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师德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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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师德师风考评办法

学院师德师风考评办法

学院师德师风考评办法为了提高教职工的职业道德素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高素质的干部教师队伍,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全体教职工二、考评内容教师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

行政人员包括依法行政、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履行职责、优质服务、廉洁自律六个方面。

三、考评方法成立师德师风考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统一组织实施考评工作,采取平时考评与学年考评相结合,个人自评、学生(服务对象)测评与处室系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个人自评学年末将教师师德师风的履行情况作为个人述职的必须内容,在处(室)系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个人述职。

(评价结果权重10%)(二)学生(服务对象)测评专任教师的测评随机抽取30%的任课班级学生进行,行政人员的测评随机抽取10%的服务对象进行。

行政兼课人员的测评,由班级学生和服务对象进行测评后,按照4:6的比重综合计算。

(评价结果权重30%)(三)处室系测评专任教师由系(室)根据平时考核,结合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反馈进行考核。

行政人员由部门根据平时考核,结合有关部门的考勤结果、巡查反馈、重大活动的参与情况进行考核。

行政兼课人员的教学与行政工作按照4:6的比重,由部门根据平时考核,结合教务处、任课系反馈进行考核(评价结果权重60%)(四)各项考核结果由师德师风考评办公室汇总,考评领导组审核,报党委会审定,通过后公示。

公示期间,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领导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组应做出复核见,报党委会议审议。

(五)考核周期中,外出学习、挂职、创业、产病假的教职工,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院相关规定的,考核等级定为合格。

四、奖惩分(一)本学年获得国家级、省厅级、市级、校级荣誉(包括劳动模范、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分别按4、3、2、1加分(同一奖项的不同奖次按最高分计,不同奖项的累加计分),计入师德评价总分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截止考核当年,连续三年及以上的加6分,二年加2分,一年加1分;(二)在教学相关活动中,由于教师原因发生责任事故的,按照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从师德总分中视情节扣除5至20分。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模版(三篇)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模版(三篇)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完善学校教师的职业操守和纪律,根据《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的职业道德考核。

学校行政机关、教育部门以及教师工会应按照本办法对学校教师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的目的是核查教师是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是否具备专业能力,是否优秀履行教学工作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条考核的原则是全面、公平、公正、客观、准确以及服务导向。

第五条学校教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其职业发展和晋升的依据,也将作为表彰、奖励、处罚的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爱岗敬业、遵守职业规范、保守机密、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和谐友善、责任感等方面。

第七条学校教师的专业能力主要包括: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等方面。

第八条学校教师优秀履行教学工作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成果、学生评价、教学情况等方面。

第九条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教学工作的考核重点随着教师的职称和职务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具体内容将由学校根据情况制定。

第三章考核对象与方式第十条学校教师的考核对象为在职教师。

第十一条考核包括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为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考核由需要时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方式包括书面材料审核、口头答辩、学生评价、集体评定以及个别面谈等方式。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十三条学校教师的考核程序包括申报、评审、公示、总结等环节。

第十四条申报环节包括教师自愿申报,学校教育部门组织材料汇总,并报行政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评审环节包括教师材料审核,评审委员会组织口头答辩、评分等环节。

第十六条公示环节包括评审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总结环节包括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研究奖惩办法。

第五章考核结果及奖惩第十八条学校教师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晋升和岗位评定的依据。

第二十条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学校应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中国政法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北京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北京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师德,主要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具体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社会服务中处理个人与教育事业、个人与学生、个人与同事、个人与家长和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时,所应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和规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全体教职员工。

以学校名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兼职教师、访问学者及进修教师等人员亦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组织保障第四条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管理师德考核工作,共同承担师德考核责任,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考核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师德建设委员会统筹师德建设工作,健全完善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各二级单位分工负责的考核工作机制。

各二级单位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教师的师德考核工作,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等级第六条考核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第七条师德考核工作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第八条师德考核为年度考核,按照学年度进行,区间为上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工作时间不满一个考核周期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档次。

凡教师出现《新时代北京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所列“负面清单”行为的,该教师师德考核档次确定为不合格,其他人员为合格以上档次。

师德考核制度(9篇)

师德考核制度(9篇)

师德考核制度(9篇)师德考核制度(通用9篇)师德考核制度篇1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第一条:考核资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八个方面,详见《__学院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一)。

第二条:考核范围:全校教职工。

第三条:考核工作小组:有工会具体负责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

第五条: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运用:1、根据考核资料被考核人进行自我考核打分。

2、级部或科室根据工作表现有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

3、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需要,对评价标准中部分项目,采取由学生及学生家长问卷评定的办法。

4、学校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最后存档。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次。

其中自我评价占20%,级部或科室评价占30%,考核组评价占50%(参考学生以及家长评价)。

6、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7、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

8、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处绩效工资,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9、对违反下列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3)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4)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5)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理解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形成以身垂范、敬业爱生、严谨善导、教书育人的良好教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执教进程,切实打造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我院实际,特完善制定我院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师德师风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师德师风考核共六大项,总分为100分。

每个大项的扣分下不保底。

总分低于60分的,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

(一)爱国守法1、通过各种媒介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扣20分。

2、参与集体或其它违法违规上访,扣30分。

3、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研究、师德师风培训、全体教职工会议、处室工作会议,每请假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3分。

每学期开学大会、放假大加倍处罚。

要求写心得体会的,不交者扣1分。

4、未有身体或者家庭特殊原因而不服从学校领导分配或临时安排的工作,或有讨价还价现象,每次扣3分。

5.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每次扣3分。

6.如发现或举报有损教育、学校、教师形象的言行,每次扣3分。

7、工作时间出入娱乐场所被发现或举报每次扣5分。

(二)爱岗敬业。

1、坚守考勤制度。

考勤规定按学校的“德、能、勤、绩”考核相关规定执行,不再重复计算。

若出现由于迟到、早退、缺课等造成教学事故的,扣10分。

2.负责教学,坚持认真研究教材,按要求备课,按时上课,及时批改作业。

教学规定按学校教务处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再重复计算。

如出现敷衍了事,课堂纪律差,学生说话、看小说、玩手机、睡觉等现象严重,学生反应大,扣5分。

3、工作时间或学校组织教师参加活动的时间,从事第二职业的或从事其他影响本职工作的第二职业的,经查实扣20分。

4.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或教室从事与自己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如上网聊天、在微群(qq群)发布与工作无关的息、玩手机(电脑)游戏、参与炒股等,每项(次)扣5分。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范本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范本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范本一、考核目的与原则本考核办法的目的在于评估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履职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考核原则包括客观公正、激励引导、综合评价、定期循环。

二、考核内容1. 教师职业道德(1)尊重学生:教师应保持良好的师德,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

(2)严守纪律: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和教育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教师职业道德底线。

(3)教书育人: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 教育教学能力(1)备课教学:教师应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资源,确保备课充分。

(2)教学过程:教师应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积极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确保教学过程生动有趣。

(3)评价反馈:教师应及时给予学生积极的评价和反馈,帮助学生发现自身的优势与不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考核程序1. 考核周期:每年一次。

2. 考核材料:教师自查报告、学生评价、教学设计、教案、评课记录等。

3. 考核方法:经过教师自评、同事评议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教师的综合考核。

4. 考核标准:设立一级、二级、三级等不同等次的职业道德与履职能力评价标准。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1. 考核结果:根据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履职能力综合评价得出。

2. 奖励措施:对在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上表现突出的教师予以嘉奖,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晋升机会。

3. 处罚措施:对在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上有不良表现的教师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晋级晋聘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教师培训和发展的重要参考和指导。

六、考核结果的公示和监督学校将对教师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同时教师也有权对考核结果提出申诉。

七、附则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根据实践中的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

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

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根据教体局的要求和学校的需要,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本考核细则的原则是标准、实事求是、公正公开。

二、考核范围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三、考核办法1.实行加减分办法,好的加分,差的减分。

2.满分为100分,上限封顶,下限不保底,但不能出现负分。

3.每学期末累计考核结果,纳于对教职工的学年评估和职称评聘及其它评先选优之中。

四、考核内容1.参加政治研究,认真听讲,写笔记,按规定时间交研究笔记。

不缺席,不迟到,不中途退场。

(20分)加分因素:撰写的政治理论文章在不同层面发表和交流的;国家6分,省级4分,市级3分,校级2分,大会发言每次加3分。

减分因素:迟到一次扣1分,中途退场扣2分,缺席一次扣3分,事假一次扣1分,心得、稿件未交者扣2分,笔记缺交一次扣3分,数量不够扣3分,研究中唠嗑、睡觉、说话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扣3分。

2.积极参加学校支部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和各种比赛、表现积极。

(10分)加分因素:教职工本人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做出贡献的加5分。

减分因素:各项活动缺一次扣2分,升旗仪式、间操缺席一次扣1分。

3.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文明,同志间互相帮助,互相尊重,礼貌待人。

(10分)减分因素:与同志发生口角,造成后果,减3-5分。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按时签到,中途不擅自离岗。

(10分)减分因素:每迟到一次扣1分,缺岗一次扣3分。

5.关心热爱学生,平等待人,有良好师生关系,做学生思想工作耐心细致,课堂不驱赶学生。

(10分)减分因素:不善于做思想工作,工作方法简单,师生关系紧张扣3分,驱赶学生一人次扣3分。

6.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为人师表。

(10分)减分因素:上述情况如有发生,扣5-10分。

7.遵守社会公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见义勇为。

师德师风考核制度15篇

师德师风考核制度15篇

师德师风考核制度15篇制度可以为社会和组织提供发展方向和引导,有助于促进经济、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的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师德师风考核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师德师风考核制度篇1为了全面提高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激励督促教师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德师风考核(一)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二)师德师风考核由教师工作处牵头,各系具体组织实施,受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的指导。

(三)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该教师该学期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

1.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8.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及邪教等活动;9.违反《六盘水师范学院教师礼仪规范》的规定,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10.拒绝接受学院、系、部门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11.因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12.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使用(一)考核奖励1.学院设置“师德标兵”奖,每学年从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中评选表彰一定数量的“师德标兵”。

2.将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评价为优秀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各级各类优秀教师评选推荐中优先考虑。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范文(二篇)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范文(二篇)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师德师风考核应当坚持以德育人、德行高尚为导向,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发展水平为目标,注重综合评价和多元化评价的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在岗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第四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和教师正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将根据师德师风考核结果,采取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进行评优、嘉奖、考核等,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和提升。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主要涵盖以下内容:(一)教学教务责任: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考试等教学环节,要求教师能够积极履行教学职责,做好各项教学工作;(二)师生关系:包括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要求教师关心爱护学生,树立正确的师生关系;(三)职业道德:包括教师在公共场合言行举止、教育教学研究和个人修养等方面,要求教师准确体现教师职业道德;(四)学科建设:包括学科研究、教材编写、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要求教师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提升学科水平;(五)社会责任:包括教师在社会各界的形象、服务社会的行为等方面,要求教师具有社会责任感;(六)其他事项:包括教师工作日常表现、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七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方法包括个人自评、同行互评、学生评价、学校评价、专家评价等。

其中,学生评价占比不低于30%。

第八条个人自评主要由教师主动参与,通过填写自评表和撰写自评报告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同行互评主要由教师对同级别的其他教师进行评价,通过填写互评表和组织座谈会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学生评价主要由学生对所上课程的教师进行评价,包括填写评价问卷和参与评价座谈会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评价主要由学校对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包括考察教学工作、教师日常行为等方面进行评价。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范本(三篇)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范本(三篇)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提高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二条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捍卫党的领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二)诚实守信,严守工作纪律,不违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三)爱岗敬业,认真备课,精心教学,关心学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四)课堂讲学规范,学生评价良好,课堂纪律良好,与学生和谐相处;(五)具有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个性和需求,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六)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积极参与学生的校园活动;(七)遵守教育教学程序,发展教育科研,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八)关心学校的发展,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三条师德师风考核方法应包括以下几种:(一)个人自评:教职工对自己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填写相应的表格并提交;(二)学生评价:学生对教职工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学校组织相关调查,并进行统计和分析;(三)同行评价:教职工之间相互评价,进行同行评议;(四)考核档案评审: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表现,由相关部门进行考核档案评审;(五)领导评价:教职工直接领导对其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第四章考核周期和频次第四条师德师风考核应按照以下周期和频次进行:(一)周期:每学年为一个周期,从9月初至次年6月结束;(二)频次: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次数。

第五章考核评定第五条师德师风考核评定应根据考核方法和考核内容进行,主要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将各种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综合评定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情况。

第六条师德师风考核评定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一)优秀:教职工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学生、家长和同事的公认和赞扬;(二)称职:教职工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较好,遵守了相关规定和要求,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认可;(三)基本称职:教职工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一般,需要在相关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提高;(四)不称职:教职工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差,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对学生和学校造成了不良影响。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范文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范文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提高师德水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的目的和原则考核的目的是以考核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考核的原则是公正、客观、科学。

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政策,贯彻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保证考核的公正和科学性。

第三章考核的内容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的职业操守、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学生评价等方面。

1、教师的职业操守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违反社会公德,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

2、教育教学水平包括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教学创新等方面。

3、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包括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等方面。

4、学生评价包括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反馈等方面。

第四章考核的程序考核的程序包括考核的组织、考核的方式和考核的结果等方面。

1、考核的组织由学校的考核机构负责。

考核机构由学校党委或教学管理部门组织成立,负责全校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2、考核的方式主要有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和学生评价等。

个人申报是指教师主动向学校提供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的申报。

班级评议是指学生评议之前,教师先向班级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的汇报。

学生评价是指学生对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

3、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内容的要求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由学校考核机构制定,评分结果由学校考核机构负责公布。

第五章考核的实施考核的实施由学校考核机构组织。

学校考核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的时间、地点和流程等。

1、个人申报的方式,教师应按照学校考核机构的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供真实、全面、客观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2、班级评议的方式,教师应向班级同事汇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学生评价的方式,学校应组织学生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学生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教师。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模版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模版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管理和规范,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本校所有在岗教师。

第三条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师德师风考核指标,对教师进行年度或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五条学校设立师德师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第六条学校通过考核办法的实施,旨在培养优秀的教师队伍,提升学校的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七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政治立场:教师要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能够根据学科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需求,设计和组织有效的教学活动,能够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教育教学态度:教师要对学生诚实守信,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积极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关心每个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并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

(四)学生评价:学校将定期开展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工作,并将其作为考核教师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其他:教师要守时守纪,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与同事和领导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作。

第八条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以上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具体细化和补充。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九条学校将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结合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应具备以下特点:(一)科学性:考核标准应科学合理,能够准确反映教师师德师风状况。

(二)具体性:考核标准应具体明确,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或描述,并给出具体的参考指标。

(三)可操作性:考核标准应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引导教师的行为,便于评判和比较。

某大学某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某大学某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某大学某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为把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化和长期化,激励教师在新的条件下进一步开展“教书育人”活动,把某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1、考核内容:(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十六大报告等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完善自身人格,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4)牢固树立“学生第一”的理念,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关心学生,真诚为学生服务,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考核办法:(5)教师自我检查,对照考核内容,查找自己的不足与差距。

(6)适时召集学生代表座谈会,倾听学生的心声。

(7)同行之间进行经常性的交流,互相学习,相互促进。

(8)及时听取学生意见,接受学生监督。

二、教学科研工作考核办法:1、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科研计划和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2、全体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牢固树立“教书育人”的理念,把学生在专业学习中提出的正当要求尽可能落实到教学实践中。

3、认真执行某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抓好备课、上课、辅导、考试和课外实践等环节。

工作出现失误,要给予相应处理。

4、鼓励教师开展创新教育活动,进行科学的教学改革,实现教学过程由知识培养向能力提高的转变。

在此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要给予奖励。

5、鼓励教师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组织各类专业兴趣小组,定期开展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有突出成绩的教师,要给予表扬。

6、充分发挥各个教研室的作用,教研室在教研活动中要始终强调师德师风建设,要进行阶段性总结评比,为年终总评比积累资料。

7、要求教师之间树立团结合作精神,对学生提出的跨学科重大疑难问题,要联合攻关,努力满足学生的合理要求,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表扬。

8、教师要做好差等生的思想工作,学习上给予特殊帮助,生活上给予照顾,使他(她)们完成正常学业。

XX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XX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XX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依据《教师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

3.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核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廉洁立德等四个方面(考核详细内容见附表)。

三、考核对象全校教职工、外聘教师四、考核的组织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由人事处统组织,各单位具体实施。

2.各单位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加强对本单位教师师德师风评价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落实。

五、考核程序1.各单位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师师德师风评价与考核工作。

2.各单位“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要根据考核内容的五个方面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价。

3.在组织学生进行教师师德师风评价时,各学院应对学生评价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进行正面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主人翁意识和正确的评价观,如实评价每位教师。

不得向学生宣传任何可能导致评价结果不实的暗示或导向。

4.所有任课教师的师德师风评价应包含学生评价内容,学生评价环节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同步进行,评价结束后,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任课教师评价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存档。

5.“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成员不得为自己评分。

六、考核结果类别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考核等次为不合格:1.有损害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X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4.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7.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8.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请;9.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10.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11.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12.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XX学校师德考核细则

XX学校师德考核细则

XX学校师德考核细则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一)、政治思想(10分)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存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参与色情、赌博、吸毒、斗殴、酒驾等违法违纪行为;违反国家保密有关规定,在命题、考试和招生等工作中泄露国家秘密或相关重要信息;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非正常上访等活动;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传播低级庸俗文化和有害学生健康的思想,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捏造事实,恶意炒作、举报、诽谤他人,干扰破坏正常教学秩序,损害教师声誉,败坏教育形象等行为的,该项政治思想分为。

分,按照师德考核不合格评定等级。

2.坚持政治学习、集体学习和师德培训等活动(2分),做到满勤,无故不请假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3.坚持写学习笔记和师德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上交不及时扣3分,不交该项扣10分。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违反者视其情节扣2—8分。

(二)、爱岗敬业(20分)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在师生中散布消极言论1人次扣2分;参加封建迷信或邪教活动,甚至影响学生健康成长,该项爱岗敬业分为0分。

2.热爱分配岗位,热心公益事业。

对工作拈轻怕重,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分,对学校或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工作安排故意抵触,不执行者每次扣0.5分。

3.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职。

空课一节扣10分,旷工1节扣1分(一天按照7节计算),请假超假一节扣0.5,坐班时间随意出入校园按照旷工节次计算。

4、服从学校管理,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

工作态度差,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育教学任务未按规定完成,视其情节扣2—5分;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扣8—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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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师德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xx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自律和他律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的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督查与定性。

考核小组领导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

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考核小组。

二、考核的对象
师德考核的对象为全校教职员工(包含附属医院参与授课教师)。

三、考核的时间
师德考核在每年年底结合教职员工年度考核进行。

四、考核的原则与要求
(一)统筹协调好师德考核在年度考核、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优奖励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激励教师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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