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危险品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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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危险货物标准

出口危险货物标准

1.检验程序:出口危险货物在准备出口前需要进行分类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运输协议的规定,如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协定(UNADR)和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运输规范(ICAO TI)。

此外,还需按照相应的检验规程进行性能检验和材料检验。

2.包装检验:出口危险货物必须符合特定的包装安全标准。

例如,对于净重大于400kg、容积大于450L但不超过
3.0m³的中型散装容器,使用标准为SN/T0987.6-2013《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第6部分:柔性中型散装容器》。

而对于小型包装,即净重量小于400kg、容积小于450L的危包,则使用标准是
SN/T0370.2-2021《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2部分:性能检验》。

3.分类与标记:危险货物根据其所含物质的危险程度被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Ⅰ类包装对应高度危险性物质,Ⅱ类包装对应中度危险性物质,Ⅲ类包装对应轻度危险性物质。

每个危包容器都应带有耐久、易辨认且大小合适明显的标记,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4.材质要求:塑料材质的危包包装检验时有特殊要求,例如塑料材质(H)的包装检验通常会有特别的检验项目和标准。

第一次化工品(危险品)出口报关商检注意事项与流程

第一次化工品(危险品)出口报关商检注意事项与流程

关于化工品出口,应该提前15天-30天准备好资料,特别是第一次出口的厂家,对出口流程不了解,危险品出口,要提前办理危包证,危包证办理周期需7-10天,最好在出货的15天前找好货代(危险品出口一般只能走海运,危险系数超高物品海运不能拼柜只能整柜,总之出口危险品是门大学问,大家互相交流经验)化工品出口流程一、非危和危险品出口前准备资料1、非危险品:一般出口单证(合同装箱单发票) + MSDS 、非危保函代替 /化工研究院做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简称化鉴定)以上资料自己公司/工厂自己可以出具,MSDS必须要货物情况说明书,包含中英文品名,分子结构式,外观和用途)2、危险品:一般出口单证(合同装箱单发票) + MSDS + 危包证(英文品名、化学分子式、UN 编码)(危包证需要去检验检疫局办理,周期一个星期左右)1)MSDS公司出具并加盖公章2)非危保函:公司出具并加盖公章3)商检: 1.危险品必须经过了商检4)货物说明书:自己可以查找。

5)根据运输条件鉴定书所指明的运输所需条件进行选择运输方式。

危险品海运则需向海事局等相关部分进行危险品申报(即危申报或船申报),其中包括包装设备生产工厂做的:1.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2.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3.安全适运申报单;4.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5.船舶载运危险品货物申报单;以上向海事进行危申报,可由货代物流公司代办。

一、定舱:托书+以上资料二、仓库(箱申报)三(危险品)、货申报(向海事局申请,)四(危险品)、仓库:退回两张箱申报单给仓库(车队)安排装箱!五(危险品)、船申报(船代来完成)六、报关:除普货正常报关资料外,还需要1份货申报单复印件。

注:(危险品出口千变万化,我说的是大致流程,如是厂家货贸易商了解以上信息就够了,如是操作,货代呀还需要大家一起交流学习)本人主要在珠三角、上海香港等地做化工品出口物流代理,有问题的厂家可以向我咨询相关问题。

出境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厂检单(示范文本)

出境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厂检单(示范文本)

单件毛/净重 (kg)
双瓦楞纸箱 608mm*400mm*120mm
9.6/7.8
包装容器性能检 验结果单号
440100314005580-2
危规标记及批 号
详见报检单
是否属于首次使 □是/□否
用的包装容器
报验数量
X件
抽样数量
X件
危险品存放地点 企业仓库
检验依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GB12463-2009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
□箱类包装
□袋类包装
□组合容器
□中散容器
形式 具体 要求
SN/T0370.3-2012《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 3 部分:使用鉴定》之 3.3.2 箱类包 装之瓦楞纸箱 3.3.2.2 的要求:瓦楞纸箱完好无损,封口平整牢固。
空运 特殊 *** 要求
鉴定结果 经鉴定,该报检批的危包使用鉴定厂检合格。 鉴定日期 X 年 X 月 X 日 鉴定人
附件 2
(盖章)
出境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厂检单
编号:
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深圳市 XXX 有限公司
货物名称
危险
包装
联合国编号
类别
类别
货物 状态
货物 密度
锂离子蓄电 危险 品 池(PBL 02A 第 9
铁锂电池模 类
3480
Ⅱ 固态
***
危险特性鉴别分 类报告编号
SEM14127034
块)
包装 容器
包装容器名称 包装容器规格
SN/T0370.3-2012《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 3 部分:使用鉴定》




包装性能检验单与现场包装是否相符

海关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

海关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

海关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2023年安全生产月即将来临,针对近期企业非常关心并存在疑问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申报要求、检验要求以及海关常用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小编做了份小贴士,希望对进出口企业在合规申报、快速通关等方面有所帮助,同时也提醒相关企业要牢树安全意识,牢记安全责任,确保进出口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申报要求按照海关总署最新要求,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报关时,应按照海关总署2023年第29号公告和2020年第129号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01、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应提供下列材料:➢《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中文安全数据单TIPS符合性声明符合性声明的要素不应少于《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附件1的规定,未填写相关内容的应注明原因。

其中化学品正式名称栏不应填写实际货物名称,而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品名”栏对应名称,列入第2828条目的易燃液体应填写“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如图1示例)。

图1 化学品正式名称填写示例危险种类应填写申报进口货物的实际GHS分类(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简称GHS),而不是联合国危险货物类别(如图2示例)。

图2 化学品危险种类填写示例危险公示标签危险公示标签应符合《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2-29系列标准)的要求。

图3 危险公示标签样本内容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国内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标识、资料参阅提示语等(如图3示例)。

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报检指南

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报检指南

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报检指南概述:危险货物是指由于其物理或化学性质以及其他特性,在运输、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员、财产或环境造成伤害、破坏或污染的物质。

出境危险货物运输一直是一个高风险的环节,因此包装和报检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本指南旨在提供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报检的指导和建议。

1.了解包装要求:首先,运输危险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要求。

在出境前,确保您熟悉并遵守目的国或区域的包装要求,以避免潜在的违规和运输延误。

2.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选择适合具体货物的包装材料至关重要。

确保使用符合国际标准和规范的包装材料,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例如,对于液体危险品,应使用合适的密封容器,并使用防漏包装。

对于易燃物,必须使用防火包装。

包装材料的选择应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方式来确定。

4.包装填充物和固定:在包装货物时,必须使用填充物和固定物来保护货物免受挤压、颠簸和碰撞的影响。

填充物应能够吸收冲击和震动,以保护货物的完整性。

固定物应稳定货物,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移动和变形。

5.检查包装完整性:在出境前,应检查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完整、无损,并符合所需的标准和要求。

包装必须坚固且无裂缝,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如果发现任何问题,及时更换或修复包装。

6.报检程序:在出境前,应提交危险货物的报检申请。

具体的报检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一般适用的程序包括填写报检单、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支付报检费用、安排检查等。

确保您提前了解并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报检程序和要求。

7.操作培训和意识:运输危险货物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操作培训,并具备足够的意识和知识来处理和运输危险货物。

培训内容包括正确的包装、填充物和固定物的使用,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等。

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培训和知识,以确保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

结论:出境危险货物运输的包装和报检工作是确保货物安全和合规的重要环节。

通过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正确标记和贴标、使用填充物和固定物以及遵守相关的报检程序和要求,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完整)危险品申报工作程序

(完整)危险品申报工作程序

危险品申报工作程序
一、代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境(港),要求承运人和托运人在船舶抵港前3天提供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所需的文件.核实船舶持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和资料与需申报的危险货物符合适装要求,且不属于国家规定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货物,确保船舶适载、货物适运、码头适靠。

二、在船舶抵港前24小时(航程不足24小时的在驶离出发港前)申报员通过网上电子向海事局管理机构申报。

所填内容真实无误,不谎报、瞒报危险货物.
三、船舶适载申报注意事项:船舶适装证书、(国际)防止油污证书、《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所载危险货物舱单和积载图、委托书齐全,船舶的设施、装备满足载运危险货物的要求,船舶的装载符合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防止污染和保安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四、货物适运申报注意事项: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内容是否全面,能作为安全作业和事故应急的参考指南,危险货物的危规编号准确无误,危险货物的类别、数量、件数、特性、包装真实无误.
五、网上电子申报后要及时跟踪所属海事实施机关受理情况.若申请受理通过,及时通知相关委托单位及码头,若不通过及时排查原因,并通知船方和货主。

六、发现船舶污染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违法行为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举报。

[知识要点]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的报检.

[知识要点]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的报检.

[知识要点]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的报检1、出境货物报检范围(1)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境货物;(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出证的货物;(3)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由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货物;(4)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货物;(5)装运出境易腐易变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6)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7)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的检疫。

2、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出境装运前10天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出境动物应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出入境的运输工具应在出境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或申报。

3、出境货物应在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

对有内地运往口岸分批、并批的货物,应在产地办理预检,合格后、方可运往口岸办理出境货物的查验换证手续。

对由内地运往口岸后,由于改变国别或地区有不同检疫要求的、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的、批次混乱货证不符的,或经口岸查验不合格的,须在口岸重新报检。

4、报检单位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报检时填写登记号;报检员在报检时应该出示报检员证。

5、每份报检限限填一批货物,特殊情况下,对批量小的同一类货物,以同一运输工具,运往同一地点,同一收货、发货人,同一报关单的货物,可填写同一份报检单。

6、出境报检应附资料:合同、信用证、厂检单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换证凭单(正本)、包装性能合格单、发票、装箱单等。

7、出口中成药(蜂王浆、蜂王浆剂、中药酒等)时,除提供外贸合同外,还应提供购销合同及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证书。

8、信用证,非信用证结汇的应在报检单上注明结汇方式。

9、实施卫生注册及质量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应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质量许可证副本,井在报检单上注明卫生注册证号或质量许可证号。

同时提供厂检合格证。

10、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外包装(如:纸箱、木箱、麻袋、集装箱、塑编袋等)报检时应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危险品海运申报流程

危险品海运申报流程

危险品海事申报流程/ 危险品海运出口流程
一,提供申报资料
发货人需要提前5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
1、入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简称危包证明,我司可协助办理)和装箱单;(注: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2、危标(我司可提供)、监装所拍照片。

1). 装箱时,集装箱的四周都要贴上危险品标志
(25cm*25cm)和UN NO(26cm*13cm)
2). 照片要求:
a. 空箱一张
b. 装半个柜一张
c. 装完一张
d. 装货加固一张
e. 半关门一张
f. 有柜号有货物
g. 关门一张(45度角照的,一定要有危标)
二,海事申报(我司有专门危险品申报员进行申报)
凭危险货物安全适用申报单、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出入境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副本)、出入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正本)、装箱单、照片等向海事局进行海事申报。

三,报检、报关(客户自行办理,也可委托我司报关)
提前3天提供出口报关相关资料:
1、核销单;
2、发票;
3、装箱单;
4、报关委托单;
5、报关单;
6、合同等进行报关
我司承接过品名:丙酮、硝酸铝、碳酸氢铵、氯化铵、硝酸铵、硫酸铵、基础油、甲苯、碳酸钙、硝酸钙、樟脑、木炭、漂白粉、磷酸二铵、蓄电池、盐酸、氯化镁、甲醇、氯化钾、奈丸、草酸、苯酚、磷酸、氢氧化钾、氯酸钾、硝酸钾、聚氯乙烯、树脂、油漆、氯化钠、硝酸钠、亚硝酸钠、元明粉、过磷酸钙、氧化锌
DYLAN MSN:DYLAN.CFM@ QQ:57605762。

sn 0449.11995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总则

sn 0449.11995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总则

SN 0449.1-1995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总则SN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 04 4 9. 1 - 9 5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苗,已,、则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packaging fordangerous goods exported by sea-General specifications1995-08-23 发布 1995-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总则SN 0449.1一 95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packaging for dangerous goodsexported by sea-General specifications代替 Zs A87 001.1--88本规程等效采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危险货物包装的要求、包装型式、材质、代码及标记的标示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盛装容积不超过450 L、净重不超过40o kg,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

本规程不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 1MPa、内径大于。

. 15m、且容积大于或等于0. 025-'的气体喷雾剂、气体容器,以及放射性物质、感染性物质的包装。

术语复合包装 compsite packaging由一个外包装和一个内容器在结构上形成一个整体的包装,一q组装好后,无论在充灌、贮存、运输和卸空时,始终是一个单一的整体。

组合包装 combination packaging为了运输目的,由一个或多个包装,装在一个外包装内形成的包装组合。

封闭器 closure用于封住容器开口的装置。

吸附性材料 absorbint material吸收和滞留液体的材料,一旦发生包装破损,泄漏出来的液体能完全被滞留在该材料里。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基本流程.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基本流程.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基本流程概述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是指出入境人员或物品在进入或离开一个国家或地区时需要进行的检查和报告程序。

这个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国家或地区的公共安全和健康,并控制和预防疾病和有害物质的传播。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介绍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基本流程,并提供一些常见的报检事项的示例。

流程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基本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填写报检申请表:在进入或离开一个国家或地区时,个人或物品的所有者需要填写报检申请表。

这些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物品描述和数量等相关信息。

2.检疫人员审查:报检申请表一旦填写完毕,个人或物品的所有者需要将表格提交给当地检疫机构。

检疫人员会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检查和检验:根据报检申请的内容,检疫人员可能会对进出境人员或物品进行检查和检验。

检查包括对个人行李和身体的检查,检验包括对物品的化验和实验。

4.报告:在完成检查和检验后,检疫人员会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报告。

报告包括对个人或物品是否符合出入境标准的评价和建议。

5.决策:根据报告的内容,相关部门会对是否让个人或物品进入或离开国家或地区做出决策。

决策的依据包括报告内容、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6.通知当事人:相关部门会将决策结果通知给个人或物品的所有者。

通常使用书面形式通知,包括正式的报检结果和相关的行动建议。

报检事项示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具体事项因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报检事项示例:1. 个人携带的动物或植物当个人携带动物或植物进入或离开一个国家或地区时,需要进行相关的报检程序。

这包括对动物或植物的健康检查、疫苗接种记录和相关证明文件的核查等。

2. 进口或出口的农产品农产品的进口和出口通常需要进行检验和检疫。

检验内容包括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检查,检疫内容包括对潜在的病虫害的防治措施等。

3. 危险品和化学品进出口的危险品和化学品需要进行特殊的检查和检验。

进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检验作业指导书

进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检验作业指导书

进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检验作业指导书一、前言进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检验是保障国际贸易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预防事故和保护人员和环境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作业指导书旨在规范危险品及其包装检验的操作流程和要求,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检验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进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的检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燃气、危险废物、爆炸物等危险品及其包装的检验。

三、检验目的1. 确保进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符合国际和国内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2. 验证危险品的包装是否能够有效地保护其内部物质,防止泄漏或损坏;3. 检查危险品的标识、标志和包装文件是否符合规定,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4. 防止非法运输和使用危险品,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四、检验内容1. 包装检验:a. 检查包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如包装箱、塑料桶等;b. 检查包装材料是否完整,无破损、渗漏等现象;c. 检查包装材料的标识、标志是否清晰、准确,包括品名、危险性标志、运输标志等;d. 检查包装材料的包装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如填充物的使用、内外包装的要求等。

2. 危险品检验:a. 检查危险品的物理性质,如颜色、气味、外观等;b. 检查危险品的化学性质,如pH值、挥发性、燃点等;c. 检查危险品的包装是否与其性质相适应,能否防止泄漏、破损等;d. 检查危险品的数量、净重是否与包装文件一致。

3. 运输检验:a. 检查运输工具的适用性和可靠性,如运输车辆、集装箱等;b. 检查运输工具的安全设备和应急措施,如消防器材、泄漏处理设备等;c. 检查运输工具的标识、标志是否符合规定,如运输标识、危险品车牌等。

五、检验流程1. 接受委托:收到检验委托后,确认相关信息,包括检验范围、要求和时间等;2. 准备工作:查阅相关法规和标准,准备检验所需的设备、工具和文档;3. 现场检验:根据检验范围和要求,进行包装检验、危险品检验和运输检验;4. 检测分析: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5. 撰写报告:根据检验结果,撰写检验报告,包括检验过程、结果和建议等;6. 报告审核:由专业人员对检验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7. 报告签发:报告审核通过后,由主管人员签发检验报告;8. 结束工作:完成检验任务后,整理相关资料,归档和存档。

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使用鉴定结果单知识讲解

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使用鉴定结果单知识讲解

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A. 鉴定结果单的申请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简称“危包证”一、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的报检(一)申请并填写《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二)提供的随附单据及资料1.生产包装容器的生产标准;2.生产包装容器的工艺规程及有关资料。

(三)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性能检验(四)领取检验检疫证单经检验检疫机构对空运、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合格的,申请人领取《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不合格的,申请人领取《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B. 鉴定结果单的使用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的使用《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表明该单所列包装容器业经检验检疫机构鉴定合格,并按“国际海运危规”或“空运危规”的规定盛装货物。

该结果单具有以下用途:1.外贸经营部门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验收危险货物。

2.港务部门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安排出口危险货物的装运,并严格检查包装是否与检验结果单相符,有无破损渗漏、污染和严重锈蚀等情况,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和装船。

3.当合同规定或客户要求出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证书时,可凭《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向出口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换取包装容器检验证书。

4.对同一批号,分批出口的危险货物包装容器在使用结果单有效期内,可凭该结果单在出口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分证手续。

C. 鉴定结果单的报检三、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的报检(一)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二)提供的随附证单和资料1.《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2.其他有关资料(三)检验检疫机构实施使用鉴定(四)领取检验检疫证单经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合格的,申请人领取《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经检验检疫机构鉴定不合格的,申请人领取《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进出口报关报检报危流程

进出口报关报检报危流程

进出口报关报检报危流程一、报关流程1.准备报关材料:准备进出口货物的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订舱单、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2.填写报关单:根据海关规定,填写进出口报关单,包括报关类型、货物信息、运输方式、价值及运费等。

3.缴纳报关费用:根据货物类型和价值,缴纳相应的报关费用。

4.提交报关材料:将报关材料提交给海关,根据海关要求,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提交。

5.海关查验:海关会对货物进行查验,包括实物查验、单证查验等。

如需要进一步检查,还可能进行现场检验。

6.海关放行:通过查验后,海关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货物进行放行,签发出口货物通关单,或批准进口货物通关。

7.缴纳进口关税:如果是进口货物,还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缴纳进口关税。

二、报检流程1.准备报检材料:准备进出口货物的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订舱单、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2.填写报检申请:根据报检要求,填写进出口报检申请表,包括货物信息、质量要求等。

3.缴纳报检费用:根据货物类型和价值,缴纳相应的报检费用。

4.提交报检材料:将报检材料提交给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要求,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提交。

6.发放检验证书:通过检验检疫后,检验检疫机构会根据相关规定,发放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符合检验检疫要求。

三、报危流程1.准备报危材料:准备进出口货物的危险品名录、安全数据表、运输容器要求等相关文件。

2.填写报危申请:根据报危要求,填写进出口危险品申请表,包括危险品信息、包装要求等。

3.缴纳报危费用:根据货物类型和危险程度,缴纳相应的报危费用。

4.提交报危材料:将报危材料提交给危险品管理机构,根据要求,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提交。

6.发放危险品批准证书:通过审核后,危险品管理机构会根据相关规定,发放危险品批准证书,证明货物符合运输危险品的要求。

通过以上的进出口报关报检报危流程,可以确保进出口货物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交流和运输,保障贸易活动的顺利展开。

危险品出货流程

危险品出货流程

危险品出货流程
危险品出货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货主提前10工作日将文件传真给货代公司,包括海运托书、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MSDS等。

2. 提前7个工作日(非进口桶提前4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包括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等。

3. 根据以上单据,并按照正确的数据、品名、箱型等到海事局进行货申报,然后再根据货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等送船公司进行船申报。

4. 报关时,需向海关注明此货物为危险品,海关查验时危险货物不离开危险品仓库,海关至危险品仓库进行查验。

5. 危险品出运前需拍摄装箱照片及视频,并提供《危险货物集装箱监装员装箱证明书》。

6. 缮制船公司IMO表格。

需要注意的是,整个出货过程中需要遵循船公司的要求,向其确认中转港是否有限制。

同时,在海事申报和海关查验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危包报检流程

危包报检流程

危包证的办理流程原则上是由生产危险品产品的工厂向有资质的UN包装厂家采购合规的UN包装,要求包装上面带有符合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UN 标识和代码。

然后,需要让包装厂家出具针对UN包装的性能单,该性能单的数量和有效期是必须关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而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也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是不准出口的。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作为危险品出口贸易商,可以委托工厂或者危险品代理安排做危包证。

但是因为每个地方商检局的要求不一样,所以办理危包证的时间、流程以及所需的资料和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具体操作时,应根据当地的规定来执行。

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海关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样式见附件1);(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三、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一)《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样式见附件2);(二)《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三)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四)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五)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四、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应当保证危险化学品符合以下要求:(一)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二)有关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四)海关总署以及原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

报检的有效期及工作规定

报检的有效期及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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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实施 2004.4.1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实施
三、相 关 规 定
1990 1988.1.1 1990.1.1 1992.1.1 2001.1.1 2001.6.1 2002.1.1 2003.1.1 2002.5.1 2003.5.1 2003.8.1 2005.9.1 2006.1.1 对进出口化妆品 法定检验 H.S 编码正式生效 H.S 编码全面实施 海关以 H.S 编码为基础编制《税则》 对进出口电池实施 a)备案 b)汞含量年度检测 制度 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 法定检验 所有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必须检疫,审批单位:国家质检总局 电子通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开通 列入《强制目录》的商品,必须经过认证、加施标志 未获 3C 认证的目录内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 统一使用 3C 认证标志 出境木质包装必须有 IPPC 标志 入境木质包装必须有 IPPC 标志
入 境
及破损、缺量的 成套设备、机电、包装难以恢复的;转关的(除活 动物及来自疫区的) 备案申请 进口涂料 备案受理 专项检测 备案书 备案申请 进口旧机电 引进植物繁殖 材料 确定是否装运前预检验 申请检验<区别于口岸报检> 备案申请 报检 2年 到货前 90 天 受理申请 5 天内 货到使用地 6 天内 入境前 10→15 天 入境前 7 天 出境前 7 天报检 出境前 15 天报检 60 日天预报,7 天报检 出境前 30 天报检 口岸 产地 60 天 21 天, 北方冬季 35 天 14 天 1年 5年 3年 3年 2年 3年 发货前 7 天报检(逐批检) 期满前 3 个月复查申请 期满前 6 个月重新申请 期满前 60 天重新申请 期满前 3 个月重新申请 半年后 半年后 30 天内 收到检验结果 15 天内 收到申请 15 天内 收到申请 60 天内 到货前 2 个月 收到申请 5 天内 收到样品 15 天内 收货地

海关工作人员在禁止物品和危险品检查中的程序和要求

海关工作人员在禁止物品和危险品检查中的程序和要求

海关工作人员在禁止物品和危险品检查中的程序和要求海关是国家的重要边防机构之一,负责监管进出口货物和人员,确保国家的安全和经济利益。

在这一过程中,海关工作人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禁止物品和危险品的检查中。

本文将介绍海关工作人员在这方面的程序和要求。

一、禁止物品的定义和分类禁止物品是指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进出口的物品,包括危险物品、违禁品、管制品等。

根据不同的性质和用途,禁止物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危险物品:包括易燃物品、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潜在危险的物品。

2. 违禁品:包括毒品、武器、爆炸物、仿制品、走私商品等违反法律法规的物品。

3. 管制品:包括受到国家限制进出口的物品,例如动植物及其产品、稀有金属、文物等。

二、海关工作人员在禁止物品检查中的程序海关工作人员在禁止物品检查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检查的公平、公正与高效。

以下是一般所遵循的程序:1. 前期准备:海关工作人员在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资料中初步了解货物的性质和用途,并收集相关信息,以便后续的检查工作。

2. 身份验证:海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前,对申报人进行身份验证,确认其合法性。

3. 货物筛查:海关工作人员使用现代化的技术设备,如X光机、炸药探测仪等进行货物筛查,以便检测携带的禁止物品。

4. 实地检查:如有必要,海关工作人员会进行实地检查,对疑似禁止物品的货物进行细致查验,以确保存在安全隐患。

5. 抽检和随机查验:为了增加检查的随机性和公正性,海关工作人员会进行抽检和随机查验,避免出现偏差和不公。

6. 监管物品处理:当禁止物品被发现时,海关工作人员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理,例如没收、销毁或移交给执法机构。

三、海关工作人员在危险品检查中的要求危险品是指能够引起火灾、爆炸、中毒、放射性污染等危害的物品。

海关工作人员在危险品检查中需要遵守以下要求:1. 专业知识培训:海关工作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危险品知识培训,了解不同类型危险品的特性以及安全处理的方法与程序。

空运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试行

空运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试行

空运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试行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空运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国内运输部门、收用货单位发现空运进口危险货物包装不符合我国有关规定和《国际空运危规》,应申请商检机构检验。

八条空运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人员须经国家商检局考核并取得国家商检局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准从事空运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工作。

(国家商检局、中国民航总局、国家计委、外经贸部1995年1月5日颁发)第一条为了加强空运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和监督管理,保障旅客、货物和航空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五条规定和《国际航空运输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空运危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航空运输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和管理。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主管全国航空运输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工作。

国家商检局在各地设立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机构),管理和办理本地区航空运输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工作。

第四条航空运输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包括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其检验、鉴定方法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标准和《国际空运危规》的要求。

未经检验的包装不准用于盛装空运进出口危险货物。

第五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所属各航空运输企业货运部门(以下简称航空货运部门)负责核查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证单和使用鉴定证单,并对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查验。

第二章检验第六条已取得出口商品质量许可的空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生产单位)对其产品厂检合格后向商检机构申请空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并须提供产品标准、工艺规程和厂检合格单,对盛装液体的包装容器还须提供每个包装容器气密试验合格单。

当改变产品设计、材质或加工工艺,须及时重新申请检验。

第七条空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对包装容器的使用情况自检合格后,逐批向商检机构申请空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并按使用鉴定规程规定提供有关的证明报告。

出口危险品申报

出口危险品申报

包装
注意事项
包装
增强空运安全性的其中一个关键,正是它的包装问题。 PackingGroup包装等级 PGI包装等级I高度危险品 PGII包装等级II中度危险品 PGIII包装等级III低度危险品 按照不同等级,危险品选择相应的包装等级。所有危险品包装件必须具备四要素:运输专用名称; UN编号;托运人名称和;收运人名称与。 如需要用UN包装工具,必须购买合乎资格的包装生产商制造的包装。合资格的生产商都已获有关 机构授权生产,而它出售的UN包装工具都已通过一系列技术指令里规定的测试。
目录
01 申报简介
03 禁运危险品
02 知识汇总
申报简介
申报简介
1.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 2.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 3.安全适运申报单; 4.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5.船舶载运危险品货物申报单; 1.3.7.2下列单据由船方提供: 1.机械通风 2.危险品适装证书感谢观看源自禁运危险品禁运危险品
作为承运人(例如:航空公司),负有判断(识别)、分类、包装、标记危险品的责任,及制作 标签、填写文件(例如:填制托运人申报单)和保留文件(我国规定至少保留1年)等; 作为运营人及其代理人(包括地面操作代理人等,例如:货代公司、机场货站),负有收运、仓 储、装载、货物破损的检查、信息提供(对机长,雇员,旅客,收运处等)、报告、文件保留、 培训(定期进行学习)等责任; 作为货主(例如:贸易公司、化工厂),负有安全交付、提供必需的证明材料等责任。
知识汇总
危险品从定义上来说就是与普通货物不同的,需要采取特殊运输方式和运输条件的货品。航空运 输中的危险品指的是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因气压及温度变化、航行重的震动、空间限制等可能对飞 机、生命、货物等造成伤害的货物,IATA发行的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以下简称 D.G.R)规定了可以运输的货物及相关的限制。 因危险品在运输途中潜在的巨大危害性,它的规章制度和仓储运输都比普通货物要复杂得多。下 面将从危险品的分类、责任方、相关制度以及空运注意事项等方面展开讨论。 9大类别 其一是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 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的物品,出口货物中主要有烟花、鞭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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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高于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按其标准进行检验。对首次出口或者 原材料、配方发生变化的烟花爆竹,海关实施烟火药剂安全稳定性能检测。 海关对出口烟花爆竹运输包装进行使用鉴定,并检查其外包装是否有联合国规 定的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外包装标识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企业登记 代码等与实际是否一致。凡经检验合格的出口烟花爆竹,由海关在其运输 包装明显部位加贴验讫标志。 凡由产地使用集装箱装运至口岸直接出口的烟花爆竹,由产地海关负责监装和 在集装箱上加施封识,口岸海关在对其查验时只核查集装箱号码和封识序 号。
口国高于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按进口国标准进行检验。对于我 国与进口国政府间有危险品检验备忘录或检验协议的,同时要符合备 忘录或检验协议的有关要求。 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首次出口时或其结构、原材料、生产工艺发生变 化时,须进行打火机全项型式实验;在全项型式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由 当地海关进行常规检验。 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上应铸有检验检测构颁发的登记代码,其外 包装上须印有登记代码和批次,在外包装的明显部位上要贴有海关的 验讫标志,否则不予放行。
三、出口打火机、点火枪报检
(一)管理制度 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出口打火机、点火枪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地海关负责所辖地区出口烟花爆竹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各 直属海关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生产企业实施登记管理 制度。
三、出口打火机、点火枪报检
(二)生产企业登记 1.登记申请 满足登记条件的打火机、点火枪生产企业应向所在地海关正式提交书面
企业名称、登记代码等情况报国家海关总署备案。
二、出境烟花爆竹报
(三)烟花爆竹报检单证 出口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在申请出口烟花爆竹的检验时,应当向海
关提交《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对烟花爆竹 质量和安全承诺的企业声明。
二、出境烟花爆竹报检
(四)检验要求 海关对出口烟花爆竹的检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对进口国以及贸易
报检实务
出境危险品报检
一、出境危险品报检范围
打火机、点火枪
烟花、爆竹
危化学品
二、出境烟花爆竹报报检
(一)管理制度 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出口烟花爆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地海
关负责所辖地区出口烟花爆竹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地海关 对出口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实施登记管理制度。
二、出境烟花爆竹报检
三、出口打火机、点火枪报检
(三)打火机、点火枪报检单证 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的生产企业企业在申请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
商品的检验时,应当向海关提交《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 定结果单》、生产企业自我声明报告、生产企业登记证和产品的 型式试验报告。
三、出口打火机、点火枪报检
(四)检验要求 海关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的检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对进
四、出口危险化学品报检
(一)管理制度 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出口危险化学品按照以下要
求实施检验监管: (1)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2)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 (3)海关总署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 (4)贸易合同中高于以上3条规定的技术要求。
四、出口危险化学品报检
中文翻译件; (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
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四、出口危险化学品报检
(三)检验要求 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
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其中,安 全要求包括: (1)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 合上述“(一)管理制度”中的4条规定。 (2)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危险公 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上述“(一)管理制度”中的4 条规定。 用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出口危险化学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二)生产企业登记 1.登记申请 满足登记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向所在地海关正式提交书面登记申
请。并提供有关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资料。 2.审核 根据生产企业的申请,直属海关由2-3人组成登记考核小组,对申请登记
企业进行考核。 3.登记 对考核合格的企业,直属海关授予专用的登记代码,并将已登记的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报检单证 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产地海关报检时应按照《危险
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除外); (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
登记申请。并提供有关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资料。 2.审核 根据生产企业的申请,直属海关由2-3人组成登记考核小组,对申请登记
企业进行考核。 3.登记 对考核合格的企业,直属海关颁发《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企
业登记证》和专用的登记代码,并将已登记的生产企业名称、登记代 码等情况报海关总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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