多,一般不会超过3分,以判断和选择占多数。
第一节宪法概述判断、选择题: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
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91年的法国宪法。
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正式成文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的1982年宪法。
第二节国家性质(国体)判断、选择题: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一般地说,在经济上处于统治或领导阶级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权力。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
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有:保障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安全。
多选、简答、论述题:尤其是一些细节。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概述判断、选择题: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所进行的活动。
现在使用的是1979年7月1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该法于1996年3月17日修正,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监督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主要包括: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的监督,对法院的审判监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第三节管辖、回避判断、选择题:刑事诉讼的管辖包括: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任务是侦查破案。
大部分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专门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依法由上级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案件高院管辖:全省意义重大的案件最高院管辖:全国意义的重大的案件地区管辖实行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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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警察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警察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原始社会没有必要设置保护统治关系的警察。
决定警察必要性的直接因素是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对抗冲突和社会秩序的问题。
警察产生的条件:1.生产力发展,私有制产生(经济条件)2.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协调(阶级条件)3.维护统治秩序和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社会条件)4.国家机器的形成(政治条件)警察按发展阶段分为萌芽警察、古代警察(警察职能由军队、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官吏分别掌管,1.军警不分、警政合一2.行使职权极不严格3.私刑、私狱普遍存在)、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诞生于英国,分为两种警政管理体制1.地方自治,以英国为代表,警察受地方政府领导,中央政府只起监督作用;2.中央集权制以法国为代表,警察由中央政府统一领导)1898年湖南巡抚成立湖南保卫局(历史上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1905年清政府设立巡警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专职警察机构)1927年蒋介石设立内政部警政司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1.近代警察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集中于警察机关)2.近代警察成为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古代警察军警不分,警政合一)3.近代警察强调法制4.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1927.12-1935中央特科(中国共产党在中央机关设立的最早的保卫组织)1931.11 中央政治保卫局(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1938.5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1939.2社会部(与敌伪特务斗争,进行锄奸宣传、培养锄奸干部)1949.11.1公安部成立第二节公安机关的性质认识公安机关的性质是确定公安机关职能、任务、职权等问题的重要根据。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公安机关的这一性质表明:1.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2.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的重要地位3.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国家机关是由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等组成《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侦查和执行刑罚的职能,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共同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
《公安学基础理论》主要知识点

《公安学基础理论》主要知识点第一章警察的基本原理懂得什么是警察和警察学;正确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认识警察的起源、历史发展;掌握警察的本质和基本职能;了解公安学的概念、研究对象、性质。
重点:警察的概念;科学的警察起源观;警察的历史特点。
第一节警察与警察学一、警察的概念(一)警察的词义(二)警察的概念警察,即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运用武装的、行政的、刑事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警察学第二节警察的起源与发展一、警察的起源两种对立的警察起源观(一)警察自然起源观:警察与人类共生,并将永远伴随人类。
(二)马克思主义的警察起源观:原始社会没有国家,也没有警察;人类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之际,警察与国家同时产生。
二、警察产生的历史条件(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二)阶级矛盾与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三、警察制度的历史发展(一)古代警察时期1.中西方古代警察职能的产生与发展 2.古代警察的历史特点:(1)无警察之名而行警察之实。
(2)法外行权。
(3)私刑普遍存在。
(二)近代警察时期 1.近代警察的产生与发展2. 近代警察的历史特点:(1)行政职能独立化;(2)组织机构系统化;(3)行使职权法治化;(4)外观标识统一化。
(三)世界警察发展的新趋势第三节公安学一、我国公安学的建立和发展二、公安学的概念我国的公安学是关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的公安工作规律与对策的知识体系。
它是我国长期公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是所有公安学科的总称。
三、公安学的研究对象公安学的研究对象是:我国公安机关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规律、对策及其历史与现状。
四、公安学的性质公安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交叉的综合性科学,但从总体上说,公安学属于社会科学范畴。
公安学基础理论章节复习资料汇总

目录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一讲第一节 (3)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一讲第二节 (15)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二讲第一节 (17)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二讲第二节 (20)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二讲第三节 (21)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三讲第一节 (24)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三讲第二节 (27)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三讲第三节 (29)公安学基础理论第四讲第一节 (30)公安学基础理论第四讲第二节 (32)公安学基础理论第四讲第三节 (38)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五讲第一节 (42)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五讲第二节 (43)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五讲第三节 (47)公安学基础理论第六讲第一节 (47)公安学基础理论第六讲第二节 (50)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七讲第一节 (52)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七讲第二节 (54)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七讲第三四节 (57)公安学基础理论第八讲第一节 (58)公安学基础理论第八讲第二节 (59)公安学基础理论第八讲第三节 (64)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九讲第一节 (66)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九讲第二节 (69)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九讲第三节 (70)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九讲第四节 (72)公安学基础理论章节复习资料汇总第一讲绪论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一讲第一节第一讲绪论公安学是一门研究我国公安现象的学科。
其中,关于公安现象中基本关系与基本对策的理论概括,形成公安学基础理论,它是公安学的基础学科。
第一节警察与警察学一、警察的起源(一)警察起源观1.警察自然起源观。
有的警察学者认为,“人类自从有了群体生活,应有了警察作用”。
还有的认为,“警察是人类与原始俱来的天性的道德行为”,“警察将永远伴随着人类”。
这种理论把警察说成是一种自然现象,即超阶级、超国家的现象。
认为警察与国家将永远存在。
这种观点抹煞了警察是私有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抹煞了警察的阶级本质。
我们认为:原始社会没有警察。
这是因为:第一,生产力低下,没有私有财产,不能产生警察。
在二三百万年前,地球上开始有了人。
公安学基础理论 (6)

二、警察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一)编制管理(二)录用(三)绩效考评(四)奖惩(五)教育训练(六)职务升降与任免晋升是指警察机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提高警察原有的职务和级别,由低职务升任到高一级职务的管理活动。
警察晋升职务应满足逐级晋升的基本原则,但对于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
职务晋升要经历的程序有: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设方案;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公示手续。
降职是指依法将警察由原来的较高职务调整为较低职务。
降职是行政处分的一种。
警察的降职采用职务降低、薪金降低和警衔降低三种基本方式。
警察对涉及自己降职处理不服的,有权进行申诉和控告。
任用是指对警察的选拔和使用,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赋予警察的职务。
在实际工作中,警察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其任用方式一般采用职务委任制为主,选任制、考任制和聘任制为补充的职务任用方式。
免职是指警察机关对不能有效地履行职责或者不适宜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的警察免去其所担任职务的活动。
具体有以下情形:第一,因转换职位任职的;第二,晋升或降低职务的;第三,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第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第五,退休的;第六,其它原因引起职务变化的。
(七)交流调配交流调配是指警察机关根据警务工作实际情况和警察个人意愿,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警察在特定范围内换岗易位的活动。
它是以行政调动的方式,改变警察的隶属关系、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的一种人力资源管理活动。
目前,我国警察的交流主要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等形式。
(八)回避回避是为防止警察因某种亲情关系不能秉公执行公务,甚至徇私枉法,而对警察任职和执行公务加以限制的活动。
回避的类型分为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和地区回避。
任职回避是指不允许有规定范围内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在同一部门或单位任职。
即警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隶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人事、审计、财务工作。
公安基础知识教材第六章

第六章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第一节公安刑事执法一、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
在刑事诉讼中,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和部分刑罚的执行。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发现、控制、揭露、证实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给予处理;对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罪犯,代为执行刑罚;执行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暂予监外执行;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执行监督、考察。
二、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执法工作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一)依靠群众的原则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群众的报案等要认真受理,并要注重从群众中收集犯罪信息和证据,在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等刑罚时更要依靠群众来监督、教育和改造罪犯。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以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而不能仅凭主观想象、臆断和推测来定案;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无论是对案件的实体问题,还是程序问题,都必须以《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作为依据处理案件,不能另立标准,背离法律。
(三)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一方面,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任何人的犯罪行为都应一律平等地适用法律予以追究,不因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职业、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公安基础理论教案

《公安基础理论》教案(共计18周,36课时)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公安学基础理论》是公安类专业学员的必考课,是为培养和检验学生对公安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公安学基础理论》是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出发,结合“三个代表”和“二十公”会议精神,以科学的发展观,对公安机关的性质与职能、基本任务、公安机关的职责与权力、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群众路线,以及公安政策与策略、公安法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等问题进行系统、科学地介绍与说明。
课程内容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知识性和适用性,在教学和学习中都可以充分体现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
设置本课程的具体目的与要求是:使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对公安学基础理论的基本内容、规范体系、行为要素、党性原则等进行把握,明确公安学教学方法和途径,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方法,为培养出更多更好的警察院校优秀大学生而努力奋斗,以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民警察院校、教师的要求。
Ⅱ教学重难点Ⅲ讲授方式:课堂讲授、提问、案例分析、讨论相结合、作业Ⅳ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考核知识点、考核要求)第一章绪论(2课时)一、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明确认识我国的公安现象,需要与世界的警察现象联系起来研究。
认识警察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警察的概念、警察的职能、警察与国家的关系等一般性范畴。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第一节警察与警察学(1课时)一、警察的起源二、警察的发展阶段三、中国警察行政的建立四、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警察机关五、西方国家警察体制的两大派系六、警察的概念七、警察与国家八、警察学第二节我国的公安学(0.5课时)一、公安学二、公安学的研究对象三、公安学的性质四、公安学的党性原则五、公安学的体系六、公安学的理论基础第三节公安基础理论概述(0.5课时)第二章公安主体与公安客体(4课时)一、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了解公安工作的主体和两个客体(即第一、第二客体)的内容和特点,全面认识公安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完整地认识公安工作。
公安学基础理论复习资料

公安学基础理论复习资料导论:公安学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是一门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很强的社会科学。
2011年3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务部批准,公安学被列为国家一级学科。
第一编:第一章:马克思主义警察起源观:在原始社会既没有国家,也没有警察,警察随着国家的产生,才成为必要。
警察产生的历史条件:(1)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出现,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2)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性,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条件(3)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4)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古代警察的特点:(1)军警不分,警政合一(2)行使职权在法律上及不严格,神权、皇帝或长官的意志起决定作用(3)刑讯逼供是法定的办案手段(4)私刑、私狱普遍存在一般认为西方近代警察制度最早出现于英国近代警察制度建立的标志是1829年英国内政大臣罗伯特比尔建立的大伦敦警察厅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萌芽是黄遵宪1898年6月在长沙创设的湖南保卫局1905年10月,清政府为统一控制和领导全国的警察系统,下令撤销“工巡总局”,在中央设立巡警部,作为全国竞争的最高管理机构,这是中国最早的专职中央警察机关,1906年改名为民政部现代警察的特点:(1)加强现代化建和集中统一的指挥(2)实现情报与治安行政和刑事侦查分开(3)建立防暴警察组织(4)注重社区警务(5)建立严格的、正规的警察人员录用制度与警察教育训练,使警务人员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6)对警察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科学研究(7)国际警察交流与警务执法合作不断加强国际刑警组织是规模仅次于全球最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的第二大国际组织,中国于1984年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同年组建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即公安部刑侦局第二章:党的第一个保卫机关是1927年在上海建立的中央特科国家政治保卫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代表人民大众利益的公安保卫机关,具有鲜明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专政工具的性质,他的领导体制是单一集权制即垂直领导,单一垂直领导的失误给党和革命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延安市警察队是我党领导下的第一支正式着装的人民警察队伍公安双重领导机制在抗日战争时期开始实行1949年10月9日任命罗瑞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11月1日公安部正式成立第二编:第三章:公安的第一客体:(1)刑事犯罪(2)违反治安管理(3)群体性事件(4)治安事故公安第二客体的基本内容:(1)国家安全(2)社会主义建设事业(3)公民合法权益(4)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协调的社会秩序(5)历史成果和自然资源(6)国家和社会的规范公安客体对主体起决定作用,公安主体对客体具有能动控制作用公安行为的基本要素:(1)组织要素(2)意识要素(3)实物要素(4)信息要素实物要素是其他三个要素发挥实际作用的物质基础第四章:公安机关的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践行宗旨的要求:(1)牢固树立宗旨意识(2)坚持群众利益至上(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4)提高执法服务质量(5)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五章:公安机关职能的内涵:在维护公共安全过程中所具有和发挥的社会效能或作用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特点:(1)直接性(2)广泛性(2)公开性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区别是对象不同、方法不同、目的不同。
公安基础知识精编版

公安基础知识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问题一:警察的起源1、警察的含义(1)警察,一般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2)警察,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细节性内容:(1)警察的最初含义是,(都市的统治方法)或(都市行政)。
(2)警察是普遍存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不论其大小、贫富、强弱和社会制度如何,(有的国家甚至不设军队),但(都毫无例外地建有自己的警察机构)。
2、警察的起源(1)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也就是说,第一,警察和警察机关(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第二,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2)警察的产生,需要具备四个条件:第一,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第二,阶级条件——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第三,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形成;第四,社会条件&直接原因——维护统治秩序和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细节性内容:(1)原始公社时期,社会结构是以(血缘亲族)为基础的。
在经济上,由于生产力低下,生产资料归全体成员所有,所以,人们没有剩余产品和私有财产,没有盗窃财物的犯罪行为,也就没有必要设置保护财物的警察;在政治上,氏族领袖实行的是选举制或禅让制,他们是在同自然斗争中享有威信的人们中形成的,所以没有必要设置保护统治关系的警察。
(2)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也就是说,有了国家,同时也就有了警察。
正如(恩格斯)所说的,警察是和国家一样古老的。
问题二:警察的发展1、阶段与分类(1)由于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所以,它的发展也必然显现出一定的阶段性。
(2)警察的发展,一般分为(三个时期):(萌芽时期的警察、古代警察和近代警察)。
细节性内容:(1)从(氏族公社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氏族武装力量被用来干预本族内部关系的功能逐渐增强),就标志着警察力量的萌生和逐渐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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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是我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
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是党和政府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我国公安一切专业工作都必须遵循的共同指导原则,完整地表述了我国公安工作的重要物色和优势。
第一节公安工作群众路线
一、公安工作群众路线
(一)群众的概念
公安工作的群众,就是公安工作的服务对象和依靠力量,其中包括普通劳动者、干部、各种社会组织等。
(二)公安工作群众路线
公安工作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
它是在公安工作上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针的总称。
群众路线是无产阶级政党处理群众关系的根本方法。
对公安机关来说,“一切为了群众”就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与履行自己的职责统一起来,一方面有效地打击敌人,另一方面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一切依靠群众”就是坚定地相信群众,在党、政府地领导下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一切可以依靠的力量,同敌对分子、违法犯罪分子及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把群众的反应作为检验自己的测验仪,把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好方法、好经验及时总结出来,推广开去,有的要使之法律化、制度化、长期坚持下去。
所有这些,都要作为基本原则、基本态度,,是全体公安人员在全部公安工作中贯彻执行。
(三)坚持群众路线是我国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
二、公安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我国公安工作依靠人民群众是以马列主义唯物主义观为其理论基础的,并形成了科学的警民关系观。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
(二)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
(三)公安工作有广泛的社会性,尤其不能离开群众。
(四)处理好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
(五)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的监督。
(六)群众是解决警力不足的人力资源。
三、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中心目标
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中心目标,是调动人民群众的治安积极性。
群众治安积极性调动起来的标志是:
(一)有较为明确的法制观念,爱憎分明,敢干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二)有较高的警觉性和防范意识,能及时觉察和积极防范治安危害;
(三)能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的专业工作,接受人民警察的指导,热心群防群治工作。
(四)信任公安机关,爱护人民警察,在人民警察执行地公务受到阻挠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敢于挺身而出而支持和协助;
(五)有明确的主人翁思想,监督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工作,对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的缺点错误能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群众治安积极性的激励
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核心,是调动群众的治安积极性。
也就是如何激励群众的治安积极性的问题。
激励群众的治安积极性,指的是激发群众形成内在的、主动参与维护治安的动机。
在公安工作群众路线中,激励群众的治安积极性是关键环节。
激励的内容:
(一)需要激励
(二)义愤激励
(三)义务激励
(四)功利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