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汇总

合集下载

关于园林绿化企业常见涉税问题探讨(

关于园林绿化企业常见涉税问题探讨(

关于园林绿化企业常见涉税问题探讨(关于园林绿化企业常见涉税问题探讨南陵县地税局课题调研组一、园林绿化企业基本涉税业务的处理(一)提供花木管护服务1、不销售花卉苗木仅提供花木管护服务有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市政部门由于没有专门园林人员进行花木的养护,在自行采购花卉和苗木后,与园林绿化企业签订一定期限的花木管护服务合同。

由园林公司提供人员、技术,为花木、园林提供日常浇水、施肥以及零星枯死苗木补种等管护服务。

对管护劳务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五)项列出的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等劳务是免征营业税,对其他服务劳务应开具服务业发票,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5%税率计缴营业税。

但对各项管护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不得享受免税、减税。

2、销售花卉苗木并提供后续管护服务园林企业销售花卉苗木后,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给购买方提供后续管护服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2 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一般纳税人应按17%征收增值税。

(二)花卉、盆栽租赁服务园林公司将自己的花卉、盆栽等植物一定时期内提供给客户使用,并提供上门更换、修剪和管理等。

对此类租赁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提供租赁发票,按“服务业—租赁业”5%税率计缴营业税。

(三)有苗圃基地的园林绿化企业绿化工程对于拥有苗圃基地的园林绿化企业,在外承接绿化工程后,先用自己基地的自产树苗和花卉进行栽种,不足苗木部分再从外部购进加以补充。

例如:一项绿化合同总金额为500万,其中自产苗木款为180万,外购苗木款为100万,提供场地平整及绿化施工费等合计为220万。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该园林公司销售的外购林木应与绿化工程费一并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缴纳营业税,(100万+220万)×3%=9.6万。

当前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类型

当前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类型

当前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类型
1、碳排放政策:碳排放税是指政府为了维护全球环境安全和控制全
球气候变化,采取经济手段,对排放增加给与税收优惠,以鼓励企业减少
碳排放。

2、再生能源政策:再生能源政策包括政府采用税收优惠等政策手段,鼓励企业发展再生能源项目,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3、三项政策:中央政府实施的三项政策,是指减轻实体经济企业的
税负水平,实行营改增,减税降费,以及改善企业发展环境,降低企业经
营成本,维护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加快绿色发展。

4、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央政府实施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旨
在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带动新能源汽车制造业发展,促进绿色经济发展。

5、园林绿化补贴政策:为促进环境绿化发展,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政府针对住宅小区绿化建设,实施园林补贴政策,以税收优惠等形式对企
业绿化建设减税降费,推动绿色发展。

绿化工程施工简易计税

绿化工程施工简易计税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园林绿化工程在城市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高绿化工程施工效率,我国政府推出了针对绿化工程施工的简易计税政策。

本文将对这一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和运用简易计税方法。

一、简易计税政策概述简易计税方法是指按照规定的计税方法,对绿化工程施工企业进行简易计算和征收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二、简易计税适用范围1. 小规模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 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以下情况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1)清包工工程: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甲供工程: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

三、简易计税计算方法1. 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为销售额乘以3%的征收率。

2. 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为销售额乘以3%的征收率。

四、简易计税申报及备案1. 申报: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

2. 备案: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应在首次办理纳税申报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五、注意事项1. 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确保税收合规。

园林绿化企业如何正确纳税

园林绿化企业如何正确纳税

园林绿化企业如何正确纳税
园林绿化企业是一种通过经营园林景观设计、种植、养护和销售等业务获取收入的企业,同其他企业一样,也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纳税。

正确纳税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可以避免因违反税收规定而产生的税务风险。

其次,园林绿化企业需要按照法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

一般来说,企业需要按季度或月度向税务机关报送税务申报表,并按时缴纳相应的税款。

在报税过程中,企业需要准确填写各项申报表,如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并及时缴纳相应税款。

然后,园林绿化企业需要合理计算和抵扣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园林绿化企业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企业在申报纳税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并抵扣相应的税收优惠。

另外,园林绿化企业还需要保持良好的发票管理和备案工作。

企业在与客户进行交易时,需要按照规定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发票信息上报税务机关。

同时,企业还需要妥善保管好各类发票以备核对和备案使用。

同时,园林绿化企业需要保持良好的税务合规管理。

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按时报税、如实申报、按时缴纳税款等。

同时,企业还需要严格遵守税务机关的检查和调查,如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税收核查等工作。

此外,园林绿化企业还可以积极参与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和培训活动,加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学习,规范自己的纳税行为。

总之,园林绿化企业应当始终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合理合法地纳税,并保持良好的税务合规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税务风险,保障企业的持续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森工企业、林场、苗圃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森工企业、林场、苗圃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森工企业、林场、苗圃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4.12.16•【文号】国税发[1994]264号•【施行日期】199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森工企业、农场、苗圃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1994年12月16日国税发[1994]2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7号文件精神,考虑到林业部门的经营情况和经营特点,为支持林业发展,现对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苗圃在1995年底以前征收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国有森工企业、林场、苗圃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细则及税收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纳入所得税征收范围,按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森工企业、林场、苗圃的纳税人按以下具体办法执行:(一)森工企业原则上以原承包单位为纳税人,但对已按独立核算原则征收所得税的按原办法执行。

(二)林业部直属企业按总公司为纳税人(名单见附件),在纳税人所在地就地缴纳所得税。

(三)国有林场、苗圃按统一经济核算单位为纳税人,就地征收所得税。

三、国有林场、苗圃的主业收入、综合利用项目收入,在1995年底前暂免征所得税。

主营业务、综合利用与多种经营项目的划分另行规定。

纳税人兼营主营业务、综合利用与多种经营的,其费用与损失要合理分摊。

分摊办法按对事业单位征税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森工、林场、苗圃可以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对农村的为林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按财税字[94]001号文件执行。

五、考虑到“八五”后两年财政对国有森工企业实行包干办法,为不影响资金运转,对森工企业可实行一年汇缴一次的办法。

六、本通知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林业部直属企业名单附件林业部直属企业名单单位名称一、大兴安岭林业公司黑龙江省加格达奇二、中国林业机构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号楼1.中国林业机械总公司天津市天津林业工具厂2.中国林业机械总公司镇江市镇江林业机械厂3.中国林业机械总公司常州市常州林业机械厂4.中国林业机械总公司苏州市苏州林业机械厂5.中国林业机械总公司泰州市泰州林业机械厂6.中国林业机械北京公司北京市7.中国林业机械上海公司上海市8.中国林业机械广州公司广州市9.中国林业机械哈尔滨猎枪弹具公司哈尔滨市三、中国林业物资供销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号楼1.中国林业物资供销北京公司北京市2.中国林业物资供销哈尔滨公司哈尔滨市3.中国林业物资供销沈阳公司沈阳市4.中国林业物资供销天津公司天津市5.中国林业物资供销上海公司上海市四、中国林产工业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号楼1.中国林产工业珠海公司珠海市五、中国金龙松香集团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号楼六、中国林产品经销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七、中国林业国际合作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八、中国林木种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1.中国林木种子公司昆明云南省昆明市园艺分公司2.中国林木种子公司广州广东省广州市园艺分公司九、中国国营林场开发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号楼1.中国国营林场开发公司江苏省无锡市江苏分公司2.中国国营林场开发公司东城区和平里杠区工贸公司25号楼3.中国国营林场开发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公司4.中国国营林场开发总公司广东省湛江市湛江有加利科技发展公司5.中国国营林场开发总公司北京市北京林源木业公司6.中国国营林场开发总公司海口市海南林海公司十、北京中林森林食品药材开发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号楼十一、森林国际旅行社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待18号。

园林绿化企业相关增值税处理

园林绿化企业相关增值税处理

园林绿化企业相关增值税处理园林绿化企业有单纯销售苗木,有销售苗木同时提供提供管护服务,有销售苗木同时提供绿化工程服务。

营改增后,园林绿化企业的多种经营模式应当如何缴纳增值税?笔者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分析如下:一、销售自产苗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明确,条例第十五条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财税字〔1995〕52号《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为:(十)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4)、其他林业产品。

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苗木应当免征增值税。

对于外购苗木种植一段时间后再销售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苗木种植属于“A农、林、牧、渔业”中“02林业”下的“021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园林绿化与植物养护增值税政策差异分析

园林绿化与植物养护增值税政策差异分析

下 面 ,举 个例 子进 行分 析和
增 值税 试点 的通知 》(财税 [2016136号 )附件 l《营业 税改 征增 说 明 :
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增值税税率 :(一 )纳税
[例 1]某 公 司 系 一 般 纳 税
人发 生 应税行 为 ,除本 条第 (二 )项 、第 (三 )项 、第 (四 )项规 定 人 .其 提 供 的 园林 绿 化 工 程 项
浚 )、建筑 物平 移 、搭 脚 手架 、爆 破 、矿 山穿孔 、表 面附 着物 (包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13% 、l1%、
林 彩
括岩 层 、土层 、沙层 等 )剥 离和 清理等 工程 作业 。
6%四档 税 率 。2017年 7月 1日
因此 ,园林 绿化 T 程属 于增 值 税应 税服 务 中建 筑 服务 的 简 并 税 率 后 ,将 17% 、13% 、
理 和 养护 。 养护 服 务是 园林 绿 化 的后 续 管 理 和养 护 工作 。 这 样 ,自 2018年 5月 1 El以后 ,
根 据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 于进 一步 明确 营 改增 有关 征 管 问题 的 增 值 税 l7%和 1 1%的税 率 就 没
公 告 》(国家税 务 总局 公告 2017年 第 11号 )第 五条 的规 定 。自 有 了。
化工 程和 植物 养护 服务适 用的增 值税 税率 确实 不一样 。
(二 )2018年 5月 1日以 后
本 文 ,笔者 结 合 相 关政 策 文 件 规定 ,对 园林 绿化 工 程 和 税率
植 物养 护服 务这 两项 目适用 的增 值 税政 策进 行解 析 ,列 出其
根 据 《财 政部 、税 务 总 局 关

园林绿化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汇总

园林绿化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汇总

园林绿化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汇总园林绿化企业是指从事园林规划、设计、建设、养护、销售等相关业务的企业。

这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要面对各种税收政策,税收政策对园林绿化企业的发展和运营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下面将针对园林绿化企业相关税收政策进行汇总。

其次,园林绿化企业在购置设备、材料和其他固定资产时,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园林绿化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可以根据不同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从而减少纳税额。

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园林绿化企业,还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的政策,具体政策要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而定。

再次,园林绿化企业在从事园林绿化相关业务中的职工就业问题,也受到一些税收政策的关注。

比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落实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园林绿化企业在新招用无业人员、社会保障援助对象和困难人员等就业群体时,可以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的相应减免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为园林绿化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就业环境,促进了企业的稳定发展。

此外,园林绿化企业还可以通过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来获得税收支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中央和地方财政优先采购园林绿化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园林绿化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可以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税收的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为园林绿化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市场空间。

综上所述,园林绿化企业在税收政策方面可以享受多种减免和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从不同方面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运营。

然而,由于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园林绿化企业在享受这些税收政策时需要了解相关规定并及时申请,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和利益。

同时,政府也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为园林绿化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支持。

2.3.6园林绿化、养护、苗木及花卉计税问题大力税手税务知识分享平台

2.3.6园林绿化、养护、苗木及花卉计税问题大力税手税务知识分享平台

2.3.6园林绿化、养护、苗木及花卉计税问题大力税手税务知识分享平台园林绿化、养护、苗木及花卉计税问题知多少各地国税地区口径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四)项第5点规定,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园林绿化属于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的征税范围,适用11%的税率。

山东国税2016年8月17日12366营改增热点问题 2016.8.172、城市道路绿化服务税率多少?答:道路绿化属于其他建筑服务的园林绿化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1%。

12366营改增热点问题 2016.6.271、园林绿化属于建筑业还是生活服务业?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注释中规定,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福建国税12366营改增热点问答(7.18) 2016.8.29.我公司承租花卉用于装饰摆放,对方同时为花卉进行养护,现在对方以总金额一并按17%税率开具的专票是否可以进项抵扣?答:承租花卉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税率17%,花卉养护属于其他生活服务,适用税率6%。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服务,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销售方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适用高税率1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项抵扣。

标注:这个解释很不错的,首先明确了租赁摆放是有形动产租赁,同时明确养护是单独的服务,考虑到这是两个能分清的事项,没有一下子用混合销售“定性处理”。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优惠政策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优惠政策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优惠政策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市民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

本文将对园林绿化工程合同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解析。

一、税收优惠政策1. 增值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园林绿化工程中的苗木种植、销售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 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园林绿化工程中的苗木种植、花卉种植等项目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3. 营业税改增值税优惠:根据我国税收政策改革,原来缴纳营业税的园林绿化工程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

二、财政补贴政策1. 政府投资补贴:政府对于符合条件的园林绿化工程,可以给予一定的投资补贴,以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

2. 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园林绿化企业提供公共绿化服务,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三、土地政策1. 土地使用权优惠:对于园林绿化工程,政府可以提供土地使用权优惠,如减免土地出让金、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等。

2. 土地增值税优惠:对于园林绿化工程,政府可以给予土地增值税优惠,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四、融资政策1. 贷款利率优惠:银行可以为园林绿化工程提供优惠贷款利率,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2. 债券发行优惠:政府鼓励园林绿化企业发行债券,给予债券发行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五、其他优惠政策1. 简化审批程序:政府对于园林绿化工程,可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 优先采购: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采购园林绿化服务时,优先选择享受优惠政策的园林绿化企业。

综上所述,园林绿化工程合同优惠政策涵盖了税收、财政补贴、土地、融资等多个方面,为园林绿化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园林绿化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汇总

园林绿化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汇总
园林绿化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汇总表
业务类型
合同签定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得税
相关文件
相关制度
1
苗木收购+出售
不征
征收, 一般纳税人:13%, 小规模:3%
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十点
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2
苗木种植+出售
不征
4.3
苗木种植+出售+同时管护
不征
管护收入:征收
苗木种植免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2号)、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三点
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此处的“林木”指纳税人自产的林木,如果销售外购的林木,则按混合销售行为一并缴纳营业税。) 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免税所得,是指企业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包括企业通过拍卖或收购方式取得林木所有权并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对林木进行再培育取得的所得。
4.5
林木帮种植+后续管护
3%
不征
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九条
很多单位自己采购数目、花卉,请专业的园林公司种植并提供后续管护,这种业务,按照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绿化工程施工缴税

绿化工程施工缴税

绿化工程施工缴税在我国,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作为一类特殊的市场主体,其经营活动不仅关乎国家绿化事业的推进,还涉及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在享受国家政策支持的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税收义务。

本文将围绕绿化工程施工缴税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税收政策概述1.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其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 增值税绿化工程施工企业提供的绿化工程服务属于建筑服务范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应缴纳增值税。

目前,我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3%。

3. 城市维护建设税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该税种的税率根据企业所在地不同有所差异,一般为7%。

4. 教育费附加绿化工程施工企业还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费附加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该税种的税率为3%。

5. 地方教育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教育附加条例》的规定,绿化工程施工企业还需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该税种的税率为2%。

二、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 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可以享受如下增值税优惠政策:(1)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2)纳税人提供符合条件的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等建设项目,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抵扣进项税额。

2.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可以享受如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企业从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等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2)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财税政策汇编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财税政策汇编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财税政策汇编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们对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需求越来越高。

实务中建筑企业接到的园林绿化项目也越来越多,那园林绿化项目与其他建筑工程项目,有些什么财税政策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什么是园林绿化工程?参看《园林绿化资质标准》一级资产标准:(二)经营范围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一、增值税政策(一)类别划分:营改增后,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规定:园林绿化业划分在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类。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二)进项税额抵扣政策1.自有苗圃建筑业企业自有苗圃、农场等生产的苗木花卉直接对外销售时,适用免税政策,如果将自产的苗木花卉作为原材料直接用于其施工的绿化工程,没有经过“购销”环节,建筑业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七条规定:购入农产品进行再种植、养殖的税务处理。

企业将购入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育秧等再种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并非由于本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而明显增加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农产品的再种植、养殖是否符合上述条件难以确定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县级以上农、林、牧、渔业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

若苗木公司外购苗木后培育一段时间,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条件的,可以申请免税。

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合同税率

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合同税率

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合同税率随着国家对环保和绿化事业的不断投入,园林绿化养护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行业的发展离不开规范的管理和合理的税收政策支持。

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合同作为承接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尤其是合同中的税率部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利润空间。

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通常涉及植物种植、日常维护、病虫害防治、水肥管理等多个方面,因此,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各项服务的税率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地方税务部门的规定,园林绿化服务一般适用增值税率,而具体的税率则依据服务的性质和类型而定。

以增值税率为例,目前大部分园林绿化服务的增值税率为9%。

但若涉及到特定植物品种的引进、培育等,可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此时税率可能会低于标准税率。

同时,企业在购买园林绿化相关的设备和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除了增值税之外,企业还可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其他相关税费。

企业所得税通常按照法定税率征收,一般为25%,但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较低的优惠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则是根据增值税缴纳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

在制定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合同的税率条款时,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 明确税率的种类和数额,包括适用的增值税率、所得税率及其他附加税费的比例。

2. 注明税率的调整机制,即在税法政策变动时,合同如何适应新的税率变化。

3. 确定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则,明确哪些费用可以用于进项税额的抵扣。

4. 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如某些特定的绿化项目或特殊区域可能享有税收减免。

通过以上几点的细致规定,可以确保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合同在税率方面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这也有助于规范行业内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花木苗圃税收政策

花木苗圃税收政策

花木苗圃税收政策近日,一家主营苗木种植的公司咨询,该公司还从事苗木的销售和承接一些园林景观工程项目等,其中有些属免征流转税和所得税优惠项目。

但实际操作中,哪些属于免税项目、哪些属于征税项目,应该履行哪些报批或备案手续,处理上往往出错,给公司带来了一些税务上的麻烦。

该类公司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一、增值税处理在增值税处理上,一般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收购他人的农产品销售;销售农产品同时提供养护劳务;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等,不同的经营方式适应不同的税收政策,也有不同的税务处理办法。

一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如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明确,条例第十五条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例如,某花木基地2010 年销售自己种植的花木收入450 万元,进项税金8.7 万元,该基地销售自己种植的花木免征增值税。

但要注意按税法要求填开票据,对属于征、免范围的农产品分开开具发票。

如果苗圃在销售树苗时,另有养护费、绿化费、工程费等其他费用,税法规定养护费等不属于免征范围,开票时统一并入树木款中开具,就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二是收购他人的农产品销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第052 号)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例如,某花木经营公司既自己种植花木,也收购花木销售,2010 年销售花木收入1270 万元,其中自己种植的花木320 万元;取得合法票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金75万元,其中自己种植部分10.2 万元。

2023 园林 政策汇总

2023 园林 政策汇总

2023 园林政策汇总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园林建设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园林政策作为国家园林发展的重要导向,对园林建设的实施和成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重点汇总2023年国家发布的园林政策,帮助读者了解当前园林建设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政策一:加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政策要点:国家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保城市绿地空间布局合理,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城市更新改造,逐步增加公园绿地数量,提高绿地质量,以满足市民对绿色生态的需求。

实施建议: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在规划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本地特色和历史文化,注重保护和利用现有绿地资源。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市民的沟通协调,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落实。

政策二: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政策要点:国家鼓励各地积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要求各地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过程中,注重绿色生态廊道、滨水空间、绿道绿地的建设,提高城市绿地生态功能,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空间。

实施建议:各级政府应加大对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为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保障。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合作,共同推进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工作。

此外,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市民对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认识和支持。

政策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园林建设政策要点:国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园林建设领域,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投资园林建设,推动园林建设市场化、多元化发展。

同时,国家将加大对园林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为投资者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

实施建议:各级政府应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林建设。

同时,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共同开展园林建设项目。

此外,建立健全园林建设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总结:综上所述,2023年的园林政策主要集中在加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以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园林建设等方面。

园林绿化工程如何缴纳增值税

园林绿化工程如何缴纳增值税

园林绿化工程如何缴纳增值税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企业,现有小区绿化、草坪工程,工程包括草坪和树木采购、种植、后期养护。

现有一家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拟施工此工程,该个体工商户为农业生产者,跨地区施工,执照经营范围:花草苗木种植,发票开具0%税率发票。

请问:1.发票开具:是否适用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不适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发票开具按货物开具0%税率发票,又因为是货物发票,虽跨区施工不用到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2. 发票抵扣:农业生产者0%税率发票,可否按发票金额*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3. 种植、后期养护发票开具,该免税农户超出其经营范围,能否开出税率为3%发票?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自产苗木并提供园林绿化工程服务适用上述规定。

二、按照现行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因此,该个体工商户自产花草苗木部分应开具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房地产企业可依据此农产品销售发票按10%抵扣进项税额。

三、园林绿化工程部分按其它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跨市提供建筑服务需要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四、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五、后期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小规模征收率为3%。

按照营改增后总局的政策解答,纳税人发生执照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只要发生的是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园林工程税收优惠方案

园林工程税收优惠方案

园林工程税收优惠方案一、政策背景园林工程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城市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质、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园林工程的投入和成本较高,开发建设周期较长,盈利周期较慢,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而当前税收政策对于园林工程的支持力度并不够,给园林工程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为了促进园林工程的发展,有必要对园林工程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二、园林工程的重要性1. 美化城市环境园林工程可以通过绿化植被、水景、雕塑等方式,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增加城市景观的吸引力,增加市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2. 改善生态环境园林工程可以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净化空气、保护水源、减少城市热岛效应,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3. 促进城市发展园林工程可以增加城市的公共设施,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软实力,促进城市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

三、园林工程税收优惠的必要性1. 降低成本园林工程的投入和成本较高,通过税收优惠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2. 促进投资通过税收优惠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园林工程中,促进园林工程的投资和发展,推动城市的城市建设和美化工作。

3. 提高竞争力通过税收优惠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推动园林工程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园林工程税收优惠方案1. 减免所得税对于从事园林工程的企业,在其投资和经营中产生的利润,给予适当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可以对企业的利润收入给予一定比例的所得税减免,以鼓励企业加大对园林工程的投入。

2. 缴纳增值税对于从事园林工程项目的企业,在其购置园林工程原材料和设备时,给予适当的增值税减免政策。

可以对企业购置的园林工程原材料和设备进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减免,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3. 免征土地使用税对于从事园林工程项目的企业,给予适当的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可以对企业用于园林工程建设和经营的土地进行免征土地使用税,以降低企业的土地成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护收入:征收
苗木
种植
免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 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8]212号)、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
第48号》第三点
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 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农
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此处的“林
很多单位自己米购数目、花卉,请专业的园林公司种植 并提供后续管护,这种业务,按照营业税“服务业”税 目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
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 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受托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 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 策。聶
园林绿化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汇总表
业务类型
合同签定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得

相关文件
相关制度
1
苗木收购+岀售
不征
征收,一般纳税
人:13%,小规
模:3%
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 第48号》第十点
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 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2
苗木种植+出售
不征
五条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准予依照
《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公告同
1.
4.5
林木帮种植+后续管护
3%
不征
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受托种植 植物饲养动物征收流转税问题 的通知》(国税发[2007]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 第48号》第九条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 香料作物的种植。
3.1
苗木种植+出售+施工
只有总价,视为混 合销售
总价*3%
不征
苗木
种植
免征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 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视为提供应税劳务,
缴纳营业税。
3.2
苗木销售收入+劳 务收入
免征
苗木
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 十六条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
税法第二十七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 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4.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 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 牧、渔服务业项目;(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
不征
征收
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十点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 个体工商户,包括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销 售额占50%及以上,下同),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 物,缴纳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依照《实施细则》第
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 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纳税 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 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 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的, 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4.3
苗木种植+岀售+同时
管护
不征
4.1
绿化工程
3%
不征
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 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
绿化工程应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项目缴纳营
业税
知》(国税函[1995]156号)
4.2
林木后续管护
视管护业务
内容免征或
征收
不征
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
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8]212号)
5
花卉租摆
不征
征收(简易计税)
征收
《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 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 税[2012]53号《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 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部分条款修改]》财税[2011]111号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 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 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第三
劳务收入*3%
苗木销售收入免

苗木
种植
免征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混合销 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 额,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 营业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木”指纳税人自产的林木,如果销售外购的林木,则按 混合销售行为一并缴纳营业税。)企业从事林木的培
育和种植的免税所得,是指企业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 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包括
企业通过拍卖或收购方式取得林木所有权并经过一定 的生长周期,对林木进行再培育取得的所得。
4.4
苗木收购+岀售+同时 管护
章第十三条:增值税征收率:3%第四章第三节:简易
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
6
花卉租摆+维护
不征
征收(简易计税)
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财税[2012]53号 财税[2011]111号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 个体工商户,包括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销 售额占50%及以上,下同),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 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同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