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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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

评选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布部门】全国绿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5.04

【实施日期】2012.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绿化委员会,各有关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绿化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

为加快推进国土绿化事业,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精神和《全国绿化评比表彰实施办法》(全绿字〔2009〕9号)规定,全国绿化委员会决定于2012年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比表彰保留项目评选周期、评比办法及评选条件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规定,将2010年以前全国绿化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合并统称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评选周期确定为3年以上;

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的评选周期确定为3年以上。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的具体评选条件执行全绿字〔2009〕9号文件《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绿化评比表彰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

二、认真做好评选与推荐工作

(一)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申报与推荐

各省(区、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全绿字〔2009〕9号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本通知精神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评选工作,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单位评选上来,宁缺勿滥。同时,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选程序申报和推荐。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首先本单位要组织开展自查,确认各方面符合条件后,再按照评选程序向省、部门绿化委员会申报。各省(区、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对申报的单位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检查。对经审查合格的,拟上报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候选单位,要在省级或部门(系统)媒体上向社会公示,确认无异议后,依次排序,向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各省(区、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拟推荐上报的每个单位分别写出报告,内容包括各项绿化指标达标情况、总体评价,专家组实地检查结果,以及专家量化打分表等。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省(区、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上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再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查。

(二)全国绿化奖章的评选与推荐

各省(区、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要按照《全国绿化评比表彰实施办法》(全绿字〔2009〕9号)和全国绿化奖章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认真组织做好全国绿化奖章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在推荐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时,要优先考虑长期在国土绿化第一线和基层工作并取得突

出成绩的同志。推荐上报的人员中女同志比例不得少于20%;工人、农民比例不得少于20%;县处级干部原则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副厅(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司、局)级以上(含)个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对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见附件3);推荐企业负责人,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见附件4)。

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各省(区、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以适当形式在当地媒体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依次排序,向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三、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评比表彰活动,是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大力推进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重要举措,对共建绿色家园,弘扬生态文明,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省(区、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评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把握条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质量。

(二)扎实做好宣传发动

评选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为切实保证评选效果,各省(区、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评比表彰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和条件,鼓舞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积极地投身于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伟大事业,在全社会掀起争创先进的热潮。

(三)按要求提交申报推荐材料

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应提报的材料。

各省(区、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要提交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申报报告,内容包括:评选工作开展情况和依次排序的申报城市(区)、县(市)、单位名单,同时附以下5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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