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血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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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血库)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库)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库)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1、输血科(血库)不得有责任性血液报废。

2、输血科(血库)非责任性血液报废标准:
(1)血液成分且在效期内未能使用而过期的;
(2)血液临床输注过程中发生输血反应的;
(3)血液临床输注操作不当致血液污染的;
(4)血液临床输注超出输注时限的;
(5)患者病情变化而未输注且超出出库时限或血液经过临床处理的;
(6)储存不当致血液及血液成分不符合质量要求;
(7)血液及血液成分因运输不当致质量问题的;
(8)其它不可预测的原因。

3、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报废血液需经输血科(血库)主任审核,报院长批准,并及时录入报废血液信息。

4、报废血液按医用废弃物处理办法处理。

[支持性文件]
1、输血科血液入库、核对、贮存管理制度
[质量与技术记录]
1、输血科血液预约与接受、入库登记表
2、血液报废处理记录表。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临床用血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输血科、检验科、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1. 医务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临床用血相关制度、组织临床用血培训、监督临床用血行为等。

2. 输血科负责血液的接收、储存、发放、配制、报废等工作,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3. 检验科负责血液样本的检测工作,包括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等。

4. 护理部负责临床用血的护理管理,包括输血前患者的评估、输血过程中的护理操作、输血后患者的观察等。

5. 财务科负责临床用血费用的管理,包括血液采购费用的核算、血液使用费用的结算等。

四、临床用血管理1. 临床用血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临床用血指南和标准执行。

2. 临床用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控制输血指征,避免不必要的输血。

(2)优先使用自体输血和成分输血,减少异体输血。

(3)合理使用血液制品,避免过度使用。

(4)加强输血后的监测,及时处理输血相关并发症。

3. 临床用血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患者需要输血时,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

(2)输血科根据申请单进行血液的配制和发放。

(3)护理人员按照医嘱进行输血操作,并做好输血记录。

(4)输血后,护理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观察,及时处理输血相关并发症。

五、血液质量安全管理1. 输血科应当建立血液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血液的接收、储存、发放、配制、报废等环节。

2. 输血科应当定期对血液质量进行检查,包括血液的储存温度、有效期等。

3. 输血科应当建立血液报废制度,对过期、变质、污染的血液进行报废处理。

六、临床用血培训与教育1. 医务科应当定期组织临床用血培训,提高临床医师的临床用血知识和技能。

医院血液过期、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血液过期、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血液过期、报废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报废血液的规范处置,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1 加强对报废血的控制管理,严格控制报废血的再使用和流失。

2 临床用血科室在使用血液前认真检查血液质量,一旦发现血液有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报损血液的报损申请和保存。

3 输血科为报废血液无害化处理部门。

4 输血科定期开展对报废血的适时监控,定期统计分析和查找血液报废原因,防止人为原因造成的血液报损。

5 严格管理医疗废血,防止流失。

6 一旦发生报废血液(浆)流失事件,知情人应立刻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上报医务部,医务部上报医院主管院长。

7 凡本机构人员违反本管理制度,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具有以下情况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确定的可以认为为报废血,包括:
(一)超过保存期限的过期血液(浆);
(二)经仔细检查明确判断不合格的血液(浆),包括;
1、血液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
4、血液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液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呈紫红色。

(三)其他需查证认定为报废血液(浆)的情况。

报废血液处理的制度与流程

报废血液处理的制度与流程

报废血液处理的制度与流程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一.报废血液处理1.三方责任血液报废管理实行院、部、科三级管理负责制第一责任分别为院领导、医务部部长、血库主任临床用血科主任。

2.血库存放的血液制品因多种原因过期失效或变质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处理。

3.血液报废程序由血库工作人员填写“血液制品报废申请审批单”经科主任确认、批准报业务院长审批后医务部备案交财务部下账即可作报废处理将此袋血液从信息管理系统中出库。

4.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1)肉眼观察发现有中度以上溶血或有大量血凝块者(2)血袋破裂或封口不严密者(3)标签遗失或破损难辩、模糊不清者(4)经细菌培养证明有细菌生长或真菌生长(5)超过有效期的血液制品。

5.报废血液贴上“报废”标记转入“医垃”冰箱中上锁管理保存待处。

6.报废血监控血库严格执行血液专贮冰箱温度管理和血液效期管理规范血液的运输、发送和使用管理控制血液过期报废或非正常报废。

开展对报废血液的适时监控定期统计分析和查找报废原因防止人为过失造成的血液报废。

7.血库于每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血液报损统计及报损情况上上报至中心血站。

二.血液报废处置制度 1.报废血处置登记报废血液实行单袋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血液来源、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型、血量报废原因、确认人、审核人、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人、处置去向。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报废血无害化处置报废血先破袋毁形经高温、高压处理后由专人收集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3.三方签字报废血处置方医疗废物暂存接收方环卫特殊垃圾场三方履行报废血双交接签字登记手续严防报废血液流失院外。

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血液报废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突破和医疗废弃物处理的日益重视,血液报废管理制度的建立成为了医疗机构不可忽视的一环。

本文将就血液报废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建立原则及具体操作进行探讨。

1. 必要性血液是一种特殊的医疗废弃物,其中含有各类病原体,如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等。

如果血液报废处理不当,这些病原体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因此,建立血液报废管理制度具有以下必要性:1.1 环境保护:血液的不当处理可能导致废水和废液排入水体,污染水源,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1.2 疾病控制:血液中存在各类传染病的病原体,若直接暴露在外,可能引发感染,给医护人员和公众带来健康隐患。

1.3 法律合规: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废弃物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定,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合规的血液报废管理制度,确保符合法律要求。

2. 建立原则为了规范血液报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操作,以下原则应予以重视:2.1 安全性原则:血液报废管理制度的建立要确保从源头到终端的全程安全,包括血液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确保相关人员免受交叉感染的风险。

2.2 合规性原则:建立的血液报废管理制度要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及时更新以满足法规的要求,确保医疗机构符合法律合规。

2.3 效率性原则:血液报废管理制度的操作要高效、便捷,避免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

3. 具体操作根据以上原则,血液报废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可包括以下方面:3.1 血液的分类与储存:根据血液的不同特性,将其进行分类储存。

例如,感染性疾病的血液应专门存放,严禁与其他类型交叉。

储存血液需要符合一定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3.2 血液的收集与运输:医护人员在收集血液样本时,应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和防护措施,确保采样过程中无交叉感染的风险。

收集完毕后,血液样本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运送至指定地点,以免造成污染或血液失效。

3.3 血液的处理与处置: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血液处理设施,对血液进行无害化处理,以确保废弃血液不会对环境和人体产生污染和危害。

血站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血站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血站血液报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做好血站血液报废管理工作,规范血站内部血液报废程序,避免因血液报废引起的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血站内部所有血液报废工作。

三、责任部门1. 血站院长或主任负总责,负责制定和落实血站血液报废管理制度;2. 护士长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血液报废工作;3. 采供血科、实验室科、输血科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完成血液报废管理工作。

四、血液报废标准1. 血液样本超过保存期限;2. 血袋破损;3. 血袋中出现异物;4. 收到信息患者拒绝或取消手术等;5. 血液经过留存期间再次检测,结果异常;6. 其他无法使用的血液。

五、血液报废程序1. 发现血液报废情况后,需要在首次发现之日起24小时内进行标记和报告;2. 护士长审核确认血液报废后,将血液标本送至实验室核对相关数据;3. 血站院长或主任负责签字确认,随后报告上级主管部门;4. 由护士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销毁处理,确保安全无害。

六、血液报废记录和统计1. 血站应建立血液报废登记簿,记录每次血液报废的相关情况;2. 每月对血液报废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3. 定期对血液报废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找出血液报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七、血液报废后的处理1. 血液报废后应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2. 销毁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保销毁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八、安全保密1. 血站在进行血液报废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和保密规定;2. 对于血液报废的相关信息,应严格保密,避免泄露给外部人员。

九、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中有关血液报废的规定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血站血液报废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本管理制度实施后,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血站血液报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一、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任何事项不明之处,可与相关负责人联系进行解释。

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1.血液报废标准:有下述任何一项的血液及成分确定为不合格,必须报废。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是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超过贮存期限。

2.新鲜冰冻血浆融化后在2~6℃冰箱存放超过24小时后未输完必须报废。

3.洗涤红细胞在2~6℃冰箱存放超过24小时(或超过保存期)应报废。

4.血液离开冰箱超过30分钟后未输注、血袋已被打开未输注或有溶血现象,必须报废。

5.血液报废必须填写报废申请单,说明报废原因、品种、数量、经手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报废。

6.批准报废的全血及成分血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要有明显标识,单独存放,及时销毁。

详细记录报废血液品种、鲜血条码、血型、血袋编码、销毁日期及销毁人员。

报废血销毁记录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医院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理制度

制定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

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毁形。

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各级各类人员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为加强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菌种、毒株的保藏和管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设立《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登记表》,其内容包括:菌种编号、菌种名称、菌种来源、保存日期、数量、保存条件、存放位置、保管人。

报废血液备案管理制度

报废血液备案管理制度

报废血液备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报废血液的管理,维护供血安全,保障受血者健康,根据《血液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采血、输血、储存、运输、使用等有关血液管理环节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报废血液是指因不符合使用要求或不合格而被判定不得继续使用的血液及其制品。

第四条报废血液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理利用、处置或销毁。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报废血液的备案管理制度,明确报废血液的来源、数量、处置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加强对报废血液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报废血液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处置报废血液,确保报废血液的安全处置。

第七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报废血液的规范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报废血液的分类和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报废血液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原因对报废血液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报废血液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过期失效:血液及其制品超过有效期限或者失效。

(二)污染感染:血液及其制品被污染或感染。

(三)操作失误:操作过程中发生失误导致的报废。

(四)品质问题:血液及其制品存在品质问题无法继续使用。

(五)其他原因:其他因素导致的报废。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在报废血液产生后及时进行处置,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报废血液的登记台账和管理档案,记录报废血液的来源、数量、分类、处置方式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报废血液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报废血液的实际数量与登记数量一致。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报废血液的安全存放场所,保证其安全可控。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进行报废血液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报废血液的处置与利用第十六条单位应当根据报废血液的分类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

第十七条报废血液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销毁处理:将血液及其制品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不再被使用。

血液管理法律制度

血液管理法律制度

血液管理法律制度血液管理是医疗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血液具有重要的生理意义,输血是现代医疗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只有加强对血液的管理,才能有效防止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血液管理的重点是血站管理和临床用血管理。

一、血站设置和执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以下简称《献血法》 ) 和《血站管理办法》等规定,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血站分为一般血站和特殊血站。

1 .一般血站的设置规定一般血站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

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

卫生部根据全国医疗资源配置、 l 临床用血需求,制定全国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并负责全国血站建设规划的指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实际情况和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血站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卫生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设置集中化检测实验室,并逐步实施。

血液中心设置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

中心血站设置在设区的市,中心血库设置在中心血站服务覆盖不到的县级综合医院内。

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置血液中心、中心血站。

血站与单采血浆站不得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置。

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已经设置血液中心的,不再设置中心血站;尚未设置血液中心的,可以在已经设置的中心血站基础上加强能力建设,履行血液中心的职责。

2 .特殊血站的管理特殊血站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卫生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

卫生部根据全国人口分布、卫生资源、临床造血于细胞移植需要等实际情况,统一制定我国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的设置规划和原则。

国家不批准设置以营利为目的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

卫生部负责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设置审批。

输血科报废血液备案管理制度

输血科报废血液备案管理制度

报废血液管理制度
1.三方责任:血液报废管理实行院、部、科三级管理负责制,第一责任分别为院领导、医务科、血库主任。

2.血库存放的血液制品因多种原因过期失效或变质必须及
时申请报废处理。

3.血液报废程序:由血库工作人员填写“血液制品报废申请审批单”,经科主任确认、批准,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医务部备案,交财务部下账即可作报废处理,将此袋血液从信息管理系统中出库。

4.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肉眼观察发现有中度以上溶血或有大量血凝块者;
(2)血袋破裂或封口不严密者;
(3)标签遗失或破损难辩、模糊不清者;
(4)经细菌培养证明有细菌生长或真菌生长;
(5)超过有效期的血液制品。

5.报废血液贴上“报废”标记,转入“医垃”冰箱中上锁管理保存,待处理。

6.报废血监控:血库严格执行血液专贮冰箱温度管理和血液效期管理,规范血液的运输、发送和使用管理,控制血液过期报废或非正常报废。

开展对报废血液的适时监控,定期统计分析和查找报废原因,防止人为过失造成的血液报废。

7.血库于每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血液报损统计及报损情况上报至xxx市中心血站。

二.血液报废处置制度
1.报废血处置登记:报废血液实行单袋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血液来源、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型、血量;报废原因、确认人、审核人、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人、处置去向。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报废血无害化处置:报废血先破袋毁形,经高温、高压处理后,由专人收集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3.三方签字:报废血处置方医疗废物暂存接收方环卫特殊垃圾场,三方履行报废血双交接签字登记手续,严防报废血液流失院外。

xxx人民医院。

输血科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液报废制度
1、血液报废的品种包括:全血、浓缩红细胞,悬浮红细胞,机采血小板,冰冻血浆,冰冻红细胞,冰冻血小板,冷沉淀等。

2、血液报废必须由经手人负责填写报废申请单,说明报废原因、品种、数量、来源经科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院领导批准方可报废。

3、库存期间出现异常情况需待查的血液及成分,应在24小时内向科主任及血站报告并填写“产品质量检测单”,经血站质控部检测分析,查明原因,由血站质控科核查签字后方可处理。

(报废或使用)
4、已批准报废的血液及成份,必须加贴明显标志,单独存放,按污物处理办法集中处理。

异常情况,必须加贴明显标志单独存放,并将血液信息转入电脑质控管理(实行脑管理的供血库/输血科)。

由血站质控科核查签字后方可处理。

5、报废的血液及成份,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详细记录报废血液品种,献血者姓名、血型、血袋编号、销毁日期及销毁人、报废血液销毁记录妥善保管,以便进行追踪。

6、血液报废单和出库单须交财务部门进行出账和监督。

医院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血液管理,确保血液安全,提高血液利用率,防止血液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废血液的定义报废血液是指因以下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血液:1. 保质期已过或临近保质期;2. 检测不合格;3. 患者血液成分异常;4. 输血前、输血中或输血后发生不良反应;5. 其他无法继续使用的血液。

三、报废血液的管理流程1. 报废申请(1)发现报废血液的科室应立即填写《血液报废申请单》,详细记录报废原因、数量、时间等信息。

(2)科室负责人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废血液的原因。

2. 报废审批(1)科室负责人将报废申请单报送至输血科。

(2)输血科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废血液的原因及数量。

(3)输血科将报废申请单报送至医院医务部。

(4)医务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输血科负责报废血液的销毁。

3. 报废记录(1)输血科对报废血液进行销毁后,应填写《血液报废记录表》,详细记录报废原因、数量、时间、销毁方式等信息。

(2)输血科将《血液报废记录表》报送至医务部,医务部负责归档。

四、报废血液的销毁1. 报废血液的销毁应在输血科监督下进行,确保报废血液无法再次使用。

2. 销毁方式:报废血液应采用专业设备进行高温高压消毒,确保报废血液无法再次使用。

3. 销毁记录:输血科应填写《报废血液销毁记录表》,详细记录销毁时间、方式、数量等信息。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医务部负责对血液报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相关科室进行考核。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血液报废管理制度,医院将更好地保障血液安全,提高血液利用率,降低血液浪费,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输血科报废管理制度

输血科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输血科
失效血制品报废管理制度
一、质量负责人起草血液报费标准。

二、输血科应注意进库血液的失效期,以防止不必要的浪费,血液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三、值班人员每天应该对存放血液的专用储血冰箱进行温度检查,确保冰箱运转正常和血液质量安全。

四、值班人员在血液入库后保存、发放过程中及临床输血前发现的不合格血液应做报废处理。

五、值班人员对库存中发现不合格血液要及时进行隔离存放。

对发出后或临床输注前发现的不合格血液收回后进行隔离,经科室质量管理人员判定,填写《血液报废销毁登记表》,呈报科主任审批。

六、科室主任签署血液报废审批意见后,由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将不合格血液核对、清点后按照有关传染性医疗废物处理规定交由科室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处理。

七、对于临床退回、经审核确为不合格血液,值班人员应及时在报费系统中退回相关血费。

八、不合格血液报废标准(满足下列标准中任何一项者即为不合格):
1.超过保存期的血液。

2.保存过程中发现了严重溶血、凝块、乳糜、破袋、渗漏或采血管、转
移管近端密封不严的血液。

3.标签丢失或破损难辨、模糊不清的血液。

4.其它经判定需要报废的血液等。

九、科室质量管理人员每月对报废血液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与分析,同时从电脑中出库该血袋资料,注明为报损血液并写出书面报告。

医院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血液报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内血液废弃物的处理,保障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血液废弃物的定义血液废弃物是指临床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无用血液制品和血液制品包装物等物质。

三、血液废弃物的分类1. 无用血液制品:包括过期的血液制品、污损的血液制品、无法使用的血液制品等。

2. 血液制品包装物:包括输液袋、针头、管道、输血袋、输血器、血管针、血袋等。

四、血液废弃物的收集1. 护士负责每天在各临床科室巡查,收集无用血液制品和血液制品包装物。

2. 统一使用标有“医疗废物”标识的红色垃圾桶进行收集。

3. 每次收集完成后,应将垃圾桶盖严实,确保血液废弃物不外泄。

五、血液废弃物的暂存1. 收集到的血液废弃物暂存于专用储存间。

2. 储存间内应保持干燥、通风,定期进行清理,杜绝异味和细菌滋生。

3. 储存间内禁止吸烟、明火等行为,确保安全。

4. 不同类型的血液废弃物应进行分类暂存,以便后续处理。

六、血液废弃物的处理1. 医院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禁止私自处置血液废弃物。

2. 聘请专业人员对血液废弃物进行分类、包装、封存,确保处理过程规范合规。

3. 血液废弃物处理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和报告,确保废物处理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七、血液废弃物的监督检查1. 医院应每月对血液废弃物的收集、暂存、处理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制定检查记录。

2. 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应报告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3. 实施定期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血液废弃物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八、血液废弃物的责任1. 各临床科室负责血液废弃物的收集和暂存工作,确保规范操作。

2. 护士应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血液废弃物管理制度,确保废物处理安全合规。

3. 医院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血液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规范废物处理流程。

九、血液废弃物的处罚1. 对违反血液废弃物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医院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相关责任。

177过期、报废血液管理制度

177过期、报废血液管理制度

过期、报废血液管理制度
一、血液过期、报废时须由经办人员登记、签名后报科主任核准。

二、血液过期、报废标准:
1、血液的使用期限超过了血袋上标明的有效期。

2、肉眼观察有溶血、大凝块、血袋破裂、管口热合不严密或启过封、血液颜色呈紫玫瑰色或高锰酸钾色、红细胞呈稀泥状者。

3、血液过期、变质或培养有细菌生长。

4、血液启封后或离开血库在3小时以上。

5、经复检后不合格的血液。

6、确认是输血反应而退回的血液。

7、患者因故未用完而退回输血科的血液。

三、废弃血的处理方法,见医院感染消毒管理常规及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血液入库制度血库管理制度

血液入库制度血库管理制度

1.对入库血液必须按规定项目(血型、编号、姓名、采血日期、保存期、采血者、血站名称、许可证号、保养液标签)严格检查。

2.验收内外包装是否符合标准,有无漏袋,有无交叉配血管等。

3.凡符合标准规定的血液,分血型逐一详细登记入库。

4.凡不符合要求的血液,血库有权拒收。

5.做好入库的登记统计,并与财务科付款数据核对。

6.加强与各科室的团结协作,确保安全用血。

1.血库人员必须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血液报废制度。

2.严格血液验收制度,凡不合格的血液拒绝入库,待检查的血液分开存放。

3.待接到检验报告后,合格血液放回各型冰箱,不合格血液取出放报废处。

4.凡过期及不合格血液及制剂,需要报废的应在收、发登记本上明显注销,并填写血液报废报告单,写明血液的来源、血型、姓名、编号、血液类别及报废原因,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5.经批准报废全血应进行焚烧处理,严防污染。

6.报废血液应开具四联发票,经院领导签名,作日、月报表的依据。

存血发血工作岗位职责1.在院长及经验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院血液的购血(供血)、入库、保存、发放等工作。

2.根据医院用血情况,认真做好年、月、周的供血计划,并与市中心血站加强业务联系,确保计划供血任务的完成。

3.对入库血液必须按规定项目进行严格检查,逐袋验收登记,凡不合格血液拒绝入库。

对与核对无误的合格品,按血型分类放入冰箱,按标签排列保存。

4.血液保存应精心观察和严防污染,做到发现异常血及时处理,冰箱有故障应及时消除。

5.血液入库、保存、发放均要执行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不得挤压碰撞。

6.加强与医院各科室联系,做好计划供血和血型调配工作。

7.发放血液要当面查对交接清楚,按规定办好手续。

发出的血液,一般不给于调换与退回。

8.急诊用血按规定供血,成分血按预定供血,报废血按规定报批后处理。

9.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交接班手续,遇到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10.各种记录、收据、数据、资料要妥善保管,并做好每日统计报表。

血液入库制度血库管理制度

血液入库制度血库管理制度

血液的入库制度1.对入库血液必须按规定项目(血型、编号、姓名、采血日期、保存期、采血者、血站名称、许可证号、保养液标签)严格检查。

2.验收内外包装是否符合标准,有无漏袋,有无交叉配血管等。

3.凡符合标准规定的血液,分血型逐一详细登记入库。

4.凡不符合要求的血液,血库有权拒收。

5.做好入库的登记统计,并与财务科付款数据核对。

6.加强与各科室的团结协作,确保安全用血。

血液的报废制度1.血库人员必须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血液报废制度。

2.严格血液验收制度,凡不合格的血液拒绝入库,待检查的血液分开存放。

3.待接到检验报告后,合格血液放回各型冰箱,不合格血液取出放报废处。

4.凡过期及不合格血液及制剂,需要报废的应在收、发登记本上明显注销,并填写血液报废报告单,写明血液的来源、血型、姓名、编号、血液类别及报废原因,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5.经批准报废全血应进行焚烧处理,严防污染。

6.报废血液应开具四联发票,经院领导签名,作日、月报表的依据。

存血发血工作岗位职责1.在院长及经验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院血液的购血(供血)、入库、保存、发放等工作。

2.根据医院用血情况,认真做好年、月、周的供血计划,并与市中心血站加强业务联系,确保计划供血任务的完成。

3.对入库血液必须按规定项目进行严格检查,逐袋验收登记,凡不合格血液拒绝入库。

对与核对无误的合格品,按血型分类放入冰箱,按标签排列保存。

4.血液保存应精心观察和严防污染,做到发现异常血及时处理,冰箱有故障应及时消除。

5.血液入库、保存、发放均要执行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不得挤压碰撞。

6.加强与医院各科室联系,做好计划供血和血型调配工作。

7.发放血液要当面查对交接清楚,按规定办好手续。

发出的血液,一般不给于调换与退回。

8.急诊用血按规定供血,成分血按预定供血,报废血按规定报批后处理。

9.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交接班手续,遇到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10.各种记录、收据、数据、资料要妥善保管,并做好每日统计报表。

报废血液制度与流程

报废血液制度与流程

报废血液制度与流程
1.三方责任:血液报废管理实行院办、医务科、检验科三级管理负责制,第一责任分别为院领导、医务科科长、检验科主任;
2.血库存放的血液制品因多种原因过期失效或变质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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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废血处置登记:报废血液实行单袋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血液来源、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型、血量;报废原因、确认人、审核人、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人、处置去向;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报废血无害化处置:报废血先破袋毁形,经高温、高压处理后,由专人收集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3.三方签字:报废血处置方与医疗废物暂存接收方、医疗废物暂存方与环卫特殊垃圾场,三方履行报废血双交接签字登记手续,严防报废血液流失院外;
三.血液报废流程图
血库申请院领导、医务科科长、检验科主任三级审批怒江州血液中心
附:
表1:医疗机构血液报损申请、审批表
表2:医疗机构报废血液处置记录表
血液报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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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血液管理制度
一、血液出现下列情况时,由输血科工作人员报科主任并填写血液报废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确认、批准而作报废处理,经手人必须签字。

(一)血浆层表面产生进行性泡沫的;
(二)血浆层或其表面有逐渐增加的雾状物、絮状物、块状物或粗大颗粒的;
(三)血浆层进行性变色(灰褐、玫瑰色)或浊度增加或出现凝血现象;未摇动时血浆与血细胞的界面不清楚或溶血的情况;
(四)红细胞呈稀泥状后其中出现凝块;
(五)血袋有破损或封口不严、血袋标签模糊不清的;
(六)过期血液;
(七)其他明显质量问题者。

二、新鲜冰冻血浆融化后在2~6℃冰箱存放超过24小时后未输必须报废。

三、血液离开冰箱超过30分钟后未输注、血袋已被打开未输注或有溶血现象,必须报废。

四、报废血液一经批准报废,在血袋上注明为报废血液单独存放,在《血液出入库登记本》上同时注明报废,并将血袋详细情况作好记录,登记在《血液报废及处理情况登记本》上。

五、报废血液经科室高压灭菌消毒后交后勤科统一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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