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4篇)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聘人员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聘人员指由公司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提供劳务或服务的人员,合同期限一般为短期或临时性质。
第三条外聘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外聘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由公司和外聘机构明确规定,双方需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外聘人员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源和保障。
第六条外聘人员的工作时间、报酬、福利待遇等事项应与公司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七条公司依据工作需要向外聘机构提出用工需求,并提供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第八条外聘机构按照公司要求筛选人员,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第九条面试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测试以及个人的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考察。
第十条面试通过后,公司与外聘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作期限、薪酬待遇、工作地点和工作安排等。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并与公司签订保密合同。
第十二条外聘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准确了解工作规定和互动要求。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第十三条公司应为外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岗位技能、操作流程、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四条外聘人员在工作期间遇到问题和困难,可向工作人员或直接联系外聘机构进行反映和咨询。
第十五条公司对外聘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或随机的评估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公司对外聘人员不断完善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外聘人员的福利和权益第十七条外聘人员享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具体待遇由公司与外聘机构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外聘人员参与公司的内部活动和培训,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应的权益。
第十九条外聘人员享有与公司内部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
第二十条外聘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的伤病事故,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合法赔偿。
酒店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对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酒店整体服务质量,确保酒店运营的规范性和效率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外聘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厨师、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安保人员、清洁工等。
第三条外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聘人员聘用第四条酒店外聘人员应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招聘:1. 通过酒店内部招聘渠道,优先录用酒店员工推荐的合适人员;2. 在当地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招聘;3. 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选用符合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
第五条外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4. 无犯罪记录。
第六条外聘人员的聘用程序:1. 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申请;2. 人力资源部对用人申请进行审核,并确定招聘方案;3. 招聘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笔试等考核;4. 人力资源部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外聘人员管理第七条外聘人员入职后,应接受酒店统一的新员工培训,包括酒店规章制度、服务规范、安全知识等。
第八条外聘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2. 服从酒店工作安排,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3. 爱护酒店设施设备,维护酒店形象;4. 保守酒店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
第九条外聘人员的考核与奖惩:1. 用人部门每月对外聘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待遇和续签合同的依据;2. 鼓励外聘人员积极进取,对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四章退出机制第十条外聘人员因以下原因可提出辞职:1. 因个人原因需要离职;2. 因酒店原因,如工作环境、待遇等不适宜;3. 因家庭原因,如照顾老人、孩子等。
公司外聘管理制度
公司外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对外聘员工的管理工作,提高员工质量和效率,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聘员工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聘、聘用、培训、考核、待遇、合同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对外聘员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保障员工权益,营造和谐的用人环境。
第四条公司外聘员工指公司雇佣的非本公司员工,包括短期、临时、合同工等。
第二章招聘第五条公司对外聘员工需经过正规招聘渠道,不得违规招聘、刻意压低薪酬或者虚假夸大职位。
第六条招聘过程需及时、透明、公正,确保每一位求职者的机会均等,不得出现任何歧视行为。
第七条公司招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政策。
第三章聘用第八条公司对外聘员工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明确职位、工作内容、薪酬、工作时间、绩效考核等重要事项。
第十条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最高期限,聘用期满可以转正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员工入职需经过相关岗位培训,确保对工作职责的理解和掌握。
第四章培训第十二条公司对外聘员工应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应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结合员工实际工作进行针对性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方式多样化,包括线上、线下培训、实操操作、岗位交流等形式。
第五章考核第十五条公司对外聘员工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
第十六条考核内容应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聘用、升迁、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待遇第十八条公司对外聘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薪酬福利体系,满足员工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员工福利感。
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薪酬调研,确保薪酬水平与市场水平相符。
第七章合同第二十一条公司对外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
机关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外聘人员的管理,规范用人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聘请的劳务派遣人员、临时性劳务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等外聘人员。
第三条外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注重实效。
第二章外聘人员类型及聘用条件第四条外聘人员类型:1. 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本机关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至本机关单位工作。
2. 临时性劳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聘请的人员。
3. 退休返聘人员:退休后返聘至本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
4. 实习人员:经批准在本机关单位实习的人员。
第五条外聘人员聘用条件:1.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4. 具备与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或学历。
第三章外聘人员聘用程序第六条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聘人员需求,报请单位领导审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外聘人员进行招聘、选拔、录用等工作。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聘人员的入职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
第四章外聘人员管理第十条外聘人员应遵守本机关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二条外聘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本机关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章外聘人员待遇第十四条外聘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外聘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外聘人员因工作原因受伤、患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本机关单位对外聘人员的管理将更加规范、有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外聘人员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聘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长期合同工、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工、无固定期限的临时工等。
第三条外聘人员考勤考核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真实、有效。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四条外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外聘人员实行考勤打卡制度,打卡时间为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
第六条外聘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请假期间,外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第七条外聘人员请假天数超过规定上限或连续旷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八条外聘人员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公司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三章考核管理第九条外聘人员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条月度考核主要考察外聘人员在岗位上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进度、质量、效果等;(二)工作态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团结协作、责任心等;(三)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主要考察外聘人员在全年的工作表现,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工作业绩:完成工作任务的总量、质量、效果等;(二)工作态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团结协作、责任心等;(三)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将作为外聘人员晋升、调岗、续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等依据。
第四章奖惩第十四条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外聘人员,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晋升机会。
第十五条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外聘人员,公司将根据情况进行警告、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企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单位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单位正式聘用及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外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聘人员招聘第四条外聘人员招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制定招聘计划。
第五条招聘信息应通过企业官方渠道发布,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第七条面试过程中,应注重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岗位匹配度。
第八条体检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确保外聘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三章外聘人员录用第九条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经录用后,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明确外聘人员的岗位、职责、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外聘人员应参加企业单位组织的入职培训,熟悉企业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四章外聘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外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五条外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企业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外聘人员待遇第十六条外聘人员的待遇应参照企业同类岗位员工的薪酬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七条外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加班费、奖金等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业应关心外聘人员的生活,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
第六章外聘人员离职第十九条外聘人员因故离职,应提前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条外聘人员离职后,企业应妥善处理其相关事宜,确保离职人员权益。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国企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外聘人员的管理,规范外聘人员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外聘的各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人员、合同制员工、临时工、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外聘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二)规范用人,提高效率;(三)以人为本,注重激励;(四)控制总量,优化结构。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四条外聘人员聘用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和工作性质,采取招聘、派遣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外聘人员聘用程序:(一)用人部门提出用人需求,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二)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三)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四)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外聘人员解聘程序:(一)用人部门提出解聘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二)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外聘人员;(三)外聘人员按合同约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外聘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接受企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八条外聘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二)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四)维护企业声誉,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外聘人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绩的原则,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
第十条外聘人员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二)工作能力;(三)工作成果;(四)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外聘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外聘人员,给予批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临时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临时外聘人员的招聘、使用、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临时外聘人员是指公司因项目需要,按照规定程序临时聘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顾问、专家、临时工等。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临时外聘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招聘程序进行。
第五条招聘部门应根据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发布招聘信息。
第六条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经招聘部门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
第七条面试合格者,由招聘部门与应聘者签订临时外聘人员协议。
第八条临时外聘人员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九条临时外聘人员应根据协议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条临时外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一条临时外聘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部门负责,包括考勤、工作安排、绩效考核等。
第十二条临时外聘人员的考勤应按照公司规定执行,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三条临时外聘人员的工作安排由所在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和需求进行。
第十四条临时外聘人员的绩效考核应客观、公正,以工作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依据。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临时外聘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六条月度考核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等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对临时外聘人员的工作表现、能力提升、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八条对表现优秀的临时外聘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声誉的临时外聘人员,公司有权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职、解聘等处理。
第五章退出机制第二十条临时外聘人员协议期满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临时外聘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离职手续。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政府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政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聘人员的管理,保障国家利益和外聘人员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外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聘人员是指政府机关为特定工作需要而聘请的非正式员工,包括临时工、兼职人员、专家顾问等。
第四条外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政策规定,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第五条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外聘人员管理机制,明确外聘人员管理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保障外聘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聘用第六条政府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公开招聘或推荐等方式,确定外聘人员的需求和人选。
第七条外聘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第八条外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应当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条款。
第九条外聘人员的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聘用期满可以终止或续聘。
第十条外聘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聘用合同,听从主管领导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外聘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第十二条外聘人员有权参加政府机关组织的职工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问题,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诉和求助。
第十四条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维护。
第四章外聘人员的管理第十五条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外聘人员档案,记录外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资料。
第十六条外聘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工作进展等情况应当定期报告给主管领导。
第十七条外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协助解决。
第十八条外聘人员应当遵守政府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纪律管理,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章外聘人员的考核评价第十九条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外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外聘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外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应当客观公正,依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因素进行评定。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五篇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五篇篇一: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根据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一年一聘,逐年签订。
第二条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第三条聘用制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二)聘用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岗位确定;(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四)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一)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二)相关岗位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核基本条件并报经单位领导批准;(三)试用期三个月;(四)试用期满,科室负责人填写试用报告上报单位领导;(五)试用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聘用制人员岗位要求:(一)专业技术岗位: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2、具有与聘用岗位相应的文化和业务知识;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当一面,熟练操作计算机;4、尽职尽责,能与单位领导主动密切配合,不断吸取工作经验,协助做好各项工作;5、严禁以任何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财、礼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6、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岗位: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2、负责每天的会计工作,审核费用报销单、请款计划单,监督核实银行票据、现金票据、出入库单、销售日报表等;3、审核票据后及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4、月末进行盘点、核实数据;5、月末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6、负责每月的纳税申报工作;7、负责将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并进行归档保存;8、严禁私自截留现金、贵重物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9、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3外聘人员管理制度_外聘人员管理制度条例
2023外聘人员管理制度_外聘人员管理制度条例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实验室的人事管理制度,保护实验室及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流动的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喀斯特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聘人员,指实验室从正式职工范围以外聘用、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城乡各类人员。
第三条外聘人员岗位设置应限制在实验室后勤服务,实验室科研与教学原则上不设置外聘人员岗位。
第四条符合设置外聘人员岗位的部门,所需人员应优先从实验室正式职工中聘用,在正式职工中无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可聘用非正式职工。
第五条外聘人员招聘要遵循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信息、招聘结果要公布;要按照先实验室待聘职工,后实验室职工待业配偶、子女及校外社会人员的顺序择优聘用;每次聘用期限每年不得超过1年。
第六条招聘小组人员应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聘用非正式职工,不管经费开支渠道如何,只要聘期一个月以上都要报人事处审批,人事处备案。
第八条审批程序:实验室申请,审核,人事处批准。
第九条外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能力;(3)年龄不小于20周岁;(4)无涉嫌政治、经济、刑事及其他问题。
第十条外聘人员工资每月不应低于贵州省的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学校负担工资的,由人事处确定标准,计财处划拨到实验室,实验室代发。
由实验室自筹经费负担工资的,由实验室确定标准并报人事处审核后发放。
外聘人员工资要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社会保险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其各类保险费用均按经费开支渠道由学校或实验室承担,人事处代扣并建立个人帐户。
第十二条实验室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条件,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由实验室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因岗位需要可接受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可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各类政治思想学习、业务学习及其他文体活动。
外聘员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聘员工的管理,规范外聘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外聘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外聘员工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外聘员工的基本权益,同时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外聘员工的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外聘员工的招聘应遵循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性质,通过合法渠道进行。
第五条招聘外聘员工应遵循以下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工作待遇等;2.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3. 组织面试,评估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4.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符合公司要求;5. 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外聘员工的录用标准:1. 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4.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第三章外聘员工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外聘员工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劳动报酬;2. 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3. 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4. 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活动;5. 对公司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外聘员工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形象;3.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4.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5. 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四章外聘员工的工作与考核第九条外聘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第十条公司对外聘员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工作质量;2. 工作效率;3. 团队合作;4. 遵守规章制度;5. 个人品行。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外聘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调整工资待遇的依据。
公司外聘员工管理制度
公司外聘员工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外聘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以及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公司特制定了外聘员工管理制度,以规范外聘员工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的利益和外聘员工的权益。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外聘员工的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外聘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待遇、合同解除等。
三、外聘员工的招聘1. 公司的外聘员工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过程需公开、公平、公正。
2. 外聘员工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选拔。
3. 外聘员工的招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等行为。
四、外聘员工的培训1. 公司应根据外聘员工的工作性质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 外聘员工应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不得缺席或擅自离开。
五、外聘员工的考核1. 公司将定期对外聘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2. 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奖惩等决策的依据,对考核不称职的员工将进行相应处理。
六、外聘员工的福利待遇1. 公司将制定合理的薪酬标准,保障外聘员工的经济待遇。
2. 公司将为外聘员工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医疗保险、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3. 公司将为外聘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七、外聘员工的合同解除1. 外聘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 外聘员工如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前应当提前通知员工。
3. 外聘员工离职前需完成离职手续,如有未尽事宜需妥善处理。
八、外聘员工的保密义务1. 外聘员工在工作期间和离职后需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2. 外聘员工应当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标权益,不得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
九、外聘员工的纠纷处理1. 外聘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时,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相关劳动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制度及考核标准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外聘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外聘的所有教师、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外聘人员管理制度1. 外聘人员聘用程序(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提出外聘人员需求。
(2)通过公开招标、推荐等方式,选择合适的外聘人员。
(3)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外聘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关心学生,关爱同事,维护学校声誉。
3. 外聘人员考核(1)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2)考核结果作为外聘人员续聘、晋升、解聘的依据。
4. 外聘人员培训(1)学校为外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
(2)外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
四、外聘人员考核标准1. 工作态度(1)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是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 工作能力(1)是否具备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是否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水平。
(3)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3. 工作业绩(1)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质量达标。
(2)是否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是否获得学生、同事的认可和好评。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考核结果运用1.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外聘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外聘人员,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解聘。
3. 对考核结果合格的外聘人员,学校将根据其工作表现和需求,续签聘用合同。
通过以上制度及考核标准,学校旨在提高外聘人员的管理水平,确保外聘人员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工程项目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外聘人员管理,提高外聘人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项目部门外聘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外聘人员是指在公司工程项目部门工作,但不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是通过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方式与公司合作的人员。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外聘人员库,对外聘人员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外聘人员的工作规范和效率。
第五条公司外聘人员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诚信。
第六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不歧视外聘人员的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个人特征。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招聘第七条公司外聘人员的招聘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项目部的需求进行招募。
第八条公司将通过官方网站、招聘平台、人才中介等途径发布外聘人员招聘信息,吸引合适的人才加入。
第九条公司将对外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等选拔程序,根据外聘人员的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确定录用。
第十条公司将会对外聘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公司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外聘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权益,包括工作报酬、休假、健康保险等权益。
第十二条外聘人员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领导的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应当尊重公司的商业机密,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外聘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助项目部的工作,配合项目部的工作安排,不得违规操作、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章外聘人员的管理第十五条外聘人员由项目部人事部门进行管理,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及时纠正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外聘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当按照项目部的要求履行职责,不得私自离岗或旷工。
第十七条外聘人员在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应当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或人事部门反映,不得私自处理。
公司外聘人员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外聘人员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聘人员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聘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顾问、专家等。
第三条公司外聘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尊重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公司外聘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司外聘人员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公司外聘人员的招聘与选拔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遵循岗位匹配、能力优先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外聘人员的招聘渠道可以包括招聘网站、社交媒体、人才市场等,也可通过内部推荐、同行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公司外聘人员的选拔标准应包括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综合素质等方面,根据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评估。
第八条公司外聘人员在入职前应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提供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等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合同与待遇第九条公司外聘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期限根据实际需求和工作性质确定。
第十条合同期内,公司外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相关待遇。
第十一条公司外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确保合理、公平。
第十二条公司外聘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政策执行,公司为其按时足额缴纳。
四、培训与发展第十三条公司应为外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帮助其熟悉公司文化、业务流程和岗位技能。
第十四条公司鼓励外聘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对其个人发展给予支持。
第十五条公司外聘人员有权利提出职业发展建议和意见,公司应认真倾听并给予合理回复。
五、考核与评价第十六条公司外聘人员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项目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作为外聘人员工资待遇、晋升、续约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八条公司外聘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完美版)
公司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公司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外聘人员”)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聘人员包括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借调人员以及无劳动合同关系的社会成熟型人才(不含非全日制临时用工和农民工)。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录用第三条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定编、定岗范围内申报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相关证件及个人资料呈报公司人事部,经审核后,择期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合格者由公司人事部门下文聘用。
第四条公司招聘的外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任何经济问题和法律纠纷。
第五条一经聘用,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聘用人员的岗位、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劳动纪律和违约处理等事项。
双方有辞聘和解聘的权利。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管理第六条聘用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七条聘用人员要接受公司的日常管理,服从组织分配,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接受和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聘用人员在工作中的对应的奖励、惩罚、假别等准则,根据员工手册执行。
第九条聘用人员的考勤,由考勤员统一负责划制考勤,规范请假制度(参照正式职工请假制度执行),每月必须凭考勤表审批月工资。
第十条外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参照正式员工相关培训规定执行。
外聘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参加脱产形式的外派培训或带薪培训,如确因工作需要参加培训的,必须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服务期内外聘人员辞职或因违反国家法律及用人单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
第四章外聘人员的待遇第十一条外聘人员的待遇根据外聘人员个人能力、应聘职位,参照市场劳动力价格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外聘人员在聘用期内考取与用人单位专业相近的各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用人单位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参照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奖励和补贴。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负责解释,其中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总公司的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和总公司的规定执行。
施工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外聘人员的管理,保障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施工项目中的外聘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长期劳务人员、临时性劳务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施工项目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外聘人员管理第四条外聘人员选拔1.用人部门根据施工项目需求,提出外聘人员选拔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批准。
2.外聘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择优录用。
第五条外聘人员聘用1.用人部门与外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2.外聘人员聘用期限根据施工项目需求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六条外聘人员管理1.用人部门负责外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考核、培训等工作。
2.外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施工现场各项规定。
3.外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第七条外聘人员考核1.用人部门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
2.考核结果作为外聘人员续聘、解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外聘人员工资及福利1.外聘人员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2.外聘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九条外聘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外聘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我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单位领导批准后重新发布。
外聘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外聘人员安全管理,保障外聘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聘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实习生、顾问、专家等。
三、安全责任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外聘人员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监督外聘人员安全工作的落实。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外聘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外聘人员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3. 外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培训与教育(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外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各部门负责人定期组织外聘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技能培训。
2. 安全检查(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外聘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对本部门外聘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安全防护(1)公司为外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
(2)外聘人员在工作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
4. 应急处理(1)公司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对外聘人员发生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2)外聘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五、奖惩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外聘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外聘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酒店饭店外聘钟点工管理制度
酒店饭店外聘钟点工管理制度
一、外聘钟点工在本店工作期间,一切遵守本店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规定,如发现偷拿本店或顾客物品者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二、私人物品统一存放在本店指定位置,不得存放在本店员工使用的更衣室。
三、工服由用工部门指定管理人员统一领取发放,统一在本店指定地点更换工服,不得使用本店员工更衣室。
四、工作结束后离店时必须接受用工部门管理人员及保安检查。
五、垃圾处理撤离出场时必须由管理人员现场监督一同处理,经现场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进行装箱处理出场,如发现垃圾内藏有酒水、客人物品等本店物品,对当事人及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物品价值处双倍罚款,物品价值1000元以上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责任。
六、钟点工到店时允许随身携带私人小型手提包(25×15cm),不能携带大件物品入内,本店不予存放。
七、外聘人员属于与本店长期合作关系,本店会对其进行一般礼仪及业务技能培训,长期合作外聘人员需到本店人事部进行用工信息登记并缴纳100元押金。
八、外聘人员在用工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服务及收工卫生不达标每次根据事态扣除相应薪资;损坏本店物品照价赔偿。
九、迟到及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5元薪资。
九、本店为外聘钟点工提供伙食,与本店员工统一标准,必须到员工用餐位置用餐,以量取餐,不得浪费,发现一次浪费扣薪20元。
十、用工人员的交通工具自行存放保管,本店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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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产业处办公室
外聘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外聘员工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奖优罚差,调动外聘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中心工作健康、高效、规范开展,根据国家和我院相关制度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中心所有外聘员工必须遵守。
一、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院及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二、遵照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听从安排,服从指挥,服从中心的领导和管理,在管理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安全规范作业,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服务,做好来宾登记、收费、房间安排、引领客人入住以及客房用物品的保管领发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责任区的工作任务。
长期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遵从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着装上岗,文明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对所担负的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准时完成,不得拖延、积压,对交办的临时工作要认真负责按时完成。
否则,每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
四、接待来宾时要亲切主动,迎送到位,不得与客人争吵说粗话。
要熟练准确地回答客人的询问,口齿要清晰,语言要柔和。
五、做好分管区域的清洁卫生,做到及时清扫、及时整理,随时保证客房内外整洁、幽雅、舒适、温馨。
前台电话铃声一响,必须在三声之内接听,并做好记录。
客房内按规定摆放用品、用具,不得漏放。
当值时,人不离岗。
并时刻准备为客人服务。
在服务区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不得打扰客人休息。
交接班时,要认真交清
工作。
六、保守机密,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他人房间。
七、清洁兼保安员应做好分管区域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发现情况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八、爱岗敬业,尽忠职守,保守工作秘密。
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责任区或串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在责任区与无关人士闲谈;不得携带小孩和亲戚朋友上班。
否则,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元,经三次批评教育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随时检查水电设施是否正常使用,门窗、地板和附属设施是否完好,安全措施是否到位,若遇故障应及时向管理员报修,并监督和向管理员回复修复情况。
若未发现安全隐患,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损失五千元以上),或已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者,视为蓄意给单位遭受损失,要负赔偿责任,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每天向管理员汇报工作和安全情况,每年至少向中心或管理员提出两条合理化建议。
十一、注意用电安全,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不违章用电;清洗拖布时,人不能离开现场,做到人走水龙头关。
否则,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元,经三次批评教育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爱护公物和劳动工具,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挪用公物和他人物品,捡到东西要还。
发现有偷盗行为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严格请假制度。
有事须先向管理员请假,请假在一天以上须报中心批准,每请假一天扣发一天工资;未请假就离岗或先走人后请假和请假逾期未归的视为矿工,每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
一年内
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注意品德修养,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热情大方,不做有损单位形象的言行,维护单位良好形象。
尊重领导和管理人员,尊重老师和同学,不与老师和同学发生冲突。
否则,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元,如果给单位造成严重恶劣影响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五、团结同事,不吵架,不打架斗殴;不散谣传谣。
否则,发现一次扣发工资50元,经三次批评教育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六、戒除不良习好,禁止赌博和酗酒。
否则,经三次批评教育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七、禁止从事兼职,经三次批评教育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未经允许员工宿舍禁止留宿无关人员,并确保宿舍内整洁。
否则,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元,经三次批评教育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九、因过失使单位遭受损失(经济损失在伍千元以上者),或因故意使单位遭受损失,或名誉损失较严重者,要负赔偿责任,视为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
后勤产业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