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子产品供应商品质保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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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品质保证协议书
( 2017 年度)
(甲方)客户:
(乙方)供应商:
签署地址:
1目的
为使深圳古石电子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供应商景荣宏欣(简称乙方)在促进品质及绿色环保要求方面达成一致,证明乙方生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包装、运输、环保等方面)符合甲方的需求,经双方磋商一致,签订本供应商品质保证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乙方需从不断的质量改进和质量体系认证方面满足甲方的品质要求。此份协议不影响其他合同的执行(包括供货的要求、产品规格、技术要求、交付要求等)。
2范围
2.1此协议适用于深圳古石电子有限公司的生产性物料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关系到客户端品质的也需要签定,具体以协商为准。
2.2双方若有额外的协议,不在本协议中列出,此额外之协议需双方共同承认方可有效。
3协议细则
3.1有效性
3.1.1此品质协议当甲、乙双方代表签署后既开始执行,此份品质协议持续有效,除非双方
面同意终止此协议.
3.1.2甲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客户要求更新此协议,更新后书面发函更新信息,供应商确认后
回传甲方,自发函起一月内若乙方未回传或提出异议,甲方将参照更新后的协议执行。
3.2建立相互联系的窗口
甲、乙双方须建立起品质信息快捷的沟通渠道,沟通渠道有任何变更时,双面均需及时通知对方。
3.3品质目标与期望
3.3.1根据甲方客户要求和合作意向,甲方需向次级供应商(乙方)提出相应的质量目标与
期望
3.3.2供应商品质目标和期望拟定时机
每年12月末,甲方需根据上一年的实际品质达成状况和客户特殊要求拟定第二年品质目标,若年初还未有新的品质目标设定,上一年最后一个月之品质目标将持续有效直到新的品质目标拟定为止。
3.4产品检验和报告
乙方在出货给甲方前,需按照成品检验规范或相关指导性文件对产品实际检查并记录。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除了依照产品文件方面的检验要求提供出货检验报告外,还要根据甲方要求做好产品检验的标识来显示检验结果,这个标识必须经过双方的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这批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3.4.1出货标签要求
3.4.1.1乙方出货时需在外箱上均贴上出货合格标签,标签内容需保持一致。
3.4.1.2乙方提供的零件标签需包含以下内容:
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材料规格生产日期数量检验标识等
3.4.1.3 乙方出货时,涉及环保材料的,材料外箱需贴环保标签(环保标签与出货标签必须
在外箱的同一面)。
3.4.2 ROHS报告要求
乙方首次交样需提供该物料的第三方的最长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RoHS报告原件(甲方核查复印后返还),之后每年度供应商需及时提交新的报告给甲方备案。
3.4.3出货包装要求
乙方出货时需保证所有来料外包装完整无缺,不能有破损,甲方有要求包装规格和包装方法的必须参照甲方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更换包装和防护方式。当包装不合理时,乙方须书面提出申请,甲方工程、物流、品质核准后方可使用新的包装方式。
3.5工程变更管理
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关于任何设计、原材料、重要的生产技术、场地和任何产品包装的变更,变更前需根据不同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可靠性测试报告,BOM材料变更前
后比较表、出货检验报告、材料变更申请书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由甲方重新测试或试装才能正式导入,必要时提交最终客户确认。乙方任何未经甲方认可的变更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未经甲方认可的此类变更,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6测量、测试设备校验管理
对用于保证产品品质的设备和量测仪器,乙方需确保其仪器的准确性,并对仪器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对于甲方有内校资质的项目乙方可申请甲方无偿校准)。仪器、设备的校验记录应妥善保存,以确保其具有可追溯性。量测仪器在仪校中发现有任何偏差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相关处理。
3.7异常管理
3.7.1产品批量生产后,如发生异常现象影响甲方及时交货,供应商需遵循甲方的供应管理
程序,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及修复,并将调整或修复结果告知甲方。乙方如在正常生产中发现问题或漏检验造成的批量不良,应立即提出异常报告甲方,甲方根据实际紧急情况提出处置意见,乙方不得在不告知的情况下将可疑品或不良品直接交货。
3.7.2乙方提供的零件在甲方进料、制程、成品验货、市场反馈如有异常状况发生,接到
甲方客诉后,应立即做好物料的围堵工作。以深证市范围内4H到达甲方、深圳范围外及其他地区供应商在次日内到达甲方采取临时对策,规定时效内回复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3.8退货品管理
3.8.1乙方应确认甲方退货品不良现象(包括库存、生产线在制品)经双方确认后判定为供
应商责任的由乙方负责退货处理。
3.8.2经双方确认为不良退货品,乙方在接到甲方退次通知单后在下次送货前取回,超过停
放时期的甲方有权提出考核,长期(超过15个工作日)不处置的甲方可自行处理,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
3.9品质会议
根据品质问题的严重程度或其他临时事项,甲方会不定期召开质量专题会议或沟通
会,乙方品质负责人必须按时到场,品质会议确立事项乙方必须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改善与跟进、反馈。
3.10品质稽核
为了保证乙方的过程有效性,甲方会不定期对供应商的品质系统、进料、制程、成品、现场、计量、仓储等方面实施审查。供应商应提供一切协助和支持,涉及供应商制造或研发机密不可透露的商业机密等信息,乙方陪同人员可随时提出,甲方审核人员应立即停止。必要时甲方的客户在乙方现场也应提供上述支持。
3.11供应商产品接收准则
根据客户实际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按照产品接收准则实施检查与判定,并可随时更新该准则,乙方应按照甲方最新接收准则或验收标准供货。
4 供应商质量考核与处罚表
乙方若违反上述品质协议,甲方品质部将按照此协议(和供应商管理程序)作出相应的考核与处罚,采购会签,报经主管副总核准后发函供应商确认,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回传,逾期将视作认可,由财务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