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程序》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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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案》课件
刑事侦查的特点
刑事侦查具有主动性、程序性、强制性、保密性和规范性等 特点。它要求侦查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主动发现、收集、 审查证据,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并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侦查的重要性
01
维护社会稳定
刑事侦查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及时打击犯罪行为,保
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发展。
证等。
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01
02
03
04
合法性原则
证据收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不得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
。
及时性原则
证据收集应当及时,避免证据 灭失或受到破坏。
全面性原则
证据收集应当全面,尽可能收 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
真实性原则
证据收集应当保证真实性,不 得伪造、篡改证据。
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关联性审查
集和保存质量。
05
刑事侦查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杀人案的侦查过程
总结词
复杂、耗时、技术要求高
详细描述
杀人案的侦查需要全面搜集证据,对犯罪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并运用先进的科 学技术手段进行分析。此过程涉及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往往需要长时 间才能破案。
案例二:盗窃案的证据收集与审查
总结词
细致、全面、快速
现场勘查技术包括实地勘查、物证检验、现场分析等多个方面,需要专 业人员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操作。
现场勘查技术的应用对于确定案件性质、锁定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的意 义。
痕迹检验技术
痕迹检验是刑事侦查中通过对犯罪现 场遗留的痕迹进行收集、比对和分析 ,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作案手 段等信息的一种技术手段。
详细描述
盗窃案的侦查重点在于收集和审查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询问证人、调查嫌疑人 行踪等。侦查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观察力,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 准确性。
刑事侦查具有主动性、程序性、强制性、保密性和规范性等 特点。它要求侦查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主动发现、收集、 审查证据,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并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侦查的重要性
01
维护社会稳定
刑事侦查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及时打击犯罪行为,保
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发展。
证等。
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01
02
03
04
合法性原则
证据收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不得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
。
及时性原则
证据收集应当及时,避免证据 灭失或受到破坏。
全面性原则
证据收集应当全面,尽可能收 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
真实性原则
证据收集应当保证真实性,不 得伪造、篡改证据。
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关联性审查
集和保存质量。
05
刑事侦查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杀人案的侦查过程
总结词
复杂、耗时、技术要求高
详细描述
杀人案的侦查需要全面搜集证据,对犯罪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并运用先进的科 学技术手段进行分析。此过程涉及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往往需要长时 间才能破案。
案例二:盗窃案的证据收集与审查
总结词
细致、全面、快速
现场勘查技术包括实地勘查、物证检验、现场分析等多个方面,需要专 业人员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操作。
现场勘查技术的应用对于确定案件性质、锁定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的意 义。
痕迹检验技术
痕迹检验是刑事侦查中通过对犯罪现 场遗留的痕迹进行收集、比对和分析 ,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作案手 段等信息的一种技术手段。
详细描述
盗窃案的侦查重点在于收集和审查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询问证人、调查嫌疑人 行踪等。侦查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观察力,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 准确性。
刑事侦查学ppt课件
.
3.到19世纪中叶,我国的侦查实践和侦查理论日趋衰 落。
(二)西方侦查学的崛起
1.近代西方侦查学首先发展起来的是法医学和毒物学。 1598年意大利人费德罗发表《医生的报告》。
2.笔迹鉴定学在19世纪发展起来。1872年,法国人 米尚出版了《笔迹学的体系》和《笔相学的方法》两 本专著。
3.19世纪中叶,法国人贝蒂隆创立了“人体测量学”, 1900 年英国正式建立了以指纹为依据的人身鉴别制度。
4.1892年,奥地利人汉斯·格罗斯写成《犯罪侦查》 一书,第一次使用“犯罪侦查学”这一术语,第一次 提出了较为完整的刑事侦查. 学体系。
第三讲 侦查技术
一、科学技术在侦查中的巨大作用 (一)科学技术在侦查中的一般意义 1.提高侦查效率和质量。 2.为刑事诉讼提供科学证据。 美国教授保罗·罗斯坦认为:“在20世纪
.
大陆学者何家弘教授在《中国证据法学 前瞻》一文中写道:“目前,在一些科 学发达的国家中,‘科学证据’已经在 各种司法证明手段中占据首位,成为新 一代‘证据之王’。”
3.提高侦查人员的素质。
(二)科学技术在侦查对抗中的特有作 用
1.感知人们的感官.察觉不到的现象和过
2.为侦查提供准确的数据。 3.帮助收集、贮存、识别和处理有关信
.
大陆法系国家的侦查称之为审问式侦查, 重心在于确保侦查机关高效、及时弄清 案情,侦破犯罪。
(1)侦查呈“双方组合”格局。
(2)单轨式侦查,侦查机关享有侦查独 占权。
(3)侦查权范围广泛。
(4)弱化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
.
2.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的侦查在学理上称之为弹劾式 侦查。
(1)“三方组合”。
息。 4.控制、监视有关场所和侦查对象。 5.优选侦查途径,使侦查决策科学化。 6.不断扩大人身识别的范围和精确性。
3.到19世纪中叶,我国的侦查实践和侦查理论日趋衰 落。
(二)西方侦查学的崛起
1.近代西方侦查学首先发展起来的是法医学和毒物学。 1598年意大利人费德罗发表《医生的报告》。
2.笔迹鉴定学在19世纪发展起来。1872年,法国人 米尚出版了《笔迹学的体系》和《笔相学的方法》两 本专著。
3.19世纪中叶,法国人贝蒂隆创立了“人体测量学”, 1900 年英国正式建立了以指纹为依据的人身鉴别制度。
4.1892年,奥地利人汉斯·格罗斯写成《犯罪侦查》 一书,第一次使用“犯罪侦查学”这一术语,第一次 提出了较为完整的刑事侦查. 学体系。
第三讲 侦查技术
一、科学技术在侦查中的巨大作用 (一)科学技术在侦查中的一般意义 1.提高侦查效率和质量。 2.为刑事诉讼提供科学证据。 美国教授保罗·罗斯坦认为:“在20世纪
.
大陆学者何家弘教授在《中国证据法学 前瞻》一文中写道:“目前,在一些科 学发达的国家中,‘科学证据’已经在 各种司法证明手段中占据首位,成为新 一代‘证据之王’。”
3.提高侦查人员的素质。
(二)科学技术在侦查对抗中的特有作 用
1.感知人们的感官.察觉不到的现象和过
2.为侦查提供准确的数据。 3.帮助收集、贮存、识别和处理有关信
.
大陆法系国家的侦查称之为审问式侦查, 重心在于确保侦查机关高效、及时弄清 案情,侦破犯罪。
(1)侦查呈“双方组合”格局。
(2)单轨式侦查,侦查机关享有侦查独 占权。
(3)侦查权范围广泛。
(4)弱化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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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的侦查在学理上称之为弹劾式 侦查。
(1)“三方组合”。
息。 4.控制、监视有关场所和侦查对象。 5.优选侦查途径,使侦查决策科学化。 6.不断扩大人身识别的范围和精确性。
《刑事审判程序基本流程》PPT培训教案课件
受理的程序与要求
受理程序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当及 时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 。
受理要求
法院应当认真审查起诉材料,确保案 件符合受理条件,及时安排庭审。
立案监督与救济途径
立案监督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立案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立案工作依法进行。
救济途径
对不予立案的决定,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进行救济。
核对当事人身份
法官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身份 信息,确认其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B
C
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名单
法官宣布本案案由、审判人员名单,并告知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法官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 的诉讼义务,以及违反法庭纪律应当承担的 法律责任。
D
法庭调查与辩论的程序
证据收集、审查与运用
01
证据收集
依法收集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 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 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02
证据审查
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 性,排除非法证据。
03
证据运用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应围绕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法官应依法认定证据效力,作出公正裁判。
法庭调查
法庭调解
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和其他诉讼 参与人按照法定程序向法庭提供证据 ,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和辩论。
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可以组织当 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 协议解决纠纷。
法庭辩论
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及其诉讼代 理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辩论,阐 述各自的观点和理由。
刑侦ppt课件
案例四:抢劫案
总结词
一起持枪抢劫案件
VS
详细描述
抢劫案是指犯罪嫌疑人以暴力、威胁或其 他手段,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案件。这起 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持枪闯入银行,威胁 工作人员和客户,抢走了大量现金。
案例五:绑架案
总结词
一起因利益纠纷引发的绑架案件
详细描述
绑架案是指犯罪嫌疑人以暴力手段绑架他人 作为人质,以勒索赎金的案件。这起案件中 ,犯罪嫌疑人因与受害者存在利益纠纷,将 其绑架并要求家属支付赎金。
03
总结词
04
对于预防和打击犯罪具有重要意 义
详细描述
监控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帮助警 方破案,还可以起到预防犯罪的 作用,提高城市的安全性。
证物分析
通过对证物进行分析,提取线索和证据
总结词
输入 标题
详细描述
证物分析是刑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对现场 遗留的证物进行分析、化验和鉴定,可以提取到关键 线索和证据,为案件的侦破提供重要支持。
刑侦的重要性
总结词
刑侦的重要性
详细描述
刑侦是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刑侦工作,可以揭露、证实和惩治犯罪,为司法 机关对罪犯进行审判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刑侦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刑侦的历史与发展
详细描述
刑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刑侦技术和手段也不断更新和发展。现代刑侦已经 与科技紧密结合,如DNA技术、指纹识别技术、监控设备等,大大提高了刑侦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未来,随着 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刑侦工作将更加智能化、高效化。
自动化识别和比对
刑事侦查课件第七章-侦查措施概述
二、强制措施的种类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 逮捕五种
侦查强制性措施(刑诉法)
第一节 拘传
一、拘传的概念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专门机关 依法强制未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 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二、拘传的适用条件 通常情况下,适用拘传是为了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 过讯问获得有关案件信息。拘传适用的对象都是未被拘留、 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关于拘传适用的条件和情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公安机 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或 者对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
厨房灶膛情况
此时还应继续做哪些工作?
全力提取痕迹物证
根据犯罪嫌疑 人杨洪水的交待,对 其家中、配电房、门 卫房仔细搜查。并携 带存放“毒鼠强”的 瓶子和方便袋样品, 围绕从学校到皇塘4 号路这段线路全面走 访,全方位搜索,重 点甄别垃圾堆内的每 件物品。组织法医对 中毒的127名学生进 行鉴定。
教学楼东面情况
进入厨房要经 过两道门,先要打 开西侧的双扇木门, 该门内侧有插销, 经访问得知:该门 晚上关好。后要打 开进入厨房的单扇 木门,该门为司百 灵锁,门锁及木门 完好,经访问得知: 该门晚上锁好。
厨房门口情况
厨房内的灶台 上有3只大铁锅,经 访问得知:当天粥 是在边上两只锅内 煮的。室内的台板 上放有桶和盆,早 餐完成后,工作人 员已将厨房打扫过, 卫生部门也先勘取 了部分检材。食堂 内还有白纱布、蒸 笼等物。
公开性措施 侦查措施运用的方式分
分 类
措施运用的时机及功能分
秘密性措施 常规措施 紧急措施 强制措施
第一节
刑事侦查学:刑事现场摄影PPT幻灯片课件
22
(5) 要根据被拍物体长度来选择比例尺的长度。
被拍物体长度
<50
50~150 150~500 >500
比例尺长度
≥30
≥50
≥100
≥物体长度50%
–(6) 需照相提取具有检验鉴定价值的重要痕迹时,应加放直 角比例尺。拍照步幅时,应在步幅两侧放置贯通画面比例尺。
•6、现场细目照相的用光
–应根据被拍对象的形体、表面形态、颜色等,合理选择光源 种类、强度和光照角度,以反映表现的主题内容,不能千篇 一律。
八、感光材料
应备有全色片、盲色片、彩色负片等感光材料。还可准备其 它专用感光材料。
5
第二章 现场照相的内容
现场照相的内容主要包括
反映犯罪时间、空间及各自特点的拍照(地貌)。
反映犯罪活动的现场情况及完成犯罪事实的客观 条件和产生的结果的拍照(现场)。
反映形成犯罪现场的主体的各种迹象的拍照(物证)
主要分为
10
3、室外现场概貌照相主要使用自然光。 必须在逆光条件下拍摄时应加遮光罩,并尽可能给 主要部位补光。
室内现场光不匀或亮度不足时,应使用闪光灯或灯 光照明。
需要闪光灯或其它灯光照明时应尽量用反射光照明, 直射光照明时应注意配光角度
11
第三节 现场重点部位照相
12
四、拍照对象
1、命案现场
尸体所在的位置;尸体的姿态;搏斗、行凶、移尸部位; 有关痕迹、凶器、衣物的位置;血迹分布的状态等等。
1、概念
将带有标准刻度的比例尺与被拍物一同拍入画面,根 据比例尺可以测量出原物及特征大小的拍照方法。
2、应用:用于测量计算痕迹的大小等。
34
第四章 现场照片制作
一、现场照片制作工序。
(5) 要根据被拍物体长度来选择比例尺的长度。
被拍物体长度
<50
50~150 150~500 >500
比例尺长度
≥30
≥50
≥100
≥物体长度50%
–(6) 需照相提取具有检验鉴定价值的重要痕迹时,应加放直 角比例尺。拍照步幅时,应在步幅两侧放置贯通画面比例尺。
•6、现场细目照相的用光
–应根据被拍对象的形体、表面形态、颜色等,合理选择光源 种类、强度和光照角度,以反映表现的主题内容,不能千篇 一律。
八、感光材料
应备有全色片、盲色片、彩色负片等感光材料。还可准备其 它专用感光材料。
5
第二章 现场照相的内容
现场照相的内容主要包括
反映犯罪时间、空间及各自特点的拍照(地貌)。
反映犯罪活动的现场情况及完成犯罪事实的客观 条件和产生的结果的拍照(现场)。
反映形成犯罪现场的主体的各种迹象的拍照(物证)
主要分为
10
3、室外现场概貌照相主要使用自然光。 必须在逆光条件下拍摄时应加遮光罩,并尽可能给 主要部位补光。
室内现场光不匀或亮度不足时,应使用闪光灯或灯 光照明。
需要闪光灯或其它灯光照明时应尽量用反射光照明, 直射光照明时应注意配光角度
11
第三节 现场重点部位照相
12
四、拍照对象
1、命案现场
尸体所在的位置;尸体的姿态;搏斗、行凶、移尸部位; 有关痕迹、凶器、衣物的位置;血迹分布的状态等等。
1、概念
将带有标准刻度的比例尺与被拍物一同拍入画面,根 据比例尺可以测量出原物及特征大小的拍照方法。
2、应用:用于测量计算痕迹的大小等。
34
第四章 现场照片制作
一、现场照片制作工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流程 PPT课件
八、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后导致以下几种结果: 1、撤销案件 没有犯罪事实的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制作撤销案件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的,立即释放,已逮捕的通知原批准的 检察院。 2、转行政处罚。 对于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给予行 政处罚。包括劳动教养。 3、移送审查起诉。
THE END
3、取保候审: 对无逮捕必要及羁押期限届满未能侦查终结的案件,采用较多的一种强 制力较弱的强制措施。 一般程序:在侦查人员接到申请后,写出取保/不予取保的报告书,将卷 宗交单位领导和大队领导审批,再将卷宗交法制科审阅,最后有县级以上公 安机关的三名以上党组/委成员在听取办案单位和法制科的汇报后,集体研究 决定。 4、刑事拘留: 采用最多的一种强制措施,刑讯逼供基本上也发生在这一阶段,现在要 求拘留后立即投至看守所,对被羁押以后的嫌疑人的讯问必须在看守所进行 延长拘留的拘留期限的通知书,只交给看守所和向嫌疑人宣布,而不通知 亲属。 5、逮捕: 逮捕后侦查的目的基本上是完善证据,查明有无其他犯罪。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七、强制措施: 1、 据传: 一般在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又需要强制嫌 疑人到特定地点接受讯问,能给嫌疑人造成将强的心理压力。 2、监视居住: 各地采用的目的不同,在我以前的单位,能拘留逮捕的,拘 留逮捕,能取保的取保,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是不得已而 为之,比如对于情节较轻,无逮捕必要,但即提供不了保证人、 也提供不了保证金的嫌疑人;据我以前了解,南京警方一般在 刑事拘留前对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以便在报捕前能够有充足 的时间去调查取证,我也曾向领导建议过这种做法,但由于经 费紧张,事多人少而未采用。
《刑事案件侦查》PPT课件
取保候审的对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危险的; 嫌疑人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哺乳的妇女; 不符合逮捕的嫌疑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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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取保候审的执行: A、担保人担保:由嫌疑人提供与本案无关、由
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由固定住处与收入的人履行担 保义务。担保人履行义务的应给予罚款处理。
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证据一并 移送检察院审查。
B、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批准逮 捕决定书》后,执行逮捕。
C、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可以要求说明理由, 并可以要求复议。
h
23
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羁押期限: A、一般情况下,应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 B、案情重大、取证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可以
申请与批准:制作《呈请拘传报告书》,报县级 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拘传期限:不得超过12小时。12小时内不能完成 的,应在拘传期间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拘传与传唤:目的与期限一致; 强制力不同。
h
15
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2)取保候审 是指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并
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不妨碍侦查,并随传随 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h
12
(7)通缉:通过发布通缉令,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 侦查活动。
通缉的对象: 已批准逮捕等强制措施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从羁押场所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讯问期间或押解途中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通缉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的; 有证据证明嫌疑人已逃跑的。
通缉的程序:报请--发布--布置查缉--撤销
h
h
20
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h
16
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取保候审的执行: A、担保人担保:由嫌疑人提供与本案无关、由
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由固定住处与收入的人履行担 保义务。担保人履行义务的应给予罚款处理。
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证据一并 移送检察院审查。
B、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批准逮 捕决定书》后,执行逮捕。
C、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可以要求说明理由, 并可以要求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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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羁押期限: A、一般情况下,应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 B、案情重大、取证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可以
申请与批准:制作《呈请拘传报告书》,报县级 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拘传期限:不得超过12小时。12小时内不能完成 的,应在拘传期间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拘传与传唤:目的与期限一致; 强制力不同。
h
15
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2)取保候审 是指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并
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不妨碍侦查,并随传随 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h
12
(7)通缉:通过发布通缉令,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 侦查活动。
通缉的对象: 已批准逮捕等强制措施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从羁押场所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讯问期间或押解途中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通缉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的; 有证据证明嫌疑人已逃跑的。
通缉的程序:报请--发布--布置查缉--撤销
h
h
20
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刑事案件侦查》PPT课件
3、立案处理 (1)决定立案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并制作《呈请立 案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不予立案
A、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B、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的; 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 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h
9
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二、侦查
是立案后,为查明火灾事实真相,确定是否
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负责人批准,签发《监视居住决定书》,并在执行 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
h
7
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2)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A、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B、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C、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 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D、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h
8
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扣押的程序: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 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侦查员、持有人、见证人签名。
h
11
(6)辨认:在公安消防机构主持下,由受害人、犯 罪嫌疑人或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 场所,以及人身进行辨别和确认的活动。
辨认程序: 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辨认时应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事物进行辨认,应分别进行; 辨认人不愿公开的,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辨认应制作《辨认笔录》。
2、立案标准 (1)失火罪立案标准
A、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B、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C、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D、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 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E、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并制作《呈请立 案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不予立案
A、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B、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的; 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 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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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二、侦查
是立案后,为查明火灾事实真相,确定是否
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负责人批准,签发《监视居住决定书》,并在执行 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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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2)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A、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B、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C、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 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D、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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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二节 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程序
扣押的程序: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 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侦查员、持有人、见证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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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6)辨认:在公安消防机构主持下,由受害人、犯 罪嫌疑人或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 场所,以及人身进行辨别和确认的活动。
辨认程序: 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辨认时应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事物进行辨认,应分别进行; 辨认人不愿公开的,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辨认应制作《辨认笔录》。
2、立案标准 (1)失火罪立案标准
A、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B、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C、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D、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 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E、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侦 课件 幻灯】侦查讯问(第三章)犯罪嫌疑人心理
以上几张图据说作为美国犯罪心理测试之用。 好象静止的,但如果你跑几圈回来再看,结果会大不相同。
全套仪器
主机
呼吸传感器(胸部和腹部)
血压传感器
皮电和指脉传感器
反测谎
耦合剂(导电膏)、信号线、电源
三、影响犯罪嫌疑人心理的因素
(一)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条件。
(二)犯罪嫌疑人的社会经历。 (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历。
(2)对仇视社会的犯罪嫌疑人,应转变其观念。
(3)对因侦查活动中的工作失误造成对立的犯罪嫌疑人,应改变方法。
(4)对愚昧对抗的犯罪嫌疑人,应对其进行教育感化。
(四)悲观心理
悲观心理是犯罪嫌疑人面对法律的惩罚而对自 己的前途、未来丧失信心的表现。
1、产生悲观心理的原因
(1)害怕被判处重刑,恐惧漫长的劳改生涯,产生自由无望前途渺茫是绝 望感。
百分比 是否
82.7 13.9 81.3 15.7 75.7 21.6 69.0 26.4 65.0 31.4 64.6 31.9 64.2 32.8 45.7 50.6 45.5 50.6
的法 4 有 3 2 1
. . .
.
权鉴鉴
利
定 进
定 结
行论
补 充 鉴
的 知 情
定 或 者
权 和 申
拒侦
绝 回
讯 过
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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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对 本
案
无
关
聘 请 律 师 提 供 法 律 帮 助
自 我
一
辩、
护 的 权
防 御
利性
权
利
重 新 鉴 定
请 对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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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等供强定诸 赔解利疑相
以违,制时如 偿除,人关 行法非措限针救 权超即有法我 使行法施和对济 。期申三律国
《刑事诉讼法》课件
据。
证人应当接受公诉人、被告人 、辩护人的询问和质证。
证人在法庭上享有人身安全保 障和作证豁免权。
鉴定人
受法院或当事人委托,对专门性问题 进行鉴定的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明确的鉴定意见,并 出庭接受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 询问和质证。
鉴定人应当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 验,对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定。
鉴定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对鉴定意见负责。
侦查的程序包括立案后进行初步调 查、采取强制措施、收集证据、破 案和侦查终结等步骤。
起诉程序
起诉程序概述
起诉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被告人进行审判 的一种诉讼活动。
起诉的种类
起诉分为审查起诉和自行起诉两种。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活动;自行起诉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01
02
03
04
实物证据
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
据。
言词证据
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被告人供述等,通过人的陈述
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鉴定意见
指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 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
定后提出的意见。
勘验、检查笔录
指办案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 所、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后
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应当 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 法通知或者可能妨碍侦查的情 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 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逮捕
01
逮捕的概念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且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 的强制措施。
证人应当接受公诉人、被告人 、辩护人的询问和质证。
证人在法庭上享有人身安全保 障和作证豁免权。
鉴定人
受法院或当事人委托,对专门性问题 进行鉴定的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明确的鉴定意见,并 出庭接受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 询问和质证。
鉴定人应当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 验,对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定。
鉴定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对鉴定意见负责。
侦查的程序包括立案后进行初步调 查、采取强制措施、收集证据、破 案和侦查终结等步骤。
起诉程序
起诉程序概述
起诉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被告人进行审判 的一种诉讼活动。
起诉的种类
起诉分为审查起诉和自行起诉两种。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活动;自行起诉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01
02
03
04
实物证据
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
据。
言词证据
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被告人供述等,通过人的陈述
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鉴定意见
指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 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
定后提出的意见。
勘验、检查笔录
指办案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 所、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后
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应当 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 法通知或者可能妨碍侦查的情 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 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逮捕
01
逮捕的概念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且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 的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经典案例制作模板ppt课件
——分析方法详见《现代科技与犯罪对策》第七章.第二节.技术分析 心痕认定
案 作 作侵 作 嫌 作作 手 作 侦 侦 件 案 案害 案 犯 案案 段 案 查 查 性 时 地结 人 特 工过 特 条 范 方 质 间 点果 数 征 具程 点 件 围 向
侦查范围:概念:警方查找犯罪嫌疑人和破案线索的限定界限。提 示:1、地理范围;2、行政区划范围;3、行业范围;4、单位范围; 5、职业、技能范围;6、年龄、性别、血型等生理范围;7、民族、 信仰范围;8、劳改劳教等特殊群体范围等; 分析依据:
员的调查访问情况; (五)对现场遗留痕迹物证性能、来源、生产销售渠道和使用群体等的
专项调查访问情况; (六)对现场足迹等痕迹物证,排除非涉案人员遗留的调查访问和检验
甄别结果;
案 作 作侵 作 嫌 作作 手 作 侦 侦 件 案 案害 案 犯 案案 段 案 查 查 性 时 地结 人 特 工过 特 条 范 方 质 间 点果 数 征 具程 点 件 围 向
(一)现场访问 访问: 1、被害人、当事人;2、目击人、知情人;3、现场和行走路线 附近居住人员;4、亲属、朋友、同事等;
(二)调查走访 摸排: 1、侦查范围内具备作案条件人员;2、侦查方向可疑人员;
(三)串联并案 串并:1、本地、异地同类案件;2、具备同类犯罪前科劣迹人员;
(四)证物布控 1、阵地布控;2、特情布控;3、场所布控;4、行业布控;
案 作 作侵 作 嫌 作作 手 作 侦 侦 件 案 案害 案 犯 案案 段 案 查 查 性 时 地结 人 特 工过 特 条 范 方 质 间 点果 数 征 具程 点 件 围 向
案件性质:概念:案件本身所具有的与其它案件不同种类的特征。 提示:1、案件严重程度(特大、重大、系列、变态等);2、作 案的动机、目的(报复杀人、抢劫杀人、伤害致死、抢劫、盗窃、 爆炸、绑架、敲诈、诈骗、投毒、恐怖事件等); 分析依据:
案 作 作侵 作 嫌 作作 手 作 侦 侦 件 案 案害 案 犯 案案 段 案 查 查 性 时 地结 人 特 工过 特 条 范 方 质 间 点果 数 征 具程 点 件 围 向
侦查范围:概念:警方查找犯罪嫌疑人和破案线索的限定界限。提 示:1、地理范围;2、行政区划范围;3、行业范围;4、单位范围; 5、职业、技能范围;6、年龄、性别、血型等生理范围;7、民族、 信仰范围;8、劳改劳教等特殊群体范围等; 分析依据:
员的调查访问情况; (五)对现场遗留痕迹物证性能、来源、生产销售渠道和使用群体等的
专项调查访问情况; (六)对现场足迹等痕迹物证,排除非涉案人员遗留的调查访问和检验
甄别结果;
案 作 作侵 作 嫌 作作 手 作 侦 侦 件 案 案害 案 犯 案案 段 案 查 查 性 时 地结 人 特 工过 特 条 范 方 质 间 点果 数 征 具程 点 件 围 向
(一)现场访问 访问: 1、被害人、当事人;2、目击人、知情人;3、现场和行走路线 附近居住人员;4、亲属、朋友、同事等;
(二)调查走访 摸排: 1、侦查范围内具备作案条件人员;2、侦查方向可疑人员;
(三)串联并案 串并:1、本地、异地同类案件;2、具备同类犯罪前科劣迹人员;
(四)证物布控 1、阵地布控;2、特情布控;3、场所布控;4、行业布控;
案 作 作侵 作 嫌 作作 手 作 侦 侦 件 案 案害 案 犯 案案 段 案 查 查 性 时 地结 人 特 工过 特 条 范 方 质 间 点果 数 征 具程 点 件 围 向
案件性质:概念:案件本身所具有的与其它案件不同种类的特征。 提示:1、案件严重程度(特大、重大、系列、变态等);2、作 案的动机、目的(报复杀人、抢劫杀人、伤害致死、抢劫、盗窃、 爆炸、绑架、敲诈、诈骗、投毒、恐怖事件等); 分析依据:
刑事诉讼法学全套课件 PPT
36
(一)(直接任务)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 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 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重要任务)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 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根本任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 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5
第四节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26
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这两个刑事诉讼的 直接目共同处于刑事诉讼程序的统一体中,并 贯穿始终,相互依存。 但是,在刑事诉讼实际运作过程中惩罚犯 罪与保障人权往往难以协调而出现冲突,有些 情况下甚至是对立的。 因此,刑事诉讼法应当把惩罚犯罪与保障 人权两者妥善地加以协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
刑事诉讼法(总论)
3
刑事诉讼法(分论)
第十六章 立案 第十七章 侦查 第十八章 起诉 第十九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十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十一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十二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十三章 执行 第二十四章 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 第二十五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第二十六章 刑事赔偿法程序 第二十七章 国际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
22
一、 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一)讼实践和刑事诉 讼法理论为研究对象, 具有特定理论体系的法 学分支学科。
23
刑事诉讼法律规范
刑事诉讼法学 的研究对象
刑事诉讼实践
刑事诉讼法理论
24
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辩证思维的方法。 (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三)比较与借鉴的方法。
43
(三)近现代刑事诉讼的模式和特征
近现代刑事诉讼中存在三大诉讼模式: 职权主义诉讼 对抗制诉讼 混合式诉讼
(一)(直接任务)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 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 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重要任务)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 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根本任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 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5
第四节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26
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这两个刑事诉讼的 直接目共同处于刑事诉讼程序的统一体中,并 贯穿始终,相互依存。 但是,在刑事诉讼实际运作过程中惩罚犯 罪与保障人权往往难以协调而出现冲突,有些 情况下甚至是对立的。 因此,刑事诉讼法应当把惩罚犯罪与保障 人权两者妥善地加以协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
刑事诉讼法(总论)
3
刑事诉讼法(分论)
第十六章 立案 第十七章 侦查 第十八章 起诉 第十九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十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十一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十二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十三章 执行 第二十四章 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 第二十五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第二十六章 刑事赔偿法程序 第二十七章 国际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
22
一、 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一)讼实践和刑事诉 讼法理论为研究对象, 具有特定理论体系的法 学分支学科。
23
刑事诉讼法律规范
刑事诉讼法学 的研究对象
刑事诉讼实践
刑事诉讼法理论
24
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辩证思维的方法。 (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三)比较与借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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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现代刑事诉讼的模式和特征
近现代刑事诉讼中存在三大诉讼模式: 职权主义诉讼 对抗制诉讼 混合式诉讼
【刑侦 课件 幻灯】侦查讯问(第四章)讯问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讯问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一节 首次讯问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节 首次讯问的组织实施 第三节 续审 第四节 结束审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重点掌握讯问计划的制定、首次审
讯、续审和结束审的基本方法;掌握在讯问过程中研 究犯罪嫌疑人心理的途径和方法;一般了解侦查讯问 人员的组成及讯问地点的选择。
《侦查讯问学》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 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 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 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 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2、客观物理场所与心理环境的布置与安排:
《侦查讯问学》
增强
《侦查讯问学》
侦查系 殷明
一、人员准备:合理组织讯问力量
讯问人员层次提高 讯问人员水平增强 讯问人员数量增加 讯问人员分工细化
案件复杂程度
《侦查讯问学》
侦查系 殷明
二、场所准备:场所的布置与安排
1、相关法律对场所安排的规定: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犯罪嫌疑人必须由 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 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 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侦查讯问学侦查系殷明研究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犯罪嫌疑人个人及家庭的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受教育的程度犯罪嫌疑人的经历包括犯罪经历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及社会交往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性格品质案件发生前后的表现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侦查情况的知情程度侦查讯问学侦查系殷明研究证据材料和案件的其它材料审核证据材料的目的明确侦查所获取的证据审查所指控的罪行与证据是否一致2
第一节 首次讯问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节 首次讯问的组织实施 第三节 续审 第四节 结束审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重点掌握讯问计划的制定、首次审
讯、续审和结束审的基本方法;掌握在讯问过程中研 究犯罪嫌疑人心理的途径和方法;一般了解侦查讯问 人员的组成及讯问地点的选择。
《侦查讯问学》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 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 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 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 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2、客观物理场所与心理环境的布置与安排:
《侦查讯问学》
增强
《侦查讯问学》
侦查系 殷明
一、人员准备:合理组织讯问力量
讯问人员层次提高 讯问人员水平增强 讯问人员数量增加 讯问人员分工细化
案件复杂程度
《侦查讯问学》
侦查系 殷明
二、场所准备:场所的布置与安排
1、相关法律对场所安排的规定: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犯罪嫌疑人必须由 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 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 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侦查讯问学侦查系殷明研究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犯罪嫌疑人个人及家庭的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受教育的程度犯罪嫌疑人的经历包括犯罪经历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及社会交往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性格品质案件发生前后的表现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侦查情况的知情程度侦查讯问学侦查系殷明研究证据材料和案件的其它材料审核证据材料的目的明确侦查所获取的证据审查所指控的罪行与证据是否一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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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包括:
--拘传;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拘留;
--逮捕;
--强制检查;
--强行搜查;
--强制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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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侦查体制
侦查体制所反映的是侦查机关与起 诉机关之间的地位和关系。
(一)侦诉一体的侦查体制 侦诉一体,是指侦查机关与起诉机
关合二为一或侦查机关从属于起诉机关, 受起诉机关指挥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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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的侦查结构
我国侦查构造虽然也包含一些对抗式成分, 但基本上仍是属于审问式的。具有以下特点:
1、侦查机关享有相当大的权力和自由; 2、侦查程序中不存在中立的裁判者对侦查 行为进行司法授权或审查; 3、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缺乏有效保障,无法 与侦查机关进行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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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二节 侦查行为
一、侦查行为概述 (一)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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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三)法定种类
1、讯问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被害人
3、勘验、检查
4、搜查
5、查询、冻结
6、扣押
7、鉴定
8、辨认
9、通缉10、强制措施 Nhomakorab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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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含义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
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就案件有关问题 审讯犯罪嫌疑人一种侦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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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nda warning
第十二章 刑事侦查程序
第一节 概述
一、侦查的含义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
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 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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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门调查工作” 包括:
--讯问犯罪嫌疑人; --询问证人、被害人; --勘验、检查; --扣押物证、书证; --查询、冻结存款、汇款; --鉴定; --辨认; --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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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1、讯问主体 由侦查人员2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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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讯问地点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 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或 者侦查机关的工作场所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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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3、讯问内容
讯问的内容必须与犯罪案件有关。 第一次讯问时的必备内容: --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 绰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点、 身份证件号码、籍贯、文化程度、户籍所在 地、现住地、职业和工作单位、政治面貌、 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或者行 政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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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侦查结构的类型 1、职权主义的审问式侦查结构 在审问式的侦查结构中,侦查的目的倾
向于控制犯罪,强调实体真实的发现,赋予 侦查人员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审问式的侦查结构主要存在于大陆法系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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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主要特征是: (1)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控制犯罪而
拥有较大的权力; (2)侦查机关行使权力时有较大的自由,
主要存在于英美法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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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基本特征表现为: (1)犯罪嫌疑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
强调侦查机关与嫌疑人诉讼地位的平等性和 对抗性;
(2)为了在法庭上充分体现对抗式的审 判模式,往往赋予私人侦探、民间鉴定机构 一定的侦查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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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3)警察行使侦查权受到法官的制约 和监督,警察实施强制性侦查行为必须 事先获得法官的司法授权(“司法令状 主义”),同时对侦查活动还设置了事 后的司法审查机制。
缺乏有效的司法控制。 (3)严格限制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嫌疑
人与侦查机关的地位不平等、权利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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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当事人主义的对抗式侦查结构
在对抗式的侦查结构中,侦查的目的倾向 于保障人权,其强调侦查活动的基本内容是侦 查机关和嫌疑人双方作为平等的主体对立、抗 争,授权法官以第三者身份介入侦查程序,监 督、制约侦查活动的进程。
侦查行为,是指侦查人员为查明犯罪 所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以及为防止现行 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 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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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二)学理分类
1、任意侦查行为
任意侦查行为,是指无须借助强制力 而进行的侦查活动。
如询问证人、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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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强制侦查行为
强制侦查行为,是指依强制力所进 行的侦查活动,如扣押、通缉、拘传、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The person in custody must, prior to interrogation, be clearly informed that he or she has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d that anything the person says will be used against that person in court; the person must be clearly informed that he or she has the right to consult with an attorney and to have that attorney present during questioning, and that, if he or she is indigent, an attorney will be provided at no cost to represent her or hi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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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 You have the right to an attorney. If you cannot afford an attorney, one will be appointed to you. Do you understand these rights as they have been read to you?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这种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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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侦诉分离的侦查体制
侦诉分离,是指侦查机关与起诉机关 互不隶属,它们均具有独立的地位,侦查 和起诉分别由警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进行。
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采用这种侦查体制。 我国实行的也是侦诉分离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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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三、侦查结构
(一)含义 侦查结构,是指控、辩、审三
方,在刑事侦查程序中的法律地位和 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