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输送管道项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LZ-SG2015001
水富至昭通天然气输送管道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水富至昭通天然气输送管道项目
管道施工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云南·水富
签定日期:2015年4月13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程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项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水富-昭通天然气输送管道工程
2、业主单位:云南中成输
3、设计单位: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成都万图
5、检测单位:
二、承包范围:
1、乙方承包的范围包括:凉风凹至普洱阀室D355.6*6.3管线约24Km、普洱阀室至蛤蟆溪阀室D355.6*6.3管线约29Km,共计约53Km|(乙方可延续施工200公里)。
2、建设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经甲方确认的土建、安装、附属工程等(不包括分输阀室与场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施工图的消化及建议、现场对线路的优化建议、现场对施工图的核对
(桩及工程量)、赔付和协调(含地貌恢复,县一级协调由甲方负责)、接桩、测量、放线(管沟、作业带的放线,并根据地形及转弯加设加密桩及百米桩)、提交合格测量成果表、移桩、扫线、土石方挖沟、现场材料及管材转运装卸、布管、坡口处理、组对焊接(含本段所有焊口)、补口、补伤、电火花检测、管段下沟、管道清扫、管道试压、土石方回填、阴极保护、检测桩安装调试、里程桩、转角桩、警示桩、警示牌安装、工地清理、水工保护、参与PCM 检测及实施漏点整改、参与试运行等。
3、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调整乙方承包的范围。
第二章甲乙双方相关权利和责任
一、本工程甲方委托成都万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实施工程监理,甲方授权其负责现场全权管理。
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物资等按合同进行监督管理,协助解决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争端和索赔问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协助甲方代表核实工程量并在支付凭证上签字,独立公正有效的对工程施工实施全面监理。
一、开工前在甲方配合下乙方完成交接桩、复测放线、作业带以内农民临时用地及堆管场临时用地的赔付工作。乙方进驻本工程现场后,应立即对施工周围道路、管线等情况进行现场踏勘搜集相关资料,形成文字记录,进行现场拍照、摄像留底。若乙方未及时
对现场情况勘验,视为甲方移交的设施与工程现场乙方已完全清楚。
二、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如遇资料记录以外异常情况,乙方应暂停施工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开工前由甲方牵头、监理方组织乙方、地勘、设计将交接桩点、复测放线控制点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乙方形成记录并负责对桩点、放线部位进行明显标识,并负责保护。
四、甲方、监理方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以及乙方是否进行HSE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按程序及要求及时办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款的支付、完工验收等。
五、甲方有权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有权监督乙方按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见证抽样检验,对出厂合格证、材质试验报告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有疑问或不实之处,有权责成乙方(并指定试验单位)对材质进行再检验或由监理单位送有关部门检验。若确定为不合格的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若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严格禁止乙方将不合格的材料、构件、成品或半成品用于工程。对不合格及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构件、成品或半成品责成乙方限期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负责进行见证抽样检验、报验,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对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由甲方负责更换。
六、由于甲供材料不能及时到场原因造成停工3天以上(含3天)甲方按1200元/日·台班补偿损失(测量成果表提交时间20天后计算)。
第三章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它人员
一、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张XX
二、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业务,全权代表
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及来往函件,须加盖乙方的项目专用章或公司公章。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选择本工程所需劳务队
伍,并购买工伤保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好劳务人员,按时支付劳务报酬和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出现乙方劳务人员在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范或甲方的相关要求,甲方要求更换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返工(材料进行更换)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第四章乙方相应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执行本合同中有关乙方的义务和责任的约定,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等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本工程移交前发生的安
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并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污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资料),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同时乙方应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指令,并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例会纪要、甲方通知单、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若有违反,乙方必须按监理或甲方要求进行整改。
三、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维护,以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用电、用水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内地上、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保护,费用由乙方负担。若因乙方防护不力而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上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地资质,并向监理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和年审证等证件原件,监理审查合格后留存复印件备档。
五、乙方应于图纸会审后 7 日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具有可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各专项施工方案、各工种人员机具配置及进场计划)。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监理、甲方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当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监理、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并达到进度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