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遗嘱信托商业价值及发展路径分析(2021年)
2021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2021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根据2021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以下是关于信托业的一些重要研究结论和预测:
1. 行业现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托业规模不断扩大,信托产品类型丰富多样。
信托公司也在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2. 投资趋势:随着利率的下行和资本市场的波动,投资者倾向于寻求较低风险、稳定回报的投资方式。
因此,信托产品成为了一个受欢迎的投资选择。
3. 创新产品:为了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信托公司在产品设计上不断创新。
例如,定向委托信托、分级信托等新型产品受到市场的青睐。
4. 风险挑战:随着资本市场波动的加剧,信托公司面临的风险也增加。
特别是在信托公司发行的复杂产品中,风险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5. 监管:为了规范信托业发展,监管部门加强了对信托公司的监管力度。
信托公司需要更加注重合规和风险管理,以提高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6. 未来发展趋势: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信托业也将迎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以及技术创新将推动信托业的转型升级。
这些结论和预测将有助于投资者和业内人士更好地了解信托业的发展趋势和面临的挑战,从而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和业务策略。
我国信托业务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我国信托业务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不少于1000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托业务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截至2021年底,我国信托行业的总规模已经达到67万亿元,较2012年增长了20倍。
但是,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发展现状我国信托业务主要包括信托计划、信托产品两大类。
信托计划是指由机构投资者委托信托公司出具的高净值理财工具。
信托产品则是指由个人投资者购买的信托产品,主要包括资产管理类、房地产基金和私募股权等产品。
历经发展,我国信托业除了向产品多元化和资产丰富化等方向转型外,还在优化市场结构、完善监管制度、推动企业多元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2019年,我国发布《信托公司风险管理办法》,为信托行业提供了更加规范化的管理方式,同时也加强了对行业风险的管控。
此外,我国的信托业还深度参与了国内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化配置。
二、问题分析尽管我国信托业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业务模式单一我国信托业务的收入模式主要来自于管理费和托管费,而这两块收入的增长速度正在放缓。
此时,信托公司应该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进行资本扩张,从而增加业务收入和稳定经营现金流。
2.风险控制不足我国信托行业在资本助力下飞速扩张,但是也带来风险逐步暴露。
2019年,多家信托公司陷入资金风险问题,导致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冲击放大。
我国信托公司在扩大规模过程中,必须加强风险控制管理,强化风险意识与企业风控机制。
3.资产端风险我国信托业务主要依赖于信托公司投资目标资产的盈利水平。
但是,一些信托公司在操作中选择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导致资产损失加大,进而影响资产与负债匹配能力和信托公司的偿付能力。
三、对策建议面对信托行业发展中的问题,信托公司应该采取以下对策:1.盈利模式多样化信托公司应该探索多种收入来源,如理财、咨询、机构化投资、信用评级等产品与服务。
从而扩充业务模式,丰富业务形态,加强资本运作。
信托行业转型概况及发展趋势
信托行业转型概况及发展趋势作者:李斯文来源:《时代金融》2021年第24期截至2021年二季度,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临近结束,信托行业的转型已取得显著成效。
资管新规实施后,监管持续发力,不断完善制度体系,速信托行业转型深化促使信托公司回归信托业务本源定位。
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信托行业整体发展方向与“十四五”目标必将紧密结合,切实发挥信托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一、行业转型概况截至2021年二季度,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临近结束,信托行业的转型已取得显著成效。
信托资产规模在2021年二季度迎来资管新规颁布后的首次回升,融资类与通道业务持续压缩,房地产信托规模继续压降,信托资金投向优化,标准化投资业务增速明显,信托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不断增强。
具体如下:(一)融资类与通道业务压降效果显著自施行“两压一降”以来,信托资产规模从2017年末的高点直线下滑,在2021年二季度出现回升。
在信托资产规模持续压缩的背景下,以通道业务为主的单一资金信托的规模和占比呈下降趋势,主动管理能力持续增强,信托报酬率有所改善。
截至2021年二季度,单一资金信托的规模已低于2017年末的一半,占比降低18.58个百分点。
从信托功能来看,截至2021年二季度,融资类信托规模降至4.13万亿元,同比下降35.92%,占比降至20.02%。
(二)行业盈利能力恢复截至2021年二季度,信托行业实现营业收入602.31亿元,同比增长9.41%,营收结构主要来源于信托业务收入(占比72.31%);累计利润395.86亿元,同比增长16.08%,且利润同比增速超过营收同比增速,可见营业成本已有所压缩。
(三)资金信托投向持续优化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信托行业不断优化资金投向。
截至2021年二季度,工商企业信托仍占据榜首(占比30%);受益于非标转标的趋势,证券市场信托紧随其后(占比17.52%);投向基础产业的资金信托占比降至13.42%,在推动新基建(新一代信息网络、充电桩建设等)的股权投资、投资基金、股债联动等创新业务模式发展下仍有上升空间;受融资管控收紧的影响,房地产信托占比降至13.01%;金融机构信托占比降至11.97%,信托规模较2017年末已压缩过半,资金空转现象明显减少。
信托新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
信托新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信托行业作为一种非银行金融机构,近年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本文将对信托行业的新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展望其未来的趋势。
信托业是一种以信托公司为主体,以信托合同为依据,以信托财产为对象,以信托保险资金为支持,通过信托管理、信托运营、信托投资等方式,将委托人的财产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和运用的金融业务。
信托公司扮演着信托业务的主要运营者,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信托产品的创新和开发,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
信托行业的新发展现状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信托行业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信托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已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机构。
其次,信托产品日益丰富。
随着金融创新的推进,信托产品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信托计划,而是涵盖了信托基金、信托计划、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多种形式,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
再次,信托行业国际化进程加快。
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者开始关注中国的信托市场,并选择投资于中国的信托产品,这也推动了信托行业的国际化。
未来,信托行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挑战。
首先,信托行业将进一步加强监管。
随着信托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信托公司的监管力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和风险控制能力,确保信托市场的稳定运行。
其次,信托行业将注重创新和多元化。
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信托行业将更加注重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创新,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在投资方面,信托行业将进一步拓展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探索新的盈利模式,提供更多风险分散的投资机会。
最后,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信托行业将更加注重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
信托公司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环境保护,推动金融可持续发展。
面对信托行业的机遇和挑战,信托公司需要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
首先,信托公司应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提供更加个性化和差异化的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其次,信托公司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能力,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信托公司遗嘱信托实务探索与存在问题分析(2021年)
信托公司遗嘱信托实务探索与发展障碍(一)遗嘱信托实务设计(二)遗嘱信托创新结合(三)遗嘱信托业务风险(四)配套制度的发展制约信托公司遗嘱信托实务探索与发展障碍(一)遗嘱信托实务设计遗嘱信托尚属新兴事物,在实务中,为避免由于理论准备、制度规范与社会认知尚未完备造成的委托人单方面订立遗嘱无法满足遗嘱与遗嘱信托生效要求、遗嘱信托设立后无委托人承诺、财产登记主体模糊、财产转移审批难度较大等问题导致遗嘱信托无法有效执行,信托公司在实践中可参照中国台湾地区遗嘱信托业务模式。
一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事先协商,将其遗嘱意向于“遗嘱信托合同”中明示,详细约定未来遗嘱信托管理细节与权利义务。
二是由代理人代理执行。
我国《民法典》第161条、第162条、第168条认可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设立遗嘱信托行为在法律上的有效性,这也为遗嘱信托在实践中的财产转移、事务管理等提供了新的操作空间。
a在我国台湾地区实践中,以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等身份替代委托人设立遗嘱信托并不罕见。
参照台湾地区模式,我国遗嘱信托实务中,遗嘱执行人可依照遗嘱“委托代理”遗嘱信托设立;或可依照委托人生前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代理遗嘱信托设立。
在现行法律认可范围内,最大限度保障委托人遗嘱意愿有效达成。
遗嘱信托实务流程可分为业务咨询与遗嘱信托设计、文件起草与签约公证、遗嘱信托执行与终止三个阶段。
1.业务咨询与遗嘱信托设计信托公司担任遗嘱信托受托人,应于设立前,向立遗嘱人(下称委托人)就身后遗产规划提供咨询服务,必要时可邀请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委托人相关亲属代表、遗嘱执行人、律师等共同参与,使遗嘱得以配合委托人家庭实际有效拟定。
受托人应全面了解委托人设立需求,将遗嘱信托设立流程、收费标准、税收筹划、潜在风险等充分告知。
咨询后,针对委托人身份、家庭关系(包括婚姻、子女等)、社会关系及财产状况等尽职调查,并列示尽职调查清单。
为防范可能涉及洗钱和非法资产转移等问题,需委托人出具书面声明以示财产来源和归属的合法性。
信托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信托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信托行业是中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
以下是信托行业发展现状的分析:
1. 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信托行业资产规模持续增长,成为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中的重要力量。
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信托资产总额达到30万亿元人民币左右。
2. 业务结构不断优化:信托行业除了传统的信托计划之外,还涉足了信托受益权、信托投资公司、信托资金池等多元化的业务领域。
行业在开展创新业务上取得了积极成果,拓宽了投资者的选择范围。
3. 风控能力进一步加强:近年来,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信托行业进行了规范和监管,并推动了信托公司加强内部风控和合规管理。
信托行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得到了提升,提高了行业的整体风险防范能力。
4. 监管政策趋于严格: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监管部门对信托行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例如,对信托计划的募集、投资、运作等环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加强了对信托公司的投资者保护和风险管理要求。
5. 创新能力得到提升:信托行业在金融科技和信息技术方面的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通过引入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信托公司在业务操作、风控管理等方面实现了更高效、更安全的运作模式,推动了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总体来说,信托行业在近年来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市场竞争激烈、风险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等。
未来,信托行业仍需不断创新,坚持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在规范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信托与遗嘱法的前景和发展趋势
通过设立信托,将财富交由受托人管理,按照委托人意愿进行分配 。具有灵活性、隐私保护和长期规划等优势。
信托在财富传承中优势体现
灵活性
信托可根据委托人需求 定制,实现个性化财富 传承方案。
隐私保护
信托设立及运作过程保 密性强,可避免家族财 富曝光引起的纷争。
长期规划
信托可跨越委托人的生 命周期,确保财富长期 稳健增值,实现家族财 富永续传承。
资产隔离
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 其他资产现财富传承
案例一
某企业家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将企业股权和家族财富交由专业受托人管理,确保 家族成员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得到满足,同时避免企业因继承问题导致经营中断。
案例二
一对高净值夫妇通过设立信托,将财产分配给子女和孙子女,并设定特定条件, 激励后代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家族财富与社会责任的有机结合。
的客户服务。
03
挑战与应对
信托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的挑战
。为应对这些挑战,信托公司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提高业务
水平和创新能力。
03 遗嘱法改革进展及影响研究
国内外遗嘱法改革动态追踪
国际遗嘱法改革趋势
近年来,国际上对遗嘱法的改革主要 集中在简化遗嘱形式、提高遗嘱自由 度和加强遗嘱执行监管等方面。
02
业务模式
国内信托公司主要以资金信托为主,而国际成熟市场的 信托公司则更多涉足资产管理、财富传承等领域。
03
监管政策
国内信托业监管政策逐步趋紧,对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 、合规经营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而国际监管政策则更 加注重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公平竞争。
政策法规对信托业影响解读
法律法规完善
遗嘱信托业务发展报告范文
遗嘱信托业务发展报告范文引言遗嘱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托公司为主体,通过信托合同的方式,代为管理遗嘱人遗产的一种服务业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积累的增加,遗嘱信托业务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
本文将从市场情况、政策环境和发展趋势三个方面分析遗嘱信托业务的现状和未来发展。
一、市场情况1. 市场规模根据统计数据,目前我国遗嘱信托业务的市场规模正在逐年扩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各大信托公司共托管遗嘱信托资产超过5000亿元,较上年增长50%。
2. 受益人群体遗嘱信托业务的受益人群体主要包括高净值人士和大型家族。
高净值人士由于其财富规模大、涉及的财产继承和管理问题复杂,对遗嘱信托业务需求旺盛。
大型家族则通过遗嘱信托来实现资产的长久传承和家族管理。
3. 市场竞争目前,我国遗嘱信托业务市场竞争相对激烈。
在市场领先地位的信托公司,如中国信托、华泰信托等都设立了专门的遗嘱信托业务部门,并提供了一系列专业化的遗嘱信托服务。
二、政策环境1. 相关法律法规我国《信托法》于2001年通过,为遗嘱信托业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此后,相继出台的《民法总则》、《继承法》等法律法规也都为遗嘱信托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2. 监管政策监管部门对于遗嘱信托业务也进行了相关的规范和管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都对信托公司进行资信认证、监管评级和风险管理,并要求信托公司加强对遗嘱信托业务的风险防控。
三、发展趋势1. 个性化服务未来,遗嘱信托业务将更加注重个性化服务。
随着财富管理的国际化发展趋势,遗嘱信托更需要根据不同个体的需求,提供更具针对性和差异化的服务。
2. 专业化发展随着遗嘱信托业务规模的扩大,专业化的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将成为行业竞争的关键。
信托公司需要在专业化、创新力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持续提升,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3. 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化发展是未来遗嘱信托业务发展的重要趋势。
信托公司了解信托与遗嘱的关系
信托公司了解信托与遗嘱的关系信托和遗嘱是两种不同法律概念,但它们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
信托公司作为专业机构,了解信托与遗嘱的关系对于其业务运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信托与遗嘱之间的关系,并分析信托公司在处理遗嘱事务时的角色和责任。
一、信托和遗嘱的基本概念1. 信托的定义和特点信托是一种法律关系,通过该关系,信托人将一定的财产交由受托人管理,并为受益人的利益而行事。
信托的特点包括对财产的转移、受托人的职责和信托目的的实现。
2. 遗嘱的定义和作用遗嘱是个人在临终或死后通过书面形式表达意愿的法律文件。
通过遗嘱,个人可以确定财产的继承人,安排遗产的分配,并指定遗嘱执行人等。
遗嘱在实现遗产分配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信托与遗嘱之间的关系1. 遗嘱设立信托根据遗嘱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受遗财产设立信托,并明确受托人和受益人。
这样,一旦遗嘱生效,信托即成立,信托财产将按照遗嘱人的指示进行管理和分配。
2. 信托涉及遗嘱的执行在一些情况下,信托计划可能需要依赖遗嘱的执行来转移财产给受托人或受益人。
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代理,需要与遗嘱执行人合作,确保遗嘱的执行符合信托计划的要求。
三、信托公司在处理遗嘱事务中的角色和责任1. 遗嘱的保管和解读信托公司作为专业机构,负责接收、保管和解读遗嘱文件。
它应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根据遗嘱人的意愿进行解读。
遗嘱的准确解读对于信托计划的实施至关重要。
2. 遗嘱执行的监督和协助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负责监督和协助遗嘱的执行。
它需要与遗嘱执行人密切合作,确保财产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转移和管理,保障受益人的权益。
3. 信托与遗嘱的权威性解释在遗嘱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遗嘱条款的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情况。
作为信托公司,它必须具备解释遗嘱意图的能力,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权威性的解释。
这有助于维护遗嘱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结论信托公司在了解信托与遗嘱之间的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既需要理解信托和遗嘱的基本概念,又要清楚二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遗嘱信托的资产管理门槛
遗嘱信托的资产管理门槛摘要:一、遗嘱信托的概述二、遗嘱信托的资产管理门槛三、遗嘱信托的优缺点四、遗嘱信托的未来发展趋势正文:一、遗嘱信托的概述遗嘱信托是指遗嘱人通过设立信托,将其遗产在去世后转移给受益人,以实现遗产的传承和管理。
在我国,《继承法》和《信托法》对遗嘱信托的设立和执行进行了规定。
遗嘱信托可以采用自书、代书和公证的方式,其中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信托的资产管理门槛遗嘱信托的资产管理门槛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信托财产的类型:遗嘱信托可以管理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有价证券等。
不同类型的财产在设立信托时,可能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和要求。
2.信托受益人的数量和范围:受益人的数量和范围会影响到信托的管理难度和成本。
一般来说,受益人越多,管理难度越大,相应的资产管理门槛也会越高。
3.遗嘱信托的期限:遗嘱信托的期限越长,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作所需的专业性和经验要求就越高,因此资产管理门槛也会相应提高。
三、遗嘱信托的优缺点遗嘱信托的优点包括:1.遗产的传承和管理:遗嘱信托可以帮助遗嘱人实现遗产的传承和管理,确保遗产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分配给受益人。
2.财产的保护和隔离:遗嘱信托可以对信托财产进行保护和隔离,避免财产在传承过程中被侵占或浪费。
3.专业的管理和运作:遗嘱信托可以由专业的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提高财产的收益和运作效率。
遗嘱信托的缺点包括:1.设立和执行的成本较高:遗嘱信托的设立和执行需要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费用较高。
2.管理难度较大:遗嘱信托的管理涉及到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多个环节,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四、遗嘱信托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遗嘱信托在未来将会面临更多的发展机遇。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托财产类型的丰富: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产品的创新,遗嘱信托可以管理的财产类型将更加丰富。
2.信托受益人的拓展:随着人们对遗产传承的认识不断深入,遗嘱信托的受益人将不再局限于亲属,可能会扩展到其他社会关系和公益事业。
信托公司如何管理和保护您的遗产
信托公司如何管理和保护您的遗产随着财富的积累和传承需求的增加,人们对于如何有效地管理和保护自己的遗产越来越关注。
信托公司作为专业的财务机构,承担着为客户管理和保护遗产的重要责任。
本文将从信托公司的角度,探讨信托公司如何管理和保护您的遗产。
1. 信托公司的基本职责作为一家信托公司,其基本职责是根据客户的要求成立信托并管理遗产。
信托公司既是信托财产的保管人,也是受托人,其职责主要包括:妥善保管客户财产,按照受托人的义务管理财产,执行客户的指示,保护客户的权益等。
2. 专业的投资管理信托公司在管理客户遗产时,会派驻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服务。
该团队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财务目标等要求,量身定制投资方案。
在投资过程中,信托公司会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和投资监督,以确保客户遗产的安全和增值。
3. 多样化的遗产规划信托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遗产规划方案,帮助客户合理分配和传承财产。
例如,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成立不同类型的信托,如授信信托、婚姻信托、慈善信托等,以实现不同的财产传承目标。
信托公司还可以协助客户进行财产评估,确定合适的受益人,并制定相应的遗嘱和家族宪章等法律文件,确保财产按照客户意愿进行管理和分配。
4. 高度的机密性和安全性信托公司对于客户的遗产信息和财务状况具有高度的机密性。
他们会采取严格的信息保护措施,确保客户的隐私不被泄露。
同时,信托公司也会提供专业的风险管理措施,防范客户遗产受到盗窃或风险事件的损害。
这包括了物理安全措施、技术防护措施、人员管理措施等多重层面的安全保障,以确保遗产的安全性。
5. 定期报告和透明度为了让客户更好地了解自己的遗产状况,信托公司会定期向客户提供财务报告和投资业绩报告。
这些报告将详细列示客户的财产组成、投资收益情况等重要信息,以增加客户对于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同时,信托公司也会及时向客户通报重要的财务状况变化或遗产管理相关的事项,以确保客户对于自身财产有充分的了解。
国外遗嘱信托的发展与借鉴:美国、日本、台湾(2021年)
与”,分别课征遗产税或赠与税。若委托人在设立信托时保留了信托利益或信托财 产控制权,委托人死亡时,此部分将计入遗产中课征遗产税;若委托人设立生前他 益信托时未保留信托利益处分权或信托受益人变更权,视为“赠与”,课赠与税。 在遗嘱信托成立后,应按美国税法规定征收所得税,所得税收入的计算方式、扣除 按项目与个人相同,按“导管规则”进行,以保证信托既不能用来规避遗产税,也 不会造成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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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依据,使得遗嘱信托等实践较为顺利进行。此外,日本的遗嘱信托特别重视遗嘱 订立的环节。无论是在遗嘱替代生前信托还是在遗嘱执行服务中,信托机构都积极 为立遗嘱人提供遗嘱咨询,确保遗嘱订立的合法有效,减少遗嘱可能引发的纠纷, 这对于信托生效后的有效运行无疑是非常关键的。
3.中国台湾地区遗嘱信托的发展 中国台湾地区遗嘱信托制度参考于美国和日本,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 立起了与自己本土文化相适应的架构,且经受住了实践考验,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现有规范囊括了遗嘱信托财产、关系人权利义务与外部监督等事项的详细规定。通 过遗嘱信托的设立、管理、变更与终止等全方面设计,保障遗嘱信托有效运行,并 在现实中加以实证与检验。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对遗嘱信托适用、补充、形成联 动,是保证台湾遗嘱信托顺利运行的有效组成。台湾地区遗嘱信托制度的发展不同 于美国实践先行立法随后的做法,而是在引进该制度的同时就对该制度的监督等问 题作出了规定,赋予信托监察人与法院监督遗嘱信托的权利。在遗嘱信托的本土化 发展方面,台湾地区的实践还是比较成功的。 目前台湾地区认可的遗嘱信托设立形式包括自书、公证、密封、代笔及口述遗 嘱。遗嘱信托的财产转移由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完成。虽然在遗嘱信托生效时点上 还存在争议,但大部分学者及法院裁判都认可委托人死亡遗嘱信托生效。目前台湾 地区对信托税收课税有几大特点:一是受益人纳税;二是按发生主义课税,形式转 移不纳税;三是公益信托税收减免。特定于遗嘱信托,台湾方面明确其具有遗赠性 质,应并入遗嘱人的遗产课征遗产税;遗嘱信托财产转移遵循实质课税原则;公益 目的遗嘱信托可享受税收减免。 台湾地区信托业商业同业公会显示,截至2019年,有12家会员机构从事过遗嘱 执行与遗产管理业务,都是兼营信托业务的银行机构。a 据台湾资深信托从业者估 算,目前台湾大型银行每年约开展十余件遗嘱信托业务。遗嘱信托在台湾地区已取 得较好的发展基础。 台湾地区遗嘱信托服务主要有三种模式,各有优劣。目前台湾信托业主要采取 第三种模式。
我国遗嘱信托发展现状、典型案例及法律问题(2021年)
1. 遗嘱信托当事人 遗嘱信托当事人是遗嘱信托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素,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 人。一些情况下,可能出现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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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信托委托人不仅要符合遗嘱订立人的要求,也要满足信托委托人的规定。a 遗嘱信托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 岁 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实务中,某些特定情况可能出现两 个委 托人,如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设立遗嘱信托。此共同委托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效力性规定,且更利于维护当事人意思自治、促进物尽其用 ,因此夫 妻以其共有财产设立遗嘱信托的,应由双方作为遗嘱信托的共同委托人。b
基于《信托法》本身的规定审视,可发现相较于合同信托,以遗嘱方式成立 的、受托人为自然人的遗嘱信托设立形式相对简便,仅需立遗嘱人作出遗嘱,指定 受托人即可。相较于花费额外支出委托不熟悉的信托公司,将私密的遗嘱及身后遗 产料理事宜委托于熟知、信赖的亲朋好友,对于老百姓而言显然更容易接受。但现 实中,自然人受托人往往相对缺乏专业能力和信义义务意识,会因个人身体健康状 况而无法胜任,会因自然死亡或意外死亡而导致缺位,还会因能力局限而无法妥善 管理信托事务,甚至会因缺乏监督而出现侵害信托财产、损害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且大多无法做到受托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有效隔离。自然人受托人出现上述任何一种 情形,都会使遗嘱信托陷入僵局,影响目标的实现。考虑到实践中存在设立不成功 的司法判例,以自然人为受托人的遗嘱信托存在一定风险。
案例6a 2015年8月,李某立遗嘱,载明自己的证券、房产由其亲属4人管理,房产永不出 售,所得收入用于亲属生活、学习、医药费用支出。李某在遗嘱中使用成立“李某 家族信托基金”字样。法院裁判: 本案的自书遗嘱符合继承法要件,尽管李某并不清楚基金会与信托的具体释 义,甚至采用了错误的名称,但该遗嘱在内容上包含了一个有效信托的全部条件 (信托目的、委托人及受托人、受益人、信托财产范围、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 式和方法),遗嘱的内容符合信托法对遗嘱信托的要求,因此裁决为遗嘱信托。 虽有部分遗嘱的内容因遗产缩水等客观原因不能执行,但部分信托财产符合 法律规定,即具备执行条件,可获执行。遗嘱范围以外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 分割。 本案中受托人为自然人。尽管遗嘱中明确受托人每人每年将获得1万元管理费 用,但这些信托报酬并不能使这些自然人的行为变成“经营信托业务”,因此无须 受银保监部门监管。 这是国内首次以司法判决的形式确立了遗嘱信托的财富传承方式,引起了业内 人士的广泛关注。本案中的立遗嘱人知晓信托的基本特点,并在遗嘱中对自己的财 产进行了详尽规划,虽并未出现“遗嘱信托”相关字样,但因符合信托全部要件, 司法裁决为遗嘱信托。这也有效保障了在委托人身故后遗产出现“缩水”、遗嘱受 到其他继承人的挑战,委托人遗愿内涵仍然得到基本实现。
信托行业分析报告
信托行业分析报告一、引言信托行业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资本配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信托行业的发展历程、现状和趋势进行详细分析,从而全面了解信托行业的发展潜力和挑战。
二、信托行业的发展历程信托行业自20世纪90年代起在中国得到迅猛发展。
起初,信托公司主要致力于实施企业改革和债转股等任务,为国有企业引入民间资本提供了重要渠道。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和资本市场的成熟,信托公司开始涉足股权投资、资产管理等领域,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信托行业的现状目前,中国信托行业已经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信托公司68家,管理信托资产总额达到45.5万亿元。
信托产品涵盖了银行理财、资产管理、基金等各个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
四、信托行业的发展趋势1. 监管政策逐步完善: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监管政策也在不断完善。
未来,信托行业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包括风险管理、合规运营等方面。
2. 科技创新助力发展: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信托行业也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产品创新和风控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3. 多元化产品和服务:未来,信托行业将更加注重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同时,信托公司还将加强对企业的资产管理和重组等方面的支持。
4. 加强合作与创新:信托行业将积极寻求与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的合作,以及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五、信托行业面临的挑战1. 风险管控能力不足:信托行业的风险管控能力相对较弱,需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避免信托产品出现违约等风险。
2. 市场竞争加剧:信托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需要不断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服务质量,以保持竞争优势。
3. 消费者保护需求增加:随着投资者对信托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增加,消费者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信托公司需要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教育,提高消费者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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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遗嘱信托商业价值 1. 战略意义 首先,作为服务信托的重要组成,财富传承的“新兴”方式,遗嘱信托的重点 是资产的传承、隔离和保值,是财富管理能力的综合体现。遗嘱信托的拓展可助力 信托公司回归本源,在提高和体现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的同时,带动信托公司 财富管理业务从单一销售向真正财富管理升级转型。 其次,遗嘱信托业务拓展的战略意义在于开发和维护高净值客户。通过与银 行、保险和第三方渠道合作获取高端客户资源,对扩大客户群体和提升信托公司市 场品牌价值意义重大。进而以高净值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遗嘱信托等业务,提高信 托公司客户服务品质,吸引市场中新的高净值客户,推动信托公司客户开拓维护与 结构优化。 最后,遗嘱信托业务战略意义还在于可培养信托公司不同领域专业人才、稳定 财富团队。通过遗嘱信托服务过程中的架构设计、法律咨询、税收筹划与资产管理 策略等,培养和提高财富人员综合能力;通过遗嘱信托服务带动财富团队培训,给 予理财师学习和晋升途径。在市场竞争中提升理财师团队核心竞争能力,并助力信 托公司增加对财富专业人才的吸引力。 遗嘱信托尚属创新业务,虽然基于目前的相关法规及税收规定,现阶段不具备 批量化、规模化发展的条件。但从长远来看,遗嘱信托是服务信托的创新方向,能 够满足客户的真实需求,加强家族信托的传承功能,应当作为信托公司持续探索的 战略方向。遗嘱信托服务能力也可充分体现受托人的专业水平,有助于信托公司形 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提升品牌形象与企业口碑。 2. 客群定位 从客户群体的一般特征来看,遗嘱信托的委托人主要有两大特点,一是由于在 委托人身故后生效,因此预计委托人的年龄普遍为中老年;二是它的门槛可能低于 家族信托。当前家族信托的设置门槛至少为1 000万元,客户主要是高净值和超高净 值人群。而遗嘱信托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标准,更低的门槛意味着服务的客群也会更 加广泛,可能会覆盖到中产阶层。除了上述年龄、财富等特征,遗嘱信托的客群定 位更重要的是基于具体的遗嘱需求。具体来看可能主要是以下五类遗嘱人: 第一,遗产的类型多样或存在尚未清收的债权,分配、处置和管理难度较大的 遗嘱人。例如遗嘱人的财产包括了现金、金融资产、不动产、公司股权、古董字画
3. 投资顾问 投资顾问是指遗嘱信托中为遗嘱财产的投资和管理提供专业建议,从而实现遗 嘱财产保值增值的机构或个人。遗嘱财产往往包含现金、金融资产、不动产等多种 类型,投资顾问需要有多元化的资产配置能力。信托公司长期横跨货币、资本和实 业三大市场,部分还持续深耕特定资产领域,拥有较强的差异化资产服务优势,可 为遗嘱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与税务筹划提供专业的投资建议。与受托人相比,投资 顾问仅对遗嘱信托财产的投资提供建议,并不负责遗嘱的执行、财产的保管、收益 的清算和分配等具体事务管理。 信托公司在遗嘱信托业务中的定位不是唯一的,不同信托公司可根据自身资源 禀赋和业务经验选择合适的角色定位。在资产管理方面有较强能力的信托公司可与 担任受托人的其他信托公司或律所等合作,专注于投资顾问角色,免去烦琐的事务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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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遗产时履行相应职责,不对财产进行长期管理。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信 托公司在制作遗嘱之前需与遗嘱人进行商谈,细致地调查与遗嘱相关的事项,判断 遗嘱执行是否可能发生纠纷,制作财产目录,确认财产保管与处置方法。遵照《民 法典》明确的遗嘱设立形式进行遗嘱的制定,与遗嘱人签订遗嘱保管合同。在遗嘱 保管期间,与遗嘱人定期就遗嘱内容、财产、继承人等的变动情况进行核对确认。 在遗嘱执行时,向继承人等公开遗嘱,调查遗嘱执行标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的 现状,制作遗产目录,将目录交付继承人。根据不同的财产性质,采用不同的过户 方法,若遗嘱人设立了遗嘱信托,则需将遗嘱中的财产或处置财产收益完整转移至 信托。在完成财产处分后,需要制作执行标的财产的明细,通知继承人遗嘱执行 完毕。
图 12 遗产管理人职责
2. 监察人 信托监察人是指由委托人指定的、依照法律和信托文件的规定保全信托受益 权、监督受托人管理信托事务的人。监察人由委托人委任,一般由信任的亲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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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会计师或第三方机构担任。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均明确了信托监察人在私益信 托领域的适用。在我国慈善信托实践中,也引入了信托监察人制度。信托公司在开 展遗嘱信托业务中,除担任受托人管理本公司受托的遗嘱信托外,还可作为第三方 机构,担任其他信托公司、其他机构或自然人受托管理的遗嘱信托监察人。信托公 司担任遗嘱信托监察人的优势在于信托公司对遗嘱财产管理的法律制度、方式方 法、规则流程更加熟悉,可以以专业的能力与监控手段提供有力的监督。
信托公司担任遗嘱信托监察人,主要职责在于两方面。一是对受托人的行为是 否侵害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进行专业评判,一旦发现有相关行为,就应履行监察 义务向受益人报告;二是监管受益人行为,若受益人违反遗嘱信托协议的限制性约 定,如“防止挥霍”条款,监察人也应当将情况告知受托人,由受托人根据信托协 议暂时调整受益人受益权等,以约束受益人的不当行为。
信托公司遗嘱信托展业路径
(一)遗嘱信托参与角色 根据美国、日本与中国台湾地区遗嘱信托发展经验,结合行业层面调研,信托 公司在遗嘱信托业务未来发展中,除受托人外,可尝试担任遗嘱执行人、监察人和 投资顾问中的一种或多种角色。信托公司可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业务能力,在遗 嘱信托发展中选择合适定位。 1. 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是指遗嘱生效时,按照遗嘱人设立遗嘱的内容处分财 产,完成遗嘱人意愿的人。《民法典》(继承编)明确了遗嘱执行人制度,制度细 节上与遗产管理人进行了合二为一的规定,较原有《继承法》更详细回应了该制度 的蓝图,对遗产管理人的选任、职责、义务、获取报酬的权利及其承担的法律责任 作出了规定,在立法上有巨大变革。明确赋予遗产管理人收益权,遗产管理专业机 构的出现已有法可依。未来《民法典》实施后,势必将出现大量以营利为目的的遗 产管理专业机构或专业自然人。 根据日本遗嘱信托发展经验,信托公司的遗嘱执行业务往往和遗嘱保管业务、 整理业务协同开展。与受托人相比,信托公司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仅在分
遗嘱执行业务内容和流程均较为烦琐,特别是当部分财产涉及纠纷、债权清 收等问题时,信托公司相较于律所等其他机构并不具备明显优势。但信托公司作为 持牌金融机构,更易受到当事人信任。对于信托公司,遗嘱执行业务还可与受托人 业务产生协同效应。一方面可挖掘客户设立遗嘱信托或家族信托需求,锁定客户资 源,提前对委托人的遗嘱财产充分了解,为遗嘱信托或家族信托生效后的财产管理 奠定基础。另一方面,通过从遗嘱订立、遗嘱执行再到受托管理的全流程精细服 务,可获取更多的信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