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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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级应急指挥机制

2.2其他应急指挥机制

3、监测预警

3.1监测预报

3.2预警信息发布

3.3预警准备

3.4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响应启动

4.3分部门响应

4.4分灾种响应

4.5现场处置

4.}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4.7信息公布

4.8应急终止或解除

5、恢复与重建

5.1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5.2调查评估

5.3征用补偿

5.4灾害保险

6、应急保障

7、预案管理

8、附则

8.1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8,2名词术语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苏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暴雨(雪)、台风、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连阴雨(雪)、龙卷风、霆、扬沙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它灾害的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规定。

凡涉及跨本市行政区域,或超出本市处置能力和启动响应权限,需由国家、省、苏州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苏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x.1.2成员单位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人武部、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海事处、农委、卫生局、安监局、环保局、广电总台、国土局、供电公司、电信局、港口局、市气象局、消防大队组成。成员单位职责分别是:市委宣传部:把握全市气象灾害防御、救助宣传舆论导向;指导各新闻单

位做好相关新闻报道;协调、监督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预警信号和公众引导信息的传播工作。

发改委:协调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程的规划工作,制定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计划。

经信委:负责协调救灾物资器材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水利局:负责做好水利防洪设施的巡查和汛情预警;组织实施由台风、暴雨、高潮位引起的洪涝灾害的应急抢险和防洪排涝工作;做好长江和内河的水源调度工作,负责水情、汛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水文监测信息,进行水情巡测和预报。

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常部队和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局:负责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限制高速公路车流、车速;通过交警信息屏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保障相关区域社会治安稳定和交通道路的畅通,维护抢险救灾的现场秩序,协助危险地区或受灾地区群众安全、快速转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民政局:负责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筹集、分配、发放和管理工作;做好气象灾害损失情况的统计、通报工作。

财政局:负责保障气象灾害应急系统建设及应急运行经费;做好灾后救助和恢复生产所需财政经费的审核、划拨和监管工作。

住建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采取安全措施,撤离、转移施工人员,协助督促做好雷电防护工作。对城区的主要道路、燃气、供水、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抢排险,协助排除城市积涝,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在台风、暴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期间,协助做好危房、简易房内群众的撤离和转移安置工作。

城管局:负责因气象灾害引发的户外广告牌、店招店牌、广告灯箱、霓虹灯等的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交运局;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抢险救援人员的运输,调度安排人员撤退和物资运输的交通工具;恢复被毁坏的道路和有关设施。

海事处:负责长江水上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搜救工作。

农委:负责及时提供农业气象灾害、森林火灾信息,协调组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火灾的防御、扑救工作;帮助、指导农民及时恢复灾后生产。

卫生局: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疫情和防治信,}} o安监局:负责处置气象灾害引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安全生产事故;督促高危行业、生产企业采取措施防范气象灾害。

环保局:负责气象灾害发生时大气、水环境的监测工作和气象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

广电总台: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播发气象灾害预报、警报、预警信号;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增播、插播防灾信息和公众引导信息。

国土局:负责协调处置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做好相应灾害预警;做好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和防治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防灾抢险、政府办公和生命线工程的电力供应;努力排除毁损电力设施造成的危险;积极组织灾后供电设施恢复,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电信局:保证应急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通信畅通。

港口局:负责港口、码头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气象灾害发生时港口、码头的生产安全。

市气象局:牵头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建立和完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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