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式独立采暖系统工程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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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式独立采暖系统工程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户式独立采暖系统工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安装家装采暖系统。
本着平等互利、诚守信誉、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工程项目:
采暖系统(包括燃气壁挂炉、散热器、管网施工)
2.总造价(不含税):
乙方向甲方提供采暖系统一套,该系统总造价为人民币(不含税)。
3.付款方式:
3.1合同签定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即圆整(¥);3.2主要设备到达现场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即圆整
(¥);
4.系统配置及施工:
4.1乙方提供的本户式独立供暖系统配置详见《户式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如甲方无特别要求,均按室温≥18℃进行配置(前提条件:房屋保温性能良好,如门、窗密封性好等,设备连续运行)。
4.2乙方按照《户式供暖系统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5.系统配置及施工的变更:
5.1在如下状况条件下,甲方有权对施工方案进行小范围变更而无须另行增加工费
5.1.1现场定位时
5.1.2进场施工前
5.1.3进场施工中尚未进行的部分
5.2变更系统施工中的已经进行部分,重复施工部分产生的材料费、工费由甲方承担。
5.3变更系统配置中的特殊定制商品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4变更系统配置部分,须在施工前,由甲、乙双方在《供暖系统变更单》上签字确认,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待合同尾款执行时一并结算。
6.系统主要产品技术及质量标准:
详见系统主要产品说明书。
7.开工的约定:
7.1开工时间的约定:
甲方应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具体开工时间。
如遇节假日开工,甲方应提前在正常的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乙方承诺,按甲方指定的开工时间进场开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客观理由如:天气原因、节假日原因等拒绝施工。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如期开工,甲乙双方应重新约定开工时间。
7.2甲方应确保乙方系统所安装的房屋具备施工条件,并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
7.2.1标准房屋结构图及原始水电图。
7.2.2提供天然气气压表4m3以上。
7.2.3物业管理部门的批准开工文件的出入证明。
7.2.4房屋钥匙。
7.2.5确保水、电已正常开通。
7.2.6确保采暖工区域的水、电路施工已全部完工,建筑垃圾及装修材料已经清运完毕,地面平整,地面无水、电线管等。
7.3甲方确保本合同中7.2条所列的全部内容,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长,其责任乙方不予承担。
7.4乙方应在开工前会同甲方在施工现场对系统设备进行准确定位,并据此作出详细的施工定位
图,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进行施工。
7.5如甲方无特别说明或未能提供房屋原始水电图,乙方在施工时如发生水电损坏,乙方只负责对其损坏处修复。
7.6甲方有义务确保后续装修工程为供暖设备留下足够的安装、调试空间。
8.施工中的约定:
8.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住宿施工现场。
8.2乙方保证遵守施工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的规定。
8.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时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及地面混凝土现浇层,甲方亦不得强行要求乙方人员进行违章施工。
如确有局部区域需特殊处理的情况(烟道孔除外),须由甲方认可签字后,乙方方可予以施工。
8.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全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队伍。
8.4.1乙方施工人员服务态度恶劣;
8.4.2乙方施工人员未按设计要求施工;
8.4.3乙方施工人员向甲方索要费用;
8.4.4乙方施工人员消极怠工,故意拖延施工时间。
8.5乙方的工程施工内容仅限于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合同所约定部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施工人员提供合同施工之外的服务。
8.6如甲方施工所在地非长沙地区,则乙方将收取一定的“远程施工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施工收费标准》。
9.管路验收及施工后的约定:
9.1甲方按乙方出具的《管路系统验收单》中所列项目进行管道工程验收。
9.2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管路系统工程验收通知后,须在48小时内,会同乙方对乙方所施工的管路系统进行验收。
如甲方原因未能在此时间内,对乙方所施工的管道系统进行验收,乙方有权视作甲方对乙方所施工的管路系统完全认可,而进行下一项工作。
9.3管路系统工程验收后,乙方应:
9.3.1系统管路密闭并保持一定水压。
9.3.2现场标注清楚系统主机所需外接的电源及生活用冷热水接口位置。
9.4管路系统验收交付后,其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不再对非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的管路系统受损承担责任。
甲方须协调其它进场施工方,注意保护管路系统及其连接件,以免其在装修过程中遭到损坏,如有损坏甲方须即时通知乙方。
在装修期间乙方工程人员有义务对工地进行不定期巡检。
9.5管路系统如果出现渗漏,甲方应立即停止装修工程,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乙方。
由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乙方和装修公司代表共同鉴定渗漏原因及责任。
如果认定为非乙方责任,乙方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其费用按乙方的《施工收费标准》执行,修复所需的材料按本合同价格执行;如果甲方在未经乙方鉴定的清况下自行处理,将直接视为甲方责任;如果认定为乙方责任,乙方负责修复,其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9.6如果按《管路系统验收单》中所列内容验收合格后,甲方如擅自改动管路系统,本合同第10项自动失效,乙方不再对该管路系统承担任何责任。
10.供暖系统验收及调试:
10.1甲方按乙方出具的《供暖系统设备安装验收单》中所列项目进行完工验收。
10.2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供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完工验收通知后,须在48小时内同乙方进行验收。
如甲方原因未能进行验收,乙方有权视作甲方对乙方施工的系统安装完全认可,而结束施工工作。
10.3甲方对主机、散热设备及其配件等采暖系统设备安装验收完毕后,即该系统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再对其外观承担责任。
10.4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须在48小时内对供暖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甲方须在调试工作单签字确认,至此整个供暖系统工程竣工。
11.管路工程及末端设备的质量保证:
11.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凡由乙方提供并施工的管材的使用寿命
均在50年以上。
11.2 散热器及散热器配件质保期1年。
11.3 工程系统安装质保期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